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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新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预付卡消费模式逐渐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当中,引起了广大人民的关注。但是随着预付卡慢慢的增多,消费过程中也出现了大大小小的问题,比如在发行中监管不到位,导致发行主体资本参差不齐、发行程序混乱等问题。本文将从经济法视角下对预付卡消费的法律风险进行研究。
预付卡是随着人们对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现的一种新的消费模式,收到了广大人民的喜爱,对老百姓的生活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现在普遍的人们出门不带现金,只带着预付卡就能消费,由此得出预付卡的消费模式以及深入到了人们的生活当中。这种新型的消费模式给人们带来了帮助,但是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值得我们是研究。
笔者人认为预付卡消费和经济法是契合的,在消费者用预付卡去消费时,是以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不平等的关系为前提的,经济法中也提出经营者与消费者二者地位不平等,从这点可以看出两者是契合的。
一、预付卡消费的发展现状及具体案例分析
(一)预付卡消费的发展现状
全方位的来看,当前预付卡模式的趋势在不断上涨。国家为了推动在预付卡消费区域健康的消费理念,对其逐渐的进行监管和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管理不是为了不让他发展,而是为了打压哪些具有坏心思的经营者,为预付卡模式提供一个健康的消费环境,可以有效的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的利益。
据目前调查结果显示,预付卡消费已经延伸到全国人民的吃穿住行等各个领域,对于该行业当中的就业人数也在不断增加。从相关资料上显示,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的预付卡都处于一个增长的趋势。我们以在北京某商业区的某知名美容美发店的一周客流量为例,该店面一周的客流量可以达到将近五百人左右,其中有意向自愿办理会员卡的人大约占20%,在我国现在的消费水平来看,办理预付卡的顾客,每人按预存1000元来计算,该店面一年的预付金就可以达到五百万以上。从此可以看出,在我国预付卡所能涉及到的行业区域是比较广的,发行种类较多,消费者购买力度庞大。可以看出预付卡跟经济发展是紧密联系的,经济发达的地区预付卡的消费市场更好。但是在预付卡快速发展的同时,消费问题也在不断出现,商家卷钱逃跑、关门谢客、侵犯消费者权益等一系列潜在的问题不断出现,这些问题值得我们去深入研究,我们应从典型案例去进行分析。
(二)案例分析
在安徽合肥宿松路上的一家美容院,店里可以美发,也可以做美容和身体的推拿按摩。几天前,张女士像往常一样来店里做美容,可是她竟然发现,这家店空了。店门紧闭着,店里一片狼藉,所有能搬走的东西都已经被搬走了。张女士赶紧拨打了老板的电话,可是电话却一直没人接。老板的电话打不通,店里也被搬空了,张女士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并且损失的金额还不小。张女士表示,会员卡里的现金应该还有一万多,疗程套盒里还有六万多。店里有各种美容和按摩的疗程,这样的疗程动辄就要几千块,都是先购买后使用。事情发生后,张女士联系上了一百多名和她一样在店里充值了的会员。她之前统计了,在美容店办理过会员的金额总共在八十万左右。会员们介绍,这家店虽然已经开了四五年,可是期间换过几次老板。每一次换老板,店里都会要求他们继续充值,才可以消费原先卡里的钱。目前,张女士已经向合肥芜湖路派出所报了警。芜湖路派出所警察表示,他们这边已经受理了,辰意这家美容店涉及的金额比较大,可能要通过经侦部门来调查了解处理这个事情。目前,辖区警方就这件事还在调查。而张女士也想通过自己的遭遇来提醒大家,碰到预付卡式的消费,一定要保持理性。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在天津某高校就读的袁澄宇就遇到过预付卡消费问题。“前不久我常去的健身房,老板卷钱跑路了。我在那里办理了年卡,大概有1000元。最后只有给我上课的私人教练把没有上过的课的学费退给了我。可气的是老板在跑路前,仍然在大张旗鼓地发传单、搞活动,还在微信上宣传,当时不少人都办了卡。”她说。至于追回损失的办法,袁澄宇说:“一起健身的阿姨们说,她们打算去法院起诉老板,如果成功应该能追回损失吧。但我本人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来处理这件事。真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管管,至少也要让我们知道怎样维权。”
从案例上来看,预付卡消费虽然在推动经济的发展,但是在方便消费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严重的问题,不如商家突然涨价、关门谢客、服务态度降低等,面对这些问题我国的消费者维权是十分困难的。具体的原因还是在于,我国目前还没可以针对预付卡消费颁发的专门法律,导致在产生消费纠纷是不能很好的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同时有部分消费者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经营者丧失诚信意识,缺乏社会责任感。因此笔者结合典型案例来分析我国现在的预付卡消费模式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来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并对其提出可行性的建议。
二、预付卡消费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现阶段我国的预付卡消费制度虽然在不断完善,但是就目前来说还是存在着许多的法律风险,最主要的法律风险来自于它发行的本身。一般情况下,预付卡发行地就是最终的责任承担体。如果发行地有很好的资质条件,拥有着固定的资金、完善的经营理念和健全的经营模式,能够确保在预付卡使用的过程中不存在问题。如果说发行地自身条件一般,发行量远远超出了自身可以承载的力度,导致最后不能对持卡者履行义务。当前我国发行预付卡有以下三种形式:第一单一的发行,就是指經营者自己发行的,只能在自己店铺里面使用;第二种联合发行,就是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一起发行的,其中的任何一家店面都可以使用;第三种就是有专门的机构发行的,某发卡机构与商家进行合作协议,预付卡可以在与其协定合作的商家中使用。
在预付卡发行领域主要的法律风险存在于单一发行方式上发行的预付卡,但是单一发行的预付卡又在我国预付卡领域有存在着重要的地位。其实在我国也针对单一发行的预付卡进行了规定,但是该规则中存在许多漏洞,对单一发行预付卡起不到有效的法律作用。这样的规定,使单一发行的预付卡的监管规矩,如同摆设,导致很多商家卷款潜逃,作出伤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 (一)预付卡在发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1、预付卡发行的主体资质参差不齐
其实在我国大大小小的行业当中,都有每个行业的准入规则,该规则是对每个经营者的一种资质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许多方面,通过对经营者的考察,作出一个全方位的了解,这样是对该行业的发展负责,也会对消费者的负责。但是我国对于单用途预付卡发行的没有明确的规定市场准入规则,没有规定发行主体的资质条件、发行模式以及其发行量等问题,使得现在发卡主体和发卡行为都是一个无人看管的混乱场面,这就可能导致主体发行预付卡量过大,导致其没有能力去履行该义务,会产生大规模的负债问题。在现代生活中,许多经营这利用,发行预付卡来圈钱,用圈来的钱进行中转,但是如果中途如果出现失误,就会导致整个企业出现资金周转不开的局面,会产生消费者纠纷,对其影响力巨大,最终还有可能导致社会秩序的紊乱。
2、预付卡发行程序不严格
发行一般都具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必须经过向专门部门申请、受理、审查、批准、送达、公示这六个环节才能发行。一般多用途的预付卡的发行可以采用“先许可再发行”的原则,必须满足以上的六个环节,发行部门的监管相对来说比较严格。但是对于单用途发行的预付卡来说,不需要经过以上六个程序,他们一般采用“先发行后备案”的原则,从发卡当天起30日内按规定办理备案。虽然设计备案程序是为了方方便政府管理,但是基本上对于预付卡的发行行不到任何的监管作用,如同一个摆设,这也就是为什么造成了预付卡发行的主体资质参差不齐的局面。
(二)消费者在使用预付卡消费时权益保障存在的风险
1、经营者的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应当与经营者签署一分合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经营者不会跟消费者签订合同,只会给消费者一张卡,一般在卡的背面会有几条霸王条例。主要有以下几点:“本店/本公司有权对于店里产品进行适当调整”、“本店/本公司对此卡享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本卡不做退卡和兑换现金使用”等等,一系列对于消费者不公平的条例。一般的消费者只关心在自己办卡后可以享受多少优惠,而对于其他方面并不关注,再加上消费者缺乏一定的法律意识,即使是对这些霸王条例有疑虑,但是因为店家模棱两可的解释,也就放松了警惕性,经营者正是利用率这一特性,从中谋取利益。根据我国的法律条例上的规定,这些霸王条例都是违反法律条例的,但是由于消费者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意识,不能运用起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自认倒霉。
2、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个人信息泄漏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一般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商家通常会让消费者在一张表格上填写一下个人信息,说是方便记录,要求消费者填写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等一些基本信息,其中最容易泄露出去的就是电话,每天会受到无数条没用的垃圾短信,甚至还会有电话诈骗。就目前来说,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规来针对于商家泄漏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管理。由于目前没有具体的法律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调整,对于经营者的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对消费者的隐私权保护不到位,从而导致了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损害。
3、消费者在维权时存在困难
根据我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的相关规定,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有以下几点方式: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调解、向有关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方式运用的最多,运用和解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消费者缺乏一定的法律意识;第二:担心走法律要请律师,成本太高;第三:担心有关部门的腐败,会偏向一方。一般的调解都需要第三方的介入,但是消费者协会在消费者的眼中就如同一道摆设。向有关部分申诉,一般是由工商部门和商务部门来接受处理的,但是在多数的情况下,会由于纠纷的数额小,而被驳回。仲裁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不满足条件都不会被受理,一般情况下在办理预付卡是都不会签订书面上的合同,所以就这造成了仲裁难的局面。向法院起诉是最具有权威性的,因此处理和解之外,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消费者维权的最多的途径。但是在诉讼过程中手续繁多,时间较长,并且证据难寻。种种因素导致消费者维权难的局面。
三、对于预付卡存在的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当前全国的经济迅速发展,但是由于发展速度的不同,南北方经济差距也比较大,从而导致全国各地的消费需求、消费模式、消费规模都出现了差距,因此预付卡的消费模式也在全国出现了明显上的差异,所以好像对预付卡进行很好的管理,就要先从地方性的管理进行管制。
(一)对于消费预付卡进行立法
我国在对于预付卡消费上还没有明确的进行专门的法律发过来进行管制,只有一些部门进行一些口头上的管制,并没有形成一套体系,这样非常不利于管理和监督。笔者认为,要根据现在预付卡对于我国的经济影响,进行系统化的立法,为预付卡的发展进行保护。其实我国应该制定一部有关于预付式消费管理的有关制度,明确的规定预付卡的消费模式,在考察立法的同时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去形成一种吸取了各方精华避开所有糟粕的规章制度。
(二)对于《消費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修改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着手,首先,应该准确的来规定预付卡消费当中的概念和种类。预付卡的消费模式应可以被定义为:消费者预先向商家支付一定的金额,然后在日后的消费时可以享受优惠的消费模式。消费模式大致可以分成两类:多用途预付卡和单用途预付卡。此外,还要对于预付卡其他的消费条例进行具体化和性细化,增强他的实施性。
要加强对于经营者的规范义务,规范经营者对消费者的预付资金的保管义务;规范经营者对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客户的信息泄漏。此外,消费者在办理完预付卡后,商家要保证可以按照之前承诺的服务质量去服务顾客。
预付卡是随着人们对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现的一种新的消费模式,收到了广大人民的喜爱,对老百姓的生活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现在普遍的人们出门不带现金,只带着预付卡就能消费,由此得出预付卡的消费模式以及深入到了人们的生活当中。这种新型的消费模式给人们带来了帮助,但是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值得我们是研究。
笔者人认为预付卡消费和经济法是契合的,在消费者用预付卡去消费时,是以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不平等的关系为前提的,经济法中也提出经营者与消费者二者地位不平等,从这点可以看出两者是契合的。
一、预付卡消费的发展现状及具体案例分析
(一)预付卡消费的发展现状
全方位的来看,当前预付卡模式的趋势在不断上涨。国家为了推动在预付卡消费区域健康的消费理念,对其逐渐的进行监管和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管理不是为了不让他发展,而是为了打压哪些具有坏心思的经营者,为预付卡模式提供一个健康的消费环境,可以有效的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的利益。
据目前调查结果显示,预付卡消费已经延伸到全国人民的吃穿住行等各个领域,对于该行业当中的就业人数也在不断增加。从相关资料上显示,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的预付卡都处于一个增长的趋势。我们以在北京某商业区的某知名美容美发店的一周客流量为例,该店面一周的客流量可以达到将近五百人左右,其中有意向自愿办理会员卡的人大约占20%,在我国现在的消费水平来看,办理预付卡的顾客,每人按预存1000元来计算,该店面一年的预付金就可以达到五百万以上。从此可以看出,在我国预付卡所能涉及到的行业区域是比较广的,发行种类较多,消费者购买力度庞大。可以看出预付卡跟经济发展是紧密联系的,经济发达的地区预付卡的消费市场更好。但是在预付卡快速发展的同时,消费问题也在不断出现,商家卷钱逃跑、关门谢客、侵犯消费者权益等一系列潜在的问题不断出现,这些问题值得我们去深入研究,我们应从典型案例去进行分析。
(二)案例分析
在安徽合肥宿松路上的一家美容院,店里可以美发,也可以做美容和身体的推拿按摩。几天前,张女士像往常一样来店里做美容,可是她竟然发现,这家店空了。店门紧闭着,店里一片狼藉,所有能搬走的东西都已经被搬走了。张女士赶紧拨打了老板的电话,可是电话却一直没人接。老板的电话打不通,店里也被搬空了,张女士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并且损失的金额还不小。张女士表示,会员卡里的现金应该还有一万多,疗程套盒里还有六万多。店里有各种美容和按摩的疗程,这样的疗程动辄就要几千块,都是先购买后使用。事情发生后,张女士联系上了一百多名和她一样在店里充值了的会员。她之前统计了,在美容店办理过会员的金额总共在八十万左右。会员们介绍,这家店虽然已经开了四五年,可是期间换过几次老板。每一次换老板,店里都会要求他们继续充值,才可以消费原先卡里的钱。目前,张女士已经向合肥芜湖路派出所报了警。芜湖路派出所警察表示,他们这边已经受理了,辰意这家美容店涉及的金额比较大,可能要通过经侦部门来调查了解处理这个事情。目前,辖区警方就这件事还在调查。而张女士也想通过自己的遭遇来提醒大家,碰到预付卡式的消费,一定要保持理性。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在天津某高校就读的袁澄宇就遇到过预付卡消费问题。“前不久我常去的健身房,老板卷钱跑路了。我在那里办理了年卡,大概有1000元。最后只有给我上课的私人教练把没有上过的课的学费退给了我。可气的是老板在跑路前,仍然在大张旗鼓地发传单、搞活动,还在微信上宣传,当时不少人都办了卡。”她说。至于追回损失的办法,袁澄宇说:“一起健身的阿姨们说,她们打算去法院起诉老板,如果成功应该能追回损失吧。但我本人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来处理这件事。真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管管,至少也要让我们知道怎样维权。”
从案例上来看,预付卡消费虽然在推动经济的发展,但是在方便消费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严重的问题,不如商家突然涨价、关门谢客、服务态度降低等,面对这些问题我国的消费者维权是十分困难的。具体的原因还是在于,我国目前还没可以针对预付卡消费颁发的专门法律,导致在产生消费纠纷是不能很好的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同时有部分消费者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经营者丧失诚信意识,缺乏社会责任感。因此笔者结合典型案例来分析我国现在的预付卡消费模式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来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并对其提出可行性的建议。
二、预付卡消费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现阶段我国的预付卡消费制度虽然在不断完善,但是就目前来说还是存在着许多的法律风险,最主要的法律风险来自于它发行的本身。一般情况下,预付卡发行地就是最终的责任承担体。如果发行地有很好的资质条件,拥有着固定的资金、完善的经营理念和健全的经营模式,能够确保在预付卡使用的过程中不存在问题。如果说发行地自身条件一般,发行量远远超出了自身可以承载的力度,导致最后不能对持卡者履行义务。当前我国发行预付卡有以下三种形式:第一单一的发行,就是指經营者自己发行的,只能在自己店铺里面使用;第二种联合发行,就是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一起发行的,其中的任何一家店面都可以使用;第三种就是有专门的机构发行的,某发卡机构与商家进行合作协议,预付卡可以在与其协定合作的商家中使用。
在预付卡发行领域主要的法律风险存在于单一发行方式上发行的预付卡,但是单一发行的预付卡又在我国预付卡领域有存在着重要的地位。其实在我国也针对单一发行的预付卡进行了规定,但是该规则中存在许多漏洞,对单一发行预付卡起不到有效的法律作用。这样的规定,使单一发行的预付卡的监管规矩,如同摆设,导致很多商家卷款潜逃,作出伤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 (一)预付卡在发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1、预付卡发行的主体资质参差不齐
其实在我国大大小小的行业当中,都有每个行业的准入规则,该规则是对每个经营者的一种资质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许多方面,通过对经营者的考察,作出一个全方位的了解,这样是对该行业的发展负责,也会对消费者的负责。但是我国对于单用途预付卡发行的没有明确的规定市场准入规则,没有规定发行主体的资质条件、发行模式以及其发行量等问题,使得现在发卡主体和发卡行为都是一个无人看管的混乱场面,这就可能导致主体发行预付卡量过大,导致其没有能力去履行该义务,会产生大规模的负债问题。在现代生活中,许多经营这利用,发行预付卡来圈钱,用圈来的钱进行中转,但是如果中途如果出现失误,就会导致整个企业出现资金周转不开的局面,会产生消费者纠纷,对其影响力巨大,最终还有可能导致社会秩序的紊乱。
2、预付卡发行程序不严格
发行一般都具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必须经过向专门部门申请、受理、审查、批准、送达、公示这六个环节才能发行。一般多用途的预付卡的发行可以采用“先许可再发行”的原则,必须满足以上的六个环节,发行部门的监管相对来说比较严格。但是对于单用途发行的预付卡来说,不需要经过以上六个程序,他们一般采用“先发行后备案”的原则,从发卡当天起30日内按规定办理备案。虽然设计备案程序是为了方方便政府管理,但是基本上对于预付卡的发行行不到任何的监管作用,如同一个摆设,这也就是为什么造成了预付卡发行的主体资质参差不齐的局面。
(二)消费者在使用预付卡消费时权益保障存在的风险
1、经营者的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应当与经营者签署一分合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经营者不会跟消费者签订合同,只会给消费者一张卡,一般在卡的背面会有几条霸王条例。主要有以下几点:“本店/本公司有权对于店里产品进行适当调整”、“本店/本公司对此卡享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本卡不做退卡和兑换现金使用”等等,一系列对于消费者不公平的条例。一般的消费者只关心在自己办卡后可以享受多少优惠,而对于其他方面并不关注,再加上消费者缺乏一定的法律意识,即使是对这些霸王条例有疑虑,但是因为店家模棱两可的解释,也就放松了警惕性,经营者正是利用率这一特性,从中谋取利益。根据我国的法律条例上的规定,这些霸王条例都是违反法律条例的,但是由于消费者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意识,不能运用起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自认倒霉。
2、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个人信息泄漏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一般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商家通常会让消费者在一张表格上填写一下个人信息,说是方便记录,要求消费者填写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等一些基本信息,其中最容易泄露出去的就是电话,每天会受到无数条没用的垃圾短信,甚至还会有电话诈骗。就目前来说,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规来针对于商家泄漏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管理。由于目前没有具体的法律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调整,对于经营者的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对消费者的隐私权保护不到位,从而导致了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损害。
3、消费者在维权时存在困难
根据我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的相关规定,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有以下几点方式: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调解、向有关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方式运用的最多,运用和解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消费者缺乏一定的法律意识;第二:担心走法律要请律师,成本太高;第三:担心有关部门的腐败,会偏向一方。一般的调解都需要第三方的介入,但是消费者协会在消费者的眼中就如同一道摆设。向有关部分申诉,一般是由工商部门和商务部门来接受处理的,但是在多数的情况下,会由于纠纷的数额小,而被驳回。仲裁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不满足条件都不会被受理,一般情况下在办理预付卡是都不会签订书面上的合同,所以就这造成了仲裁难的局面。向法院起诉是最具有权威性的,因此处理和解之外,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消费者维权的最多的途径。但是在诉讼过程中手续繁多,时间较长,并且证据难寻。种种因素导致消费者维权难的局面。
三、对于预付卡存在的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当前全国的经济迅速发展,但是由于发展速度的不同,南北方经济差距也比较大,从而导致全国各地的消费需求、消费模式、消费规模都出现了差距,因此预付卡的消费模式也在全国出现了明显上的差异,所以好像对预付卡进行很好的管理,就要先从地方性的管理进行管制。
(一)对于消费预付卡进行立法
我国在对于预付卡消费上还没有明确的进行专门的法律发过来进行管制,只有一些部门进行一些口头上的管制,并没有形成一套体系,这样非常不利于管理和监督。笔者认为,要根据现在预付卡对于我国的经济影响,进行系统化的立法,为预付卡的发展进行保护。其实我国应该制定一部有关于预付式消费管理的有关制度,明确的规定预付卡的消费模式,在考察立法的同时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去形成一种吸取了各方精华避开所有糟粕的规章制度。
(二)对于《消費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修改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着手,首先,应该准确的来规定预付卡消费当中的概念和种类。预付卡的消费模式应可以被定义为:消费者预先向商家支付一定的金额,然后在日后的消费时可以享受优惠的消费模式。消费模式大致可以分成两类:多用途预付卡和单用途预付卡。此外,还要对于预付卡其他的消费条例进行具体化和性细化,增强他的实施性。
要加强对于经营者的规范义务,规范经营者对消费者的预付资金的保管义务;规范经营者对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客户的信息泄漏。此外,消费者在办理完预付卡后,商家要保证可以按照之前承诺的服务质量去服务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