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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发展阶段,面临着如何跨越这一阶段进入高收入发展阶段的重大挑战。世界上很多国家在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由于没有能继续保持经济快速增长而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究其原因,就在于没有处理好收入分配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因此,要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是关键。
一、当前收入分配问题的现状及表现
中国当前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收入不均等程度加剧。二是在国民财富的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份额相对不足。
(一)收入差距拉大,收入不均等程度加剧
有研究指出,在考虑了人口、地区生活成本、住房、社会保障等因素后,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可能在0.48—0.49左右,这标志着中国的收入差距已经处于世界上收入严重不平等国家的行列。也有观点认为,中国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大,仅仅用基尼系数衡量中国的收入差距并不全面。还有人认为,有关收入差距的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居民收入调查数据,但在这套数据中,部分农民工务工收入没有被调查所覆盖,这可能会带来对收入差距的高估。因为总收入差距中60%来自城乡收入差距,所以实际收入差距可能比统计数字反映的要低,甚至收入差距有可能因为农民工外出务工收入增长而开始缩小,但尚缺乏数据支持。相反,有人认为,如果考虑到城镇居民的实物性收入、公共福利项目、灰色收入等拉大城乡收入的因素也难以被国家统计局目前的调查所覆盖,实际的收入差距可能比统计数字反映的还要大。
收入差距扩大还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不同行业的收入差距在拉大。根据统计局计算,2003—2008年,行业收入标准差由5445元上升到12156元,年均增长17.4%。社会普遍关注的或者说意见很大的是垄断行业收入增长过快。比如2003—2008年期间的行业平均收入,金融业相对于农林牧渔业由3.2倍上升到4.8倍,相对于制造业由1.8倍上升到2.6倍。二是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仍在继续扩大。根据统计局数字,199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是2.47,2009年达到3.33。三是地区收入差距仍然在扩大。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东部地区是西部地区的1.47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东部地区是西部地区的2.08倍。四是灰色收入的普遍存在可能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差距。
(二)在国民财富的分配中劳动者报酬收入和居民收入份额相对不足
目前我国社会财富快速增长,但劳动者报酬收入增长相对缓慢,劳动报酬在GDP中的比重不断下降。有研究指出,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从1996年的53.4%快速下降到2007年的39.7%,10年间下降了13.7个百分点。同时,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也在大幅降低。1996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国民可支配总收入中所占比重接近70%,到2006年下降到57.5%,下降了12个百分点。不过,也有研究指出,在调整了劳动者报酬的统计口径后,中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在改革开放30年的时间内变动幅度并不大,中国初次收入分配格局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的下降,而是这一比重长期偏低,中国初次收入分配格局陷入了一种低水平稳定状态。
我国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比重偏低的局面不仅没有得到再分配的校正,而且再分配还进一步加剧了这一不合理局面。有研究认为,再分配中政府部门所得比例提高进一步挤压了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收入。政府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虽然并不算太高,但这一比重呈上升趋势,而且再分配出现了持续向政府倾斜的现象。企业部门所得在初次分配中是比较适中的,但在再分配中处于弱势地位。来自于政府部门尤其是地方政府部门非规范费用负担比较重,导致以制度外收入为代表的各种收入流入政府部门,提高了政府在再分配中的份额,降低了企业所得份额。居民所得在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中的份额都比较低。居民收入来源比较单一,基本以劳动报酬收入为主,劳动报酬在GDP中的比例下降导致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下降。收入向政府部门倾斜,使国内投资出现政府主导倾向,导致向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分配不足。政府所得对企业所得造成挤压,使得企业持续扩大投资动力不足。这有可能给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留下隐患。政府所得对居民所得的挤压,一方面使财政收入快速增长,挤压了居民收入的增长空间;另一方面政府的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支付相对滞后,导致居民储蓄上升,消费不足。消费如果长期处于不足的状态,必然会使得我国经济增长对国外需求依赖性加大,从长远来讲对我国经济发展不利。
二、收入分配问题的原因分析
有观点认为,收入差距拉大是市场化改革的结果,是效率优先原则的体现。也有观点认为,由经济效率引起的收入差距,并不是目前中国收入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还有观点认为,我国收入差距问题既不是因为发展阶段而导致的,也不是因为市场取向的改革造成的,而是由于体制及相关的政策造成的。例如,户籍制度是造成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土地制度并未让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获益,而计划经济下的一些垄断体制在市场经济下得到进一步强化,从而导致垄断行业的收入远远高于其它行业。体制问题也导致了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问题,从而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分配差距。但总的来看,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收入分配问题既有市场的原因,也有体制的原因,既和中国经济发展阶段有关,也和中国的特殊国情相关。
(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市场经济体制按照效率原则配置资源的结果是生产要素按照贡献获得收益,由于要素数量和质量在行业、地区、城乡和个人之间存在差异,一定程度的收入差异是市场结果的体现。对于个人来说,人力资本的差异会决定其收入差异,人力资本不平等程度会决定收入的不平等程度,从这个意义上说,由于人力资本差异所带来的收入差距是市场经济中合理的差异,应该得到认同,不过,造成我国目前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并不仅仅来自这种合理的差距,而是更多地来自一些不合理的机制体制因素的影响,如行业垄断的影响,灰色收入的影响等,这些非市场因素引起的收入差距是造成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
(二)经济发展阶段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收入差距和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呈现一种倒“U”型关系,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由于调整收入分配的体制和制度不健全,市场机制往往会导致收入差距拉大,而当经济进一步发展和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后,收入分配状况将得到改善。中国目前尚处于对收入分配不利的发展阶段,尤其是经济仍处于二元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的转型过程之中,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在此状况下,工业部门只需支付维持工人最低生活水平的生存工资,就能从农业部门雇用到大量劳动力。工业部门的利润将随着资本积累的增加而按比例的增加。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完全转移出农业之前,工业部门的平均劳动生产率提高所带来的收益主要转化为利润,工资水平难以提高。劳动报酬在GDP中的比重明显下降,即有资本强势背景下利润挤压工资的因素,也有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劳动力过剩等方面的原因,这是经济发展阶段的特征决定的。
(三)计划经济遗留体制的影响
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在全国收入差距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且这一比重不断上升。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是计划经济时期“重工轻农”和“重城轻乡”发展战略的遗留,城乡收入差距很大程度上是制度性和政策性因素造成的。与此类似的是地区间的收入差距。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过程中,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体制,受到地方利益格局的制约,并没有起到有效的再分配功能。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政策性分配体制上的存在的问题。
(四)市场化改革不到位和不彻底是造成收入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
在生产领域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是市场化改革的主要目标。受到部门利益的制约,市场化改革在各部门之间出现明显的不平衡。垄断部门利用垄断地位,将垄断收益转化为职工收入,从而拉大了和其他非垄断部门的收入差距。而且,中国的垄断部门多出于行政性垄断,而非市场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结果。因此,垄断部门的工资不决定于企业的效率。垄断部门为维持其地位,设置行业进入壁垒,从而导致了部门之间和行业之间劳动力市场的严重分割。同时,资源性的行业补偿不足,高污染行业生态环境成本课税不足等,也是部门间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
(五)部分公共品和准公共品领域的过度市场化进一步加剧了收入不平等程度
医疗、教育、住房等准公共品领域的过度市场化所产生的后果之一是收入差距的扩大,弱势群体得不到应有的收入保障和社会保障,而权势阶层可以从权力的市场化交易中获取收益。国民收入再分配体制向富人倾斜。
三、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对策建议
收入差距扩大问题可能会导致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引发大量社会问题,甚至形成社会危机和中断经济增长,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刻不容缓。虽然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收入分配问题会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得到改善,但这一过程并不会自动完成,而是需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校正收入分配中的市场失败才能最终实现收入分配状况的改善。中国目前正处在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阶段,一些不合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和不平等程度,解决我国收入分配问题需要政府的干预,政府要加强对准公共产品的管理,形成合理的体制机制,同时,政府不但要强化再分配的作用,而且也要在初次分配中下功夫,改变初次分配中的不合理局面。
(一)改革不合理的体制机制,促进公平分配
在目前的收入差距中,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以及行业差距在一定程度上都和不合理的体制机制有关。这些不合理的体制机制既有传统体制遗留的部分,如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的影响,也有新形成体制的作用,如行业垄断以及灰色收入的形成等,要缩小收入差距,就必须改革这些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平的体制机制,建立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环境。
(二)调整政府与居民收入分配关系,增加居民收入
适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减少税级降低税率,建立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个人所得税扣除制度。在现阶段我国劳动收入份额较低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过低实际上加剧了劳动收入份额下降的趋势。在我国当前的发展阶段,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主要对象应该是中等偏上收入人群,起征点应该在职工平均工资之上,且应该随平均工资的增长而动态调整。
(三)通过财税手段调整政府与企业收入分配关系
加强对资源税、国企利润的征缴,减少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税费,为劳动资本收益分配比例的改善提供条件。进一步改革完善薪酬分配制度。首先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对特定类型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如果实施工资协商造成经营困难的,经财税部门认定给予一定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减免优惠。切实抓好垄断行业过高工资收入的调控,完善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
(四)积极促进就业,增强劳动者话语权,提高劳动者报酬水平
在中国当前的发展阶段,提高劳动报酬水平,最重要的仍然是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积极扩大就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这是提高劳动报酬的根本措施。只有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结束后,中国才会真正步入发达社会。增强劳动者在工资决定中的话语权,在企业层面建立工资正常合理增长机制。提高中低收入劳动者报酬,实施工资与GDP同步增长计划。尤其要通过制定政策使企业的利润能够转化成社会保障缴费,从而降低职工的社保缴费负担,提高他们的可支配收入。
(五)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尽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大量就业者无法参与社会保险实际上意味着生产过程中本来应该用于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属于劳动者报酬的收入被其他生产要素侵蚀。如何覆盖流动人口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关键,为此,应该明确各级政府的民生建设财政支出责任,确定可量化的支出比例。
(张车伟,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赵文,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博士后)
一、当前收入分配问题的现状及表现
中国当前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收入不均等程度加剧。二是在国民财富的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份额相对不足。
(一)收入差距拉大,收入不均等程度加剧
有研究指出,在考虑了人口、地区生活成本、住房、社会保障等因素后,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可能在0.48—0.49左右,这标志着中国的收入差距已经处于世界上收入严重不平等国家的行列。也有观点认为,中国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大,仅仅用基尼系数衡量中国的收入差距并不全面。还有人认为,有关收入差距的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居民收入调查数据,但在这套数据中,部分农民工务工收入没有被调查所覆盖,这可能会带来对收入差距的高估。因为总收入差距中60%来自城乡收入差距,所以实际收入差距可能比统计数字反映的要低,甚至收入差距有可能因为农民工外出务工收入增长而开始缩小,但尚缺乏数据支持。相反,有人认为,如果考虑到城镇居民的实物性收入、公共福利项目、灰色收入等拉大城乡收入的因素也难以被国家统计局目前的调查所覆盖,实际的收入差距可能比统计数字反映的还要大。
收入差距扩大还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不同行业的收入差距在拉大。根据统计局计算,2003—2008年,行业收入标准差由5445元上升到12156元,年均增长17.4%。社会普遍关注的或者说意见很大的是垄断行业收入增长过快。比如2003—2008年期间的行业平均收入,金融业相对于农林牧渔业由3.2倍上升到4.8倍,相对于制造业由1.8倍上升到2.6倍。二是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仍在继续扩大。根据统计局数字,199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是2.47,2009年达到3.33。三是地区收入差距仍然在扩大。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东部地区是西部地区的1.47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东部地区是西部地区的2.08倍。四是灰色收入的普遍存在可能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差距。
(二)在国民财富的分配中劳动者报酬收入和居民收入份额相对不足
目前我国社会财富快速增长,但劳动者报酬收入增长相对缓慢,劳动报酬在GDP中的比重不断下降。有研究指出,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从1996年的53.4%快速下降到2007年的39.7%,10年间下降了13.7个百分点。同时,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也在大幅降低。1996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国民可支配总收入中所占比重接近70%,到2006年下降到57.5%,下降了12个百分点。不过,也有研究指出,在调整了劳动者报酬的统计口径后,中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在改革开放30年的时间内变动幅度并不大,中国初次收入分配格局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的下降,而是这一比重长期偏低,中国初次收入分配格局陷入了一种低水平稳定状态。
我国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比重偏低的局面不仅没有得到再分配的校正,而且再分配还进一步加剧了这一不合理局面。有研究认为,再分配中政府部门所得比例提高进一步挤压了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收入。政府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虽然并不算太高,但这一比重呈上升趋势,而且再分配出现了持续向政府倾斜的现象。企业部门所得在初次分配中是比较适中的,但在再分配中处于弱势地位。来自于政府部门尤其是地方政府部门非规范费用负担比较重,导致以制度外收入为代表的各种收入流入政府部门,提高了政府在再分配中的份额,降低了企业所得份额。居民所得在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中的份额都比较低。居民收入来源比较单一,基本以劳动报酬收入为主,劳动报酬在GDP中的比例下降导致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下降。收入向政府部门倾斜,使国内投资出现政府主导倾向,导致向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分配不足。政府所得对企业所得造成挤压,使得企业持续扩大投资动力不足。这有可能给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留下隐患。政府所得对居民所得的挤压,一方面使财政收入快速增长,挤压了居民收入的增长空间;另一方面政府的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支付相对滞后,导致居民储蓄上升,消费不足。消费如果长期处于不足的状态,必然会使得我国经济增长对国外需求依赖性加大,从长远来讲对我国经济发展不利。
二、收入分配问题的原因分析
有观点认为,收入差距拉大是市场化改革的结果,是效率优先原则的体现。也有观点认为,由经济效率引起的收入差距,并不是目前中国收入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还有观点认为,我国收入差距问题既不是因为发展阶段而导致的,也不是因为市场取向的改革造成的,而是由于体制及相关的政策造成的。例如,户籍制度是造成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土地制度并未让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获益,而计划经济下的一些垄断体制在市场经济下得到进一步强化,从而导致垄断行业的收入远远高于其它行业。体制问题也导致了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问题,从而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分配差距。但总的来看,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收入分配问题既有市场的原因,也有体制的原因,既和中国经济发展阶段有关,也和中国的特殊国情相关。
(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市场经济体制按照效率原则配置资源的结果是生产要素按照贡献获得收益,由于要素数量和质量在行业、地区、城乡和个人之间存在差异,一定程度的收入差异是市场结果的体现。对于个人来说,人力资本的差异会决定其收入差异,人力资本不平等程度会决定收入的不平等程度,从这个意义上说,由于人力资本差异所带来的收入差距是市场经济中合理的差异,应该得到认同,不过,造成我国目前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并不仅仅来自这种合理的差距,而是更多地来自一些不合理的机制体制因素的影响,如行业垄断的影响,灰色收入的影响等,这些非市场因素引起的收入差距是造成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
(二)经济发展阶段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收入差距和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呈现一种倒“U”型关系,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由于调整收入分配的体制和制度不健全,市场机制往往会导致收入差距拉大,而当经济进一步发展和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后,收入分配状况将得到改善。中国目前尚处于对收入分配不利的发展阶段,尤其是经济仍处于二元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的转型过程之中,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在此状况下,工业部门只需支付维持工人最低生活水平的生存工资,就能从农业部门雇用到大量劳动力。工业部门的利润将随着资本积累的增加而按比例的增加。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完全转移出农业之前,工业部门的平均劳动生产率提高所带来的收益主要转化为利润,工资水平难以提高。劳动报酬在GDP中的比重明显下降,即有资本强势背景下利润挤压工资的因素,也有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劳动力过剩等方面的原因,这是经济发展阶段的特征决定的。
(三)计划经济遗留体制的影响
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在全国收入差距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且这一比重不断上升。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是计划经济时期“重工轻农”和“重城轻乡”发展战略的遗留,城乡收入差距很大程度上是制度性和政策性因素造成的。与此类似的是地区间的收入差距。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过程中,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体制,受到地方利益格局的制约,并没有起到有效的再分配功能。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政策性分配体制上的存在的问题。
(四)市场化改革不到位和不彻底是造成收入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
在生产领域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是市场化改革的主要目标。受到部门利益的制约,市场化改革在各部门之间出现明显的不平衡。垄断部门利用垄断地位,将垄断收益转化为职工收入,从而拉大了和其他非垄断部门的收入差距。而且,中国的垄断部门多出于行政性垄断,而非市场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结果。因此,垄断部门的工资不决定于企业的效率。垄断部门为维持其地位,设置行业进入壁垒,从而导致了部门之间和行业之间劳动力市场的严重分割。同时,资源性的行业补偿不足,高污染行业生态环境成本课税不足等,也是部门间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
(五)部分公共品和准公共品领域的过度市场化进一步加剧了收入不平等程度
医疗、教育、住房等准公共品领域的过度市场化所产生的后果之一是收入差距的扩大,弱势群体得不到应有的收入保障和社会保障,而权势阶层可以从权力的市场化交易中获取收益。国民收入再分配体制向富人倾斜。
三、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对策建议
收入差距扩大问题可能会导致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引发大量社会问题,甚至形成社会危机和中断经济增长,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刻不容缓。虽然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收入分配问题会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得到改善,但这一过程并不会自动完成,而是需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校正收入分配中的市场失败才能最终实现收入分配状况的改善。中国目前正处在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阶段,一些不合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和不平等程度,解决我国收入分配问题需要政府的干预,政府要加强对准公共产品的管理,形成合理的体制机制,同时,政府不但要强化再分配的作用,而且也要在初次分配中下功夫,改变初次分配中的不合理局面。
(一)改革不合理的体制机制,促进公平分配
在目前的收入差距中,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以及行业差距在一定程度上都和不合理的体制机制有关。这些不合理的体制机制既有传统体制遗留的部分,如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的影响,也有新形成体制的作用,如行业垄断以及灰色收入的形成等,要缩小收入差距,就必须改革这些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平的体制机制,建立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环境。
(二)调整政府与居民收入分配关系,增加居民收入
适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减少税级降低税率,建立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个人所得税扣除制度。在现阶段我国劳动收入份额较低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过低实际上加剧了劳动收入份额下降的趋势。在我国当前的发展阶段,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主要对象应该是中等偏上收入人群,起征点应该在职工平均工资之上,且应该随平均工资的增长而动态调整。
(三)通过财税手段调整政府与企业收入分配关系
加强对资源税、国企利润的征缴,减少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税费,为劳动资本收益分配比例的改善提供条件。进一步改革完善薪酬分配制度。首先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对特定类型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如果实施工资协商造成经营困难的,经财税部门认定给予一定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减免优惠。切实抓好垄断行业过高工资收入的调控,完善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
(四)积极促进就业,增强劳动者话语权,提高劳动者报酬水平
在中国当前的发展阶段,提高劳动报酬水平,最重要的仍然是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积极扩大就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这是提高劳动报酬的根本措施。只有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结束后,中国才会真正步入发达社会。增强劳动者在工资决定中的话语权,在企业层面建立工资正常合理增长机制。提高中低收入劳动者报酬,实施工资与GDP同步增长计划。尤其要通过制定政策使企业的利润能够转化成社会保障缴费,从而降低职工的社保缴费负担,提高他们的可支配收入。
(五)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尽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大量就业者无法参与社会保险实际上意味着生产过程中本来应该用于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属于劳动者报酬的收入被其他生产要素侵蚀。如何覆盖流动人口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关键,为此,应该明确各级政府的民生建设财政支出责任,确定可量化的支出比例。
(张车伟,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赵文,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