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环境统计是环境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科学准确的环境统计数据,是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计划、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的重要依据。然而基层环境统计工作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该工作存在诸多问题,不能十分客观的反映当地污染物的排放和治理情况,本文结合基层环境统计工作实际,分析了基层环境统计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
[關键词]环境统计 问题分析 对策和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1-0221-02
一、环境统计的发展
中国的环境统计体系是隶属于全国环境管理体制下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适应环境保护的需要而建立,并伴随着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从上世纪50年代起,我国就开始了国土、气象、矿产等方面的统计工作。80年代初,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建立了环境保护统计制度。此后,国务院有关部门也相继建立了环境保护统计制度,中国的环境统计体系逐步形成。
从1981年开始,原国家环保局每年编制环境统计年报资料和环境统计分析报告。自1989年起,原国家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开始编制和发布《国家环境状况公报》。1995年6月15日,国家环保局颁发了《环境统计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关于环境统计的第一个法规性文件。2001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制订了“十五”期间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和环境统计专业报表制度,“十五”期间环境统计报表扩大了环境统计调查范围,改进了统计指标体系,调整了工业污染源重点调查单位的筛选办法。适当增加了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统计调查频次,提高了数据的质量和分析利用水平。“十五”期间环境统计专业报表制度增加了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情况、年度环保计划完成情况、“两控区”污染控制情况、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情况以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情况等内容,其中指标有所删改或增加,反映了“十五”期间环境管理的发展进步。
2006年11月4日,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总局令第37号,对环境统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发布了《环境统计管理办法》。 “十一五”期间总量减排以来,国家环保部连续5年召开全国环境统计工作会议,分别就统计调查融入总量减排、统计数据与减排结果衔接、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环境统计报表改革等进行专题研究,实行环境统计与动态更新“双轨并行”。 “十二五”期间对环境统计体系进行改革和完善,环境统计范围由以往的以工业源、生活源为主,扩展到工业、农业、生活、交通和环境管理等各个领域;对调查范围、指标体系、报表形式、技术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调查对象由8万家增加到30多万家,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宽尺度的环境统计报表制度逐步建立。
二、环境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环境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环保系统所面临的外部压力越来越大,环境监管等任务越来越重,再加上基层环保部门人员较少,致使基层环保部门把环境监管、污染整治及环评审批等与公众有着直接关系的工作作为重点,而忽视了环境统计工作的重要性。部分基层环保局还单纯地把环境统计工作当成一项临时性的任务,工作标准仍停留在填几张报表,报几个数字的水平上,而对具体的数据填报及审核工作不够重视,使得环境统计工作长期处于边缘化状态。而对环境统计工作的重视度不够,导致环境统计没有针对具体的环境形势做出相应的变化,不能按照环境统计工作的要求及时对重点调查企业进行筛选和调整,对环境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逻辑性和合理性缺乏认真的审核和分析,致使环境统计工作流于形式,环境统计数据不能很好的反映当前污染物的实际排放情况。
2、基层环境统计力量薄弱
基层环境统计人员配置不足且变动频繁,很多地方存在年年都是新面孔现象,难以保证该项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据了解,2012年度温州市、县两级15个环保部门现有的29名环境统计从业人员中,只有5名为专职人员,其余均为兼职人员,专职人员仅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2.8%;从业年限在1年以下的为16名,占55%,超过3年以上的仅8名,占20.5%;台州市2012年度环境统计人员为21人,从事环境统计工作3年以上的仅有7人,21人均为兼职。县级环保部门普遍存在仅有1-2名环境统计人员,承担了从报表下发到原始数据采集直至数据初步汇总、审核等一系列工作。由于环境统计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基层环境统计面临的这种人员配置不足、技术支撑缺乏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到了环境统计工作的效率与数据质量。
3、环境统计数据质量难以保障
乐清等地民营经济发达,中小企业数量在环境统计中占绝对优势,这些企业大多数没有专职的环保人员,而且人员变动频繁,负责环境统计的人员素质不高,造成企业上报的第一手数据差错率较高。再则,由于受经济形势影响,中小企业的生产波动大,但是环境统计技术要求数据不能有大的突变,否则要提供一系列的说明材料,这无疑又增加了环境统计工作的难度。基层环境监管不到位,造成环境统计范围不全面,部分污染源还没有完全纳入环保管理,重点调查企业也远远没有达到国家环保部规定的85%标准。另外,基层环境统计工作缺少必要的技术支持,特别是环境监测能力的不足,大部分都以排放系数的方法来计算企业的排污量,又没有系统的产排污系数研究和更新核定制度,产排污系数未能及时更新调整,很难客观反映中小企业实际的排污情况,给环境统计数据造成了一定的偏差。
4、环境统计缺乏一套完整的机制
环境统计执法机制不健全。由于各地环境统计没有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和相应的处罚制度,即使企业不报、瞒报环境统计报表,环保部门没有权限对其进行统计法范畴内的处罚,有些企业很不配合工作,甚至出现环境统计人员央求企业提供数据的奇怪现象。环境统计工作缺乏相应的奖惩措施,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的状况。数据的审核手段比较单一,环境统计工作单纯依靠某个部门或个人完成,缺少规范的数据联审校核机制,既没有与环境规划、总量控制相结合,也没有与污染防治、环境监察相协调,难以有效地发挥为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服务的作用。 5、环境统计软件设计有待完善
“十二五”环境统计虽然采用了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的统计口径,却并未沿用相对成熟的污普更新报表制度和软件系统。在报表制度设计方面存在指标体系过于庞杂,部分指标解释语焉不详。单工业企业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设置了103项指标,大部分企业涉及到的指标不多,却规定每项均需填写;在审核设置上過于依赖“一刀切”式的产排污系数测算法,测算数据与实际上报排放量之间存在较大偏差时强制要求修改,否则均显示审核不通过;软件系统自身稳定性差,只能通过一再更新逐步完善,因更新导致部分已录入数据“被消失”,从而带来大量无意义的重复劳动。
环境统计制度改革后,由原来“十一五”期间单独的专业报表,改为现在的管理报表,报送方式也由之前的对口处室直线上报改为由当地环保部门统计科室汇总后,上报上级环保部门统计处室。因为环境统计人员对其他处室的指标内容和数据不够专业,同时其他处室未能充分发挥审核作用,导致管理报表的数据错误率较高。
三、建议与对策
党的十八大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强调要建立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而环境统计数据将是建立这一评价体系的重要支撑。另一方面,环境统计数据日益成为政府宏观决策的重要参考,在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文件报告中,以环境统计数据为支撑的环境保护和减排形势分析内容,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同时,环境统计已成为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环境意识的日益提高,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诉求也越来越强,对加大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力度都有新的期望。
1、重视基层环境统计工作,强化人员配置
基层环保部门要切实改变观念,充分认识环境统计在环境管理以及总量减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对环境统计工作的领导,把环境统计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列入日常工作议程,建立完善的工作协调机制,为环境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努力开创环境统计工作的新局面。
设置专职环境统计岗位。挑选业务能力强、熟悉环境统计知识的专业人员承担环境统计技术工作。加强对统计人员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努力提高基层环境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上级环保部门应每年定期组织对县级基层环保部门及重点企业环境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确保每年每人达到一定的学习时间,逐步实现专人专岗(持证上岗)的要求。
2、强化基础建设,为环境统计数据提供有力保障
首先要做好重点源的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基层环保局的监测能力建设,加大常规监测的力度,使环境统计数据能够反映企业的真实排放情况。其次要推进重点企业的自行检测能力建设,企业自报数据作为环境统计数据的主要来源,对环境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非常重要,要充分发挥企业对于自身监测的优势,强化对企业监测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监测数据的质量。要大力推行并规范在线监测体系,积极推行中介运行维护管理模式,利用远程监控和联网,有效发挥自动监控数据的作用。
加强环境统计的技术支撑,做好环境统计数据核查会审制度。环境统计工作的好坏很大程度取决于基层报表的质量,基层环境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就是审核排污企业填报的统计基表。基层环保部门要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组织相关科室对排污数据进行会审,以确保环境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及真实性。
建立沟通机制,统一环境统计口径。关于农业、生活源、机动车等数据的采集,建议从环保部或省厅层面起,建立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机制,最好将数据采集的任务直接分配至有关部门,避免“越位”现象发生。同时,就有关统计口径的确定,充分尊重部门的意见,杜绝数据无来源或“数出多门”的现象。
3、完善软件建设,规范各类技术标准。
要进一步完善软件建设。软件研发单位和报表制度设计部门要充分听取基层操作人员反馈的各种建议意见,完善相关内容,争取一次性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软件审核功能,在合理性审核、辅助审核中添加每项审核指标的合理性范围或经验范围,并将超出这些范围的数据突出显示,使统计人员在审核的时候更有针对性,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按行业合理设置指标,简化或者去除不相关指标,减少干扰,突出指标填报重点,减轻填报和审核的工作量。
4、创新环统制度,推动统计标准化建设
目前环保部门“数出多门”,内部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仅重点工业污染物排放量一项指标,环保部门内部就存在环境统计、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三套数据,不仅增加了环保部门和企业的工作量,而且三套数据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建议环境统计部门顺应形势发展,转变观念,理顺各种关系的同时,主动做些协调研究,能够结合总量核算规则,结合全国污染普查成果的研究与应用,使环境统计、排污申报与总量减排“三本帐”相互协调,核算方法相对一致,整合数据从而达到数据基本一致的要求。
各级环保部门要开创环境统计工作的新局面,全面推动环境统计的标准化建设,让环境统计工作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更好的服务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参考文献
[1] 王健.云南省环境统计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J].环境科学导刊,2008(1).
[2] 鲁宪.基层环保部门环境统计问题探讨[J].江苏环境科技,2005(1).
[3] 陈军生.加强环境统计工作的几点建议[J].贵州环保科技,2004(2).
[關键词]环境统计 问题分析 对策和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1-0221-02
一、环境统计的发展
中国的环境统计体系是隶属于全国环境管理体制下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适应环境保护的需要而建立,并伴随着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从上世纪50年代起,我国就开始了国土、气象、矿产等方面的统计工作。80年代初,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建立了环境保护统计制度。此后,国务院有关部门也相继建立了环境保护统计制度,中国的环境统计体系逐步形成。
从1981年开始,原国家环保局每年编制环境统计年报资料和环境统计分析报告。自1989年起,原国家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开始编制和发布《国家环境状况公报》。1995年6月15日,国家环保局颁发了《环境统计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关于环境统计的第一个法规性文件。2001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制订了“十五”期间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和环境统计专业报表制度,“十五”期间环境统计报表扩大了环境统计调查范围,改进了统计指标体系,调整了工业污染源重点调查单位的筛选办法。适当增加了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统计调查频次,提高了数据的质量和分析利用水平。“十五”期间环境统计专业报表制度增加了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情况、年度环保计划完成情况、“两控区”污染控制情况、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情况以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情况等内容,其中指标有所删改或增加,反映了“十五”期间环境管理的发展进步。
2006年11月4日,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总局令第37号,对环境统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发布了《环境统计管理办法》。 “十一五”期间总量减排以来,国家环保部连续5年召开全国环境统计工作会议,分别就统计调查融入总量减排、统计数据与减排结果衔接、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环境统计报表改革等进行专题研究,实行环境统计与动态更新“双轨并行”。 “十二五”期间对环境统计体系进行改革和完善,环境统计范围由以往的以工业源、生活源为主,扩展到工业、农业、生活、交通和环境管理等各个领域;对调查范围、指标体系、报表形式、技术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调查对象由8万家增加到30多万家,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宽尺度的环境统计报表制度逐步建立。
二、环境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环境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环保系统所面临的外部压力越来越大,环境监管等任务越来越重,再加上基层环保部门人员较少,致使基层环保部门把环境监管、污染整治及环评审批等与公众有着直接关系的工作作为重点,而忽视了环境统计工作的重要性。部分基层环保局还单纯地把环境统计工作当成一项临时性的任务,工作标准仍停留在填几张报表,报几个数字的水平上,而对具体的数据填报及审核工作不够重视,使得环境统计工作长期处于边缘化状态。而对环境统计工作的重视度不够,导致环境统计没有针对具体的环境形势做出相应的变化,不能按照环境统计工作的要求及时对重点调查企业进行筛选和调整,对环境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逻辑性和合理性缺乏认真的审核和分析,致使环境统计工作流于形式,环境统计数据不能很好的反映当前污染物的实际排放情况。
2、基层环境统计力量薄弱
基层环境统计人员配置不足且变动频繁,很多地方存在年年都是新面孔现象,难以保证该项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据了解,2012年度温州市、县两级15个环保部门现有的29名环境统计从业人员中,只有5名为专职人员,其余均为兼职人员,专职人员仅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2.8%;从业年限在1年以下的为16名,占55%,超过3年以上的仅8名,占20.5%;台州市2012年度环境统计人员为21人,从事环境统计工作3年以上的仅有7人,21人均为兼职。县级环保部门普遍存在仅有1-2名环境统计人员,承担了从报表下发到原始数据采集直至数据初步汇总、审核等一系列工作。由于环境统计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基层环境统计面临的这种人员配置不足、技术支撑缺乏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到了环境统计工作的效率与数据质量。
3、环境统计数据质量难以保障
乐清等地民营经济发达,中小企业数量在环境统计中占绝对优势,这些企业大多数没有专职的环保人员,而且人员变动频繁,负责环境统计的人员素质不高,造成企业上报的第一手数据差错率较高。再则,由于受经济形势影响,中小企业的生产波动大,但是环境统计技术要求数据不能有大的突变,否则要提供一系列的说明材料,这无疑又增加了环境统计工作的难度。基层环境监管不到位,造成环境统计范围不全面,部分污染源还没有完全纳入环保管理,重点调查企业也远远没有达到国家环保部规定的85%标准。另外,基层环境统计工作缺少必要的技术支持,特别是环境监测能力的不足,大部分都以排放系数的方法来计算企业的排污量,又没有系统的产排污系数研究和更新核定制度,产排污系数未能及时更新调整,很难客观反映中小企业实际的排污情况,给环境统计数据造成了一定的偏差。
4、环境统计缺乏一套完整的机制
环境统计执法机制不健全。由于各地环境统计没有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和相应的处罚制度,即使企业不报、瞒报环境统计报表,环保部门没有权限对其进行统计法范畴内的处罚,有些企业很不配合工作,甚至出现环境统计人员央求企业提供数据的奇怪现象。环境统计工作缺乏相应的奖惩措施,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的状况。数据的审核手段比较单一,环境统计工作单纯依靠某个部门或个人完成,缺少规范的数据联审校核机制,既没有与环境规划、总量控制相结合,也没有与污染防治、环境监察相协调,难以有效地发挥为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服务的作用。 5、环境统计软件设计有待完善
“十二五”环境统计虽然采用了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的统计口径,却并未沿用相对成熟的污普更新报表制度和软件系统。在报表制度设计方面存在指标体系过于庞杂,部分指标解释语焉不详。单工业企业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设置了103项指标,大部分企业涉及到的指标不多,却规定每项均需填写;在审核设置上過于依赖“一刀切”式的产排污系数测算法,测算数据与实际上报排放量之间存在较大偏差时强制要求修改,否则均显示审核不通过;软件系统自身稳定性差,只能通过一再更新逐步完善,因更新导致部分已录入数据“被消失”,从而带来大量无意义的重复劳动。
环境统计制度改革后,由原来“十一五”期间单独的专业报表,改为现在的管理报表,报送方式也由之前的对口处室直线上报改为由当地环保部门统计科室汇总后,上报上级环保部门统计处室。因为环境统计人员对其他处室的指标内容和数据不够专业,同时其他处室未能充分发挥审核作用,导致管理报表的数据错误率较高。
三、建议与对策
党的十八大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强调要建立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而环境统计数据将是建立这一评价体系的重要支撑。另一方面,环境统计数据日益成为政府宏观决策的重要参考,在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文件报告中,以环境统计数据为支撑的环境保护和减排形势分析内容,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同时,环境统计已成为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环境意识的日益提高,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诉求也越来越强,对加大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力度都有新的期望。
1、重视基层环境统计工作,强化人员配置
基层环保部门要切实改变观念,充分认识环境统计在环境管理以及总量减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对环境统计工作的领导,把环境统计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列入日常工作议程,建立完善的工作协调机制,为环境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努力开创环境统计工作的新局面。
设置专职环境统计岗位。挑选业务能力强、熟悉环境统计知识的专业人员承担环境统计技术工作。加强对统计人员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努力提高基层环境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上级环保部门应每年定期组织对县级基层环保部门及重点企业环境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确保每年每人达到一定的学习时间,逐步实现专人专岗(持证上岗)的要求。
2、强化基础建设,为环境统计数据提供有力保障
首先要做好重点源的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基层环保局的监测能力建设,加大常规监测的力度,使环境统计数据能够反映企业的真实排放情况。其次要推进重点企业的自行检测能力建设,企业自报数据作为环境统计数据的主要来源,对环境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非常重要,要充分发挥企业对于自身监测的优势,强化对企业监测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监测数据的质量。要大力推行并规范在线监测体系,积极推行中介运行维护管理模式,利用远程监控和联网,有效发挥自动监控数据的作用。
加强环境统计的技术支撑,做好环境统计数据核查会审制度。环境统计工作的好坏很大程度取决于基层报表的质量,基层环境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就是审核排污企业填报的统计基表。基层环保部门要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组织相关科室对排污数据进行会审,以确保环境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及真实性。
建立沟通机制,统一环境统计口径。关于农业、生活源、机动车等数据的采集,建议从环保部或省厅层面起,建立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机制,最好将数据采集的任务直接分配至有关部门,避免“越位”现象发生。同时,就有关统计口径的确定,充分尊重部门的意见,杜绝数据无来源或“数出多门”的现象。
3、完善软件建设,规范各类技术标准。
要进一步完善软件建设。软件研发单位和报表制度设计部门要充分听取基层操作人员反馈的各种建议意见,完善相关内容,争取一次性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软件审核功能,在合理性审核、辅助审核中添加每项审核指标的合理性范围或经验范围,并将超出这些范围的数据突出显示,使统计人员在审核的时候更有针对性,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按行业合理设置指标,简化或者去除不相关指标,减少干扰,突出指标填报重点,减轻填报和审核的工作量。
4、创新环统制度,推动统计标准化建设
目前环保部门“数出多门”,内部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仅重点工业污染物排放量一项指标,环保部门内部就存在环境统计、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三套数据,不仅增加了环保部门和企业的工作量,而且三套数据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建议环境统计部门顺应形势发展,转变观念,理顺各种关系的同时,主动做些协调研究,能够结合总量核算规则,结合全国污染普查成果的研究与应用,使环境统计、排污申报与总量减排“三本帐”相互协调,核算方法相对一致,整合数据从而达到数据基本一致的要求。
各级环保部门要开创环境统计工作的新局面,全面推动环境统计的标准化建设,让环境统计工作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更好的服务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参考文献
[1] 王健.云南省环境统计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J].环境科学导刊,2008(1).
[2] 鲁宪.基层环保部门环境统计问题探讨[J].江苏环境科技,2005(1).
[3] 陈军生.加强环境统计工作的几点建议[J].贵州环保科技,2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