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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公共管理是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以为人民服务为目标,以政府为载体,实现社会公共利益。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人们对公共利益的关心程度越来越高,本文就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的具体含义,结合政府管理职能,分析了两者之间统一和对立的冲突关系,以期更好地开展政府公共管理各项工作,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利益;冲突关系;政府职能
新时代公民对政治参与的热情日益高涨,如何利用公民政治参与热情,激发公民“主人翁”意识,是政府各管理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只有统一协调好公共管理事务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维护好公民切身利益,才能更好地鼓励人们参与到政治决策中来,促进社会公平,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体系。
一、公共管理的含义
公共管理是指政府部门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整合社会各种发展资源与力量,运用先进的管理、经济、政治、法律方法,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树立政府威信力,拓宽社会公共服务范围,从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其主体一般有两个部分,分别是政府部门和以公共利益为指向的非政府组织[1]。
公共管理是一种新型发展课题,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公共资源、公共项目、社会内容等三方面,它强调政府绩效的重要性,指出政府需要对社会治理承担主要责任,政府工作只有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开展各项公共管理事务,才能得到公民的认可,建设服务型政府,比如政府要统筹规划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的使用,要建立“村村通“公路体系。
二、公共利益的含义
公共利益,简单的来说,就是人民公共的利益,它不同于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也区别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专指在特定范围内或者一定社会条件下多数主体相同的利益,具有主体共享性和主体数量可变化等特征。如何区别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是政府有关部门实践工作的重点[2],比如促进社会和平,保护公民隐私权和财产权等。
在我国,实现公共利益的主体是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政府有关部门需要统筹好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发展公共利益体系,明确公共利益范围,保护人民与国家的公共利益,比如有公民为追求个人利益的时候,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就需要国家运用法律的手段予以制裁。
三、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的冲突关系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是统一和对立的实例,政府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理顺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关系,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政府职能发挥不到位,公共管理主体体系不健全
政府职能主要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在公共管理体系中,政府主要发挥其社会职能,即调节社会公平和组织社会保障的职能[3],但在现如今实行的公共管理体系中,政府职能发挥有待进一步提高。
比如财政部在2015年12月3日颁布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要大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完善新时期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意见颁发之后,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发挥社会职能,统筹好政策与部门的关系,保障中央支持村级建设的专项资金能够实时、快速地分配到村民委员会,帮助完善村级公共管理主体,真正做到协调好公共利益与公共管理之间的关系,保护村民利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但是在现在的村民委员会中,缺乏真正的公共管理部门,其中的公共管理事务大多都由村干部决策实施,公共管理主体单一,降低了公共管理内容的透明度,加大了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即加大了公共管理事务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二)政府公共管理不到位,公共利益缺乏实体保障
政府对于公共管理活动组织不到位,公共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比如在我国的部分垄断行业(电力公司、通信行业等)中,就存在一部分依靠自己的权利获取财物的现象,从这个现象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对于这些行业的监督力度不够,让个人利益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处于优势,损害公共利益,加剧了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之间的不协调。
(三)公民参与政治程度不深,公共管理决策缺乏民主性
实现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和公民共同努力,统筹社会各界资源,出台各项政治措施。开展各项公共管理活动之前,需要采纳民众建议,从民众利益出发,实现公共利益。目前,我国公共管理体系较为落后,尤其在公民参与政治程度上。公共管理事务处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不能通过民主决策马上得出解决办法,民众建议不能及时采纳,造成了公共管理活动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
制定公共管理的政策中,政府部门往往在如何界定集体利益和公共利益中徘徊,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的主体,政府部门需要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寻求集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点,健全公共利益体系,明确公共利益范围,在不伤害个人、集体利益的前提下,减少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比如在举行听证会的过程中,公共管理部门要拓宽听取民意的渠道,利用网络平台,广泛听取公民建议,在决策的过程中,参考公民诉求,增大管理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性,统一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
四、结束语
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之间是统一与对立的关系,从统一的角度来说,公共管理开展各项事务的目的是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从对立的角度来说,在实施公共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公共管理部门的缺乏,导致政府职能效应发挥不到位,加剧了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只有协调好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建立政府威信力,才能最大程度化的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卢秀娟.基于新形势的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冲突关系分析[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5,09:464-465.
[2]黄莹莹.浅论公共利益的属性——从《土地管理法》修改看公共利益的运用[J].法制博览,2015,21:97-98.
[3]唐山清,廖继超.公共管理视角下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关系辨析[J].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2014,01:108-113.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利益;冲突关系;政府职能
新时代公民对政治参与的热情日益高涨,如何利用公民政治参与热情,激发公民“主人翁”意识,是政府各管理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只有统一协调好公共管理事务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维护好公民切身利益,才能更好地鼓励人们参与到政治决策中来,促进社会公平,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体系。
一、公共管理的含义
公共管理是指政府部门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整合社会各种发展资源与力量,运用先进的管理、经济、政治、法律方法,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树立政府威信力,拓宽社会公共服务范围,从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其主体一般有两个部分,分别是政府部门和以公共利益为指向的非政府组织[1]。
公共管理是一种新型发展课题,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公共资源、公共项目、社会内容等三方面,它强调政府绩效的重要性,指出政府需要对社会治理承担主要责任,政府工作只有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开展各项公共管理事务,才能得到公民的认可,建设服务型政府,比如政府要统筹规划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的使用,要建立“村村通“公路体系。
二、公共利益的含义
公共利益,简单的来说,就是人民公共的利益,它不同于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也区别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专指在特定范围内或者一定社会条件下多数主体相同的利益,具有主体共享性和主体数量可变化等特征。如何区别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是政府有关部门实践工作的重点[2],比如促进社会和平,保护公民隐私权和财产权等。
在我国,实现公共利益的主体是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政府有关部门需要统筹好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发展公共利益体系,明确公共利益范围,保护人民与国家的公共利益,比如有公民为追求个人利益的时候,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就需要国家运用法律的手段予以制裁。
三、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的冲突关系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是统一和对立的实例,政府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理顺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关系,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政府职能发挥不到位,公共管理主体体系不健全
政府职能主要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在公共管理体系中,政府主要发挥其社会职能,即调节社会公平和组织社会保障的职能[3],但在现如今实行的公共管理体系中,政府职能发挥有待进一步提高。
比如财政部在2015年12月3日颁布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要大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完善新时期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意见颁发之后,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发挥社会职能,统筹好政策与部门的关系,保障中央支持村级建设的专项资金能够实时、快速地分配到村民委员会,帮助完善村级公共管理主体,真正做到协调好公共利益与公共管理之间的关系,保护村民利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但是在现在的村民委员会中,缺乏真正的公共管理部门,其中的公共管理事务大多都由村干部决策实施,公共管理主体单一,降低了公共管理内容的透明度,加大了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即加大了公共管理事务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二)政府公共管理不到位,公共利益缺乏实体保障
政府对于公共管理活动组织不到位,公共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比如在我国的部分垄断行业(电力公司、通信行业等)中,就存在一部分依靠自己的权利获取财物的现象,从这个现象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对于这些行业的监督力度不够,让个人利益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处于优势,损害公共利益,加剧了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之间的不协调。
(三)公民参与政治程度不深,公共管理决策缺乏民主性
实现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和公民共同努力,统筹社会各界资源,出台各项政治措施。开展各项公共管理活动之前,需要采纳民众建议,从民众利益出发,实现公共利益。目前,我国公共管理体系较为落后,尤其在公民参与政治程度上。公共管理事务处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不能通过民主决策马上得出解决办法,民众建议不能及时采纳,造成了公共管理活动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
制定公共管理的政策中,政府部门往往在如何界定集体利益和公共利益中徘徊,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的主体,政府部门需要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寻求集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点,健全公共利益体系,明确公共利益范围,在不伤害个人、集体利益的前提下,减少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比如在举行听证会的过程中,公共管理部门要拓宽听取民意的渠道,利用网络平台,广泛听取公民建议,在决策的过程中,参考公民诉求,增大管理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性,统一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
四、结束语
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之间是统一与对立的关系,从统一的角度来说,公共管理开展各项事务的目的是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从对立的角度来说,在实施公共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公共管理部门的缺乏,导致政府职能效应发挥不到位,加剧了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只有协调好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建立政府威信力,才能最大程度化的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卢秀娟.基于新形势的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冲突关系分析[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5,09:464-465.
[2]黄莹莹.浅论公共利益的属性——从《土地管理法》修改看公共利益的运用[J].法制博览,2015,21:97-98.
[3]唐山清,廖继超.公共管理视角下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关系辨析[J].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2014,01:10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