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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工程监理属于项目管理领域,其是现代工程技术、经济学、管理学理论和工程项目建设实践的一个综合体,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相当成熟,但是在我国还处在发展阶段。良好的工程监理制度,对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文章从工程监理实施的重要意义入手,对建筑工程监理组织结构模式有效性进进行分析,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建筑工程发展。
关键词:工程监理;现状;组织结构模式;有效性
建筑工程监理对建筑工程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质量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目标、成本控制目标实现。但是,当前,部分监理机构臃肿、管理队伍庞大、办事效率低下、项目经济效益欠佳,从而难以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因此,如何寻求一种合理、有效并且具有前瞻性的监理组织结构模式是文章论述的重点。
1建设工程监理制的重要意义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的重要目的是改革我国传统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建立一种在政府相关部门监督下,由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三者共同管理体制,这一管理体制的建立,有利于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与国家接轨,转变传统自建自管的管理体制。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取消或取代项目业主这一工程建设的主体,也不一定取消工程指挥部这一项目业主的组织形式,而是改变原来的“二元主体”管理模式,增加监理单位这一第三主体,构成一个“三元主体”管理模式。
这种由三方构成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它使直接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的业主、监理单位、承建商通过承包关系、委托服务关系、监理与被监理关系有效地联系起来,形成完整的工程项目组织系统。这个组织系统在政府相关部门监督管理下,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质量、进度,将一些政府不容易管理的事情或管不好的事情交给市场,使各方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以及各种法规、规范的约束下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以逐步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
2建设工程监理模式
2.1平行承发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2.1.1业主委托一家监理单位监理
这种监理委托模式是指业主制委托一家监理单位为其进行监理服务。
这种模式要求被委托监理单位要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与组织能力,并有能力做好全面规划。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部可以组建多个监理分支机构,对不同建设单位实施监理。在具体的监理过程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做好总体协调工作,加强横向联系,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运行,这种模式如图1所示。
2.1.2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监理
这种监理委托模式是指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为其进行监理服务。采用这种模式,业主分别委托几家监理单位针对不同的承建单位实施监理。由于业主与多家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因此,各个监理单位要协力配合业主工作,采用这一模式,监理单位对象相对单一,便于管理。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被肢解,各监理单位各负其责,缺少一个建设工程总体规划与协调控制,这种模式如图2所示。
2.2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对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业主可以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实施阶段全过程的监理,也可以分别按照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委托监理单位。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可以统筹控制设计、施工阶段的投资、质量和进度,进行总体规划和协调,有利于监理工程师了解设计思路和意图,有利于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虽然总包单位对承包单位承担乙方的最终责任,但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进度等目标的实现,所以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好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确认工作,这种模式如图3所示。
2.3项目总承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模式下,通常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在这一管理模式下,监理工程师要具有全面的知识,做好合同管理等相关工作。
2.4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下,一般适宜委托一个监理单位进行监理,这样便于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总承包管理合同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分包等活动的监理。该监理模式下的结构图与项目总承包模式下的监理模式结构图相同。
3监理组织结构模式运行的有效性分析
在监理组织模型构件中,影响有效性因素的主要分为两方面,即监理产品质量控制效果和监理人员素质,因此,为了保证建设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要加强对这两方面管理。
在工程建设中,监理人员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利于质量、投资、进度目标的实现。但是,就当前现状来看,我国监理人员结构不完整,专业素质较低,再加上待遇较差,导致监理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因此,为了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要建立全新的用人机制。建立健全人员录用机制,提高队伍素质录用起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除了满足业主在项目建设中的需求外,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同时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工程建設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严肃性。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招聘过程中,要适当提高录用人员的标准,把好人员关。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完整地对监理的过程行为作了详细的要求,但对监理的服务产品及其质量的概念至今没有统一的认识,致使监理人员在实践中往往是按各自的理解在机械性的操作,严重影响项目监理组织运行的效果,因此,要不断加强对监理产品的质量控制。建立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保证监理组织结构的有效运行。
结束语
建筑工程建设不断增加,为了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要构建一个有效的监理组织结构模式,充分发挥监理人员作用,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黄勇生.建设工程监理组织结构模式及其有效性研究[J].建材与装饰,2016,(41):186-187.
[2]杨学英.建设工程项目总控团队组织模式探索[J].建设监理,2016,(02):17-19.
[3]张志文.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研究[J].甘肃科技,2014,30(18):109-110.
关键词:工程监理;现状;组织结构模式;有效性
建筑工程监理对建筑工程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质量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目标、成本控制目标实现。但是,当前,部分监理机构臃肿、管理队伍庞大、办事效率低下、项目经济效益欠佳,从而难以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因此,如何寻求一种合理、有效并且具有前瞻性的监理组织结构模式是文章论述的重点。
1建设工程监理制的重要意义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的重要目的是改革我国传统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建立一种在政府相关部门监督下,由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三者共同管理体制,这一管理体制的建立,有利于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与国家接轨,转变传统自建自管的管理体制。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取消或取代项目业主这一工程建设的主体,也不一定取消工程指挥部这一项目业主的组织形式,而是改变原来的“二元主体”管理模式,增加监理单位这一第三主体,构成一个“三元主体”管理模式。
这种由三方构成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它使直接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的业主、监理单位、承建商通过承包关系、委托服务关系、监理与被监理关系有效地联系起来,形成完整的工程项目组织系统。这个组织系统在政府相关部门监督管理下,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质量、进度,将一些政府不容易管理的事情或管不好的事情交给市场,使各方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以及各种法规、规范的约束下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以逐步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
2建设工程监理模式
2.1平行承发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2.1.1业主委托一家监理单位监理
这种监理委托模式是指业主制委托一家监理单位为其进行监理服务。
这种模式要求被委托监理单位要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与组织能力,并有能力做好全面规划。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部可以组建多个监理分支机构,对不同建设单位实施监理。在具体的监理过程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做好总体协调工作,加强横向联系,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运行,这种模式如图1所示。
2.1.2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监理
这种监理委托模式是指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为其进行监理服务。采用这种模式,业主分别委托几家监理单位针对不同的承建单位实施监理。由于业主与多家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因此,各个监理单位要协力配合业主工作,采用这一模式,监理单位对象相对单一,便于管理。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被肢解,各监理单位各负其责,缺少一个建设工程总体规划与协调控制,这种模式如图2所示。
2.2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对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业主可以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实施阶段全过程的监理,也可以分别按照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委托监理单位。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可以统筹控制设计、施工阶段的投资、质量和进度,进行总体规划和协调,有利于监理工程师了解设计思路和意图,有利于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虽然总包单位对承包单位承担乙方的最终责任,但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进度等目标的实现,所以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好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确认工作,这种模式如图3所示。
2.3项目总承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模式下,通常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在这一管理模式下,监理工程师要具有全面的知识,做好合同管理等相关工作。
2.4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下,一般适宜委托一个监理单位进行监理,这样便于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总承包管理合同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分包等活动的监理。该监理模式下的结构图与项目总承包模式下的监理模式结构图相同。
3监理组织结构模式运行的有效性分析
在监理组织模型构件中,影响有效性因素的主要分为两方面,即监理产品质量控制效果和监理人员素质,因此,为了保证建设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要加强对这两方面管理。
在工程建设中,监理人员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利于质量、投资、进度目标的实现。但是,就当前现状来看,我国监理人员结构不完整,专业素质较低,再加上待遇较差,导致监理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因此,为了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要建立全新的用人机制。建立健全人员录用机制,提高队伍素质录用起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除了满足业主在项目建设中的需求外,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同时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工程建設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严肃性。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招聘过程中,要适当提高录用人员的标准,把好人员关。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完整地对监理的过程行为作了详细的要求,但对监理的服务产品及其质量的概念至今没有统一的认识,致使监理人员在实践中往往是按各自的理解在机械性的操作,严重影响项目监理组织运行的效果,因此,要不断加强对监理产品的质量控制。建立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保证监理组织结构的有效运行。
结束语
建筑工程建设不断增加,为了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要构建一个有效的监理组织结构模式,充分发挥监理人员作用,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黄勇生.建设工程监理组织结构模式及其有效性研究[J].建材与装饰,2016,(41):186-187.
[2]杨学英.建设工程项目总控团队组织模式探索[J].建设监理,2016,(02):17-19.
[3]张志文.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研究[J].甘肃科技,2014,30(18):1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