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小娱看来,真正具有互联网特性的明星电商,其思路就是“个人品牌打造”→“形成商业IP”→“轻公司+重营销”→“颠覆传统行业”。
近段时间,余佳文、马佳佳、雕爷等人物忙不迭的将自己打造成明星,或推广APP或推广电商平台。但另一边厢,真正大明星,似乎大部分仍停留在微博转发、商品代言、淘宝星店的阶段,即没有自己的独立IP,也没有真正拥有互联网思维。
不过,在娱乐资本论2014年的几次采访经历中,也感受到了明星在电商化上的觉醒:比如说尚雯婕联合“YOHO!有货”推出了个人品牌的旅行箱,于正联合逸生尊品总经理陶亚冬在《美人制造》中植入了自己的品牌“美人制皂”,《女神的新衣》里也有不少女明星都透露过以后可能打造个人品牌的想法……或许,大家希望如杰西卡·阿尔芭一样,做中国的电商大腕(她创立环保日用品电商Honest估值近10亿美元)。
明星电商4大模式
不过此举任重而道远,据娱乐资本论观察,目前国内有4种参与商业的明星模式,思路不一,各有利弊。
1.个人潮牌
代表人物:陈冠希、李灿森等
目前,港星涉足潮牌经济比大陆明星先行一步,且其中多数品牌都已吸引到一众忠实拥趸。不管在娱乐圈有多少争议,只要现身潮流界,陈冠希的吸金能力还是大哥大,他主理的CLOT不仅已把实体店开到台北、上海,电商店也在“YOHO!有货”中上架。而李灿森的Subcrew、罗志祥的STAGE、潘玮柏与主持人李晨的NPC尽在此列。
2.明星定制款
代表人物:崔健、韩庚等
2013年开始,各路明星“定制手机”如雨后春笋一般推出,红色崔健的“蓝色骨头”,握住韩庚的“庚phone”都名噪一时。
不过大多数个人定制手机,似乎都只是昙花一现,因为其本质和各路代表网店的小明星都差不太多:即品牌借艺人名义进行产品线合作或签订代言,艺人获取部分抽成,或干脆归属于经纪公司,艺人无法完全控制自己肖像权的用途,遑论收益。明星们被品牌挂靠,并无深度参与,在公开场合自然只字不提,并无动力推广。
3.个人投资网店
代表人物:郭德纲、张馨予等
作为曾经风靡一时的“薰衣草小熊”的两位幕后人士,郭德纲、张馨予都有参与幕后设计与投资。虽然在品牌推广和价值建立上,这些明星比之前的类型要更为用力,但本质上这并没有营销方式上的颠覆,明星的玩票性质严重。
4.深度参与定制
代表人物:尚雯婕?、苏醒等
投资电商公司,亲自设计,力主推广,个性化营销,个人IP打造和变现。?尚雯婕就曾多次拜访雷军,在她的ma puce 6中,她扮演的也是品牌投资人和品鉴管理人的角色。
明星电商秘笈
从最初的宣传、站台,到中间的代言,到现在的投资、深度定制,明星个人也越来越能搭上电商所需要的互联网思维。
真正具有互联网特性的明星电商,其逻辑就是“个人品牌打造”→“形成商业IP”→“轻公司+重营销”→“颠覆传统行业”。
这条明星电商之路也并非坦途。
首先,每个明星都要建立鲜明的个人IP,而且这种IP定位不能满足于粉丝圈内。毕竟,最终一个明星做电商只是着眼于粉丝经济,很难留出盈利空间给合作方,也最终会被易流转的粉丝所抛弃。像尚雯婕,这几年都是有意识的在参与《我是歌手》、《女神的新衣》等节目,虽然她粉丝并不多,但其时尚标签,已获得各时尚品牌和公众的认知。
其次,并不是每个明星都能将个人IP转化为成熟的商业IP,张馨予抱着小熊能娇滴滴的在微博上晒自拍,因为这恰好对应了她的朝阳V姐团体,郭德纲则隐身幕后。陈冠希虽丑闻不断,但他就可以将实体店开在顶尖商区,而谢娜的“欢型”这么多年过去了,仍以淘宝店为主。
再次,只要明星拥有有转化价值的IP,而且这个IP体系能满足时代消费需求且能稳定对外输出,明星就不用在乎是否拥有产业资源,而是在互联网经济时代,跨界合作,借力突破,做一个“轻公司”。而对于“YOHO!有货”等电商而言,他们也会觉得与其把渠道费都浪费在淘宝、百度的竞价排名上,不如自己搭载尚雯婕、苏醒、陈冠希等强曝光明星,借助IP重度营销。
最后,娱乐资本论认为明星选择进入的电商领域应该具备如下特征:一是,该品类长期没有发展创新,如手表、肥皂领域,它能够用互联网思维改变;二是,该品类能够承载娱乐、时尚的跨界概念,好玩、有趣、满载时尚潮流感,让明星IP发挥引爆作用。
近段时间,余佳文、马佳佳、雕爷等人物忙不迭的将自己打造成明星,或推广APP或推广电商平台。但另一边厢,真正大明星,似乎大部分仍停留在微博转发、商品代言、淘宝星店的阶段,即没有自己的独立IP,也没有真正拥有互联网思维。
不过,在娱乐资本论2014年的几次采访经历中,也感受到了明星在电商化上的觉醒:比如说尚雯婕联合“YOHO!有货”推出了个人品牌的旅行箱,于正联合逸生尊品总经理陶亚冬在《美人制造》中植入了自己的品牌“美人制皂”,《女神的新衣》里也有不少女明星都透露过以后可能打造个人品牌的想法……或许,大家希望如杰西卡·阿尔芭一样,做中国的电商大腕(她创立环保日用品电商Honest估值近10亿美元)。
明星电商4大模式
不过此举任重而道远,据娱乐资本论观察,目前国内有4种参与商业的明星模式,思路不一,各有利弊。
1.个人潮牌
代表人物:陈冠希、李灿森等
目前,港星涉足潮牌经济比大陆明星先行一步,且其中多数品牌都已吸引到一众忠实拥趸。不管在娱乐圈有多少争议,只要现身潮流界,陈冠希的吸金能力还是大哥大,他主理的CLOT不仅已把实体店开到台北、上海,电商店也在“YOHO!有货”中上架。而李灿森的Subcrew、罗志祥的STAGE、潘玮柏与主持人李晨的NPC尽在此列。
2.明星定制款
代表人物:崔健、韩庚等
2013年开始,各路明星“定制手机”如雨后春笋一般推出,红色崔健的“蓝色骨头”,握住韩庚的“庚phone”都名噪一时。
不过大多数个人定制手机,似乎都只是昙花一现,因为其本质和各路代表网店的小明星都差不太多:即品牌借艺人名义进行产品线合作或签订代言,艺人获取部分抽成,或干脆归属于经纪公司,艺人无法完全控制自己肖像权的用途,遑论收益。明星们被品牌挂靠,并无深度参与,在公开场合自然只字不提,并无动力推广。
3.个人投资网店
代表人物:郭德纲、张馨予等
作为曾经风靡一时的“薰衣草小熊”的两位幕后人士,郭德纲、张馨予都有参与幕后设计与投资。虽然在品牌推广和价值建立上,这些明星比之前的类型要更为用力,但本质上这并没有营销方式上的颠覆,明星的玩票性质严重。
4.深度参与定制
代表人物:尚雯婕?、苏醒等
投资电商公司,亲自设计,力主推广,个性化营销,个人IP打造和变现。?尚雯婕就曾多次拜访雷军,在她的ma puce 6中,她扮演的也是品牌投资人和品鉴管理人的角色。
明星电商秘笈
从最初的宣传、站台,到中间的代言,到现在的投资、深度定制,明星个人也越来越能搭上电商所需要的互联网思维。
真正具有互联网特性的明星电商,其逻辑就是“个人品牌打造”→“形成商业IP”→“轻公司+重营销”→“颠覆传统行业”。
这条明星电商之路也并非坦途。
首先,每个明星都要建立鲜明的个人IP,而且这种IP定位不能满足于粉丝圈内。毕竟,最终一个明星做电商只是着眼于粉丝经济,很难留出盈利空间给合作方,也最终会被易流转的粉丝所抛弃。像尚雯婕,这几年都是有意识的在参与《我是歌手》、《女神的新衣》等节目,虽然她粉丝并不多,但其时尚标签,已获得各时尚品牌和公众的认知。
其次,并不是每个明星都能将个人IP转化为成熟的商业IP,张馨予抱着小熊能娇滴滴的在微博上晒自拍,因为这恰好对应了她的朝阳V姐团体,郭德纲则隐身幕后。陈冠希虽丑闻不断,但他就可以将实体店开在顶尖商区,而谢娜的“欢型”这么多年过去了,仍以淘宝店为主。
再次,只要明星拥有有转化价值的IP,而且这个IP体系能满足时代消费需求且能稳定对外输出,明星就不用在乎是否拥有产业资源,而是在互联网经济时代,跨界合作,借力突破,做一个“轻公司”。而对于“YOHO!有货”等电商而言,他们也会觉得与其把渠道费都浪费在淘宝、百度的竞价排名上,不如自己搭载尚雯婕、苏醒、陈冠希等强曝光明星,借助IP重度营销。
最后,娱乐资本论认为明星选择进入的电商领域应该具备如下特征:一是,该品类长期没有发展创新,如手表、肥皂领域,它能够用互联网思维改变;二是,该品类能够承载娱乐、时尚的跨界概念,好玩、有趣、满载时尚潮流感,让明星IP发挥引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