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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新月异,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形态发生了变化。人们从追求温饱到迈向小康,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蜕变。人们在大力追求物质的时候,忽略了情感、精神生活的富有。当一代又一代的农民工涌入大城市,极力满足自己对物质的需求的时候,留下了一批又一批,一代又一代的留守儿童。
一、案例回顾
1、福建永泰初三男生围殴,脾被切除,此前被同学欺凌4年之久。
2、福建南安两初中女生暴力3分钟,小学生被扇25巴掌。
3、重庆女生太邋遢被5名同学殴打成十级伤残。
4、四川一未成年女生被同龄人扒衣服拍裸照。
5、安徽怀远火星小学副班长逼同学喝尿。
6、初中女生被多名女生扒衣服捅下体...........
据统计,2017年1至6月份,河南全省法院共受理校园欺凌和暴力刑事、民事案件83件,目前已审结63件,仅仅一个省份,半年就发生380多起案件,这未尝不可窥探出全国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严峻形势。
从校园暴力事件,我们不难看出,施暴者往往是成群结队的,而且会有一群围观者享受观看、拍摄这一过程,助纣为虐、煽风点火,甚至上传视频,让更多人能“欣赏”他们的“作品”。由此我们窥探到他们以凌辱弱者为乐趣,这是一种多么扭曲的心理。
二、成因
1、家暴乃是万恶之源,(1)孩子是父母的影子,如果自己的孩子有一天变成了施暴者,那父母罪责难逃。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在那张人生的白纸上画上什么样的雏形,那张人生的白纸就定格为一幅什么样的图画。
据调查,中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存在家暴,25%的家庭因此解体。而“家丑不可外扬”,“孩子不打不成器”,这种传统观念使许多弱势群体在面对家庭暴力时选择沉默和忍耐,而当这种积累的沉默和忍耐达到临界点,往往会导致了更多极端事件的爆发,受害者变成施暴者,更多的人因此受到伤害。
(2)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许多人都流入经济发达的城市,这样许多孩子就成了留守儿童,他们身边没有父母的呵护,他们找不到温暖,得不到爱,更得不到庇护,有什么事自己默默承受,忍耐无限量。他们成了弱势群体中最弱势的一类。当他们有冤无处伸,有痛无处疗,有火无处发的时候,他们就会选择以暴制暴的方式把自己所承受的一切转嫁到被人身上,这样就成为校园暴力的施暴者。
(3)由于经济的发展,许多家庭的经济条件比较宽裕,家长忙于挣钱,再加上文化水平不高,他们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孩子自然而然养成了一些坏毛病,还财大气粗,所以就会横行霸道。
(4)作为父母,当你发现孩子与平常不一样时,你们有没有寻根问底,寻求原因,及时帮孩子解决相关问题呢?你们是不是等到伤害事件发生了,悲剧发生了,才突然发现原来孩子有过异常,有过暗示。有的家长甚至认为这些是小打小闹,没有什么大不了。如果我们发现了就把这些暴力事件扼杀再摇篮之中,那是不是就没有悲剧发生了呢?是不是不会像调查中那样发生那么多让人心痛的校园暴力案件呢?
(5)现在的中小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由于家长的过分溺爱,许多孩子是非不分,形成了自私、冷酷的性格。
2、需要重视的是老师和校方
(1)你们有把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灌输给自己的学生?让他们在阳光下成长,拥有正能量,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2)在学校,心理咨询室室非常重要的,可是许多学校的心理咨询室形同虚设,它们没有发挥好它们的作用。只用于有些人少上课的借口。当孩子们的心理问题未得到及时疏导,他们就会用自己的方式进行发泄出来,这种发泄的方式,由他们的心理成熟度和阅历决定,因此,他们几乎都会选择暴力的方式发泄。
3、施暴者几乎无法得到相应的惩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涉案学生构成寻衅滋事,应给与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可是因不满14周岁依法不予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依照该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也就是输,涉案学生最终因年龄问题均未收到实质性的处罚。仅仅口头教育,道德约束。他们真的会改过自新?
2009年我们班毕业的学生陈某与蔡某在职业高中就读时发生矛盾,陈某用刀刺伤蔡某,公安机关依法抓了蔡某,可是因陈某系未成年人,未对其作出任何处罚就出了派出所大门,由于家人耍无赖,蔡某住院费也未出。这种案例影响极其恶劣,成为周围同学效仿的榜样。我们反思,校园暴力能就此罢休还是越演越烈。
4、“校园欺凌致校长被撤”并不能根除校园暴力
2017年7月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河南省伊川某中学6月14日发生一起校园暴力事件。经其教育局、公安局、政法委调查作出处理建议。学校正副校长均被撤职。有的人对校长被撤职拍手称快,这大概是对曾有学校压住不报做法的报复态度。但从法理角度出发,撤职校长并不代表铲除了校园欺凌滋生的土壤。教育的缺失导致学生行为的失范,在治理校园欺凌中,学校及其专业教育机构的身份被委以重望。可实际上,教育孩子不是学校单一单纯地就能做完善的,教育应该由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承担,也只有三方的协调和谐共同教育,才能成功的塑造出优秀的人才。
学校承担了教书育人,预防治理校园暴力等重任,但对于施加暴力的学生,学校手握的“武器”却并不给力。而学校作为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地,又负有对学生的监管责任,理所应当的成了校园欺凌事件中“首要责任人”,可绝大多数施暴者处在受义务教育的年龄,依法享受有教育权,《义务教育法》规定对违背学校管理制度应予以教育批评,不得开除。因此除了教育,教育,再教育,外加一些警告处分,学校的惩戒手段比较匮乏。去年底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出《关于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规定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但这一手段,尚无具体的细化案件和标准,学校以什么为准绳去送学生呢?
5、社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文化思潮对人们都产生着影响
其中暴力文化也成为现代文化中的一部分。未成年人缺乏鉴别和自制能力,因而会在遇到问题是,使失去了规则意识,失去了道德的标尺,于是出现了一些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描写的强势者蛮横无理和弱势者以暴制暴。
学生的暴力和戾气折射了社会的浮躁和失序,反映了一种有毒的世道人心,社会现象的歪曲引导,让正面教育的作用大打折扣。俗话说:学好三年,学坏三天。孩子们就容易学坏。
6、对于孩子来说,公平、正义得到彰显就能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他的正义迟迟得不到回应,让他再去信任他读书的地方,对于孩子来说就是不公平的。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在外忧内患的今天,我们的教育必须是正面的,充满正能量的,这样我们才能培养出更多优秀的祖国接班人,我们的综合国力才能得以彰显,我们的中国梦才能得以实现。梁启超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孩子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必须让他们健康成长,将来才能为祖国效力。消除校园暴力和欺凌,给孩子们一片纯洁的天空这条路漫漫且修远兮,但我们仍风雨兼程,一路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作者单位:贵州省习水县东皇镇中学)
一、案例回顾
1、福建永泰初三男生围殴,脾被切除,此前被同学欺凌4年之久。
2、福建南安两初中女生暴力3分钟,小学生被扇25巴掌。
3、重庆女生太邋遢被5名同学殴打成十级伤残。
4、四川一未成年女生被同龄人扒衣服拍裸照。
5、安徽怀远火星小学副班长逼同学喝尿。
6、初中女生被多名女生扒衣服捅下体...........
据统计,2017年1至6月份,河南全省法院共受理校园欺凌和暴力刑事、民事案件83件,目前已审结63件,仅仅一个省份,半年就发生380多起案件,这未尝不可窥探出全国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严峻形势。
从校园暴力事件,我们不难看出,施暴者往往是成群结队的,而且会有一群围观者享受观看、拍摄这一过程,助纣为虐、煽风点火,甚至上传视频,让更多人能“欣赏”他们的“作品”。由此我们窥探到他们以凌辱弱者为乐趣,这是一种多么扭曲的心理。
二、成因
1、家暴乃是万恶之源,(1)孩子是父母的影子,如果自己的孩子有一天变成了施暴者,那父母罪责难逃。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在那张人生的白纸上画上什么样的雏形,那张人生的白纸就定格为一幅什么样的图画。
据调查,中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存在家暴,25%的家庭因此解体。而“家丑不可外扬”,“孩子不打不成器”,这种传统观念使许多弱势群体在面对家庭暴力时选择沉默和忍耐,而当这种积累的沉默和忍耐达到临界点,往往会导致了更多极端事件的爆发,受害者变成施暴者,更多的人因此受到伤害。
(2)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许多人都流入经济发达的城市,这样许多孩子就成了留守儿童,他们身边没有父母的呵护,他们找不到温暖,得不到爱,更得不到庇护,有什么事自己默默承受,忍耐无限量。他们成了弱势群体中最弱势的一类。当他们有冤无处伸,有痛无处疗,有火无处发的时候,他们就会选择以暴制暴的方式把自己所承受的一切转嫁到被人身上,这样就成为校园暴力的施暴者。
(3)由于经济的发展,许多家庭的经济条件比较宽裕,家长忙于挣钱,再加上文化水平不高,他们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孩子自然而然养成了一些坏毛病,还财大气粗,所以就会横行霸道。
(4)作为父母,当你发现孩子与平常不一样时,你们有没有寻根问底,寻求原因,及时帮孩子解决相关问题呢?你们是不是等到伤害事件发生了,悲剧发生了,才突然发现原来孩子有过异常,有过暗示。有的家长甚至认为这些是小打小闹,没有什么大不了。如果我们发现了就把这些暴力事件扼杀再摇篮之中,那是不是就没有悲剧发生了呢?是不是不会像调查中那样发生那么多让人心痛的校园暴力案件呢?
(5)现在的中小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由于家长的过分溺爱,许多孩子是非不分,形成了自私、冷酷的性格。
2、需要重视的是老师和校方
(1)你们有把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灌输给自己的学生?让他们在阳光下成长,拥有正能量,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2)在学校,心理咨询室室非常重要的,可是许多学校的心理咨询室形同虚设,它们没有发挥好它们的作用。只用于有些人少上课的借口。当孩子们的心理问题未得到及时疏导,他们就会用自己的方式进行发泄出来,这种发泄的方式,由他们的心理成熟度和阅历决定,因此,他们几乎都会选择暴力的方式发泄。
3、施暴者几乎无法得到相应的惩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涉案学生构成寻衅滋事,应给与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可是因不满14周岁依法不予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依照该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也就是输,涉案学生最终因年龄问题均未收到实质性的处罚。仅仅口头教育,道德约束。他们真的会改过自新?
2009年我们班毕业的学生陈某与蔡某在职业高中就读时发生矛盾,陈某用刀刺伤蔡某,公安机关依法抓了蔡某,可是因陈某系未成年人,未对其作出任何处罚就出了派出所大门,由于家人耍无赖,蔡某住院费也未出。这种案例影响极其恶劣,成为周围同学效仿的榜样。我们反思,校园暴力能就此罢休还是越演越烈。
4、“校园欺凌致校长被撤”并不能根除校园暴力
2017年7月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河南省伊川某中学6月14日发生一起校园暴力事件。经其教育局、公安局、政法委调查作出处理建议。学校正副校长均被撤职。有的人对校长被撤职拍手称快,这大概是对曾有学校压住不报做法的报复态度。但从法理角度出发,撤职校长并不代表铲除了校园欺凌滋生的土壤。教育的缺失导致学生行为的失范,在治理校园欺凌中,学校及其专业教育机构的身份被委以重望。可实际上,教育孩子不是学校单一单纯地就能做完善的,教育应该由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承担,也只有三方的协调和谐共同教育,才能成功的塑造出优秀的人才。
学校承担了教书育人,预防治理校园暴力等重任,但对于施加暴力的学生,学校手握的“武器”却并不给力。而学校作为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地,又负有对学生的监管责任,理所应当的成了校园欺凌事件中“首要责任人”,可绝大多数施暴者处在受义务教育的年龄,依法享受有教育权,《义务教育法》规定对违背学校管理制度应予以教育批评,不得开除。因此除了教育,教育,再教育,外加一些警告处分,学校的惩戒手段比较匮乏。去年底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出《关于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规定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但这一手段,尚无具体的细化案件和标准,学校以什么为准绳去送学生呢?
5、社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文化思潮对人们都产生着影响
其中暴力文化也成为现代文化中的一部分。未成年人缺乏鉴别和自制能力,因而会在遇到问题是,使失去了规则意识,失去了道德的标尺,于是出现了一些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描写的强势者蛮横无理和弱势者以暴制暴。
学生的暴力和戾气折射了社会的浮躁和失序,反映了一种有毒的世道人心,社会现象的歪曲引导,让正面教育的作用大打折扣。俗话说:学好三年,学坏三天。孩子们就容易学坏。
6、对于孩子来说,公平、正义得到彰显就能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他的正义迟迟得不到回应,让他再去信任他读书的地方,对于孩子来说就是不公平的。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在外忧内患的今天,我们的教育必须是正面的,充满正能量的,这样我们才能培养出更多优秀的祖国接班人,我们的综合国力才能得以彰显,我们的中国梦才能得以实现。梁启超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孩子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必须让他们健康成长,将来才能为祖国效力。消除校园暴力和欺凌,给孩子们一片纯洁的天空这条路漫漫且修远兮,但我们仍风雨兼程,一路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作者单位:贵州省习水县东皇镇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