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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中国模式”论, 尽管表述不一,但都涉及维护某种程度上的经济自由,同时结合以威权政治控制。
有关中国经济成功的推手,存在不同的看法。第一种看法把它归因于威权政府“看得见的手”的作用。第二种看法把它归因于市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第三种看法则强调“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两者作用的组合。
力挺“中国模式”论者,也支持第一种看法。这种威权政府作为“看得见的手”,必然在我国各地多多少少打下其烙印。于是乎,有人提出,广东的发展可以归结为“中国模式的广东样本”;也有人提出,重庆的发展可用“重庆模式”来指称,可代表真正的“中国模式”,是“中国模式”的缩影。
这里就需要澄清一系列问题:是否存在“中国模式”?如果存在,广东和重庆的发展是否均属于“中国模式”的地方版?“重庆模式”是否真的属于“中国模式”的缩影?“广东模式”是否不同于“重庆模式”?“中国模式”是否代表中国甚至世界的未来?
经济成功的多元成因
中国经济成功的成因很多。中国经济政策的选择总体上是比较适宜的。这些经济政策基本上是选择性和工具性的,但总体上是选择性地增进了经济自由,解放了生产力。
而地方分权无意间引入了激烈的地方政府竞争,加上地方政府收入与支出的挂钩程度高,地方政府有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激励。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推行,契约自由和强化责任也相应逐步推行。
除了上述政策和正式制度之外,我国有着有利的非正式制度。比如,我国的“小传统”或民间传统对于商业活动不仅不排斥,而且较为重视,而我国的“大传统”,尤其是儒家文化,要求政府官员不经商,但不禁止民间商业活动。国人还有吃苦耐劳的传统和态度,重视教育的传统。此外,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官方意识形态的祛魅化也在进行。这些都是有利的非正式制度。
可以对中国发展道路作出如下总体认识:一是中国经济成功是经济自由增进的结果;二是经济赖以运行的环境较为稳定的结果。这种稳定环境是威权政府提供的。所有这些均发生在经济发展较低的阶段。总体上看,可以说中国经济成功是市场化和经济自由化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力量均发挥了作用。
中国经济成功的真正奥秘,其实是在竞争性领域对一种标杆性竞争秩序的无意趋近。可以说,中国当前奉行的是一种有缺陷的、仅仅是相对促进绩效竞争的竞争秩序。
这里可以把类似于德国早期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秩序视为标杆性竞争秩序,这种竞争秩序为一国解放生产力、发挥企业家精神提供了较好的空间。
德国这一竞争秩序的理念源自弗莱堡学派的理念。该学派的欧肯提出了一组竞争秩序构成性的原则,包括:币值稳定、私人产权、开放市场、契约自由、承担责任、经济政策的前后一致性和连续性。
广东与重庆的模式异同
所谓“重庆模式”的拥护者和实践者,基本上就是拥护和实践所谓的“中国模式”。重庆市“唱红”运动声势浩大,发起者、组织者与其他参与者的心理动机多种多样。但这种运动总体上反映了对“中国模式”以威权政府在其中的作用的支持和追捧。
与此相对,也有很多人推崇所谓“广东模式”,认为它总体上属于“市场模式”。虽然广东地区也必然受到威权政府与威权文化的影响,但是与当地的市场力量与市场文化相较,“广东模式”的市场取向特征是比较明显的。
广东和重庆的经济发展在现阶段还将持续。而从经济成功成因及其深层因素的视角看,无论是所谓“广东模式”“重庆模式”,还是所谓的“中国模式”,其实质仍然是把经济自由维持在一定的高度,但不是依靠宪政,而是依靠威权政府来保障一个稳定的经济运行环境。两者均发生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阶段。
“天下模式”而非“中国模式”
无论是所谓“广东模式”“重庆模式”,还是“中国模式”,均没有跳出决定经济成功的普适法则:那就是要增进和维护经济自由,为经济运行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
这些所谓“模式”也没有跳出有意无意遵循某种程度的竞争秩序及其构成性原则。因此,“中国特殊论”并无法立足。经济发展存在这样一些普适法则。若要经济发展,必然需要遵循这些法则。别无他路可走。
可以说,中国经济成功的背后不是“中国模式”,而是类似于德国或者美国的“西方模式”。这些国家都在普适性地遵循一种竞争秩序。
但话说回来,“西方模式”也不是纯粹西方的模式,其演化过程也吸纳了其他国家的经验。经济成功的这些必要条件是人类所共需的,与东方、西方的地理划分没有关系。因此,所谓“西方模式”背后,实际上是需要人类普遍遵循的“天下模式”。
经济发展的“天下模式”包括两大部分的因素:一是经济自由的增进和维护;二是保障经济运行的稳定环境。
如果考虑经济发展阶段,那么“天下模式”还有一层意蕴,就是:在最初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情况下,威权政府或者宪政体制均可以在实现以上两个因素方面发挥较好的作用,提高人均收入水平;而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到了一定的阶段,要实现较高水平的人均收入,则需要通过宪政体制来增进和维护经济自由,为经济运行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
此时,威权政府很难进一步增进和维护经济自由。在经济发展的低级阶段,由威权政府增进和维护经济自由、提供稳定的经济运行环境问题不大。但随着经济发展,不管是“广东模式”还是“重庆模式”,都有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未来中国若要实现高速增长,仍然需要进一步增进经济自由,并继续为经济运营提供一个稳定的经济环境。但是,未来的成功要求与改革30年时的完全不一样。
过去30余年,改革没有触及核心经济领域与政权领域,可以借助威权政府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和增进经济自由,从而保持经济发展。在未来,核心经济领域的改革难以在现有政治法律体制下推进,反而“国进民退”问题严重,经济自由的继续增进与维护受到严峻考验。
未来的中国只有建立和维护一种普适原则的竞争秩序,加之以宪政体制的保驾护航,才能达至较高人均收入,实现“富国梦”和“强国梦”。竞争秩序的存亡与宪政转轨的发生与否,关系到这种“中国梦”的实现或者破灭。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有关中国经济成功的推手,存在不同的看法。第一种看法把它归因于威权政府“看得见的手”的作用。第二种看法把它归因于市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第三种看法则强调“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两者作用的组合。
力挺“中国模式”论者,也支持第一种看法。这种威权政府作为“看得见的手”,必然在我国各地多多少少打下其烙印。于是乎,有人提出,广东的发展可以归结为“中国模式的广东样本”;也有人提出,重庆的发展可用“重庆模式”来指称,可代表真正的“中国模式”,是“中国模式”的缩影。
这里就需要澄清一系列问题:是否存在“中国模式”?如果存在,广东和重庆的发展是否均属于“中国模式”的地方版?“重庆模式”是否真的属于“中国模式”的缩影?“广东模式”是否不同于“重庆模式”?“中国模式”是否代表中国甚至世界的未来?
经济成功的多元成因
中国经济成功的成因很多。中国经济政策的选择总体上是比较适宜的。这些经济政策基本上是选择性和工具性的,但总体上是选择性地增进了经济自由,解放了生产力。
而地方分权无意间引入了激烈的地方政府竞争,加上地方政府收入与支出的挂钩程度高,地方政府有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激励。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推行,契约自由和强化责任也相应逐步推行。
除了上述政策和正式制度之外,我国有着有利的非正式制度。比如,我国的“小传统”或民间传统对于商业活动不仅不排斥,而且较为重视,而我国的“大传统”,尤其是儒家文化,要求政府官员不经商,但不禁止民间商业活动。国人还有吃苦耐劳的传统和态度,重视教育的传统。此外,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官方意识形态的祛魅化也在进行。这些都是有利的非正式制度。
可以对中国发展道路作出如下总体认识:一是中国经济成功是经济自由增进的结果;二是经济赖以运行的环境较为稳定的结果。这种稳定环境是威权政府提供的。所有这些均发生在经济发展较低的阶段。总体上看,可以说中国经济成功是市场化和经济自由化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力量均发挥了作用。
中国经济成功的真正奥秘,其实是在竞争性领域对一种标杆性竞争秩序的无意趋近。可以说,中国当前奉行的是一种有缺陷的、仅仅是相对促进绩效竞争的竞争秩序。
这里可以把类似于德国早期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秩序视为标杆性竞争秩序,这种竞争秩序为一国解放生产力、发挥企业家精神提供了较好的空间。
德国这一竞争秩序的理念源自弗莱堡学派的理念。该学派的欧肯提出了一组竞争秩序构成性的原则,包括:币值稳定、私人产权、开放市场、契约自由、承担责任、经济政策的前后一致性和连续性。
广东与重庆的模式异同
所谓“重庆模式”的拥护者和实践者,基本上就是拥护和实践所谓的“中国模式”。重庆市“唱红”运动声势浩大,发起者、组织者与其他参与者的心理动机多种多样。但这种运动总体上反映了对“中国模式”以威权政府在其中的作用的支持和追捧。
与此相对,也有很多人推崇所谓“广东模式”,认为它总体上属于“市场模式”。虽然广东地区也必然受到威权政府与威权文化的影响,但是与当地的市场力量与市场文化相较,“广东模式”的市场取向特征是比较明显的。
广东和重庆的经济发展在现阶段还将持续。而从经济成功成因及其深层因素的视角看,无论是所谓“广东模式”“重庆模式”,还是所谓的“中国模式”,其实质仍然是把经济自由维持在一定的高度,但不是依靠宪政,而是依靠威权政府来保障一个稳定的经济运行环境。两者均发生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阶段。
“天下模式”而非“中国模式”
无论是所谓“广东模式”“重庆模式”,还是“中国模式”,均没有跳出决定经济成功的普适法则:那就是要增进和维护经济自由,为经济运行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
这些所谓“模式”也没有跳出有意无意遵循某种程度的竞争秩序及其构成性原则。因此,“中国特殊论”并无法立足。经济发展存在这样一些普适法则。若要经济发展,必然需要遵循这些法则。别无他路可走。
可以说,中国经济成功的背后不是“中国模式”,而是类似于德国或者美国的“西方模式”。这些国家都在普适性地遵循一种竞争秩序。
但话说回来,“西方模式”也不是纯粹西方的模式,其演化过程也吸纳了其他国家的经验。经济成功的这些必要条件是人类所共需的,与东方、西方的地理划分没有关系。因此,所谓“西方模式”背后,实际上是需要人类普遍遵循的“天下模式”。
经济发展的“天下模式”包括两大部分的因素:一是经济自由的增进和维护;二是保障经济运行的稳定环境。
如果考虑经济发展阶段,那么“天下模式”还有一层意蕴,就是:在最初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情况下,威权政府或者宪政体制均可以在实现以上两个因素方面发挥较好的作用,提高人均收入水平;而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到了一定的阶段,要实现较高水平的人均收入,则需要通过宪政体制来增进和维护经济自由,为经济运行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
此时,威权政府很难进一步增进和维护经济自由。在经济发展的低级阶段,由威权政府增进和维护经济自由、提供稳定的经济运行环境问题不大。但随着经济发展,不管是“广东模式”还是“重庆模式”,都有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未来中国若要实现高速增长,仍然需要进一步增进经济自由,并继续为经济运营提供一个稳定的经济环境。但是,未来的成功要求与改革30年时的完全不一样。
过去30余年,改革没有触及核心经济领域与政权领域,可以借助威权政府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和增进经济自由,从而保持经济发展。在未来,核心经济领域的改革难以在现有政治法律体制下推进,反而“国进民退”问题严重,经济自由的继续增进与维护受到严峻考验。
未来的中国只有建立和维护一种普适原则的竞争秩序,加之以宪政体制的保驾护航,才能达至较高人均收入,实现“富国梦”和“强国梦”。竞争秩序的存亡与宪政转轨的发生与否,关系到这种“中国梦”的实现或者破灭。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