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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之后,药家鑫之父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件正式开庭已进入倒计时。
2011年8月4日,药庆卫向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张显名誉侵权,要求其“澄清网上不实及恶语攻击的言论,并作公开道歉”。
9月5日下午,药庆卫又正式向法院提交《关于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就此案要求增加1元钱精神损害赔偿,并将道歉形式及内容具体化,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其博客、微博,以及在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20家媒体的相应版面连续上30天刊登不少于3000字的道歉信。
9月29日上午,证据交换程序开始。药庆卫代理律师兰和透露,原告方已向法庭递交了八份证据,其中包含有关张显涉嫌侵权言论的多达300多页的公证材料,双方将在正式开庭时对各项证据进行质证。
此案缘起于药家鑫故意杀人案。据法院认定,2010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倒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26岁女服务员张妙。在发现张妙记录自己车牌号后,药家鑫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张妙连捅八刀,致后者当场死亡。
药家鑫后来在供述杀人动机时提及:“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
经法院两审后,药家鑫因故意杀人罪被处死刑,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其虽有自首情节,但法院认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不予施救,反而杀人灭口,不足以从轻处罚。
今年6月7日,经最高法院复核后,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案件经披露后,引发广泛热议:一方面针对其是否应判死刑,“杀”“保”双方各执一词,在法理和现实之间展开论战;另一方面,在网上,药家鑫作为私家车车主撞伤后杀死打工女服务员,该案又被解读为草根与精英的“阶级之争”。
此外,兰和律师认为,在上述案件审理过程中和药家鑫被执行死刑之后,张显作为被害人家属的代理人,通过微博针对药家鑫及其家人发布了一系列不当言论,涉嫌“煽动民众对原告及家属的敌视和仇恨”。
兰和认为,药家鑫犯罪并不意味着其父母也应该受到株连,必然性地要忍受各种谩骂、侮辱和诽谤,这些言论已对药庆卫及家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并对药家人的社会评价造成极大的贬损,依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特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
张显的个人微博和博客中,曾在药家鑫案判决前以“官二代”“富二代”“杀人狂”“军界蛀虫”等描述药家鑫和其父母,更多次用“杀人犯的父母”等词汇称呼药庆卫夫妇。其微博中还有诸如“药家鑫有车有妞还有美容,一定要将这个军二代拉上绞刑架”,药家“干扰司法”“贪污腐化”等内容。
药庆卫则对外表示,自己“就是个普通家庭”,上述说法“不符合实际”。张显曾质疑药家有四处房产,药庆卫回应,“我家只有这一处房子”,并且房产证还没拿到。
对于药庆卫诉其侵犯名誉权一案,被告张显称之为“无聊的游戏”。
他认为,自己从未纠缠于“官二代、富二代”来说事,因并无过错,所以拒绝道歉:“药庆卫提出所谓的名誉问题,我感到无法理解。药庆卫的名誉在张妙和药家鑫的生命面前难道不是一文不值吗?我认为目前一切痛苦和遭遇都是由药家鑫的罪行引起的。药庆卫应该反思才对。”
本刊记者 李湘宁/文
2011年8月4日,药庆卫向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张显名誉侵权,要求其“澄清网上不实及恶语攻击的言论,并作公开道歉”。
9月5日下午,药庆卫又正式向法院提交《关于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就此案要求增加1元钱精神损害赔偿,并将道歉形式及内容具体化,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其博客、微博,以及在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20家媒体的相应版面连续上30天刊登不少于3000字的道歉信。
9月29日上午,证据交换程序开始。药庆卫代理律师兰和透露,原告方已向法庭递交了八份证据,其中包含有关张显涉嫌侵权言论的多达300多页的公证材料,双方将在正式开庭时对各项证据进行质证。
此案缘起于药家鑫故意杀人案。据法院认定,2010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倒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26岁女服务员张妙。在发现张妙记录自己车牌号后,药家鑫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张妙连捅八刀,致后者当场死亡。
药家鑫后来在供述杀人动机时提及:“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
经法院两审后,药家鑫因故意杀人罪被处死刑,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其虽有自首情节,但法院认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不予施救,反而杀人灭口,不足以从轻处罚。
今年6月7日,经最高法院复核后,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案件经披露后,引发广泛热议:一方面针对其是否应判死刑,“杀”“保”双方各执一词,在法理和现实之间展开论战;另一方面,在网上,药家鑫作为私家车车主撞伤后杀死打工女服务员,该案又被解读为草根与精英的“阶级之争”。
此外,兰和律师认为,在上述案件审理过程中和药家鑫被执行死刑之后,张显作为被害人家属的代理人,通过微博针对药家鑫及其家人发布了一系列不当言论,涉嫌“煽动民众对原告及家属的敌视和仇恨”。
兰和认为,药家鑫犯罪并不意味着其父母也应该受到株连,必然性地要忍受各种谩骂、侮辱和诽谤,这些言论已对药庆卫及家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并对药家人的社会评价造成极大的贬损,依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特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
张显的个人微博和博客中,曾在药家鑫案判决前以“官二代”“富二代”“杀人狂”“军界蛀虫”等描述药家鑫和其父母,更多次用“杀人犯的父母”等词汇称呼药庆卫夫妇。其微博中还有诸如“药家鑫有车有妞还有美容,一定要将这个军二代拉上绞刑架”,药家“干扰司法”“贪污腐化”等内容。
药庆卫则对外表示,自己“就是个普通家庭”,上述说法“不符合实际”。张显曾质疑药家有四处房产,药庆卫回应,“我家只有这一处房子”,并且房产证还没拿到。
对于药庆卫诉其侵犯名誉权一案,被告张显称之为“无聊的游戏”。
他认为,自己从未纠缠于“官二代、富二代”来说事,因并无过错,所以拒绝道歉:“药庆卫提出所谓的名誉问题,我感到无法理解。药庆卫的名誉在张妙和药家鑫的生命面前难道不是一文不值吗?我认为目前一切痛苦和遭遇都是由药家鑫的罪行引起的。药庆卫应该反思才对。”
本刊记者 李湘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