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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来宾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实现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教育这一课题加强调研工作,努力逐步缩小城乡办学的差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一、采取积极措施,缩小城乡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
针对城乡学校差距不断拉大的现状,来宾市积极而稳妥地开展撤点并校工作。通过调整中小学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政府重视对教育的投入,财政局、教育局还联合出台了文件,制定了公用经费标准及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对中小学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实行集中管理,专款专用。来宾市还积极组织实施一、二期义务教育工程,一、二期危改工程,西部农村寄宿制工程,世界银行贷款工程等项目,积极改善办学条件。
二、统筹城乡资源,加强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来宾市切实抓好教师资格的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一是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二是做好教师的招聘录用;三是全面推进职称聘任改革,实行“按需设岗,量化测评,竞争择优”的聘任机制和“分期聘任制”,打破“终身聘任制”;四是鼓励、引导和组织在职的教职工积极参加学历提高培训、继续教育学习和外出参观、考察;五是根据工作需要和教职工的实际,统一做好教师的调配交流,加强对边远及薄弱学校的支教力度;六是坚持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全县中心校以上学校班子进行一次考核,并采取组织调配或者支教的形式,从领导力量较强的学校选派优秀的校级领导到薄弱学校进行交流。
三、落实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来宾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实施“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两免一补”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两免一补”资助贫困学生的确定程序,认真做好“两免一补"SE作。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来宾市印发文件,把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规范管理。2007年秋学期,全市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人数4962人。绝大部分接收入公办学校。
四、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来宾市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定期对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一是督查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把它作为督导评估的首要内容,使市内所有的学校都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二是督查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县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校对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三是督查学校的管理工作。把对中小学的督导评估与对校长的考核聘任结合起来,监督和指导校长改进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来宾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为此该市提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策略:
一、制定和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建设和维修应依法纳入城乡基本建设计划。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事业费应全部纳入政府预算,贫困县无力支付的部分,应纳入自治区或市政府预算,予以保障。
以转移支付或专项补助方式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人比重。具体数额应由各级政府财政、计划、教育部门,根据实施义务教育的需求测算和财力的可能予以确定,并报同级人大审议后实施。同时,桂政办发[2003]212号文件中规定的“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里,用于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的65%”,应明确确定全部用于学校的公用经费方面的开支,而不应包括用于支付教师工资的开支。
加强对“三税教育费附加”及“干部职工教育附加费的征、管、用的力度,防止少征、漏征、截流、挪用等现象发生,并且足额拨付教育部门使用。另外,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后,应增加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
二、因地制宜,改革现行定编办法
建议中学、中心小学按学生数来核定编制,完小和教学点则以班数来核定编制,这样有利于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另外,要适当增加后勤工作人员的编制,增加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编制。
三、坚持就近入学,规范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不办重点学校。公办学校原则上不招收借读生,尽可能遏制择校之风。
四、增加边远、贫困地区教师津贴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策的变化,教职工的收入出现了明显的城乡差别。建议有关部门适当增加边远、贫困地区教师的津贴,以稳定教师队伍,保障边远山区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责编 雷 靖)
一、采取积极措施,缩小城乡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
针对城乡学校差距不断拉大的现状,来宾市积极而稳妥地开展撤点并校工作。通过调整中小学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政府重视对教育的投入,财政局、教育局还联合出台了文件,制定了公用经费标准及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对中小学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实行集中管理,专款专用。来宾市还积极组织实施一、二期义务教育工程,一、二期危改工程,西部农村寄宿制工程,世界银行贷款工程等项目,积极改善办学条件。
二、统筹城乡资源,加强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来宾市切实抓好教师资格的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一是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二是做好教师的招聘录用;三是全面推进职称聘任改革,实行“按需设岗,量化测评,竞争择优”的聘任机制和“分期聘任制”,打破“终身聘任制”;四是鼓励、引导和组织在职的教职工积极参加学历提高培训、继续教育学习和外出参观、考察;五是根据工作需要和教职工的实际,统一做好教师的调配交流,加强对边远及薄弱学校的支教力度;六是坚持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全县中心校以上学校班子进行一次考核,并采取组织调配或者支教的形式,从领导力量较强的学校选派优秀的校级领导到薄弱学校进行交流。
三、落实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来宾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实施“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两免一补”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两免一补”资助贫困学生的确定程序,认真做好“两免一补"SE作。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来宾市印发文件,把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规范管理。2007年秋学期,全市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人数4962人。绝大部分接收入公办学校。
四、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来宾市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定期对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一是督查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把它作为督导评估的首要内容,使市内所有的学校都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二是督查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县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校对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三是督查学校的管理工作。把对中小学的督导评估与对校长的考核聘任结合起来,监督和指导校长改进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来宾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为此该市提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策略:
一、制定和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建设和维修应依法纳入城乡基本建设计划。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事业费应全部纳入政府预算,贫困县无力支付的部分,应纳入自治区或市政府预算,予以保障。
以转移支付或专项补助方式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人比重。具体数额应由各级政府财政、计划、教育部门,根据实施义务教育的需求测算和财力的可能予以确定,并报同级人大审议后实施。同时,桂政办发[2003]212号文件中规定的“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里,用于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的65%”,应明确确定全部用于学校的公用经费方面的开支,而不应包括用于支付教师工资的开支。
加强对“三税教育费附加”及“干部职工教育附加费的征、管、用的力度,防止少征、漏征、截流、挪用等现象发生,并且足额拨付教育部门使用。另外,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后,应增加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
二、因地制宜,改革现行定编办法
建议中学、中心小学按学生数来核定编制,完小和教学点则以班数来核定编制,这样有利于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另外,要适当增加后勤工作人员的编制,增加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编制。
三、坚持就近入学,规范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不办重点学校。公办学校原则上不招收借读生,尽可能遏制择校之风。
四、增加边远、贫困地区教师津贴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策的变化,教职工的收入出现了明显的城乡差别。建议有关部门适当增加边远、贫困地区教师的津贴,以稳定教师队伍,保障边远山区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责编 雷 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