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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完善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监管体系,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构建劳动保障一体化服务格局,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河南省劳动保障厅豫劳社监察[2007]7号关于确定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试点单位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机制的要求,新密市印发了《新密市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办法》,此办法已于4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