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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觉地去做自己潜意识里认为正确的事,其实也是一种执着
8年记者生涯再到执业律师路途嬗变,每打一场官司,周泽享受的是正义得以伸张的快感,而非挣钱盈利。
2006年,养路费之争,周泽是“主角”;2007年,周泽状告商务部,他代理的几家名酒企业上诉案,让“中国名酒”评选活动在喧嚣中戛然而止;尔后,许霆取款案,周泽坚持认为许霆持卡取款行为“可返还多余钱款,但不应治罪”……
周泽对“责任”的理解是,一个人内心信奉并通过行动体现的一种对自己、对别人、对社会的担当。他最大的担忧是,社会让很多人无法看到前途和希望。
11月22日,“悲情律师”周泽就个人履历体会、社会事件关注以及律师职业生态三方面与本刊记者一席谈。
我并不够职业
记者:之前做过8年记者,当初是什么原因让您走上律师之路?
周泽:在8年的记者生涯中,我一直是在一个类似于信访局的部门(群工部)工作,经常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我做的报道也大多是维权性质,经常会接触一些律师,会去听一些庭审,有时会发现一些律师表现并不怎么样,这时就会想,要是自己去帮当事人辩护或者代理,将做得更好。
另一个原因,作为记者,我常把握不好自己的角色——对那些遭遇不公平与非正义的人,我只充当一个纯粹的记录者和报道者,而往往陷身他们的不幸和苦难中,对他们的遭遇感同身受,因而总会像为自己争取权利一样去帮助他们。除了帮他们维权外,我有时也试图去动员朋友们与我一起来帮助当事人。而这常常被人误会,认为我拿了这些我帮助的人多少好处。于是,我就想干脆做律师算了,想帮谁就帮谁,自己想收钱就收,没人怀疑你的行为动机。
记者:8年的记者生涯,对您的律师执业有哪些帮助呢?
周泽:做律师与做记者有相通的地方,即都是通过表达来追求正义。8年的记者工作经历,训练了我的表达能力、思维能力、观察和判断能力,同时也使我对传播规律有充分掌握,这对以说服人为业的律师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当然,或许与做记者的经历有关,在做律师的过程中,我往往更享受正义得以伸张的那种快感,而不是挣钱,因此相对于很多律师我显得不够职业!
但是,律师生涯中,看到别人走过的维权路,我却越来越悲观,为公民维权。我注意到,很多权利受损的人维权的成功,似乎都完全是凭运气,这让人感到悲哀!
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
记者:因两年前的养路费之争,您开始被社会关注,对于此事您是怎么考虑?以一人之力,对抗着存在已有6年的制度,您当时是否有足够把握?是否担心,此事对于以后的工作及生活会带来一些重大影响?
周泽:我是被动卷入的。因为写了一篇关于养路费的文章,揭示了养路费征收违法的事实,从而被舆论所关注,对我来说,这纯属偶然。其间,我不断发表言论解释自己的观点,阐述自己对养路费征收制度的看法,并向全国人大上书,要求审查养路费征收法规、规章的合法性,只是作为一个学者、一个法律人在维护自己观点,维护法律尊严。
当时之所以那样执着,较真,完全是性格使然,根本没有考虑自己的行为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影响。我通常不会去考虑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影响才去做一件事,而只是不自觉地去做自己潜意识里认为正确的事。
记者:从您关注的社会公众事件来说,有涉及媒体、记者权益的,有涉及商业商务的,也有关于养路费等公众利益的,在这些取材广泛的社会事件中,什么样的事件能引起您的极大关注?
周泽:坦率地说,我是一个有强烈的立功于社会信念的人。因此,我更多是关注那些有较强公共性或者蕴含有重大社会意义的案件。即使是普通的案件,我也总是试图去发掘其不普通的意义,争取每做一个案件都能改变点什么。当然,我认为自己还算是有自知之明的人,无论什么案件,我都是认为自己能够做好才接的。
记者:在诸多事件中,从参与程度及矫正效果方面来说,有哪些是令您感觉达到预期期待,或者记忆颇深?
周泽:在我参与的诸多事件中,效果大多达到了预期。当然,也许我的预期总是给了自己妥协的余地。比如,代理河南宝丰酒等名酒企业起诉商务部和代理防伪企业起诉质检总局,我的预期就是叫停相应违法行政行为,使有关部门获得依法行政的“教益”,应该说这样的预期效果已经达到。
不过,司法在其中的无所作为,还是让我感到遗憾。最近代理《财经时报》记者起诉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行政违法的案件,让不只是为法院不受理案件而感到遗憾,更为这样的一个案件是记者在起诉而遗憾,对一个明显违法的新闻出版管理行政行为,报社竟然默不作声。有些事件,效果完全超过了我的预期。
我们没有理由悲观
记者:有人说,律师在人们的眼中是财富、练达与力量的代表。但有一篇题为《二百年后再当律师》的文章中说,中国目前的状况律师的职业处境艰难。您怎样认为?
周泽:在我看来,律师主要是一个以实现正义为追求的职业,而不是一个可以发大财的职业。这其中,不同的律师之间会有些区别,对很多人来说,可能谋生都很困难。将律师与财富联系起来,是一种误会,以经济指标来评价律师的成就,对这个职业是有害的。我是一个比较积极的人,几乎只考虑自己能做什么,然后就去做,在律师执业过程中也是这样。
我不赞成“二百年后再当律师”这样的提法。中国律师职业环境不尽如人意,这是一个事实,但即使在目前的职业环境下,律师的作用还是勿庸置疑的。而且,对这种不尽如人意的律师职业环境的改变,也是我们这一代律师的光荣使命。我们没有理由悲观,也没有理由等待。
目前,律师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并未得到全面发挥,甚至大打折扣,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人权保护意识的薄弱。保护人权虽然已经被写入了宪法,但在司法实践中,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更多的还是注重“打击犯罪”(打击率是司法机关业绩考核的指标),因而,往往把担任犯罪嫌疑人的律师作为自己的对立面。
其次,“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错误观念误导,以及现实的司法腐败导致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缺失,使很多人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要赢得官司就得找人,搞腐败,甚至一些律师也在其中推波助澜,腐化了律师职业环境,弱化了律师的作用。
再次,律师权利保障缺失。目前虽然我国的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都明确了律师享有的诸多权利,但对律师权利遭到侵害如何救济却缺乏具体规定,从而使律师处于有权利而无救济的尴尬状态。
最后,律师缺乏“为权利而斗争”的意识。律师是为维护当事人权利而存在的。但很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对当事人诉讼权利受到侵害,甚至律师自身的执业权利受到损害时,往往采取忍受的态度,而缺乏为权利而斗争的意识,从而助长了司法机关的违法和滥权。
记者:就目前统计,中国执业律师有14.3万,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将要从事律师这个职业,包括刚从各大院校走出来的年轻人,都是兴致勃勃想进入这个行当,并怀揣单纯、执着的理想欲加强中国社会的法制建设,您对新人有哪些建议?
周泽:可能很多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并不是以法制建设为理想,而纯粹是把律师作为一个职业,一种营生。我的建议是:要摆正心态,认清现实,不要以为律师都能挣大钱;不要急于求成,多给自己一点时间成长;如果说律师是一种营业的话,刚入行的年轻人一定得有投资意识,得投资足够的时间,甚至金钱,去向书本和他人学习,增长专业知识和经验,去积累客户对你的信任;不要以为自己很精明,试图玩小把戏,耍小聪明,要诚实守信,要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要有一点斗争精神,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自己的执业权利!
8年记者生涯再到执业律师路途嬗变,每打一场官司,周泽享受的是正义得以伸张的快感,而非挣钱盈利。
2006年,养路费之争,周泽是“主角”;2007年,周泽状告商务部,他代理的几家名酒企业上诉案,让“中国名酒”评选活动在喧嚣中戛然而止;尔后,许霆取款案,周泽坚持认为许霆持卡取款行为“可返还多余钱款,但不应治罪”……
周泽对“责任”的理解是,一个人内心信奉并通过行动体现的一种对自己、对别人、对社会的担当。他最大的担忧是,社会让很多人无法看到前途和希望。
11月22日,“悲情律师”周泽就个人履历体会、社会事件关注以及律师职业生态三方面与本刊记者一席谈。
我并不够职业
记者:之前做过8年记者,当初是什么原因让您走上律师之路?
周泽:在8年的记者生涯中,我一直是在一个类似于信访局的部门(群工部)工作,经常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我做的报道也大多是维权性质,经常会接触一些律师,会去听一些庭审,有时会发现一些律师表现并不怎么样,这时就会想,要是自己去帮当事人辩护或者代理,将做得更好。
另一个原因,作为记者,我常把握不好自己的角色——对那些遭遇不公平与非正义的人,我只充当一个纯粹的记录者和报道者,而往往陷身他们的不幸和苦难中,对他们的遭遇感同身受,因而总会像为自己争取权利一样去帮助他们。除了帮他们维权外,我有时也试图去动员朋友们与我一起来帮助当事人。而这常常被人误会,认为我拿了这些我帮助的人多少好处。于是,我就想干脆做律师算了,想帮谁就帮谁,自己想收钱就收,没人怀疑你的行为动机。
记者:8年的记者生涯,对您的律师执业有哪些帮助呢?
周泽:做律师与做记者有相通的地方,即都是通过表达来追求正义。8年的记者工作经历,训练了我的表达能力、思维能力、观察和判断能力,同时也使我对传播规律有充分掌握,这对以说服人为业的律师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当然,或许与做记者的经历有关,在做律师的过程中,我往往更享受正义得以伸张的那种快感,而不是挣钱,因此相对于很多律师我显得不够职业!
但是,律师生涯中,看到别人走过的维权路,我却越来越悲观,为公民维权。我注意到,很多权利受损的人维权的成功,似乎都完全是凭运气,这让人感到悲哀!
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
记者:因两年前的养路费之争,您开始被社会关注,对于此事您是怎么考虑?以一人之力,对抗着存在已有6年的制度,您当时是否有足够把握?是否担心,此事对于以后的工作及生活会带来一些重大影响?
周泽:我是被动卷入的。因为写了一篇关于养路费的文章,揭示了养路费征收违法的事实,从而被舆论所关注,对我来说,这纯属偶然。其间,我不断发表言论解释自己的观点,阐述自己对养路费征收制度的看法,并向全国人大上书,要求审查养路费征收法规、规章的合法性,只是作为一个学者、一个法律人在维护自己观点,维护法律尊严。
当时之所以那样执着,较真,完全是性格使然,根本没有考虑自己的行为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影响。我通常不会去考虑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影响才去做一件事,而只是不自觉地去做自己潜意识里认为正确的事。
记者:从您关注的社会公众事件来说,有涉及媒体、记者权益的,有涉及商业商务的,也有关于养路费等公众利益的,在这些取材广泛的社会事件中,什么样的事件能引起您的极大关注?
周泽:坦率地说,我是一个有强烈的立功于社会信念的人。因此,我更多是关注那些有较强公共性或者蕴含有重大社会意义的案件。即使是普通的案件,我也总是试图去发掘其不普通的意义,争取每做一个案件都能改变点什么。当然,我认为自己还算是有自知之明的人,无论什么案件,我都是认为自己能够做好才接的。
记者:在诸多事件中,从参与程度及矫正效果方面来说,有哪些是令您感觉达到预期期待,或者记忆颇深?
周泽:在我参与的诸多事件中,效果大多达到了预期。当然,也许我的预期总是给了自己妥协的余地。比如,代理河南宝丰酒等名酒企业起诉商务部和代理防伪企业起诉质检总局,我的预期就是叫停相应违法行政行为,使有关部门获得依法行政的“教益”,应该说这样的预期效果已经达到。
不过,司法在其中的无所作为,还是让我感到遗憾。最近代理《财经时报》记者起诉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行政违法的案件,让不只是为法院不受理案件而感到遗憾,更为这样的一个案件是记者在起诉而遗憾,对一个明显违法的新闻出版管理行政行为,报社竟然默不作声。有些事件,效果完全超过了我的预期。
我们没有理由悲观
记者:有人说,律师在人们的眼中是财富、练达与力量的代表。但有一篇题为《二百年后再当律师》的文章中说,中国目前的状况律师的职业处境艰难。您怎样认为?
周泽:在我看来,律师主要是一个以实现正义为追求的职业,而不是一个可以发大财的职业。这其中,不同的律师之间会有些区别,对很多人来说,可能谋生都很困难。将律师与财富联系起来,是一种误会,以经济指标来评价律师的成就,对这个职业是有害的。我是一个比较积极的人,几乎只考虑自己能做什么,然后就去做,在律师执业过程中也是这样。
我不赞成“二百年后再当律师”这样的提法。中国律师职业环境不尽如人意,这是一个事实,但即使在目前的职业环境下,律师的作用还是勿庸置疑的。而且,对这种不尽如人意的律师职业环境的改变,也是我们这一代律师的光荣使命。我们没有理由悲观,也没有理由等待。
目前,律师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并未得到全面发挥,甚至大打折扣,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人权保护意识的薄弱。保护人权虽然已经被写入了宪法,但在司法实践中,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更多的还是注重“打击犯罪”(打击率是司法机关业绩考核的指标),因而,往往把担任犯罪嫌疑人的律师作为自己的对立面。
其次,“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错误观念误导,以及现实的司法腐败导致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缺失,使很多人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要赢得官司就得找人,搞腐败,甚至一些律师也在其中推波助澜,腐化了律师职业环境,弱化了律师的作用。
再次,律师权利保障缺失。目前虽然我国的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都明确了律师享有的诸多权利,但对律师权利遭到侵害如何救济却缺乏具体规定,从而使律师处于有权利而无救济的尴尬状态。
最后,律师缺乏“为权利而斗争”的意识。律师是为维护当事人权利而存在的。但很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对当事人诉讼权利受到侵害,甚至律师自身的执业权利受到损害时,往往采取忍受的态度,而缺乏为权利而斗争的意识,从而助长了司法机关的违法和滥权。
记者:就目前统计,中国执业律师有14.3万,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将要从事律师这个职业,包括刚从各大院校走出来的年轻人,都是兴致勃勃想进入这个行当,并怀揣单纯、执着的理想欲加强中国社会的法制建设,您对新人有哪些建议?
周泽:可能很多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并不是以法制建设为理想,而纯粹是把律师作为一个职业,一种营生。我的建议是:要摆正心态,认清现实,不要以为律师都能挣大钱;不要急于求成,多给自己一点时间成长;如果说律师是一种营业的话,刚入行的年轻人一定得有投资意识,得投资足够的时间,甚至金钱,去向书本和他人学习,增长专业知识和经验,去积累客户对你的信任;不要以为自己很精明,试图玩小把戏,耍小聪明,要诚实守信,要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要有一点斗争精神,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自己的执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