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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多户业主的电表电子计数失灵,即使欠费也不会跳闸断电。电力公司发现后要求业主补交电费,有的二手房业主入住刚一年需要补交1万多度电的电费
北京市朝阳区炫特嘉园小区有300多户业主的电表电子计数失灵,即使欠费也不会跳闸断电。今年11月3日,电力公司更换了这批电表,要求业主按电表的机械计数交电费,有的二手房业主入住刚一年需要补交1万多度电的电费。
“电表出现故障,是电力公司的责任,凭什么要将损失转嫁给我们业主?”部分业主如此质疑,由此引发的业主和电力公司间的纠纷至今未停。电表出现故障导致的欠费,究竟该由谁来埋单?
业主被索巨额电费
11月3日,炫特嘉园业主孙女士发现自家原来的旧电表已被拆下,换上了新的电表,但新电表的电卡却没有交到自己手中。第二天,孙小姐去小区内的电力公司服务站领电卡,但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却对她说,她家欠了2000多元电费,必须先补交欠费才能给她新的电表卡。孙女士一时慌了神,她说:“我是几天前刚买的这套房子,办手续交接时,电表显示一切正常,我还按照显示数字补交给原业主300多元电费,怎么才几天就欠下这么多钱?又为什么要偷偷更换电表呢?”工作人员解释称,更换电表是因为她家的电表电子计数失灵,即使欠费也不会断电。孙女士当即表示,她没有义务为前业主埋单。
杨先生也是炫特嘉园的一名业主。同日,电力公司也更换了他家的电表,并给了他一张换表完工联络单,上面显示,从2004年10月小区入住开始,他家共用了15862度电,除去已交过费的3000多度电,他还要补交12000多度电的电费。如果按现在的电价计算,他要交将近6000元钱的电费。得知是电表出现故障导致被索巨额电费时,杨先生气愤地说:“电表出现故障,是电力公司的责任,凭什么要将损失转嫁给我们业主?”
杨先生是在去年8月购买的这套二手房,在跟前业主交接时,电表显示还有100多度电,此后电表一直显示有电。“因为工作关系,我经常出差,出差时,家里只有一台冰箱用电,即使这样,电表还是在我出差的4天中走了226个字,平均每天走50多个字。他们用坏的电表,量出不准确的用电数,现在又未与我协商擅自更换电表,我是不会交这个钱的。即使是和电力公司打官司,我也不怕。”杨先生的态度很明确,他同时认为,他才入住一年,家中的电器不可能用了1万多度电,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前房主用的,让他全额支付这些电费显然不合理。
对此,该小区的另一位业主裴女士也表示,自己是从原业主手中买的二手房,交易时不知道电表有故障,并且自己之前是定时交费续卡的,不应该为原业主埋单,她愿意偿还部分电费,但要看到用电明细,知道哪些是自己欠的。同时,部分当年买新房的业主透露,他们收房时曾被承诺一段时间内免费用电,现在算旧账该把这部分电数扣除。
记者了解到,去年10月,该小区个别用户家的电表被发现电子计数不准,今年大批电表出现这种故障,主要集中在9、10、11、12四栋楼,大概牵扯到300余户,其中有很多和孙小姐、杨先生、裴女士一样是在该小区购置的二手房。
“霸王”解决方案
在业主的各种质疑声中,电力公司设在小区服务站的工作人员针对电表出现故障一事做如下解释:被拆换的电表都是一批二等电表,质量上虽然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但确实不如现在换的一等电表。这批电表在运行一段时间后电子部分可能失效,造成少扣减或不扣减已用电量。
此外,就出现故障的电表如何统计电费一事,工作人员解释说:“被更换的电表属机电式电表,同时有机械计数和电子计数两种运行方式。根据计量原理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检定规程,客户的实际用电量由机械计数部分计量,再由光电转换装置转换到电子部分,电子部分据此扣减已用电量。但是现在的电子部分已经坏了,就只能按机械计数来计量。
对于部分业主不想补交电费的问题,电力公司的态度很坚决:“对于一直在小区居住的业主,这笔电费必须交清,对于购置二手房入住的业主,可根据情况另行商谈交费数额。”“另行商讨”的结果是部分业主与电力公司签了一份欠款协议,协议中写出了业主所欠电费的总数和总金额。对于业主要求核算用电明细的要求,电力公司表示会尽快给业主答复,如不交欠款,仍要做出相应处理。
电力公司同时建议二手房业主联系前业主,共同来负责这些电费,电力公司表示他们不会出面联系。但是,二手房业主联系前业主也非常不现实,那他们为什么还要签这份协议呢?记者了解到,在电力公司给每户新装的电表里,电力方给每户业主预存了50度电,以保证他们的正常生活。如果不还电债,则不给业主新卡。面对断电风险,一部分业主不得已妥协签了协议。
至此,在一系列解释和协议面前,这一问题似乎得到了暂时的解决,但是事情真这么简单吗?11月11日,一位业主在社区论坛上发了一个标题为《告诉你们这么多户欠电费的真实原因吧》的帖子进行揭幕。文中显示:小区开发商在没有销售前装修用的是工业用电,并且是通过每户电表的。因为这个电表有两个计数方式,一是机械计数,二是电子计数,开发商用电时只有机械表在计数,电子部分是不显示的。
新问题出现了,开发商欠的这部分工业用电费用,电力公司显然无法收回,所以,发贴人在文中下了如此结论:“电力公司就是想把在开发商那里的损失尽量让咱们来弥补。”对此,电力公司的答复却是,根本就没有这种
事。
电力公司能否免责
电表出现故障,电力公司把责任完全推给了业主,他们本身有无责任?这一事件除了签“霸王”条款外,有无更好的解决方案?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到了北京理工大学中国问题学专家胡星斗教授。他说:“电力公司属于高度垄断行业,不应以此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仅如此,他们还应该在电表问题上提高服务质量。发现电表出现故障,电力公司应该立刻与用电客户积极联系,协商更换电表,不应该擅自更换,否则,这在程序上缺少公平。并且,小区业主属于弱势群体,电力公司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能强买强卖。”
胡教授补充道,“另一方面,电力公司就应该能出示一份证明关于电表质量检测的报告,以证明电表的机械部分质量是合格的,否则,电力公司就不能让用户承担过高且不明的用电费。”
此外,就电力公司能否免责问题,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的秦兵律师说:“在这起电表事件中,消费者是没有责任的,电表失灵责任的本身在电力公司。如果按电力公司的说法,电表中的机械部分是正常工作的,那么就应该让电力公司请一家权威部门的检测机构出示一分检测报告,来证明这个电表的机械部分工作正常。”
秦兵律师表示,即使签了这份协议,业主也不应该对此妥协,业主更应该团结起来,积极地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
保护电力,人人有责,但倘若电力公司没尽到责任,应该由谁来监管?秦兵律师指出,现在,电力公司还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导致很多并发问题,炫特嘉园电表失灵导致的纠纷事件不是第一起,也绝不会是最后一起。
北京市朝阳区炫特嘉园小区有300多户业主的电表电子计数失灵,即使欠费也不会跳闸断电。今年11月3日,电力公司更换了这批电表,要求业主按电表的机械计数交电费,有的二手房业主入住刚一年需要补交1万多度电的电费。
“电表出现故障,是电力公司的责任,凭什么要将损失转嫁给我们业主?”部分业主如此质疑,由此引发的业主和电力公司间的纠纷至今未停。电表出现故障导致的欠费,究竟该由谁来埋单?
业主被索巨额电费
11月3日,炫特嘉园业主孙女士发现自家原来的旧电表已被拆下,换上了新的电表,但新电表的电卡却没有交到自己手中。第二天,孙小姐去小区内的电力公司服务站领电卡,但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却对她说,她家欠了2000多元电费,必须先补交欠费才能给她新的电表卡。孙女士一时慌了神,她说:“我是几天前刚买的这套房子,办手续交接时,电表显示一切正常,我还按照显示数字补交给原业主300多元电费,怎么才几天就欠下这么多钱?又为什么要偷偷更换电表呢?”工作人员解释称,更换电表是因为她家的电表电子计数失灵,即使欠费也不会断电。孙女士当即表示,她没有义务为前业主埋单。
杨先生也是炫特嘉园的一名业主。同日,电力公司也更换了他家的电表,并给了他一张换表完工联络单,上面显示,从2004年10月小区入住开始,他家共用了15862度电,除去已交过费的3000多度电,他还要补交12000多度电的电费。如果按现在的电价计算,他要交将近6000元钱的电费。得知是电表出现故障导致被索巨额电费时,杨先生气愤地说:“电表出现故障,是电力公司的责任,凭什么要将损失转嫁给我们业主?”
杨先生是在去年8月购买的这套二手房,在跟前业主交接时,电表显示还有100多度电,此后电表一直显示有电。“因为工作关系,我经常出差,出差时,家里只有一台冰箱用电,即使这样,电表还是在我出差的4天中走了226个字,平均每天走50多个字。他们用坏的电表,量出不准确的用电数,现在又未与我协商擅自更换电表,我是不会交这个钱的。即使是和电力公司打官司,我也不怕。”杨先生的态度很明确,他同时认为,他才入住一年,家中的电器不可能用了1万多度电,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前房主用的,让他全额支付这些电费显然不合理。
对此,该小区的另一位业主裴女士也表示,自己是从原业主手中买的二手房,交易时不知道电表有故障,并且自己之前是定时交费续卡的,不应该为原业主埋单,她愿意偿还部分电费,但要看到用电明细,知道哪些是自己欠的。同时,部分当年买新房的业主透露,他们收房时曾被承诺一段时间内免费用电,现在算旧账该把这部分电数扣除。
记者了解到,去年10月,该小区个别用户家的电表被发现电子计数不准,今年大批电表出现这种故障,主要集中在9、10、11、12四栋楼,大概牵扯到300余户,其中有很多和孙小姐、杨先生、裴女士一样是在该小区购置的二手房。
“霸王”解决方案
在业主的各种质疑声中,电力公司设在小区服务站的工作人员针对电表出现故障一事做如下解释:被拆换的电表都是一批二等电表,质量上虽然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但确实不如现在换的一等电表。这批电表在运行一段时间后电子部分可能失效,造成少扣减或不扣减已用电量。
此外,就出现故障的电表如何统计电费一事,工作人员解释说:“被更换的电表属机电式电表,同时有机械计数和电子计数两种运行方式。根据计量原理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检定规程,客户的实际用电量由机械计数部分计量,再由光电转换装置转换到电子部分,电子部分据此扣减已用电量。但是现在的电子部分已经坏了,就只能按机械计数来计量。
对于部分业主不想补交电费的问题,电力公司的态度很坚决:“对于一直在小区居住的业主,这笔电费必须交清,对于购置二手房入住的业主,可根据情况另行商谈交费数额。”“另行商讨”的结果是部分业主与电力公司签了一份欠款协议,协议中写出了业主所欠电费的总数和总金额。对于业主要求核算用电明细的要求,电力公司表示会尽快给业主答复,如不交欠款,仍要做出相应处理。
电力公司同时建议二手房业主联系前业主,共同来负责这些电费,电力公司表示他们不会出面联系。但是,二手房业主联系前业主也非常不现实,那他们为什么还要签这份协议呢?记者了解到,在电力公司给每户新装的电表里,电力方给每户业主预存了50度电,以保证他们的正常生活。如果不还电债,则不给业主新卡。面对断电风险,一部分业主不得已妥协签了协议。
至此,在一系列解释和协议面前,这一问题似乎得到了暂时的解决,但是事情真这么简单吗?11月11日,一位业主在社区论坛上发了一个标题为《告诉你们这么多户欠电费的真实原因吧》的帖子进行揭幕。文中显示:小区开发商在没有销售前装修用的是工业用电,并且是通过每户电表的。因为这个电表有两个计数方式,一是机械计数,二是电子计数,开发商用电时只有机械表在计数,电子部分是不显示的。
新问题出现了,开发商欠的这部分工业用电费用,电力公司显然无法收回,所以,发贴人在文中下了如此结论:“电力公司就是想把在开发商那里的损失尽量让咱们来弥补。”对此,电力公司的答复却是,根本就没有这种
事。
电力公司能否免责
电表出现故障,电力公司把责任完全推给了业主,他们本身有无责任?这一事件除了签“霸王”条款外,有无更好的解决方案?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到了北京理工大学中国问题学专家胡星斗教授。他说:“电力公司属于高度垄断行业,不应以此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仅如此,他们还应该在电表问题上提高服务质量。发现电表出现故障,电力公司应该立刻与用电客户积极联系,协商更换电表,不应该擅自更换,否则,这在程序上缺少公平。并且,小区业主属于弱势群体,电力公司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能强买强卖。”
胡教授补充道,“另一方面,电力公司就应该能出示一份证明关于电表质量检测的报告,以证明电表的机械部分质量是合格的,否则,电力公司就不能让用户承担过高且不明的用电费。”
此外,就电力公司能否免责问题,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的秦兵律师说:“在这起电表事件中,消费者是没有责任的,电表失灵责任的本身在电力公司。如果按电力公司的说法,电表中的机械部分是正常工作的,那么就应该让电力公司请一家权威部门的检测机构出示一分检测报告,来证明这个电表的机械部分工作正常。”
秦兵律师表示,即使签了这份协议,业主也不应该对此妥协,业主更应该团结起来,积极地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
保护电力,人人有责,但倘若电力公司没尽到责任,应该由谁来监管?秦兵律师指出,现在,电力公司还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导致很多并发问题,炫特嘉园电表失灵导致的纠纷事件不是第一起,也绝不会是最后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