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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作为剥夺生命权的最严厉的刑罚,具有不可逆的性质,使得死刑的适用倍受关注,限制死刑、慎用死刑的理念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对死刑的适用存在两种方式的限制,一种是实体法上的限制,另一种是程序上的限制。在没有废除死刑的国家,死刑的程序性控制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通过研究死刑案件程序中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以期推动我国死刑程序控制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