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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孩子做出错误的行为而违反校纪时,在学校约见家长的过程中,溺爱型的家长多以袒护、开脱的态度为主。无论是发生什么事情,学校做怎样的陈述或教育处理,家长就是会认为“小孩子犯点错误没什么事,没必要如此小题大作”,而且,他们心里还担心着孩子有没有因为这件事感觉到不舒服。这是一种把是非对错放在次要位置,而将孩子放在第一位的意识,更是不愿承担德育后果或教育责任的表现。这类家长的意识与行为导致他们在家校共同教育这一环节上,不能与学校配合好,严重阻碍了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不利于对学生行为的引导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