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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翁方纲的生平和仕履
翁方纲,字正三,号忠叙、覃溪、彝斋,后得宋荦旧藏《施顾注苏诗》宋椠本,因自号苏斋,清代顺天大兴人。雍正十一年(1733)八月十六日生。
乾隆十七年(1752),皇太后六旬万寿,加试恩科,三月乡试,八月会试,九月殿试,十月一日太和殿传胪,第一甲一名为秦大士,翁方纲列第二甲二十三名,此时翁方纲年甫弱冠,可谓少年得志。同年中关系较密者有钱载、博明、卢文弨。而一时名流如纪昀、姚鼐、桂馥、钱大昕、黄易、法式善、程晋芳、阮元、陆费墀、伊秉绶、蒋士铨、孙星衍等皆与之游,又与朱筠为儿女亲家。翁方纲中进士后,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分肄国书教习。翌年十月,娶妇韩氏。
二十四年(1759),翁方纲充江西乡试副考官,正考官为钱维城,二人相处关系融洽。是科初用五言试帖,命题之日,两人各写一纸握于掌中,出以相示,则二人所命题皆为“秋水长天一色”,可见其心眼相协默契之深。翌年三月,充会试同考官,八月署日講起居注官,十二月充日讲起居注官,充修《续文献通考》纂修官,充磨勘乡试试卷官,旋即总办起居注事。
二十七年(1762),充湖北乡试正考官。二十九年(1764),奉命提督广东学政。三十二年(1767)四月,转补左春坊左庶子,十一月,补授翰林院侍读学士。三十七年(1772),广东学政任满抵京。翌年补《四库全书》纂修官。四十一年(1776),充文渊阁校理。四十四年(1779),充江南乡试副考官。四十六年(1781)三月,补国子监司业,四月传胪,钱棨一甲一名进士,为三元之瑞,乃翁方纲江南乡试所得士也。闰五月,补司经局洗马。十一月,复充文渊阁校理。四十八年(1783),充顺天乡试副考官。五十一年(1786),奉命提督江西学政,三年后满任还京,补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又奉命稽察右翼觉罗学,又奉命稽察中书科事务。五十六年(1791),奉命提督山东学政,五十八年(1793)四月,夫人韩氏卒,六月奉旨还京供职。
嘉庆六年(1801),因年已衰老,奉旨以原品前往裕陵守护,三年后以原品休致回籍。翁方纲六旬以后,每逢元旦,以胡麻十粒黏于红纸帖,每粒作“天下太平”四字,至嘉庆二十三年(1818)元旦,书至第七粒,目倦不能成书,叹曰“吾其衰矣”,于是年正月二十七日归道山,享年八十六岁。
二、 翁方纲的学术主张与经学著作
翁方纲的学术主张散见于他的《复初斋文集》(以下简称《文集》)。
首先,翁方纲尊奉多闻、阙疑、慎言为读书治学的座右铭,在文集中屡有申述,《濠上迩言序》就称“尝谓学者立言,宜以圣人三言为法,曰多闻、曰阙疑、曰慎言而已”(《文集》卷四),所以当其得意弟子吴嵩梁把孟子之言“良知”与阳明之言“良知”同日而语时,翁方纲便毫不客气地批评道“此则不学之弊,若鄙人不言,更何人直言之?凡事当以圣言多闻、阙疑、慎言三语铭之坐右也”(《与吴兰雪书二通》,《文集》卷十一)。也正因有这样的治学信条,翁方纲对嗜博嗜琐嗜奇嗜异的学风和学者大为反感,具体到学者,他着力批评的便是惠栋,在翁方纲看来,惠栋治《易》已经开启了嗜异的苗头,而让翁方纲更难忍受的是惠栋“毅然改经字,以就其所据一家之说,以新奇为复古,此则欲穷经而反害于经”(《诗考异字笺馀序》,《文集》卷一)。
其次,翁方纲认为治《礼》当纂言而不当纂礼,在翁方纲看来,古人的礼制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是难以遽下定论的,如果“居今日而断定古之典制名物,非妄则凿也,妄则启僭以诬世也,凿则嗜异以自欺也”(《考订论下之三》,《文集》卷七),所以翁方纲在给朝鲜学者金正喜的信中说“所以愚意在纂言者,经语之诂训则宜精核也”(《答金秋史》,《文集》卷十一)。也就是说翁方纲主张治《礼》当从语言训诂入手,通晓义理,进而剖析诸家说法之原委,而不是断定当时礼制、方位如何如何,因为年代已久,代有嬗变,这是不可能考订清楚的事情。因此翁方纲对张惠言的《仪礼图》深致不满:“若张惠言之《图》,不载经文,全以己意为图,竟若条条得之目睹者,有是理乎?”(《答金秋史》,《文集》卷十一)“徐星伯庶常持以见示,予读之,谓其断制过于自信,不能阙疑。”“必欲改定,处处画一,以申为一己之说,俨若造古人堂阶,目击其仪者,此必不能之事也。”(《跋张惠言仪礼图二首》,《文集》卷十六)
第三,翁方纲还主张考订衷于义理,义理勿畔程朱,有《考订论上》三篇、《考订论中》二篇、《考订论下》三篇等八篇文字集中论述这一主张。翁方纲所言之考订衷于义理,不仅局限于经学,更扩展至子史诸集甚至法帖的考订,“既有其所据之书,则其记载之先后,互校之虚实,此其中即有义理之所征者,即有文势之所区别者,故凡考子史诸集者,皆与治经之功一也,天下古今未有文字不衷于义理者也”(《考订论上之二》,《文集》卷七)。“至若篆变隶、隶变楷以来,历朝诸家之原委,亦必讲求之,以定学术之淳漓,趋向之邪正,此非衷于义理者乎”(《考订论上之三》,《文集》卷七)。总之,翁氏认为考订当衷于义理,但又反对脱离考订而空谈义理,主张由考订通于义理,而他所言之义理仍不出程朱之规范。《与曹中堂论儒林传目书》就说“顾其间师友所问难,名义所剖析,渐多渐衍,绪言日出,则考证之途又虑其旁涉,必以衷于义理者为准则,博综马郑而勿畔程朱,乃今日士林之大间也”(《文集》卷十一),在赠其门人李彦章的序文中亦云“窃有二言,曰博综训故,曰勿畔程朱,兼斯二义也,庶可以赠子之南归欤”(《赠李兰卿归福建序》,《文集》卷十五)。博综马郑、博综训故即就考订而言,勿畔程朱即就义理而言,兼斯二义即谓由考订而通义理,义理则不可畔于程朱之说。
翁方纲以上述学术主张治经的成果便是群经附记。嘉庆六年(1801),翁方纲被派往马兰峪守护裕陵,“在马兰峪三年,惟每月朔望暨恭逢忌辰节候上陵行礼外,其馀月日无应酬,并无唱酬题咏之件,专心将数十年来温肄诸经所记,条件分卷写稿,共得《易附记》十六卷、《书附记》十四卷、《诗附记》十卷、《春秋附记》十五卷、《礼记附记》十卷、《大戴礼附记》一卷、《仪礼附记》一卷、《周官礼附记》一卷、《论语附记》二卷、《孟子附记》二卷、《孝经附记》一卷、《尔雅附记》一卷”(《翁氏家事略记》),此群经附记有些可能已不复存于天壤之间,有些散藏于国内各地图书馆(参邱燕美《翁方纲〈诗经〉学研究》第一章,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论文),有些则流布海外,美国柏克莱加州大学东亚图书馆即收藏翁方纲手稿多种,经该馆编辑,已由上海古籍出版社于2006年影印出版,即《翁方纲经学手稿五种》,收《易附记》十六卷(存卷一至卷十一)、《书附记》十四卷、《诗附记》十卷(存卷一至卷七)、《礼记附记》十卷(存卷四至卷六)、《春秋附记》十五卷(存卷一至卷六、卷八、卷十至卷十五)。这些手稿经影印回流中国之后,在大陆尚未能引起重视,而台湾学者赖贵三先生之高足已有多篇相关研究论文,而赖先生对此手稿五种的整理校释也即将由广陵书社出版。 三、 翁方纲的四库提要稿与年谱著作
乾隆三十八年(1773),翁方纲补《四库全书》纂修官,入馆修书,校阅各省采进图书,并撰写提要与札记,留下卷帙浩繁的提要手稿。潘继安先生曾撰《记翁方纲四库全书提要(未刊)稿》(《图书馆杂志》1982年第4期)、《翁方纲〈四库提要稿〉述略》(《中华文史论丛》1983年第1辑)二文,对翁氏的提要稿及其重要学术价值进行了介绍,然二文皆称“翁氏《提要稿》原本已下落不明”,其所据乃是现存复旦大学图书馆的抄本。
1988年,邓爱贞女士任职澳门何东图书馆馆员,发现翁氏的提要稿手稿,并携复印件呈与顾廷龙、周子美诸先生过目,最终定为真本无疑。至此,翁氏所撰四库提要稿藏于澳门何东图书馆大白于世。2000年,澳门何东图书馆交由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影印出版翁氏所撰四库提要稿,邓爱贞女士为之作序,序中除介绍其发现、鉴定翁氏提要手稿的过程,还交代了该提要稿的輾转流布:翁氏殁后,手稿流出,该提要稿在民国时归吴兴嘉业堂主刘承干所有,1950年归一葡萄牙人José
翁方纲,字正三,号忠叙、覃溪、彝斋,后得宋荦旧藏《施顾注苏诗》宋椠本,因自号苏斋,清代顺天大兴人。雍正十一年(1733)八月十六日生。
乾隆十七年(1752),皇太后六旬万寿,加试恩科,三月乡试,八月会试,九月殿试,十月一日太和殿传胪,第一甲一名为秦大士,翁方纲列第二甲二十三名,此时翁方纲年甫弱冠,可谓少年得志。同年中关系较密者有钱载、博明、卢文弨。而一时名流如纪昀、姚鼐、桂馥、钱大昕、黄易、法式善、程晋芳、阮元、陆费墀、伊秉绶、蒋士铨、孙星衍等皆与之游,又与朱筠为儿女亲家。翁方纲中进士后,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分肄国书教习。翌年十月,娶妇韩氏。
二十四年(1759),翁方纲充江西乡试副考官,正考官为钱维城,二人相处关系融洽。是科初用五言试帖,命题之日,两人各写一纸握于掌中,出以相示,则二人所命题皆为“秋水长天一色”,可见其心眼相协默契之深。翌年三月,充会试同考官,八月署日講起居注官,十二月充日讲起居注官,充修《续文献通考》纂修官,充磨勘乡试试卷官,旋即总办起居注事。
二十七年(1762),充湖北乡试正考官。二十九年(1764),奉命提督广东学政。三十二年(1767)四月,转补左春坊左庶子,十一月,补授翰林院侍读学士。三十七年(1772),广东学政任满抵京。翌年补《四库全书》纂修官。四十一年(1776),充文渊阁校理。四十四年(1779),充江南乡试副考官。四十六年(1781)三月,补国子监司业,四月传胪,钱棨一甲一名进士,为三元之瑞,乃翁方纲江南乡试所得士也。闰五月,补司经局洗马。十一月,复充文渊阁校理。四十八年(1783),充顺天乡试副考官。五十一年(1786),奉命提督江西学政,三年后满任还京,补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又奉命稽察右翼觉罗学,又奉命稽察中书科事务。五十六年(1791),奉命提督山东学政,五十八年(1793)四月,夫人韩氏卒,六月奉旨还京供职。
嘉庆六年(1801),因年已衰老,奉旨以原品前往裕陵守护,三年后以原品休致回籍。翁方纲六旬以后,每逢元旦,以胡麻十粒黏于红纸帖,每粒作“天下太平”四字,至嘉庆二十三年(1818)元旦,书至第七粒,目倦不能成书,叹曰“吾其衰矣”,于是年正月二十七日归道山,享年八十六岁。
二、 翁方纲的学术主张与经学著作
翁方纲的学术主张散见于他的《复初斋文集》(以下简称《文集》)。
首先,翁方纲尊奉多闻、阙疑、慎言为读书治学的座右铭,在文集中屡有申述,《濠上迩言序》就称“尝谓学者立言,宜以圣人三言为法,曰多闻、曰阙疑、曰慎言而已”(《文集》卷四),所以当其得意弟子吴嵩梁把孟子之言“良知”与阳明之言“良知”同日而语时,翁方纲便毫不客气地批评道“此则不学之弊,若鄙人不言,更何人直言之?凡事当以圣言多闻、阙疑、慎言三语铭之坐右也”(《与吴兰雪书二通》,《文集》卷十一)。也正因有这样的治学信条,翁方纲对嗜博嗜琐嗜奇嗜异的学风和学者大为反感,具体到学者,他着力批评的便是惠栋,在翁方纲看来,惠栋治《易》已经开启了嗜异的苗头,而让翁方纲更难忍受的是惠栋“毅然改经字,以就其所据一家之说,以新奇为复古,此则欲穷经而反害于经”(《诗考异字笺馀序》,《文集》卷一)。
其次,翁方纲认为治《礼》当纂言而不当纂礼,在翁方纲看来,古人的礼制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是难以遽下定论的,如果“居今日而断定古之典制名物,非妄则凿也,妄则启僭以诬世也,凿则嗜异以自欺也”(《考订论下之三》,《文集》卷七),所以翁方纲在给朝鲜学者金正喜的信中说“所以愚意在纂言者,经语之诂训则宜精核也”(《答金秋史》,《文集》卷十一)。也就是说翁方纲主张治《礼》当从语言训诂入手,通晓义理,进而剖析诸家说法之原委,而不是断定当时礼制、方位如何如何,因为年代已久,代有嬗变,这是不可能考订清楚的事情。因此翁方纲对张惠言的《仪礼图》深致不满:“若张惠言之《图》,不载经文,全以己意为图,竟若条条得之目睹者,有是理乎?”(《答金秋史》,《文集》卷十一)“徐星伯庶常持以见示,予读之,谓其断制过于自信,不能阙疑。”“必欲改定,处处画一,以申为一己之说,俨若造古人堂阶,目击其仪者,此必不能之事也。”(《跋张惠言仪礼图二首》,《文集》卷十六)
第三,翁方纲还主张考订衷于义理,义理勿畔程朱,有《考订论上》三篇、《考订论中》二篇、《考订论下》三篇等八篇文字集中论述这一主张。翁方纲所言之考订衷于义理,不仅局限于经学,更扩展至子史诸集甚至法帖的考订,“既有其所据之书,则其记载之先后,互校之虚实,此其中即有义理之所征者,即有文势之所区别者,故凡考子史诸集者,皆与治经之功一也,天下古今未有文字不衷于义理者也”(《考订论上之二》,《文集》卷七)。“至若篆变隶、隶变楷以来,历朝诸家之原委,亦必讲求之,以定学术之淳漓,趋向之邪正,此非衷于义理者乎”(《考订论上之三》,《文集》卷七)。总之,翁氏认为考订当衷于义理,但又反对脱离考订而空谈义理,主张由考订通于义理,而他所言之义理仍不出程朱之规范。《与曹中堂论儒林传目书》就说“顾其间师友所问难,名义所剖析,渐多渐衍,绪言日出,则考证之途又虑其旁涉,必以衷于义理者为准则,博综马郑而勿畔程朱,乃今日士林之大间也”(《文集》卷十一),在赠其门人李彦章的序文中亦云“窃有二言,曰博综训故,曰勿畔程朱,兼斯二义也,庶可以赠子之南归欤”(《赠李兰卿归福建序》,《文集》卷十五)。博综马郑、博综训故即就考订而言,勿畔程朱即就义理而言,兼斯二义即谓由考订而通义理,义理则不可畔于程朱之说。
翁方纲以上述学术主张治经的成果便是群经附记。嘉庆六年(1801),翁方纲被派往马兰峪守护裕陵,“在马兰峪三年,惟每月朔望暨恭逢忌辰节候上陵行礼外,其馀月日无应酬,并无唱酬题咏之件,专心将数十年来温肄诸经所记,条件分卷写稿,共得《易附记》十六卷、《书附记》十四卷、《诗附记》十卷、《春秋附记》十五卷、《礼记附记》十卷、《大戴礼附记》一卷、《仪礼附记》一卷、《周官礼附记》一卷、《论语附记》二卷、《孟子附记》二卷、《孝经附记》一卷、《尔雅附记》一卷”(《翁氏家事略记》),此群经附记有些可能已不复存于天壤之间,有些散藏于国内各地图书馆(参邱燕美《翁方纲〈诗经〉学研究》第一章,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论文),有些则流布海外,美国柏克莱加州大学东亚图书馆即收藏翁方纲手稿多种,经该馆编辑,已由上海古籍出版社于2006年影印出版,即《翁方纲经学手稿五种》,收《易附记》十六卷(存卷一至卷十一)、《书附记》十四卷、《诗附记》十卷(存卷一至卷七)、《礼记附记》十卷(存卷四至卷六)、《春秋附记》十五卷(存卷一至卷六、卷八、卷十至卷十五)。这些手稿经影印回流中国之后,在大陆尚未能引起重视,而台湾学者赖贵三先生之高足已有多篇相关研究论文,而赖先生对此手稿五种的整理校释也即将由广陵书社出版。 三、 翁方纲的四库提要稿与年谱著作
乾隆三十八年(1773),翁方纲补《四库全书》纂修官,入馆修书,校阅各省采进图书,并撰写提要与札记,留下卷帙浩繁的提要手稿。潘继安先生曾撰《记翁方纲四库全书提要(未刊)稿》(《图书馆杂志》1982年第4期)、《翁方纲〈四库提要稿〉述略》(《中华文史论丛》1983年第1辑)二文,对翁氏的提要稿及其重要学术价值进行了介绍,然二文皆称“翁氏《提要稿》原本已下落不明”,其所据乃是现存复旦大学图书馆的抄本。
1988年,邓爱贞女士任职澳门何东图书馆馆员,发现翁氏的提要稿手稿,并携复印件呈与顾廷龙、周子美诸先生过目,最终定为真本无疑。至此,翁氏所撰四库提要稿藏于澳门何东图书馆大白于世。2000年,澳门何东图书馆交由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影印出版翁氏所撰四库提要稿,邓爱贞女士为之作序,序中除介绍其发现、鉴定翁氏提要手稿的过程,还交代了该提要稿的輾转流布:翁氏殁后,手稿流出,该提要稿在民国时归吴兴嘉业堂主刘承干所有,1950年归一葡萄牙人Jos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