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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红楼梦》第三回主要描写了林黛玉初进贾府时的情景,通过精彩的人物刻画,及对建筑、服饰、礼仪等方面的细致描写拉开了整个故事的序幕。主要人物在这一回里登场,令人印象深刻,回味无穷。本回虽然篇幅不长,但所涉及的文化内容包罗万象,是整部作品中极为重要的回目,它所包含的一些经典诗句、人物对白等皆是考验译者功力的试金石。本文从翻译策略、词汇筛选、修辞效果等方面对《红楼梦》第三回目的两个英译本节选进行了评析和鉴赏。
关键词: 《红楼梦》英译文 第三回 翻译策略 用词筛选 修辞效果
古典文学巨著《红楼梦》当属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颗璀璨明珠。然而,它的翻译工作可谓十分的艰辛,译者必须具备汉语和本民族语言的高度修养。目前,《红楼梦》被翻译成世界各种文字,其中最为重要的英译本,莫过于杨宪益夫妇和霍克斯先生翻译的两种译本,它们风格迥异,相比而言,杨译本更忠实于原文,以准确见长;而霍译本英文流畅自然,以雅致取胜,本文以《红楼梦》第三回为蓝本,对两种译文比较如下。
首先,由于译者的语言文化背景不同,所以在翻译的过程中体现出了不同的翻译策略。如黛玉初见贾母:“只见两个人搀着鬓发如银的老母迎上来,黛玉便知是他外祖母。方欲拜见时,早被他外祖母一把搂入怀中,心肝儿肉叫着大哭起来。”其中,“心肝儿肉”一词,霍克斯采用了归化翻译法,将译文处理成“My pet!My poor lamb!”。说到“lamb”一词,我们都知道它常常用来指“像羊一样温顺的人、天真无邪的人、容易上当的人”等,与此相关的成语as meek(或gentle,mild)as a lamb,like a lamb都含有“逆来顺受、任人宰割”的意思;此外,英语中的“羔羊”还象征为赎罪而牺牲自己的耶稣基督,被称为the Lamb of God。所以,我们就不难理解霍克斯将“心肝儿肉”这样的亲昵语转换成英美人所熟知的形象“pet”和“lamb”的用意了。这一形象替代法符合译入语的习惯,对于目的语读者而言,读来倍感亲切,还能够让读者体会到贾母对外孙女的宠爱之情。这一表达地道、灵活、语言自然流畅,属于成功的归化译法;而杨宪益将其译为“Dear heart!Flesh of my child!”读来更忠实于原文,保留了原文语言的形象,与“心肝宝贝”等效,但是“Flesh of my child”却不像亲昵语,倒更像是陈述自己与林黛玉之母的关系,因此意义更加深远些。杨宪益先生的译文常以“直译”著称,透过此例便可管窥一斑。由此可见,虽然两位译者使用不同的翻译策略,却殊途同归,达到了同样好的效果。
其次,曹雪芹在本回中的人物刻画可谓是“神来之笔”,且不说林黛玉的超凡脱俗、王熙凤的“粉面含春”,单单是在本回蜻蜓点水般出现的迎春、探春,它们的形象就足够让读者为之倾倒了。比如,在迎春的外貌描写中,“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这句话将迎春描写得很丰满,形神兼备,富有个性。其中有一个词“温柔沉默”杨霍二人的译法截然不同。霍克斯译为“reserved manner”,表示保守的,沉默寡言的,不太热情的,冷漠的;杨宪益将其译为“demure”,表示娴静的,谦恭的,庄重的。我们都知道迎春为贾赦与前夫人所生,虽不是庶出,但自幼并没有人宠爱着她,邢夫人不是亲生母亲,贾赦就更不可能关心女儿的幸福。再加上迎春在家中姊妹里本就不是个非常出类拔萃的人,故受到的关注不多,加上其丫鬟又是个牙尖嘴利的,所以她常常被戏称为“二木头”,所以性格沉默寡言。但是综观本回,迎春的这段外貌描写应该是通过黛玉的视角写下的,她第一次见到迎春,看到这样一个“腮凝新荔,鼻腻鹅脂”的大家闺秀,结合下一句“观之可亲”的褒义描写,笔者认为“demure”比“reserved”更好一些。
最后,在文学作品中,修辞的良好运用能起到很好的烘托气氛、丰满人物形象的作用。例如,在本回中对王熙凤的外貌描写中有一句“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给人描述了一个美艳的凤姐,侧面突出了她在府中无人能及的地位。我们知道王熙凤虽然只是个女子,但是她是名副其实的大观园的掌权者,因此她的打扮自然而然地会比别人更加华贵。而这句将王熙凤比喻作“神妃仙子”,从某程度上,让读者感受到她是当之无愧的女王、富丽堂皇的“神妃”。霍克斯将其译作:“gleaming like some fairy princess with sparkling jewels and gay embroideries.”杨宪益的译文是“Unlike the girls,she was richly dressed and resplendent as a fairy.”两句都将“神妃仙子”这一形象直接译出,忠实于原文。相比而言,我认为霍克斯的翻译更胜一筹,他将这一形象通过“jewels and embroideries”具体化,让读者似乎看到了一个珠光宝气、披金戴银、俗艳的凤姐,更加凸显了她在贾府的地位。而杨宪益用“richly dressed”和“resplendent”将凤姐的服饰打扮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似乎意犹未尽。
综观上述分析,不难发现杨宪益的译文多采用直译,在字面上更接近原文,就使得英语读者能更好地了解和揣摩原文,但英语味因此而淡薄;而霍克斯的意译程度较大,发挥创造较多,流畅可读。总之,两位译者对于这一回的翻译,充分体现了其精湛的翻译水平和深厚的文化底蕴,笔者通过仔细研究第三回原文、比较分析两位大家的译文,不仅从词汇筛选角度,更从翻译策略、翻译方法上受益匪浅。
参考文献:
[1]陈伟佳.中西方归化、异化翻译策略对比研究[D].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8.
[2]范圣宇.《红楼梦》管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3]肖家燕.红楼梦概念隐喻的英译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4]王宏印.红楼梦诗词曲赋英译比较研究.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关键词: 《红楼梦》英译文 第三回 翻译策略 用词筛选 修辞效果
古典文学巨著《红楼梦》当属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颗璀璨明珠。然而,它的翻译工作可谓十分的艰辛,译者必须具备汉语和本民族语言的高度修养。目前,《红楼梦》被翻译成世界各种文字,其中最为重要的英译本,莫过于杨宪益夫妇和霍克斯先生翻译的两种译本,它们风格迥异,相比而言,杨译本更忠实于原文,以准确见长;而霍译本英文流畅自然,以雅致取胜,本文以《红楼梦》第三回为蓝本,对两种译文比较如下。
首先,由于译者的语言文化背景不同,所以在翻译的过程中体现出了不同的翻译策略。如黛玉初见贾母:“只见两个人搀着鬓发如银的老母迎上来,黛玉便知是他外祖母。方欲拜见时,早被他外祖母一把搂入怀中,心肝儿肉叫着大哭起来。”其中,“心肝儿肉”一词,霍克斯采用了归化翻译法,将译文处理成“My pet!My poor lamb!”。说到“lamb”一词,我们都知道它常常用来指“像羊一样温顺的人、天真无邪的人、容易上当的人”等,与此相关的成语as meek(或gentle,mild)as a lamb,like a lamb都含有“逆来顺受、任人宰割”的意思;此外,英语中的“羔羊”还象征为赎罪而牺牲自己的耶稣基督,被称为the Lamb of God。所以,我们就不难理解霍克斯将“心肝儿肉”这样的亲昵语转换成英美人所熟知的形象“pet”和“lamb”的用意了。这一形象替代法符合译入语的习惯,对于目的语读者而言,读来倍感亲切,还能够让读者体会到贾母对外孙女的宠爱之情。这一表达地道、灵活、语言自然流畅,属于成功的归化译法;而杨宪益将其译为“Dear heart!Flesh of my child!”读来更忠实于原文,保留了原文语言的形象,与“心肝宝贝”等效,但是“Flesh of my child”却不像亲昵语,倒更像是陈述自己与林黛玉之母的关系,因此意义更加深远些。杨宪益先生的译文常以“直译”著称,透过此例便可管窥一斑。由此可见,虽然两位译者使用不同的翻译策略,却殊途同归,达到了同样好的效果。
其次,曹雪芹在本回中的人物刻画可谓是“神来之笔”,且不说林黛玉的超凡脱俗、王熙凤的“粉面含春”,单单是在本回蜻蜓点水般出现的迎春、探春,它们的形象就足够让读者为之倾倒了。比如,在迎春的外貌描写中,“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这句话将迎春描写得很丰满,形神兼备,富有个性。其中有一个词“温柔沉默”杨霍二人的译法截然不同。霍克斯译为“reserved manner”,表示保守的,沉默寡言的,不太热情的,冷漠的;杨宪益将其译为“demure”,表示娴静的,谦恭的,庄重的。我们都知道迎春为贾赦与前夫人所生,虽不是庶出,但自幼并没有人宠爱着她,邢夫人不是亲生母亲,贾赦就更不可能关心女儿的幸福。再加上迎春在家中姊妹里本就不是个非常出类拔萃的人,故受到的关注不多,加上其丫鬟又是个牙尖嘴利的,所以她常常被戏称为“二木头”,所以性格沉默寡言。但是综观本回,迎春的这段外貌描写应该是通过黛玉的视角写下的,她第一次见到迎春,看到这样一个“腮凝新荔,鼻腻鹅脂”的大家闺秀,结合下一句“观之可亲”的褒义描写,笔者认为“demure”比“reserved”更好一些。
最后,在文学作品中,修辞的良好运用能起到很好的烘托气氛、丰满人物形象的作用。例如,在本回中对王熙凤的外貌描写中有一句“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给人描述了一个美艳的凤姐,侧面突出了她在府中无人能及的地位。我们知道王熙凤虽然只是个女子,但是她是名副其实的大观园的掌权者,因此她的打扮自然而然地会比别人更加华贵。而这句将王熙凤比喻作“神妃仙子”,从某程度上,让读者感受到她是当之无愧的女王、富丽堂皇的“神妃”。霍克斯将其译作:“gleaming like some fairy princess with sparkling jewels and gay embroideries.”杨宪益的译文是“Unlike the girls,she was richly dressed and resplendent as a fairy.”两句都将“神妃仙子”这一形象直接译出,忠实于原文。相比而言,我认为霍克斯的翻译更胜一筹,他将这一形象通过“jewels and embroideries”具体化,让读者似乎看到了一个珠光宝气、披金戴银、俗艳的凤姐,更加凸显了她在贾府的地位。而杨宪益用“richly dressed”和“resplendent”将凤姐的服饰打扮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似乎意犹未尽。
综观上述分析,不难发现杨宪益的译文多采用直译,在字面上更接近原文,就使得英语读者能更好地了解和揣摩原文,但英语味因此而淡薄;而霍克斯的意译程度较大,发挥创造较多,流畅可读。总之,两位译者对于这一回的翻译,充分体现了其精湛的翻译水平和深厚的文化底蕴,笔者通过仔细研究第三回原文、比较分析两位大家的译文,不仅从词汇筛选角度,更从翻译策略、翻译方法上受益匪浅。
参考文献:
[1]陈伟佳.中西方归化、异化翻译策略对比研究[D].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8.
[2]范圣宇.《红楼梦》管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3]肖家燕.红楼梦概念隐喻的英译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4]王宏印.红楼梦诗词曲赋英译比较研究.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