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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化是一个城市的根与魂,文化蕴藏在城乡的每个角落,滋养着每个人的心灵。社会力量开办文化机构,是一个地方文化发展不可或缺的内容,是一个城市文化发展的标志。本文从一个民办文化馆的现状和思考,探索如何更好地引导和扶持民办文化馆,让越来越多的民办文化馆给当地的文化带来生机,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作用。
关键词:民办文化馆 现状 发展建议
中图分类号:J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2-00081-02A
对一座城市而言,因经济而发展,因科技而强盛,因文化才能持久。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特定的历史和文化。近几年来,民办博物馆随着社会发展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在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现代文明的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和公众文化的服务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然而,同样作为公众文化服务的民办文化馆却极少有媒体报道和宣传。在互联网搜索中,很难搜索到民办文化馆的资料和信息。根据网络信息显示,全国唯一一家以“关爱”命名的民办文化馆是位于福建西部的龙岩市关爱文化馆,该馆于2006年11月在龙岩市民政局正式注册登记,主管单位是龙岩市文化与出版局。该馆成立以来,积极举办各类公益文化活动,为当地的群众文化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相对于民办博物馆而言,民办文化馆是鲜为人知还是确实比较少存在,笔者不得而知。笔者根据多年的经验和研究,从龙岩市关爱文化馆创办过程和现状引发的思考,以及对民办文化馆的未来发展方向做了一些探索和研究。
一、龙岩市关爱文化馆现状
龙岩市关爱文化馆成立于2006年11月,接受主管单位龙岩市文化与出版局指导和登记机关龙岩市民政局管理。在龙岩市关爱文化馆筹备期间,作为主管单位的龙岩市文化与出版局曾向福建省文化厅和兄弟市文化部门咨询,结果是从未登记过类似的机构。后来经龙岩市关爱文化馆创办人多方努力,终于取得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正式在龙岩市民政局登记注册。
多年来,龙岩市关爱文化馆积极宣传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公益文化健康发展,常年开展以“关爱”为主题的社会公益文化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科普文化活动,编印各类文化书籍及科普实用手册,积极发现和培养一批青少年文艺人才。其中,由龙岩市关爱文化馆倡导并承办的“关爱助学”每年举办一次,意义深远,社会影响力大,活动层面正不断扩大。目前,据不完全统计,龙岩市关爱文化馆已募集慈善资金达400万元,资助353名贫困孩子和200多位弱势群体,其中一部分慈善资金用于捐建一所小学的五层教学楼、改善3所中学的图书馆。由龙岩市关爱文化馆承办的“关爱讲坛”面向青少年学生定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心理健康等讲座。由龙岩市关爱文化馆倡导并承办的“龙岩市科普文化节”,在全市各乡镇、社区举办以“免费医疗咨询检查服务”、“农村科技咨询服务”、“科普宣传”、“文化活动”为主要形式的科普文化活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和政府部门的支持。目前,龙岩市关爱文化馆已编印近10万(册)科普宣传资料,到龙岩100个乡镇(村庄)无偿宣传科普文化,惠及群众近10万人次。为龙岩市公益文化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目前,龙岩市关爱文化馆正式在岗人员4人、兼职人员2人,配备馆长一名、工会主席一名、办公室主任一名、专职会计一名。另外,还聘请了5名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文艺家作为顾问和指导老师。龙岩市关爱文化馆每年筹集的经费在2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活动开展和人员工资。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一个小单位,龙岩市关爱文化馆非常重视职工的切身利益、积极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于2011年成立了工会组织,积极参加市总工会的有关工作。
二、民办文化馆的发展中遇到的困难
作为一家民办文化馆,龙岩市关爱文化馆跟很多民办博物馆一样,资金、场地和人才成为发展瓶颈。由于民办文化馆完全是靠社会力量举办,办公场所成了一个阻碍发展的最大难题。文化馆的功能本身就应该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并指导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没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民办文化馆几乎没办法发挥自身的社会功能。就龙岩市关爱文化馆而言,这些年来,龙岩市关爱文化馆的规划是拥有一个300—500平方米的场地,其中一百多平方米作为一个具有当地特色的图书室,用于附近群众和青少年学生的阅读需要;用一百多平方米作为一个展厅,长期开展一些不同人群针对性较强的公益展览,还可以不定期举办一些公益书画义卖义拍等活动;用一百多平方米的场所开设一个演艺厅,邀请一些文化志愿者长期表演一些具有当地特色的文艺节目,还可以作为指导青少年文艺工作的一个基地。然而,龙岩市关爱文化馆创办至今,因为没有政策扶持和政府支持,这些设想仅仅停留在每年的计划当中。
经费和人才的问题同样也困扰着民办文化馆的发展。每年的经费支出对创办人而言也是不小的负担,再加上专业管理人才的缺乏也限制了民办文化馆的发展。在资金运转方面,由于民办文化馆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也没有银行信贷,所以缺乏文化正常运转所需的工资、维修等经费,当然更缺乏改扩建场馆所需资金。
与公办文化馆相比,民办文化馆不仅面临着场所、资金等一系列困境,政策扶持不健全、身份地位尴尬等也使得民办文化馆发展后劲不足。多年来,国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但是对于民办文化组织这一“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很多地方还没有明确的扶持政策。民办文化馆与公办文化馆虽然同属“文化类非企业”、“非营利性社会机构”,但是公办文化馆与行政部门的隶属关系明确,而民办文化馆则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或“民间社团”,只是接受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最令民办文化馆很尴尬的是,由于民办文化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就是说它既不是事业单位也不是企业,所以在税务登记和医保社保申请过程中往往就会遇到一些政策上的“尴尬”。另外,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民办文化馆在很多方面连社会团体的待遇都享受不到。民办文化馆跟社会团体同样有主管单位,同样在民政部门登记,同样是民间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但是,由于民办文化馆前面加了个“民办”,导致民办文化馆享受不到一些社会团体可以享受的政策。比如民办文化馆在开展一些公益活动方面,因为是“民办”的,很多单位和企业总觉得民办的不可靠不愿意支持或配合,甚至有时候还会受到歧视。而社会团体的身份却比较特殊,有的社会团体还是领导干部在管理,身份地位都能被一些单位和社会认可。在一些政府的审批事项过程中,民办性质的机构同样也是成为一个审批的难题。比如龙岩市关爱文化馆需要向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申请一个连续性出版物,但是却被告知“民办”机构不能作为主办单位申请登记,这样一来,龙岩市关爱文化馆想创办一份具有品牌特色的文化刊物就没办法得到长远发展。
目前,政府对企业资本运作设立的文化馆或者吸引民间资本投入运作的文化馆,在减免税、筹款渠道等方面仍缺少明确有效的扶持、激励措施,难以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这些诸多因素导致民办文化馆先天条件的短缺,造成其发展后劲的不足,只好自生自灭。
三、民办文化馆的发展建议
要促进民办文化馆的发展,笔者认为不仅要依法对其进行管理扶持,还要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和社会效益。这也是当前民办文化馆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一,民办文化馆应该享有公办文化馆的法律地位,其作用和身份应得以确认。
社会力量开办文化机构,是一个地方文化发展不可或缺的内容,是一个城市文化发展的标志。因此,民办文化馆应该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经审查批准设立的民办文化馆与公立文化馆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在行业准入、等级评定、人员培训、职称评定、科研活动、陈列展览,以及人才、学术的交流、对外合作、政府政策服务等方面,应该与公办文化馆享有同等待遇。
第二,政策扶持,切实解决民办文化馆发展的实际问题。
政府应该加大对新建民办文化馆的支持力度,在土地、融资、税收、租金等方面进行积极扶持。对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非营利性民办文化馆,经依法批准可采取政府划拨土地的方式,在规划的文化用地中解决民办文化馆的建设用地问题。对于属营利性的文化馆项目,可采取有偿优惠地价或按成本价出售的方式供地。
政府还要适当奖励或补助民办文化馆。经批准设立的民办文化馆在接收捐赠、门票收入、非营利性收入等方面,应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民办文化馆自行研发的文化产品应给予奖励或补助。据悉,南海对民营文化馆实行补贴制度,开办民营文化馆的单个企业,最高可获20万元的补贴。
第三,依法办馆,规范管理,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民办文化馆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以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为核心的法人管理机构,要落实民办文化馆的法人财产权,对举办者和其他投资者投入民办文化馆的资产、受赠的财产、收取的费用以及办馆积累,应当分别登记建账,并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要加强民办文化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办文化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关键词:民办文化馆 现状 发展建议
中图分类号:J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2-00081-02A
对一座城市而言,因经济而发展,因科技而强盛,因文化才能持久。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特定的历史和文化。近几年来,民办博物馆随着社会发展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在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现代文明的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和公众文化的服务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然而,同样作为公众文化服务的民办文化馆却极少有媒体报道和宣传。在互联网搜索中,很难搜索到民办文化馆的资料和信息。根据网络信息显示,全国唯一一家以“关爱”命名的民办文化馆是位于福建西部的龙岩市关爱文化馆,该馆于2006年11月在龙岩市民政局正式注册登记,主管单位是龙岩市文化与出版局。该馆成立以来,积极举办各类公益文化活动,为当地的群众文化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相对于民办博物馆而言,民办文化馆是鲜为人知还是确实比较少存在,笔者不得而知。笔者根据多年的经验和研究,从龙岩市关爱文化馆创办过程和现状引发的思考,以及对民办文化馆的未来发展方向做了一些探索和研究。
一、龙岩市关爱文化馆现状
龙岩市关爱文化馆成立于2006年11月,接受主管单位龙岩市文化与出版局指导和登记机关龙岩市民政局管理。在龙岩市关爱文化馆筹备期间,作为主管单位的龙岩市文化与出版局曾向福建省文化厅和兄弟市文化部门咨询,结果是从未登记过类似的机构。后来经龙岩市关爱文化馆创办人多方努力,终于取得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正式在龙岩市民政局登记注册。
多年来,龙岩市关爱文化馆积极宣传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公益文化健康发展,常年开展以“关爱”为主题的社会公益文化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科普文化活动,编印各类文化书籍及科普实用手册,积极发现和培养一批青少年文艺人才。其中,由龙岩市关爱文化馆倡导并承办的“关爱助学”每年举办一次,意义深远,社会影响力大,活动层面正不断扩大。目前,据不完全统计,龙岩市关爱文化馆已募集慈善资金达400万元,资助353名贫困孩子和200多位弱势群体,其中一部分慈善资金用于捐建一所小学的五层教学楼、改善3所中学的图书馆。由龙岩市关爱文化馆承办的“关爱讲坛”面向青少年学生定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心理健康等讲座。由龙岩市关爱文化馆倡导并承办的“龙岩市科普文化节”,在全市各乡镇、社区举办以“免费医疗咨询检查服务”、“农村科技咨询服务”、“科普宣传”、“文化活动”为主要形式的科普文化活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和政府部门的支持。目前,龙岩市关爱文化馆已编印近10万(册)科普宣传资料,到龙岩100个乡镇(村庄)无偿宣传科普文化,惠及群众近10万人次。为龙岩市公益文化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目前,龙岩市关爱文化馆正式在岗人员4人、兼职人员2人,配备馆长一名、工会主席一名、办公室主任一名、专职会计一名。另外,还聘请了5名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文艺家作为顾问和指导老师。龙岩市关爱文化馆每年筹集的经费在2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活动开展和人员工资。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一个小单位,龙岩市关爱文化馆非常重视职工的切身利益、积极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于2011年成立了工会组织,积极参加市总工会的有关工作。
二、民办文化馆的发展中遇到的困难
作为一家民办文化馆,龙岩市关爱文化馆跟很多民办博物馆一样,资金、场地和人才成为发展瓶颈。由于民办文化馆完全是靠社会力量举办,办公场所成了一个阻碍发展的最大难题。文化馆的功能本身就应该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并指导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没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民办文化馆几乎没办法发挥自身的社会功能。就龙岩市关爱文化馆而言,这些年来,龙岩市关爱文化馆的规划是拥有一个300—500平方米的场地,其中一百多平方米作为一个具有当地特色的图书室,用于附近群众和青少年学生的阅读需要;用一百多平方米作为一个展厅,长期开展一些不同人群针对性较强的公益展览,还可以不定期举办一些公益书画义卖义拍等活动;用一百多平方米的场所开设一个演艺厅,邀请一些文化志愿者长期表演一些具有当地特色的文艺节目,还可以作为指导青少年文艺工作的一个基地。然而,龙岩市关爱文化馆创办至今,因为没有政策扶持和政府支持,这些设想仅仅停留在每年的计划当中。
经费和人才的问题同样也困扰着民办文化馆的发展。每年的经费支出对创办人而言也是不小的负担,再加上专业管理人才的缺乏也限制了民办文化馆的发展。在资金运转方面,由于民办文化馆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也没有银行信贷,所以缺乏文化正常运转所需的工资、维修等经费,当然更缺乏改扩建场馆所需资金。
与公办文化馆相比,民办文化馆不仅面临着场所、资金等一系列困境,政策扶持不健全、身份地位尴尬等也使得民办文化馆发展后劲不足。多年来,国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但是对于民办文化组织这一“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很多地方还没有明确的扶持政策。民办文化馆与公办文化馆虽然同属“文化类非企业”、“非营利性社会机构”,但是公办文化馆与行政部门的隶属关系明确,而民办文化馆则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或“民间社团”,只是接受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最令民办文化馆很尴尬的是,由于民办文化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就是说它既不是事业单位也不是企业,所以在税务登记和医保社保申请过程中往往就会遇到一些政策上的“尴尬”。另外,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民办文化馆在很多方面连社会团体的待遇都享受不到。民办文化馆跟社会团体同样有主管单位,同样在民政部门登记,同样是民间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但是,由于民办文化馆前面加了个“民办”,导致民办文化馆享受不到一些社会团体可以享受的政策。比如民办文化馆在开展一些公益活动方面,因为是“民办”的,很多单位和企业总觉得民办的不可靠不愿意支持或配合,甚至有时候还会受到歧视。而社会团体的身份却比较特殊,有的社会团体还是领导干部在管理,身份地位都能被一些单位和社会认可。在一些政府的审批事项过程中,民办性质的机构同样也是成为一个审批的难题。比如龙岩市关爱文化馆需要向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申请一个连续性出版物,但是却被告知“民办”机构不能作为主办单位申请登记,这样一来,龙岩市关爱文化馆想创办一份具有品牌特色的文化刊物就没办法得到长远发展。
目前,政府对企业资本运作设立的文化馆或者吸引民间资本投入运作的文化馆,在减免税、筹款渠道等方面仍缺少明确有效的扶持、激励措施,难以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这些诸多因素导致民办文化馆先天条件的短缺,造成其发展后劲的不足,只好自生自灭。
三、民办文化馆的发展建议
要促进民办文化馆的发展,笔者认为不仅要依法对其进行管理扶持,还要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和社会效益。这也是当前民办文化馆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一,民办文化馆应该享有公办文化馆的法律地位,其作用和身份应得以确认。
社会力量开办文化机构,是一个地方文化发展不可或缺的内容,是一个城市文化发展的标志。因此,民办文化馆应该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经审查批准设立的民办文化馆与公立文化馆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在行业准入、等级评定、人员培训、职称评定、科研活动、陈列展览,以及人才、学术的交流、对外合作、政府政策服务等方面,应该与公办文化馆享有同等待遇。
第二,政策扶持,切实解决民办文化馆发展的实际问题。
政府应该加大对新建民办文化馆的支持力度,在土地、融资、税收、租金等方面进行积极扶持。对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非营利性民办文化馆,经依法批准可采取政府划拨土地的方式,在规划的文化用地中解决民办文化馆的建设用地问题。对于属营利性的文化馆项目,可采取有偿优惠地价或按成本价出售的方式供地。
政府还要适当奖励或补助民办文化馆。经批准设立的民办文化馆在接收捐赠、门票收入、非营利性收入等方面,应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民办文化馆自行研发的文化产品应给予奖励或补助。据悉,南海对民营文化馆实行补贴制度,开办民营文化馆的单个企业,最高可获20万元的补贴。
第三,依法办馆,规范管理,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民办文化馆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以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为核心的法人管理机构,要落实民办文化馆的法人财产权,对举办者和其他投资者投入民办文化馆的资产、受赠的财产、收取的费用以及办馆积累,应当分别登记建账,并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要加强民办文化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办文化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