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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为贯彻执行所制定的各项管理政策,增进会计数据的真实性,保护资产,提高教学服务效益,促进单位良好地运转,而在单位内部所采取的组织规则和一系列的调节方法及措施,是管理与控制财务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目标定位在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和效率、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及遵循在适当的法规上。其职能不仅包括管理层用来授权与指挥办公、教学、服务等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的程序与步骤,还包括为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或设置的各项规章制度。
关键词:教育部门;会计集中核算;内部控制
为适应我区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体制的改革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更好地履行会计人员职责,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等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区教育部门于2003年成立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全面铺开了会计集中核算的工作,强化预算执行和资金的有效使用,严格会计监督,变预算管理的“各自”核算为“中心”集中核算,变“分散”会计监督为“集中”会计监督,并融入国库集中支付,统一会计核算机构,统一会计管理形式,统一管理会计人员,统一银行开户,统一会计核算标准,统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特点对内部控制的影响
几年的实践证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能够对单位的账务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克服长期以来账务监管缺乏的问题,减少挤占,挪用,坐支,浪费财政资金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规范单位账务、会计行为,维护整体利益,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的作用,其积极效应是十分明显的,但也存在一些需改进的问题。如: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会计资料不完全准确,部分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监督滞后等等。如:我们在日常的会计原始凭证的审核上,发现了一个不属于技术问题的问题,有的单位原始凭证报销签章非常完整,包括经手、验收(复核)、主管,而有的单位手续不严密,购买实物的凭证只有经手人和领导签批,没有验收人签字,自制单据只有经手人和领导签字,没有复核签字。根据这个问题,我们进行了一系统的了解,发现原始凭证报销签章完整的单位其内部控制也是比较到位的,票据有专人整理,物品有专人购买,财产有专人保管,内控有专人负责,形成一套内控制度并付诸行动而不是“墙上纸”;而原始凭证报销签章不完整的单位其内部控制也比较混乱,主要表现在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有的单位负责人觉得帐务都到会计核算中心了,所有的事项都可以由会计中心控制,不用自己操作,有的单位责权分不清,不兼容职位未能合法分离,财产保管较乱,助长了单位负责人“说了算”的权利。
二、会计集中核算内部控制的几点不足
(一)内控意识相对薄弱
学校作为特殊的产业,是以财政拨款形式为生存基础的,过惯了没有经费伸手要的生活,对财务内控的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内控意识相对薄弱,尤其是在加入会计集中核算后,对于内控的要求就更放松了,认为会计核算中心会把关一切,对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的认识不够, 抱着有与没有无所谓的态度。有的单位负责人简单地将财政的部门预算控制等同于内部控制, 认为有了部门预算就无所谓内部控制体系了; 还有的单位干脆就没有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其实不然,只有一套完整可行的内控系统才能确保资金运作安全和使用效益,才能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真实,才能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二)重视程度不够职务分工不合理
在学校大部份人尤其是校领导一般都认为教育教学才是重要的,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教育教学上,认为财务工作只是附属工作,无足轻重,对其工作不是不在行就是不重视,因此孰不知“后勤是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 但在实际工作中, 许多单位的负责人仅仅把财会部门即总务部门当成“钱袋子”,做为“付款员”的角色,无权参与单位的重要决策乃至业务管理活动, 对单位重要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均不了解,甚至对本单位的预算都不清楚。固定资产管理比较不到位。由于学校的固定资产都是由拨款购置形成,不用成本,也就放松了管理。财产盘点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账外资产时有发生。调查中发现, 大多数的学校没有建立起定期财产盘点制度。
对于职务分工不尽合理,不相融职务没有明确分开,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报帐、采购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但在实际工作中, 基于编制有限、人手紧张等原因, 大多后勤人员都由老师兼职,由于兼职的人员不多,造成不相容职务未能合法合理分离。
(三)牵制与监督有所削弱
纳入会计核算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有内部形式和外部形式,其内部形式是通过核算单位即学校内部形成的一系列内控制度且运行操作的,外部形式包括会计核算中心建立一系列内控制度并对预算单位进行控制。由于会计核算中心与预算单位是两个独立的单位,预算单位大部份都与会计中心相距较远,中心人员无法经常与单位联系,最多就是电话沟通,无形中形成了帐实严重分离的状况,会计主体与会计人员分离、资金使用与资金核算的分离。中心对预算单位的财务控制与监督一般是从单位报帐员的会计报销单及原始发票开始的,只能审核报帐事项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对于单位的真实情况难以真正掌握,单位以合法的票据掩盖不合法的支出现象,尤其是对于捐赠、划拨形成的资产,由于单位有意无意,有相当一部份形成了帐外资产,单位知情而会计中心监督不到;单位收取现金,开出发票但现金未缴入银行帐户,由于票据核销与会计核算相分离,会计无法审核,使得部份报帐员有机会钻空子,以上原因使得牵制与监督比预想的有所削弱。
三、区级教育部门会计集中核算内部控制的优化建议
对于我们发现的问题加上会计集中核算需要改进的问题,会计核算中心应实行内部财务牵制与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内控制度,防微杜渐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加大财政资金的宏观调控能力,规范资金的使用用途,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具体措施是: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使内部会计控制真正达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从而真正建立起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明确业务规程、要求和职责,做到按章办事,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质量,防范风险的发生。在内部管理制度方面,通过制定工作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考评制度,实行科学规范管理,保证会计核算中心廉洁、高效地为预算单位服务。
(二)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内部监督牵制机制
建立预算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预算单位内部监督牵制机制。学校是以财政拨款形式为发展基础的,虽然有预算,但是经费用完了就申请追加,削弱了预算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助长了学校经费随意使用的不正之风,因此完善和加强内部会计控制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所以应强化预算单位的财务培训与沟通,全面提高各预算单位负责人与报帐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他们的全局意识、责任意识、管理意识、风险意识、效益意识和自律意识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建立“内部经济审查委员会”,进行本单位的预算控制,定期与不定期对本单位进行经济审查并加强实物管理。在向会计中心报帐时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对本单位的财务资料负责,这样才能加强内控意识,才能确保资金运作安全和使用效益,才能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三)会计职能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会计的本质应是会计人员固有岗位责任,不仅要对原始凭证的准确性、报销手续的完整性负审核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还应对预算单位的业务活动进行综合、连续、系统、完整的核算和监督,并对其作出分析、预测、决策、控制。前者即会计核算,是手段,后者即财务管理,是目的、宗旨。而当前我们的财务核算与财务管理有所分离,并将工作的重心留置于会计核算,这种职能定位是不科学的。中心职能更重要的在于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与控制。资金是否应该支付,如何支付,支付后果是什么,怎样才能产生最大的支出效益,以及不同学校之间如何协作,都要有所考究,这样才能使教育资金充分发挥作用,达到最大效益。在明确核算中心职责的同时,各学校负责人必须依《会计法》对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单位报账员要协助会计核算,保管、使用备用金,按实编制年度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的工作。
(四)建立监督管理制度
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对预算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度。由于集中核算的特殊性,会计中心与预算单位相独立,会计中心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对核算单位实行行之有效的监管,并明确双方所负的责任与承担的风险,做到权责分明、互不推委。不断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着重强化报帐流程的审核机制,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报帐速度的前提下,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并从岗位的设置上建立和完善内部约束管理机制把轮岗制度的落实做到定期化和常态化;进一步加强资金运行的安全化管理,严格贯彻和落实资金支付审核管理制度,把资金使用的安全管理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建立“内部审计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预算单位进行平时帐务管理不到的方面进行审查,如固定资产的盘点等,真正做到物与帐相符且不流失,最大程度保全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五)财政与审计部门应加强管理力度
财政部门作为会计核算中心的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日常管理力度,及时组织学习新政策新法规新业务;其次加强机关效能监察,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中心和各预算单位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审计部门应完善审计程序,改进审计方法,以适应会计集中核算后形势发展的需要,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会计核算中心建立健全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做好会计核算中心与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衔接,尽可能的减低内部审计的风险,发挥审计审、帮、促的作用。
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政策的出台,各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更需进一步加强。从这种意义上讲,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各单位财务人员肩上的担子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各单位应强化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维护各项财经法规和财经政策,会计核算中心要加强《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其他规定的宣传,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地方法规制度配套建设,为会计核算中心和其他监督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提供法规制度依据,通过加强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作用,同时加强会计核算中心自身建设,提高会计队伍素质,提高财务监督和管理水平。只有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才能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的能力,真正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供销合作网.审计论坛.
http://www.chinacoop.com/HTML/2010/01/29/39805.html
[2]中国期刊网.
http://www.chinaqking.com/%D4%AD%B4%B4%D7%F7%C6%B7/2009/61674.htm
[3]《论财务会计的人文环境及期影响》(厦门特区财会2013第1期许鹭杰)
[4]《企业内部控制与领导控制力关系研究》(厦门审计2013年6月雷红)
关键词:教育部门;会计集中核算;内部控制
为适应我区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体制的改革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更好地履行会计人员职责,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等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区教育部门于2003年成立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全面铺开了会计集中核算的工作,强化预算执行和资金的有效使用,严格会计监督,变预算管理的“各自”核算为“中心”集中核算,变“分散”会计监督为“集中”会计监督,并融入国库集中支付,统一会计核算机构,统一会计管理形式,统一管理会计人员,统一银行开户,统一会计核算标准,统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特点对内部控制的影响
几年的实践证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能够对单位的账务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克服长期以来账务监管缺乏的问题,减少挤占,挪用,坐支,浪费财政资金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规范单位账务、会计行为,维护整体利益,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的作用,其积极效应是十分明显的,但也存在一些需改进的问题。如: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会计资料不完全准确,部分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监督滞后等等。如:我们在日常的会计原始凭证的审核上,发现了一个不属于技术问题的问题,有的单位原始凭证报销签章非常完整,包括经手、验收(复核)、主管,而有的单位手续不严密,购买实物的凭证只有经手人和领导签批,没有验收人签字,自制单据只有经手人和领导签字,没有复核签字。根据这个问题,我们进行了一系统的了解,发现原始凭证报销签章完整的单位其内部控制也是比较到位的,票据有专人整理,物品有专人购买,财产有专人保管,内控有专人负责,形成一套内控制度并付诸行动而不是“墙上纸”;而原始凭证报销签章不完整的单位其内部控制也比较混乱,主要表现在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有的单位负责人觉得帐务都到会计核算中心了,所有的事项都可以由会计中心控制,不用自己操作,有的单位责权分不清,不兼容职位未能合法分离,财产保管较乱,助长了单位负责人“说了算”的权利。
二、会计集中核算内部控制的几点不足
(一)内控意识相对薄弱
学校作为特殊的产业,是以财政拨款形式为生存基础的,过惯了没有经费伸手要的生活,对财务内控的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内控意识相对薄弱,尤其是在加入会计集中核算后,对于内控的要求就更放松了,认为会计核算中心会把关一切,对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的认识不够, 抱着有与没有无所谓的态度。有的单位负责人简单地将财政的部门预算控制等同于内部控制, 认为有了部门预算就无所谓内部控制体系了; 还有的单位干脆就没有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其实不然,只有一套完整可行的内控系统才能确保资金运作安全和使用效益,才能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真实,才能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二)重视程度不够职务分工不合理
在学校大部份人尤其是校领导一般都认为教育教学才是重要的,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教育教学上,认为财务工作只是附属工作,无足轻重,对其工作不是不在行就是不重视,因此孰不知“后勤是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 但在实际工作中, 许多单位的负责人仅仅把财会部门即总务部门当成“钱袋子”,做为“付款员”的角色,无权参与单位的重要决策乃至业务管理活动, 对单位重要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均不了解,甚至对本单位的预算都不清楚。固定资产管理比较不到位。由于学校的固定资产都是由拨款购置形成,不用成本,也就放松了管理。财产盘点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账外资产时有发生。调查中发现, 大多数的学校没有建立起定期财产盘点制度。
对于职务分工不尽合理,不相融职务没有明确分开,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报帐、采购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但在实际工作中, 基于编制有限、人手紧张等原因, 大多后勤人员都由老师兼职,由于兼职的人员不多,造成不相容职务未能合法合理分离。
(三)牵制与监督有所削弱
纳入会计核算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有内部形式和外部形式,其内部形式是通过核算单位即学校内部形成的一系列内控制度且运行操作的,外部形式包括会计核算中心建立一系列内控制度并对预算单位进行控制。由于会计核算中心与预算单位是两个独立的单位,预算单位大部份都与会计中心相距较远,中心人员无法经常与单位联系,最多就是电话沟通,无形中形成了帐实严重分离的状况,会计主体与会计人员分离、资金使用与资金核算的分离。中心对预算单位的财务控制与监督一般是从单位报帐员的会计报销单及原始发票开始的,只能审核报帐事项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对于单位的真实情况难以真正掌握,单位以合法的票据掩盖不合法的支出现象,尤其是对于捐赠、划拨形成的资产,由于单位有意无意,有相当一部份形成了帐外资产,单位知情而会计中心监督不到;单位收取现金,开出发票但现金未缴入银行帐户,由于票据核销与会计核算相分离,会计无法审核,使得部份报帐员有机会钻空子,以上原因使得牵制与监督比预想的有所削弱。
三、区级教育部门会计集中核算内部控制的优化建议
对于我们发现的问题加上会计集中核算需要改进的问题,会计核算中心应实行内部财务牵制与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内控制度,防微杜渐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加大财政资金的宏观调控能力,规范资金的使用用途,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具体措施是: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使内部会计控制真正达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从而真正建立起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明确业务规程、要求和职责,做到按章办事,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质量,防范风险的发生。在内部管理制度方面,通过制定工作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考评制度,实行科学规范管理,保证会计核算中心廉洁、高效地为预算单位服务。
(二)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内部监督牵制机制
建立预算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预算单位内部监督牵制机制。学校是以财政拨款形式为发展基础的,虽然有预算,但是经费用完了就申请追加,削弱了预算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助长了学校经费随意使用的不正之风,因此完善和加强内部会计控制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所以应强化预算单位的财务培训与沟通,全面提高各预算单位负责人与报帐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他们的全局意识、责任意识、管理意识、风险意识、效益意识和自律意识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建立“内部经济审查委员会”,进行本单位的预算控制,定期与不定期对本单位进行经济审查并加强实物管理。在向会计中心报帐时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对本单位的财务资料负责,这样才能加强内控意识,才能确保资金运作安全和使用效益,才能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三)会计职能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会计的本质应是会计人员固有岗位责任,不仅要对原始凭证的准确性、报销手续的完整性负审核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还应对预算单位的业务活动进行综合、连续、系统、完整的核算和监督,并对其作出分析、预测、决策、控制。前者即会计核算,是手段,后者即财务管理,是目的、宗旨。而当前我们的财务核算与财务管理有所分离,并将工作的重心留置于会计核算,这种职能定位是不科学的。中心职能更重要的在于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与控制。资金是否应该支付,如何支付,支付后果是什么,怎样才能产生最大的支出效益,以及不同学校之间如何协作,都要有所考究,这样才能使教育资金充分发挥作用,达到最大效益。在明确核算中心职责的同时,各学校负责人必须依《会计法》对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单位报账员要协助会计核算,保管、使用备用金,按实编制年度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的工作。
(四)建立监督管理制度
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对预算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度。由于集中核算的特殊性,会计中心与预算单位相独立,会计中心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对核算单位实行行之有效的监管,并明确双方所负的责任与承担的风险,做到权责分明、互不推委。不断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着重强化报帐流程的审核机制,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报帐速度的前提下,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并从岗位的设置上建立和完善内部约束管理机制把轮岗制度的落实做到定期化和常态化;进一步加强资金运行的安全化管理,严格贯彻和落实资金支付审核管理制度,把资金使用的安全管理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建立“内部审计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预算单位进行平时帐务管理不到的方面进行审查,如固定资产的盘点等,真正做到物与帐相符且不流失,最大程度保全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五)财政与审计部门应加强管理力度
财政部门作为会计核算中心的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日常管理力度,及时组织学习新政策新法规新业务;其次加强机关效能监察,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中心和各预算单位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审计部门应完善审计程序,改进审计方法,以适应会计集中核算后形势发展的需要,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会计核算中心建立健全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做好会计核算中心与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衔接,尽可能的减低内部审计的风险,发挥审计审、帮、促的作用。
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政策的出台,各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更需进一步加强。从这种意义上讲,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各单位财务人员肩上的担子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各单位应强化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维护各项财经法规和财经政策,会计核算中心要加强《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其他规定的宣传,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地方法规制度配套建设,为会计核算中心和其他监督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提供法规制度依据,通过加强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作用,同时加强会计核算中心自身建设,提高会计队伍素质,提高财务监督和管理水平。只有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才能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的能力,真正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供销合作网.审计论坛.
http://www.chinacoop.com/HTML/2010/01/29/39805.html
[2]中国期刊网.
http://www.chinaqking.com/%D4%AD%B4%B4%D7%F7%C6%B7/2009/61674.htm
[3]《论财务会计的人文环境及期影响》(厦门特区财会2013第1期许鹭杰)
[4]《企业内部控制与领导控制力关系研究》(厦门审计2013年6月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