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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船舶修造过程中,由于受船舶自身易燃易爆物质广泛存在,密闭舱室作业多且空间狭小,火灾爆炸风险成为船舶修理行业安全管理的第一大危险源,长期以来,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和难点,本文从船舶日常修理作业的特点、分析主要安全风险,制定系统的安全防控措施。
关键词: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密闭舱室;热工作业
一、船舶修理典型事故
中远船务自2001年组建至今,在15年的发展历程中,造成2人以上的伤亡事故共4起,均发生在船舶修理作业过程中,其中两起为火灾爆炸事故:一是广州船务2003年“5.19”涂装作业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二是南通船务2006年“3.23”油轮油舱燃爆事故,造成2人死亡。根据近几年船舶修造过程中发生的火灾和爆炸事故来看,可以说,在船舶修造生产事故中,火灾和爆炸事故最为惨重,因而也最为人们所关注。掌握船舶修造的防火防爆技术对保证船舶修造安全是十分重要的。
二、船舶修理作业主要特点
船舶修造过程中,火灾爆炸风险一直是企业安全管理的第一危险源,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主要原因有:
(1)作业环境复杂,施工周期相对长,狭小、密闭舱室多,有的作业艙室只有一个人孔,且通道狭窄。
(2)可燃物质多,生产中使用大量的氧气和乙炔;涂装作用使用大量的油漆和稀料,并产生大量的混合爆炸气体;设备串油、调试投入大量的燃油和润滑油;船楼装饰的物品,家具、塑料地布以及包装所用的可燃物等。
三、船舶修理作业主要危险源分析
从以往船舶修理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来看,船舶修理作业主要危险源大致可分为以下六类。
1.危险气体
这类火灾主要是可燃气体,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施工需要,使用的可燃气体,如乙炔气、天然气、油漆作业等可燃气体,发生泄漏,遇着火源所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二是船舶自身携带大量易挥发可燃气体,如油舱挥发出油气、油漆气体、密闭舱室长期关闭产生的沼气等可燃气体,遇见明火即可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2.油品
油气主要产生于油轮运输的货仓,船舶燃料舱和机舱,这些部分是船舶修理期间的主要施工区域。这类火灾主要是油品,原油、汽油、柴油、石脑油、石油醚等油品,遇着火源所发生的燃烧。其原因主要是船舶修造过程中,油柜(舱)注油、管系串油、设备活车时,由于油品发生跑、冒、滴、漏所致。
3.油漆
船舶修造过程中,油漆涂装作业,对剩余的油漆、稀料等油品到处乱倒、乱放、乱扔所致引发火灾;油漆、稀料等可燃液体挥发的气体和油漆粉尘与空气混合,其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遇火源发生的爆炸,如压载舱、艏尖舱、艉尖舱、淡水舱、管隧道,以及成品油轮的大舱等喷涂油漆时,由于油漆喷涂后,与空气接触面大,溶剂挥发速度很快,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这时,如果防爆措施不到位,遇有火源就会发生爆炸。
4.可燃物火灾
这类火灾主要是可燃物,如家具、可燃的包装物等遇着火源所发生的燃烧。其主要包括船舶修造过程中,动火作业周围的可燃物,没有采取防火安全措施或者施工人员将吸剩下的烟头到处乱扔,与可燃物接触后造成阴燃所致。
四、船舶火灾和爆炸事故防控措施
1.气体火灾的预防和控制技术
(1)严控可燃气体的输送,如乙炔(包括乙炔替代品)等管路、胶管,以及设在船舶甲板上和分段场地周围的乙炔等可燃气体集配器,不得有气体泄漏现象,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特别是在船舶密闭舱室及狭小通风不良的部位气焊作业时,如割炬及氧气带漏气,均能产生富氧区,动火作业时发生富氧火灾,造成人员伤亡。
(2)严格控制动火距离,气焊作业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各种阀件要完好,如有缺损不得使用。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不得小于5m,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的间距不得小于10m。氧气瓶嘴及瓶体沾有油脂时,严禁使用。禁止用沾染油脂的手、工具接触氧气瓶。
2.油品燃爆风险预防和控制技术
(1)对于油品火灾的防控,重点防止油品泄漏:油柜(舱)上油时,事先应对阀门、管系、法兰、人孔等处进行认真的检查,确认安全方可上油。上油期间应派专人进行巡回检查,防止跑、冒、滴、漏或溢出,遇到火源发生燃烧。注油的油柜(舱)应挂防火标志牌,周围严禁动火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征得安技人员或防火人员的同意。
(2)机舱内的关系以及主辐机等设备串油时,事先应对串油的关系及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串油。串油期间做好巡回检查,严防跑、冒、滴、漏,发现跑、冒、滴、漏应及时处理确保安全。使用临时油柜串油时,临时油柜在机舱内应放在安全地点,悬挂防火标志牌,周围不准动火作业。
3.油漆作业燃爆风险预防和控制技术
(1)涂装和其他作业使用的油漆、稀料、油料等油品,上船使用时,应经该船安技人员或防火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上船。
(2)涂装作业和其他作业结束后,应将剩余的油品及使用的空油桶等全部撤离船下,并妥善保管,不得随处乱放。
(3)密闭舱室油漆作业严格审批,作业前制定严谨的安全策划,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密闭舱室涂装作业审批》要求,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可燃物火灾的预防和控制技术
(1)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减少可燃物质上船。特别是船楼房间的家具、卫生单元等包装板皮,上船前应对其燃烧性能进行检查和确认,对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包装板皮等应在船下扒掉。如家具、卫生单元、主机及其他设备需要保护时,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阻燃材料进行保护。
(2)对船舶修造过程中所产生的可燃杂物,应随时清理下船,不得在机舱、船楼走廊、房间内等堆放可燃杂物。
(3)对动火部位的周围进行认真的防火安全检查,相邻舱室围壁的背面及下方是否有可燃物质,并派专人监护,并准备好灭火用水和灭火器材等。
(4)船舶施工所安设的临时照明灯具,不准靠近可燃物,灯具下方不准堆放可燃物。碘钨灯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白炽灯与可燃物、可燃结构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且大网灯的网罩必须完好。
关键词: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密闭舱室;热工作业
一、船舶修理典型事故
中远船务自2001年组建至今,在15年的发展历程中,造成2人以上的伤亡事故共4起,均发生在船舶修理作业过程中,其中两起为火灾爆炸事故:一是广州船务2003年“5.19”涂装作业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二是南通船务2006年“3.23”油轮油舱燃爆事故,造成2人死亡。根据近几年船舶修造过程中发生的火灾和爆炸事故来看,可以说,在船舶修造生产事故中,火灾和爆炸事故最为惨重,因而也最为人们所关注。掌握船舶修造的防火防爆技术对保证船舶修造安全是十分重要的。
二、船舶修理作业主要特点
船舶修造过程中,火灾爆炸风险一直是企业安全管理的第一危险源,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主要原因有:
(1)作业环境复杂,施工周期相对长,狭小、密闭舱室多,有的作业艙室只有一个人孔,且通道狭窄。
(2)可燃物质多,生产中使用大量的氧气和乙炔;涂装作用使用大量的油漆和稀料,并产生大量的混合爆炸气体;设备串油、调试投入大量的燃油和润滑油;船楼装饰的物品,家具、塑料地布以及包装所用的可燃物等。
三、船舶修理作业主要危险源分析
从以往船舶修理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来看,船舶修理作业主要危险源大致可分为以下六类。
1.危险气体
这类火灾主要是可燃气体,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施工需要,使用的可燃气体,如乙炔气、天然气、油漆作业等可燃气体,发生泄漏,遇着火源所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二是船舶自身携带大量易挥发可燃气体,如油舱挥发出油气、油漆气体、密闭舱室长期关闭产生的沼气等可燃气体,遇见明火即可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2.油品
油气主要产生于油轮运输的货仓,船舶燃料舱和机舱,这些部分是船舶修理期间的主要施工区域。这类火灾主要是油品,原油、汽油、柴油、石脑油、石油醚等油品,遇着火源所发生的燃烧。其原因主要是船舶修造过程中,油柜(舱)注油、管系串油、设备活车时,由于油品发生跑、冒、滴、漏所致。
3.油漆
船舶修造过程中,油漆涂装作业,对剩余的油漆、稀料等油品到处乱倒、乱放、乱扔所致引发火灾;油漆、稀料等可燃液体挥发的气体和油漆粉尘与空气混合,其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遇火源发生的爆炸,如压载舱、艏尖舱、艉尖舱、淡水舱、管隧道,以及成品油轮的大舱等喷涂油漆时,由于油漆喷涂后,与空气接触面大,溶剂挥发速度很快,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这时,如果防爆措施不到位,遇有火源就会发生爆炸。
4.可燃物火灾
这类火灾主要是可燃物,如家具、可燃的包装物等遇着火源所发生的燃烧。其主要包括船舶修造过程中,动火作业周围的可燃物,没有采取防火安全措施或者施工人员将吸剩下的烟头到处乱扔,与可燃物接触后造成阴燃所致。
四、船舶火灾和爆炸事故防控措施
1.气体火灾的预防和控制技术
(1)严控可燃气体的输送,如乙炔(包括乙炔替代品)等管路、胶管,以及设在船舶甲板上和分段场地周围的乙炔等可燃气体集配器,不得有气体泄漏现象,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特别是在船舶密闭舱室及狭小通风不良的部位气焊作业时,如割炬及氧气带漏气,均能产生富氧区,动火作业时发生富氧火灾,造成人员伤亡。
(2)严格控制动火距离,气焊作业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各种阀件要完好,如有缺损不得使用。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不得小于5m,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的间距不得小于10m。氧气瓶嘴及瓶体沾有油脂时,严禁使用。禁止用沾染油脂的手、工具接触氧气瓶。
2.油品燃爆风险预防和控制技术
(1)对于油品火灾的防控,重点防止油品泄漏:油柜(舱)上油时,事先应对阀门、管系、法兰、人孔等处进行认真的检查,确认安全方可上油。上油期间应派专人进行巡回检查,防止跑、冒、滴、漏或溢出,遇到火源发生燃烧。注油的油柜(舱)应挂防火标志牌,周围严禁动火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征得安技人员或防火人员的同意。
(2)机舱内的关系以及主辐机等设备串油时,事先应对串油的关系及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串油。串油期间做好巡回检查,严防跑、冒、滴、漏,发现跑、冒、滴、漏应及时处理确保安全。使用临时油柜串油时,临时油柜在机舱内应放在安全地点,悬挂防火标志牌,周围不准动火作业。
3.油漆作业燃爆风险预防和控制技术
(1)涂装和其他作业使用的油漆、稀料、油料等油品,上船使用时,应经该船安技人员或防火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上船。
(2)涂装作业和其他作业结束后,应将剩余的油品及使用的空油桶等全部撤离船下,并妥善保管,不得随处乱放。
(3)密闭舱室油漆作业严格审批,作业前制定严谨的安全策划,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密闭舱室涂装作业审批》要求,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可燃物火灾的预防和控制技术
(1)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减少可燃物质上船。特别是船楼房间的家具、卫生单元等包装板皮,上船前应对其燃烧性能进行检查和确认,对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包装板皮等应在船下扒掉。如家具、卫生单元、主机及其他设备需要保护时,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阻燃材料进行保护。
(2)对船舶修造过程中所产生的可燃杂物,应随时清理下船,不得在机舱、船楼走廊、房间内等堆放可燃杂物。
(3)对动火部位的周围进行认真的防火安全检查,相邻舱室围壁的背面及下方是否有可燃物质,并派专人监护,并准备好灭火用水和灭火器材等。
(4)船舶施工所安设的临时照明灯具,不准靠近可燃物,灯具下方不准堆放可燃物。碘钨灯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白炽灯与可燃物、可燃结构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且大网灯的网罩必须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