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距今约3000年的稀有西周青铜器“虎鎣”近日现身英国,并以41万英镑的价格被坎特伯爵拍卖行卖出。国家文物局在拍卖前一天发表声明,强烈谴责该拍卖行拍卖非法流失文物的行为。
“虎鎣”是前英国海军上校Harry Lewis Evans在参与洗劫圆明园的过程中获得的珍贵文物。而这场浩劫,是国人心中永远的痛。
有网友提出,既然无法扭转公开拍卖的现实,不如以重金回购。事实上,商业回购模式一直是我国政府追讨流失文物的重要途径之一。2002年,国家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启动了“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专项资金”,每年拨付5000万元用于征集流失海外和民间的珍品文物。
然而,用回购模式追讨流失文物,将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小的负担。如回购宋代书法家米芾的《研山铭》,付出的代价高达2999万元。另一方面,“虎鎣”流失国外百年,却需要中国人花重金回购,情理上多少让国人难以接受。
也有人认为应该禁止或者至少不鼓励国有机构甚至国有企业参与非法流失文物的拍卖。因为如果国有文博机构参与非法流失文物的商业拍卖,会给外界留下中国认可流失文物合法性的证据,在法律上对今后的追索不利。
还有网友表示:何不通过国际执法合作、国际民事诉讼、第三方斡旋、谈判协商等方式追回流失文物?
国际社会已制定了一些旨在打击文物犯罪、促进非法流失文物返还的国际条约。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迄今已有一百多个国家批准加入,是目前最重要的控制文物非法流转的国际公约。
我国早在1997年就已加入《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和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与多个国家签署了双边协定:任何因战争等原因而被抢夺或丢失的文物都应归还,无时间限制。2005年,被八国联军当做战利品的天津塘沽大钟能够回归,正是得益于该条约的效力。
但是,流失文物涉及的法律难题之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一般人的想象。首先,我国不能依据公约向未加入公约的国家提出返还文物的要求;其次,公约还受制于各缔约国国内法的相关规定。
除了上述渠道,我国的文物机构和对方的博物馆等机构谈判也是文物回流的一种重要方式。山东博兴县1994年被盗的北朝菩萨立像,就是这么回归的。
一些国家,如埃及、希腊、意大利、土耳其会通过第三方斡旋的方式要回流失文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一个关于促进文物返还及归还原属国的政府间委员会,在现存国际条约没有办法适用的情况下,协助两个国家解决相关文物的权属纠纷问题。
常规解读:文物回流是我国软实力的表现。
中國日渐崛起,政府将文化艺术视为一项重要的产业。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力的增强,近年来文物回流俨然已经成为一种潮流。不论是国有机构还是私人回购文物,都体现了我国的软实力。
核心观点:文物维系着一个民族的归属感和自信心。
文物的价值在于三个方面:科学、艺术与历史。文物是我们沟通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桥梁。李克强总理在多个场合表示,要始终坚持保护、传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流失海外的文物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也是一段屈辱历史的代表。很多文物承载着独特的民族记忆,可以激发强烈的共鸣,进而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
明智之举
因八国联军洗劫、西方探险团盗运、侵华日军掠夺和不法分子的走私,中国大约有163万件文物散落在47个国家的218家博物馆,而民间藏品数量可能是这个数字的十倍之多。在现阶段,与其寄希望于一网打尽,不如有的放矢,将其中最为珍贵、最有价值的文物尽快收回,再图后计。这是较为明智的选择。
“虎鎣”是前英国海军上校Harry Lewis Evans在参与洗劫圆明园的过程中获得的珍贵文物。而这场浩劫,是国人心中永远的痛。
有网友提出,既然无法扭转公开拍卖的现实,不如以重金回购。事实上,商业回购模式一直是我国政府追讨流失文物的重要途径之一。2002年,国家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启动了“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专项资金”,每年拨付5000万元用于征集流失海外和民间的珍品文物。
然而,用回购模式追讨流失文物,将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小的负担。如回购宋代书法家米芾的《研山铭》,付出的代价高达2999万元。另一方面,“虎鎣”流失国外百年,却需要中国人花重金回购,情理上多少让国人难以接受。
也有人认为应该禁止或者至少不鼓励国有机构甚至国有企业参与非法流失文物的拍卖。因为如果国有文博机构参与非法流失文物的商业拍卖,会给外界留下中国认可流失文物合法性的证据,在法律上对今后的追索不利。
还有网友表示:何不通过国际执法合作、国际民事诉讼、第三方斡旋、谈判协商等方式追回流失文物?
国际社会已制定了一些旨在打击文物犯罪、促进非法流失文物返还的国际条约。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迄今已有一百多个国家批准加入,是目前最重要的控制文物非法流转的国际公约。
我国早在1997年就已加入《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和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与多个国家签署了双边协定:任何因战争等原因而被抢夺或丢失的文物都应归还,无时间限制。2005年,被八国联军当做战利品的天津塘沽大钟能够回归,正是得益于该条约的效力。
但是,流失文物涉及的法律难题之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一般人的想象。首先,我国不能依据公约向未加入公约的国家提出返还文物的要求;其次,公约还受制于各缔约国国内法的相关规定。
除了上述渠道,我国的文物机构和对方的博物馆等机构谈判也是文物回流的一种重要方式。山东博兴县1994年被盗的北朝菩萨立像,就是这么回归的。
一些国家,如埃及、希腊、意大利、土耳其会通过第三方斡旋的方式要回流失文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一个关于促进文物返还及归还原属国的政府间委员会,在现存国际条约没有办法适用的情况下,协助两个国家解决相关文物的权属纠纷问题。
常规解读:文物回流是我国软实力的表现。
中國日渐崛起,政府将文化艺术视为一项重要的产业。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力的增强,近年来文物回流俨然已经成为一种潮流。不论是国有机构还是私人回购文物,都体现了我国的软实力。
核心观点:文物维系着一个民族的归属感和自信心。
文物的价值在于三个方面:科学、艺术与历史。文物是我们沟通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桥梁。李克强总理在多个场合表示,要始终坚持保护、传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流失海外的文物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也是一段屈辱历史的代表。很多文物承载着独特的民族记忆,可以激发强烈的共鸣,进而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
明智之举
因八国联军洗劫、西方探险团盗运、侵华日军掠夺和不法分子的走私,中国大约有163万件文物散落在47个国家的218家博物馆,而民间藏品数量可能是这个数字的十倍之多。在现阶段,与其寄希望于一网打尽,不如有的放矢,将其中最为珍贵、最有价值的文物尽快收回,再图后计。这是较为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