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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古往今来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千古不变的强军之道。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历来高度重视军队法治建设。毛泽东同志早在工农武装割据时期就提出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从新中国成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军队法制建设初步展开,曲折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军队法制建设全面恢复,不断发展完善。这一历史进程对于新世纪新阶段继续推进我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供了历史借鉴。
[关键词]法治;军队;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中图分类号:E2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4-0376-01
引言
今年2月,中央军委日前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要求全军用强军目标引领军事法治建设,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纵观古今军队建设发展的历史,既是一部充满剑与火的战争史,也是一部建章立制、依法治军的历史。
1 我国军队法治建设的历史借鉴
《孙子兵法·始计篇》指出,要想获得战争的胜利,“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可见孙子在谋划之初,即将“法令孰行”、“赏罚孰明”作为用兵的重要原则来考量。战国时期的著名军事家吴起也曾说,“兵不在众,以治为胜”“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虽有百万,何益于用”。三国时期,诸葛亮治军法纪严明,挥泪斩马谡,史家感叹:“法行于不可不用,爵之而非私,诛之而不怒,天下有不服者乎!”明代屡胜倭寇的民族英雄戚继光,也非常推崇“严号令”“明恩威”,要求兵士“擂鼓进军,虽水火不却步;鸣金收兵,虽金银不贪”。可见,古往今来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千古不变的强军之道。
2 党领导军队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
2.1 建军初期的军队法治建设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历来高度重视军队法治建设。1927年9月,毛泽东领导湘赣边秋收起义时,就要求部队官兵对待人民群众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夫,不打人,不骂人。1928年4月,毛泽东在湖南省桂东县沙田镇三十六石丘向全体官兵正式宣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自此,依法从严治军就成为我军一条始终坚持的铁律。
2.2 建国以后的军队法治建设
建国以来,我们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1975年、1978年《宪法》逐步确立了国家军事领导体制;颁布了一系列国家军事法律、军队条令条例,依法建立了军队领导指挥体制、军队组织机构和军队编制等军事制度体系;建立了国家军事司法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军法治建设步入了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军以坚定不移地实现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的宏伟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方针,严格遵循胡锦涛同志“军队法制建设要与军队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协调发展、全面加强”的指示,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极大地促进了部队建设的全面发展,我军的法制建设正在不断迈向更高的阶段。
2.3 习近平军队法治建设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军委工作以来,明确提出要“狠抓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落实”,“要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并强调““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为加快军队法治化进程,使国防和军队建设跟上国家法治建设的步伐,纳入法治的轨道指明了方向。
3 军队法治建设的历史启示
3.1 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要求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如果党和法治的关系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军队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军队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我军建军之本、立军之根、强军之魂。我国宪法、国防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武装力量的领导地位。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是要从法理上坚决捍卫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坚持和完善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整套制度,以法治强制力确保党指挥枪的原则落地生根。
3.2 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是依法治军的根本保障
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军的前提,法治语境下的治军方式离不开现代化的军事法治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当前,我军军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法规反映规律不够、结合实际不紧、实用性操作性不强,制约了军队治理向法治化转变,亟待加以解决。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就是要建立健全以国防法为龙头,以条令条例为主体,相互配套、基本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无法可依”的问题,切实把军队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加强部队管理提供明确的法规和依据。
3.3 增强官兵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军的坚实基础
我军历来把人的因素视为战斗力的首要因素和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军始终坚持正面教育和革命精神的灌输,大大激发了广大官兵献身国防的精神,增强了凝聚力,为军队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当前要进一步转变治军理念,法治建设融入军队日常训练和管理的全过程;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贯彻整风整改基调,按照法律法规的刚性要求,积极应对“权大于法”的挑战,不断锻造法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还要进一步夯实法治宣传基础,把法治精神植入军队宣传体系,使法治意识成为官兵自觉。
回顾历史,不少国家和军队没能跳出“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人治怪圈。从我们自己来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既吃过破坏法治的苦头,也尝到了法治昌明的甜头。“凡兵,制必先定。”只要我们毫不动摇的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一定能够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的法治军队,为法治中国和百年中国梦的实现提供坚实保障。
参考文献
[1]陈耿.论军队干部管理法治化的必然性[J].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2,15(2):49-50.
作者简介
段作瑞(1971—),男,山东巨野,本科,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军事法学。
[关键词]法治;军队;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中图分类号:E2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4-0376-01
引言
今年2月,中央军委日前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要求全军用强军目标引领军事法治建设,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纵观古今军队建设发展的历史,既是一部充满剑与火的战争史,也是一部建章立制、依法治军的历史。
1 我国军队法治建设的历史借鉴
《孙子兵法·始计篇》指出,要想获得战争的胜利,“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可见孙子在谋划之初,即将“法令孰行”、“赏罚孰明”作为用兵的重要原则来考量。战国时期的著名军事家吴起也曾说,“兵不在众,以治为胜”“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虽有百万,何益于用”。三国时期,诸葛亮治军法纪严明,挥泪斩马谡,史家感叹:“法行于不可不用,爵之而非私,诛之而不怒,天下有不服者乎!”明代屡胜倭寇的民族英雄戚继光,也非常推崇“严号令”“明恩威”,要求兵士“擂鼓进军,虽水火不却步;鸣金收兵,虽金银不贪”。可见,古往今来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千古不变的强军之道。
2 党领导军队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
2.1 建军初期的军队法治建设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历来高度重视军队法治建设。1927年9月,毛泽东领导湘赣边秋收起义时,就要求部队官兵对待人民群众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夫,不打人,不骂人。1928年4月,毛泽东在湖南省桂东县沙田镇三十六石丘向全体官兵正式宣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自此,依法从严治军就成为我军一条始终坚持的铁律。
2.2 建国以后的军队法治建设
建国以来,我们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1975年、1978年《宪法》逐步确立了国家军事领导体制;颁布了一系列国家军事法律、军队条令条例,依法建立了军队领导指挥体制、军队组织机构和军队编制等军事制度体系;建立了国家军事司法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军法治建设步入了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军以坚定不移地实现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的宏伟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方针,严格遵循胡锦涛同志“军队法制建设要与军队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协调发展、全面加强”的指示,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极大地促进了部队建设的全面发展,我军的法制建设正在不断迈向更高的阶段。
2.3 习近平军队法治建设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军委工作以来,明确提出要“狠抓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落实”,“要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并强调““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为加快军队法治化进程,使国防和军队建设跟上国家法治建设的步伐,纳入法治的轨道指明了方向。
3 军队法治建设的历史启示
3.1 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要求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如果党和法治的关系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军队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军队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我军建军之本、立军之根、强军之魂。我国宪法、国防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武装力量的领导地位。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是要从法理上坚决捍卫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坚持和完善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整套制度,以法治强制力确保党指挥枪的原则落地生根。
3.2 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是依法治军的根本保障
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军的前提,法治语境下的治军方式离不开现代化的军事法治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当前,我军军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法规反映规律不够、结合实际不紧、实用性操作性不强,制约了军队治理向法治化转变,亟待加以解决。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就是要建立健全以国防法为龙头,以条令条例为主体,相互配套、基本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无法可依”的问题,切实把军队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加强部队管理提供明确的法规和依据。
3.3 增强官兵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军的坚实基础
我军历来把人的因素视为战斗力的首要因素和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军始终坚持正面教育和革命精神的灌输,大大激发了广大官兵献身国防的精神,增强了凝聚力,为军队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当前要进一步转变治军理念,法治建设融入军队日常训练和管理的全过程;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贯彻整风整改基调,按照法律法规的刚性要求,积极应对“权大于法”的挑战,不断锻造法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还要进一步夯实法治宣传基础,把法治精神植入军队宣传体系,使法治意识成为官兵自觉。
回顾历史,不少国家和军队没能跳出“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人治怪圈。从我们自己来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既吃过破坏法治的苦头,也尝到了法治昌明的甜头。“凡兵,制必先定。”只要我们毫不动摇的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一定能够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的法治军队,为法治中国和百年中国梦的实现提供坚实保障。
参考文献
[1]陈耿.论军队干部管理法治化的必然性[J].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2,15(2):49-50.
作者简介
段作瑞(1971—),男,山东巨野,本科,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军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