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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约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因素
(一)来自公安机关内部的原因
1、管理不严,执法不规范。一是当前公安机关在管理职能方面尚不能适应新形式的需要,造成群众对公安工作绩效不满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声誉。二是执法不规法,导致“三乱”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基层公安机关为弥补办公经费不足,动辄罚款收费,甚至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截留、挪私分罚没款物,以罚代刑、以罚代法,甚至为了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而徇私枉法,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
2、少数民警要求自己不严,宗旨意识淡薄。一是随着公安队伍不断扩大,青年民警大量增加,他们文化程度高,思想活跃,干劲足,是公安工作的主力军和希望所在。但他们对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了解不多,缺乏群众工作经验,疏漏、不足之处较多,与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二是少数民警的思想觉悟不高,党性观念、公仆意识不强,遇事不能从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三是私心膨胀,贪小利、图享受,与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的期望和要求形成明显反差。
(二)来自公众方面的原因
期望过高、认识偏颇。相当一部分群众在崇尚民警职业的同时,希望民警是万能的,既是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又是排忧解难、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士。然而,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甚至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
法制观念淡薄、警民配合欠佳。主要是公民法制心态不完善,对警察不信任、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近几年榆林麻黄袭警案、杨佳袭警案、瓮安事件、云南胶农袭警案等一系列暴力袭警事件频发,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三)来自社会方面的原因
1、行政干预,滥用警力。由于公安机关执法权限较大,一些地方党政部门往往将公安机关当成万能钥匙,一味强调公安权威,常常通过行政命令使公安机关承担许多原本不应承担的职责。
2、媒体误导。在当今互联网的时代,一些传播媒介为了吸引大众眼球,追求市场效应,对“涉警”问题喜欢以偏概全或推波助澜进行炒作,尤其是在对涉警事件的版面中,媒体热衷于对其负面因素进行强调,集中报道,忽视甚至无视事件中的正面因素,客观上形成了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不利的整体氛围。使人民群众只看到了个别民警违法违纪现象,却忽视了绝大多数民警的任劳任怨,为社会安宁流血牺牲的现象,造成部分群众对警察的认识存有偏差。
二、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对策
(一)当前应努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警察和公安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
努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的执法形象,是当前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根本保证。怎样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的执法形象呢?当务之急,要巩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始终保持公安队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激发民警投身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各项活动;继续深入抓好警务公开,加大内外监督力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各项活动的健康发展;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加强党组织建设,用经常性的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活动的顺利开展;加强教育培训,使民警掌握为人民服务的过硬本领,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技能,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安执法公信力。
公安机关坏事不能捂,好事更要传。要充分利用办案、走访、接待等平台,采取发放宣传画报,设立警务公开栏、宣传板报、发放手机短信及新闻媒体报道等宣传手段,加大对典型单位、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多渠道向人民群众宣传公安工作,提升公安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让称赞公安的声音从群众口中自愿发出。同时,要强化应急处置信息公开工作,正确掌握群体性事件处置“火候”,主动、透明、及时公布真相,保障民众知情权,消除民众猜疑,澄清事实,止住谣言,平息冲突。
(三)当前要尽快建立健全与群众的有效沟通机制,变单向沟通为双向沟通
公安机关和民警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一方面要认真、广泛地听取群众的呼声,另一方面尽可能地利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公开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行为准则和规章制度。这样既便于群众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又可以使群众有目的地参与一些防范、打击犯罪的活动,还能够监督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活动,避免违法违纪和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
(作者单位:四川警察学院)
(一)来自公安机关内部的原因
1、管理不严,执法不规范。一是当前公安机关在管理职能方面尚不能适应新形式的需要,造成群众对公安工作绩效不满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声誉。二是执法不规法,导致“三乱”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基层公安机关为弥补办公经费不足,动辄罚款收费,甚至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截留、挪私分罚没款物,以罚代刑、以罚代法,甚至为了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而徇私枉法,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
2、少数民警要求自己不严,宗旨意识淡薄。一是随着公安队伍不断扩大,青年民警大量增加,他们文化程度高,思想活跃,干劲足,是公安工作的主力军和希望所在。但他们对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了解不多,缺乏群众工作经验,疏漏、不足之处较多,与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二是少数民警的思想觉悟不高,党性观念、公仆意识不强,遇事不能从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三是私心膨胀,贪小利、图享受,与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的期望和要求形成明显反差。
(二)来自公众方面的原因
期望过高、认识偏颇。相当一部分群众在崇尚民警职业的同时,希望民警是万能的,既是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又是排忧解难、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士。然而,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甚至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
法制观念淡薄、警民配合欠佳。主要是公民法制心态不完善,对警察不信任、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近几年榆林麻黄袭警案、杨佳袭警案、瓮安事件、云南胶农袭警案等一系列暴力袭警事件频发,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三)来自社会方面的原因
1、行政干预,滥用警力。由于公安机关执法权限较大,一些地方党政部门往往将公安机关当成万能钥匙,一味强调公安权威,常常通过行政命令使公安机关承担许多原本不应承担的职责。
2、媒体误导。在当今互联网的时代,一些传播媒介为了吸引大众眼球,追求市场效应,对“涉警”问题喜欢以偏概全或推波助澜进行炒作,尤其是在对涉警事件的版面中,媒体热衷于对其负面因素进行强调,集中报道,忽视甚至无视事件中的正面因素,客观上形成了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不利的整体氛围。使人民群众只看到了个别民警违法违纪现象,却忽视了绝大多数民警的任劳任怨,为社会安宁流血牺牲的现象,造成部分群众对警察的认识存有偏差。
二、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对策
(一)当前应努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警察和公安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
努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的执法形象,是当前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根本保证。怎样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的执法形象呢?当务之急,要巩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始终保持公安队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激发民警投身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各项活动;继续深入抓好警务公开,加大内外监督力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各项活动的健康发展;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加强党组织建设,用经常性的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活动的顺利开展;加强教育培训,使民警掌握为人民服务的过硬本领,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技能,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安执法公信力。
公安机关坏事不能捂,好事更要传。要充分利用办案、走访、接待等平台,采取发放宣传画报,设立警务公开栏、宣传板报、发放手机短信及新闻媒体报道等宣传手段,加大对典型单位、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多渠道向人民群众宣传公安工作,提升公安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让称赞公安的声音从群众口中自愿发出。同时,要强化应急处置信息公开工作,正确掌握群体性事件处置“火候”,主动、透明、及时公布真相,保障民众知情权,消除民众猜疑,澄清事实,止住谣言,平息冲突。
(三)当前要尽快建立健全与群众的有效沟通机制,变单向沟通为双向沟通
公安机关和民警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一方面要认真、广泛地听取群众的呼声,另一方面尽可能地利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公开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行为准则和规章制度。这样既便于群众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又可以使群众有目的地参与一些防范、打击犯罪的活动,还能够监督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活动,避免违法违纪和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
(作者单位:四川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