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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高校毕业生逐年增加,劳动力市场中有限的工作岗位以及社会中潜在的失业人员等因素的影响,大学生在就业竞争中的压力可想而知。但市场经济下人才资源配置的非理性化,用人单位对大学生选择余地的扩大,使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问题日益严重。为此我们对我校应届毕业生和大二、大三在校生进行问卷调查,分析他们所遇到和所认为的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及其原因以及解决方式。
关键词:就业歧视;原因;解决方式
【中图分类号】 F241.4【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671-1297(2012)11-0020-01
随着我国高等院校的扩招,每年的大学生毕业人数不断增多,使得大学生就业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在大学生就业中就业性别歧视问题也日益严重。在这其中女大学的性别其实问题比较严重,一些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再加上传统观念、女性自身某些因素的影响使得女性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更加严重。因此我们项目组对我校应届毕业生和大二、大三的在校生针对就业性别歧视问题进行问卷调查。(注:我校男女比例2:3在问卷调查中女生的比例多余男生)
一应届生的调查
在对应届毕业生的问卷调查中发现,在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主要分为两种,一是显性性别歧视,二是隐性性别歧视。
二显性性别歧视
所谓显性性别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在应聘者条件中明确规定只招男生或以 招聘男生为主。这一现象并不是个例,同学在寻找工作的过程中经常会在招聘信息中见到“女生免谈”“限招男生”“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等字样,有些甚至会问到更加隐私的问题。例如我们问卷的第四题,在面试过程中有没有被问到诸如“你有男(女)朋友吗?”“他(她)在哪里工作?”“打算什么时候结婚?”等类似的相对比较隐私的问题。回答有和没有的各占50%,除此之外问卷的第六题也涉及到了显性性别歧视的问题,题目是:您所见的或亲眼见到的显性性别歧视表现有哪些,结果如下表:
选项所占比例只限男性44%男生优先51%在招聘启事中声明“不招女生”49%能喝酒、擅长文艺者优先26%找办公室文秘对身高相貌有要求25%这说明有很大一部分的用人单位对女性求职提出的要求相对不合理,导致女性降低自己的期望来实现就业,影响了女大学生对工作的积极性。
三隐性性别歧视
所谓隐性性别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在发布的招聘信息中并不明确说明性别限制,但其实实际意图不想要女生,招聘单位往往会在实际的招聘过程中考虑男应聘人员,而不会考虑女大学生。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有51%的我校应届毕业生遇到招聘单位一女生劳动力不如男生,不适合从事某些工作(如出差)对女生的求职婉言谢绝;47%的学生遇到由于传统观念作祟,认为女生不适合应酬或设计应酬多的工作,从而不招收女毕业生;38%的企业考虑自身利益因素认为女职工的成本较高(如产假工资照常发放)少招或不招女生;更有53%的招聘单位认为女生在生理期间的智力、工作能力、劳动效率等不如男生,因而不录用女生。这些原因使得企业对女生的求职设立比男生更高的门槛,是女生的就业范围更加狭小,容易让女生自己对自身的能力产生怀疑,引起一些不良情绪,影响今后的求职以及自身的发展。
在调查隐性性别歧视和显性性别歧视中,我们对大二、大三的在校生也进行了调查,其中一半以上的同学认为现在的性别歧视主要表现为隐性性别歧视,只有一小部分的同学认为主要表现为显性歧视。(如图1-1所示)
四解决就业性别歧视的方式:
针对以上性别歧视出现的原因,我们针对我校应届毕业生和大二、大三在校生对解决性别歧视问题的措施进行问卷调查,調查结果如图(1-3)所示:
针对以上同学们的解决方式,提出以下解决方式:
(1)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改变传统观念,使男女平等就业观念深入人心.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逐渐消除传统文化中对女性的角色定位的刻板印象,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在社会中形成男女平等就业、平等竞争的社会风气。
消除具有两性歧视的宣传,对女性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采取客观公正的评价。政府部门应该承担起宣传工作,采取相应措施,是男女平等就业观念深入人心。
(2)完善相应的保障制度,制定相关的法律及政策。一些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雇佣女性员工,是由于女性自身产生自然附着成本,特别是即将面对结婚生子的女大学毕业生。因此国家应完善相应的保障制度,普遍建立生育保险制度,给女性提供相应的补助,降低企业的负担。除此之外,我国虽有些法律规定了就业平等,但是这些法律的原则性太强,可操作性比较差,因此国家应完善相应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制度,进一步确保大学生就业平等,使就业性别歧视问题从法律上得以保证,有法可依。
(3)国家应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空间。 根据国外经验,第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解决就业难题,尤其是解决女性的就业问题。女性心思细密,有耐心更加适合第三产业的工作。所以国家应该加快经济的发展,转变经济的增长方式,开发更多适合于女性的就业项目,增加女性的就业范围。同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国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
(4)女大学生要提高自身素质,树立信心,积极参与社会竞争。 女大学生必须结合自身的优势,在寻找工作过程中扬长避短,积极主动了解社会对于人才有何需要,不断地培养自己的能力,多多参与社会实践及社会活动,增加自己的经验阅历,在平时的生活中锻炼培养自己,是自己的优势得到进一步的巩固与发展。
参考文献
[1]叶桂峰、论妇女就业机会歧视的法律法规[J].中华女子学院报,2005(4)
[2]冯皓,当前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J].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 院报,2007(10)
[3]管红,我国女大学生就业难的根源及对策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3)
[4]余萍,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及其对策研究[D].安徽大学,2010(6)
[5]张彤,郭蒙,关于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调查报告[J].东方企业文化·天下智慧,2011
[6] 宋虎林,陈海懿,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其实分析,中国证劵期货,2011(06)
作者简介:王一名,大连民族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日语112班
指导教师:高希敏,大连民族学院外语学院日语讲师
关键词:就业歧视;原因;解决方式
【中图分类号】 F241.4【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671-1297(2012)11-0020-01
随着我国高等院校的扩招,每年的大学生毕业人数不断增多,使得大学生就业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在大学生就业中就业性别歧视问题也日益严重。在这其中女大学的性别其实问题比较严重,一些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再加上传统观念、女性自身某些因素的影响使得女性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更加严重。因此我们项目组对我校应届毕业生和大二、大三的在校生针对就业性别歧视问题进行问卷调查。(注:我校男女比例2:3在问卷调查中女生的比例多余男生)
一应届生的调查
在对应届毕业生的问卷调查中发现,在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主要分为两种,一是显性性别歧视,二是隐性性别歧视。
二显性性别歧视
所谓显性性别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在应聘者条件中明确规定只招男生或以 招聘男生为主。这一现象并不是个例,同学在寻找工作的过程中经常会在招聘信息中见到“女生免谈”“限招男生”“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等字样,有些甚至会问到更加隐私的问题。例如我们问卷的第四题,在面试过程中有没有被问到诸如“你有男(女)朋友吗?”“他(她)在哪里工作?”“打算什么时候结婚?”等类似的相对比较隐私的问题。回答有和没有的各占50%,除此之外问卷的第六题也涉及到了显性性别歧视的问题,题目是:您所见的或亲眼见到的显性性别歧视表现有哪些,结果如下表:
选项所占比例只限男性44%男生优先51%在招聘启事中声明“不招女生”49%能喝酒、擅长文艺者优先26%找办公室文秘对身高相貌有要求25%这说明有很大一部分的用人单位对女性求职提出的要求相对不合理,导致女性降低自己的期望来实现就业,影响了女大学生对工作的积极性。
三隐性性别歧视
所谓隐性性别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在发布的招聘信息中并不明确说明性别限制,但其实实际意图不想要女生,招聘单位往往会在实际的招聘过程中考虑男应聘人员,而不会考虑女大学生。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有51%的我校应届毕业生遇到招聘单位一女生劳动力不如男生,不适合从事某些工作(如出差)对女生的求职婉言谢绝;47%的学生遇到由于传统观念作祟,认为女生不适合应酬或设计应酬多的工作,从而不招收女毕业生;38%的企业考虑自身利益因素认为女职工的成本较高(如产假工资照常发放)少招或不招女生;更有53%的招聘单位认为女生在生理期间的智力、工作能力、劳动效率等不如男生,因而不录用女生。这些原因使得企业对女生的求职设立比男生更高的门槛,是女生的就业范围更加狭小,容易让女生自己对自身的能力产生怀疑,引起一些不良情绪,影响今后的求职以及自身的发展。
在调查隐性性别歧视和显性性别歧视中,我们对大二、大三的在校生也进行了调查,其中一半以上的同学认为现在的性别歧视主要表现为隐性性别歧视,只有一小部分的同学认为主要表现为显性歧视。(如图1-1所示)
四解决就业性别歧视的方式:
针对以上性别歧视出现的原因,我们针对我校应届毕业生和大二、大三在校生对解决性别歧视问题的措施进行问卷调查,調查结果如图(1-3)所示:
针对以上同学们的解决方式,提出以下解决方式:
(1)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改变传统观念,使男女平等就业观念深入人心.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逐渐消除传统文化中对女性的角色定位的刻板印象,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在社会中形成男女平等就业、平等竞争的社会风气。
消除具有两性歧视的宣传,对女性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采取客观公正的评价。政府部门应该承担起宣传工作,采取相应措施,是男女平等就业观念深入人心。
(2)完善相应的保障制度,制定相关的法律及政策。一些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雇佣女性员工,是由于女性自身产生自然附着成本,特别是即将面对结婚生子的女大学毕业生。因此国家应完善相应的保障制度,普遍建立生育保险制度,给女性提供相应的补助,降低企业的负担。除此之外,我国虽有些法律规定了就业平等,但是这些法律的原则性太强,可操作性比较差,因此国家应完善相应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制度,进一步确保大学生就业平等,使就业性别歧视问题从法律上得以保证,有法可依。
(3)国家应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空间。 根据国外经验,第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解决就业难题,尤其是解决女性的就业问题。女性心思细密,有耐心更加适合第三产业的工作。所以国家应该加快经济的发展,转变经济的增长方式,开发更多适合于女性的就业项目,增加女性的就业范围。同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国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
(4)女大学生要提高自身素质,树立信心,积极参与社会竞争。 女大学生必须结合自身的优势,在寻找工作过程中扬长避短,积极主动了解社会对于人才有何需要,不断地培养自己的能力,多多参与社会实践及社会活动,增加自己的经验阅历,在平时的生活中锻炼培养自己,是自己的优势得到进一步的巩固与发展。
参考文献
[1]叶桂峰、论妇女就业机会歧视的法律法规[J].中华女子学院报,2005(4)
[2]冯皓,当前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J].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 院报,2007(10)
[3]管红,我国女大学生就业难的根源及对策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3)
[4]余萍,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及其对策研究[D].安徽大学,2010(6)
[5]张彤,郭蒙,关于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调查报告[J].东方企业文化·天下智慧,2011
[6] 宋虎林,陈海懿,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其实分析,中国证劵期货,2011(06)
作者简介:王一名,大连民族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日语112班
指导教师:高希敏,大连民族学院外语学院日语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