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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物流外包风险是指企业物流外包过程及其结果的不确定性。包括决策、运作等风险,具有随机性(偶然性)、突发性、隐含性和关联性等特征。物流外包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决策的有限理性、信息非对称以及代理者的败德行为。正确进行物流自营与外包决策、科学选择物流服务商、审慎签订物流外包合同、加强对物流服务商的评估与管理、建立“双赢”合作机制、及时办理货物保险、采用AB角制等策略与举措,均可有效降低物流外包风险。
[关键词]物流外包;风险;对策
近年来,随着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实力显著提升,工商企业实施物流外包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然而,物流业务外包在给企业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隐含着巨大的潜在风险,需要企业管理者理性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避。
一、物流外包风险的类型
物流外包风险是指企业物流外包过程及其结果的不确定性。包括决策、运作等风险,具有随机性(偶然性)、突发性、隐含性和关联性等特征。一般而言,实施物流业务外包,有利于工商企业强化核心业务,培育核心能力,获取竞争优势。但物流外包也可能产生负面效应,给企业带来风险。
(一)决策风险
决策阶段的风险主要涉及物流自营与外包决策、部分外包与完全外包决策、抑或物流系统剥离等决策的风险。甚至涉及企业在确定物流业务外包后,如何正确选择物流服务商、业务流程是否再造、组织结构是否变革、企业文化是否重塑、人力资源是否调整等问题,一旦决策失误,极有可能导致物流外包失败。
(二)运作风险
1.物流服务商的违约风险。在工商企业实施物流外包后,或者是因为物流服务商的能力有限,或者是由于交通运输状况的限制,抑或其他的一些因素,都有可能导致物流服务商违约,例如货物损坏或灭失、延迟交货、错运错发等。此外,由于企业资源有限,为使有限资源发挥最大效力,获取最大化的利润,物流服务商往往会对客户实施ABC分类,进行重点管理(分级分层管理)。对于非A类客户,一般不会实施准时配送(JIT配送),这样,从物流服务商的服务策略来看,本身就隐含着巨大的潜在风险。具体而言,对于B类客户,物流服务商的服务策略一般是实施货物批量正常配送,允许有一定的延迟交货期;对于C类客户,则允许更长的延迟交货期,在提供配送服务时,往往将客户委托运送的货物作临时配车之用(目的是提高车辆实载率以降低配送成本)或再度外包,从而给货主企业(委托方)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而在实际运作中,为了有效降低成本,物流服务商往往会实施整合运输,即将多个客户的货物搭配装载,按照最优的运输路线进行配送,这往往会导致A类客户的货物误点交货,造成违约。
2.物流失控风险。工商企业实施物流外包后,物流服务商必然会介入委托企业的供应物流、销售物流、逆向物流(包括退货物流与回收物流)以及废弃物流等若干环节,成为委托企业的物流运营管理者,相应地,货主企业对物流业务的控制力大大减弱。从某种意义上讲,委托方可能会因此而受制于物流服务商,这即是许多工商企业不愿意将物流业务外包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地,当委托方与代理方在信息沟通、业务协调出现障碍时,货主企业必然会面临着物流失控的风险。换言之,物流服务商可能因未能完全理解委托方的意愿而无法按照其要求去运作,从而可能会影响货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例如,由于物流服务商未按时将原材料、零配件等生产资料供应到位,企业可能会因此而停工待料,为规避这一风险,企业必然会增大安全库存量,而这又必然以高成本为代价。而当物流服务商未按时将产成品送达客户,抑或出现较高的货损率或货差率时,必然会大大降低顾客满意度。在市场转型、竞争激烈的今天,这意味着客户流失、市场份额萎缩,长此以往,企业将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发展。
3.客户关系管理风险。工商企业实施物流外包后,由物流企业代其完成产品的递送,开展售后服务,倾听客户的意见。由于物流服务商直接与客户打交道,必然会减少工商企业与客户直接接触的机会,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弱化委托方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从而带来客户关系管理风险。换言之,由于在第一方(卖方)与第二方(买方)之间增加了第三方(物流企业),客户的要求、意见、建议等反馈信息可能无法及时、直接传递给委托方。因为根据外包协议,可能事先约定由物流服务商代为收集客户反馈意见和信息,或者客户理所当然地将物流服务商视为委托方的代理者,从而直接向其反馈。但物流服务商往往会有意识地将对自己不利的客户信息过滤掉,或者是因为其他的原因未能向委托方反馈或全部反馈客户的意见和信息,这极有可能会导致委托方的客户信息系统不能完全发挥作用(不能完全捕捉到客户的反馈信息)。而一些比较重视企业形象、品牌声誉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则往往会通过公司形象识别系统(CIS),采用统一的标志与着装等,强化其在客户心中的地位。久而久之,委托方在客户心中的地位就有可能被物流服务商所取代。
4.商业秘密泄露风险。工商企业实施物流外包后,由于货主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信息系统要实现对接,因此,物流服务商将会拥有,甚至掌握工商企业经营运作的相关信息。例如,实施准时生产(JIT生产)的企业,需要借助第三方物流服务商高效的物流配送来实现生产资料的准时供应(JIT供应),第三方物流企业必然会掌握制造商的采购与供应计划以及生产计划等信息(如需要什么、需要多少、何时供应等)。此外,多数工商企业需要借助第三方物流服务商高效的物流配送来实现产成品的分拨与配送,因此,物流服务商必然会掌握企业的产品种类、客户分布、产品销售等相关信息。由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是提供社会化物流服务的经济组织,一般会同时与多家互为竞争对手的同类型货主企业合作(特别是那些专业化程度高的行业,如危险化学品等特殊物流行业),在运作中,可能会有意(如在客户的“公关”下,利益驱使)或在无意中将客户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竞争对手,从而可能会给委托方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5.连带经营风险。工商企业物流外包第三方后,物流企业成为货主企业的合法物流代理者。在物流运作中,一旦物流服务商违约,对“买方”造成损失,“卖方”必然要承担直接的经济责任。虽然“卖方”在完成对其客户“买方”的赔偿之后,也会对物流企业进行追偿,但由于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与货主企业和物流服务商签订的合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合同,其诉讼时效、赔偿限额、责任豁免等条款也存在差异,因此,这极有可能会导致“卖方”得不到足额赔偿。另一方面,即使是“卖方”得到了足额经济赔偿,但物流服务商因违约给货主企业(“卖方”)带来的企业形象受损、商誉下滑等无形资产损失将是无法用货币来衡量的。特别地,物流业务外包一般基于长期的合同,如果物流服务商在经营运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必然会给货主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不良影响。若重新评估、选择新的物流服务商,必然会带来供应商的转换成本,而与之解除合同关系,货主企业往往也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除了上述风险外,物流外包还可能给企业带来其他风险,例如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因为随着物流业务外包的不断深入,物流部门的员工必然会担心自己的工作被物流服务商所取代,相应地,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会下降,工作绩效会下滑。此外,由于物流市场价格波动、遇到不可抗力、企业未有效控制物流外包成本抑或过分打压物流服务商的利润空间等,都可能引起相应的风险(市场、财务、管理等风险)。
二、物流外包风险的成因
工商企业在物流外包中之所以会面临风险,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决策的有限理性,有信息非对称的原因,也有代理者的败德行为。决策的有限理性引发决策风险,代理者的败德行为引发道德风险(属于委托-代理风险),而信息非对称(代理方拥有信息优势,而委托方处于信息劣势)是两类风险产生的共同原因。在签约前,由于信息非对称导致委托者出现“逆向选择”;在签约后,由于信息非对称引发代理者的“败德行为”。而之所以代理人会产生败德行为,归根结底是因为委托方和代理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企业,在合作中有着不同的利益,双方都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经营目标,难免一方会产生短期行为。特别是当物流外包合同存在不完全性时,这在一定程度上给物流服务商带来了可乘之机。委托-代理风险可以通过建立代理人激励机制和企业间的信任机制加以解决,以减弱其对供应链绩效的影响。
三、物流外包风险的对策
(一)正确进行物流自营与外包决策
工商企业物流自营还是外包,首先应考虑能否给企业带来战略业绩,换言之,对企业核心能力的形成或提升有无贡献,能否最大限度地支持企业的竞争战略;其次,应考虑能否给企业带来财务业绩,换言之,能否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同时,提高物流服务水平。总的原则是,应该在服务与成本之间寻求平衡。具体而言,可以采用“综合评价法”或“二维决策矩阵法”等方法科学地进行物流自营与外包决策。
(二)科学选择物流服务商
选择优秀的物流服务商并与之合作,可以起到防患于未然,事前规避风险的作用。按照现行物流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可以从经营状况、资产、设备设施、管理及服务、人员素质、信息化水平(包括网络系统、电子单证、货物跟踪、客户查询)等六个方面对物流企业进行评级(A级~AAAAA级)。因此,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认证、评级,获得相应称号的物流企业,一般具备相应的物流能力与服务水平。从业已通过行业认证、评级的物流企业中选择合作伙伴,货主企业的选择成本与风险相对较低。此外,在选择物流服务商时,还应考虑其服务区域(包括物流网络与辐射范围)、商誉、行业服务经验、业务集中控制的能力、核心业务是否与货主企业的物流需求相一致,能否促进货主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以及双方的企业文化、组织结构、管理风格等是否兼容。特别地,对于潜在(有签约意向)的物流服务商,还需要对其进行实地考察、论证;同时,通过走访物流服务商的客户,倾听客户的评价,均有助于降低风险并成功地选择物流服务商。而在具体选择时,可综合、灵活地运用招标法、协商法、层次分析法等多种方法。
(三)审慎签订物流外包合同
物流外包合同是货主企业与物流服务商协商一致的产物,是约束双方行为的经济文件,是指导双方后续合作并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审慎签订。为此,可咨询物流纠纷处理经验丰富的律师,加强对签约人员的培训,建立相应的制度,完善物流服务商的信用审查、会签、审批、登记、备案等程序。加强合同文本管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完善合同条款,避免疏漏,以免留下风险隐患。特别地,为有效防止物流服务商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合同中应有相应的保密条款(或另外签订保密协议)。此外,为避免物流市场价格波动给委托方带来损失,物流外包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应有弹性,应与当期市场价格一致。为此,可由合作双方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价格进行评估并做出调整。
(四)加强对物流服务商的评估与管理
在实施物流外包合同时,委托-代理双方应加强沟通,促进信息共享,避免因沟通不良而导致物流服务商错误地理解委托方的意愿,出现业务协调障碍乃至业务失控。同时,委托方还应加强对物流服务商合同执行情况的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如赔偿、限期整改等),以免留下后患。具体而言,委托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物流服务商的服务绩效进行评估,以确保合约的严格执行,从而有效控制物流外包成本,同时提高物流服务质量。为此,委托方需建立一整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对物流服务商的绩效进行评估。评价指标应科学、合理,既要充分考虑到本企业的物流服务需求,同时又要参考行业平均水平。指标的设置不能脱离实际,要体现“跳一跳,摸得着”的原则,换言之,物流服务商经努力后能够达到,目的是使其潜能得到充分发挥。此外,绩效评价指标还应具有可操作性。通常,应包括以下主要指标:准时交货率(或误点交货率/延迟交货率)、货损率(或商品完好率)、货差率、配送率、发运错误率、客户投诉率、物流成本率、物流效用增长率等。鉴于事后评估的弊端(亡羊补牢),工商企业可以派员常驻重要物流服务商的公司所在地,既充当合作双方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同时,又可对物流服务商实施有效的监督与控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有机结合。
(五)把握好竞争与合作的度,切实激励物流服务商
工商企业与物流服务商之间本质上是一种“竞合”关系,把握好竞争与合作的“度”非常重要。一方面,既要“借力”,实现物流资源的外向配置,提升本企业的物流客户服务能力(由代理者执行);另一方面,又不能完全依赖、受制于某个物流服务商,这样会增大委托-代理风险。因此,采用AB角制,与少数几家(2~3)主要的物流服务商保持适度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当然,也可以某一家主要的物流服务商为主,其余一两家为辅),加强对物流服务商的动态评估,及时反馈信息,根据服务质量,调整委托物流业务量,在物流服务商之间建立起有效的竞争机制,切实激励物流服务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委托-代理风险。
除了上述策略外,委托方及时办理物流货物保险,将风险转嫁;设置物流外包风险管理经理,加强风险管理专项工作;合作双方建立战略联盟,以预期的长远利益来规避物流服务商的短期行为;给物流服务商足够的利润空间;建立“双赢”合作机制等,均可有效降低物流外包风险。
四、结语
物流外包风险包括决策风险和委托-代理风险。前者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决策的有限理性,后者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代理者的败德行为,而信息非对称是两类风险产生的共同原因。签约前,由于信息非对称导致委托者出现“逆向选择”;签约后,由于信息非对称引发代理者的“败德行为”。为有效降低风险,物流业务合理外包是前提,选择好物流服务商及审慎签约是关键,加强对物流服务商的动态评估与管理,把握好竞争与合作的度,切实激励物流服务商是保障。
参考文献
[1]胡建波.工商企业物流外包的动因探析[J].中国水运.2011(3)
[2]胡建波.物流外包的风险成因与对策[J].中国物流与采购.2011(17)
[关键词]物流外包;风险;对策
近年来,随着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实力显著提升,工商企业实施物流外包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然而,物流业务外包在给企业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隐含着巨大的潜在风险,需要企业管理者理性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避。
一、物流外包风险的类型
物流外包风险是指企业物流外包过程及其结果的不确定性。包括决策、运作等风险,具有随机性(偶然性)、突发性、隐含性和关联性等特征。一般而言,实施物流业务外包,有利于工商企业强化核心业务,培育核心能力,获取竞争优势。但物流外包也可能产生负面效应,给企业带来风险。
(一)决策风险
决策阶段的风险主要涉及物流自营与外包决策、部分外包与完全外包决策、抑或物流系统剥离等决策的风险。甚至涉及企业在确定物流业务外包后,如何正确选择物流服务商、业务流程是否再造、组织结构是否变革、企业文化是否重塑、人力资源是否调整等问题,一旦决策失误,极有可能导致物流外包失败。
(二)运作风险
1.物流服务商的违约风险。在工商企业实施物流外包后,或者是因为物流服务商的能力有限,或者是由于交通运输状况的限制,抑或其他的一些因素,都有可能导致物流服务商违约,例如货物损坏或灭失、延迟交货、错运错发等。此外,由于企业资源有限,为使有限资源发挥最大效力,获取最大化的利润,物流服务商往往会对客户实施ABC分类,进行重点管理(分级分层管理)。对于非A类客户,一般不会实施准时配送(JIT配送),这样,从物流服务商的服务策略来看,本身就隐含着巨大的潜在风险。具体而言,对于B类客户,物流服务商的服务策略一般是实施货物批量正常配送,允许有一定的延迟交货期;对于C类客户,则允许更长的延迟交货期,在提供配送服务时,往往将客户委托运送的货物作临时配车之用(目的是提高车辆实载率以降低配送成本)或再度外包,从而给货主企业(委托方)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而在实际运作中,为了有效降低成本,物流服务商往往会实施整合运输,即将多个客户的货物搭配装载,按照最优的运输路线进行配送,这往往会导致A类客户的货物误点交货,造成违约。
2.物流失控风险。工商企业实施物流外包后,物流服务商必然会介入委托企业的供应物流、销售物流、逆向物流(包括退货物流与回收物流)以及废弃物流等若干环节,成为委托企业的物流运营管理者,相应地,货主企业对物流业务的控制力大大减弱。从某种意义上讲,委托方可能会因此而受制于物流服务商,这即是许多工商企业不愿意将物流业务外包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地,当委托方与代理方在信息沟通、业务协调出现障碍时,货主企业必然会面临着物流失控的风险。换言之,物流服务商可能因未能完全理解委托方的意愿而无法按照其要求去运作,从而可能会影响货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例如,由于物流服务商未按时将原材料、零配件等生产资料供应到位,企业可能会因此而停工待料,为规避这一风险,企业必然会增大安全库存量,而这又必然以高成本为代价。而当物流服务商未按时将产成品送达客户,抑或出现较高的货损率或货差率时,必然会大大降低顾客满意度。在市场转型、竞争激烈的今天,这意味着客户流失、市场份额萎缩,长此以往,企业将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发展。
3.客户关系管理风险。工商企业实施物流外包后,由物流企业代其完成产品的递送,开展售后服务,倾听客户的意见。由于物流服务商直接与客户打交道,必然会减少工商企业与客户直接接触的机会,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弱化委托方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从而带来客户关系管理风险。换言之,由于在第一方(卖方)与第二方(买方)之间增加了第三方(物流企业),客户的要求、意见、建议等反馈信息可能无法及时、直接传递给委托方。因为根据外包协议,可能事先约定由物流服务商代为收集客户反馈意见和信息,或者客户理所当然地将物流服务商视为委托方的代理者,从而直接向其反馈。但物流服务商往往会有意识地将对自己不利的客户信息过滤掉,或者是因为其他的原因未能向委托方反馈或全部反馈客户的意见和信息,这极有可能会导致委托方的客户信息系统不能完全发挥作用(不能完全捕捉到客户的反馈信息)。而一些比较重视企业形象、品牌声誉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则往往会通过公司形象识别系统(CIS),采用统一的标志与着装等,强化其在客户心中的地位。久而久之,委托方在客户心中的地位就有可能被物流服务商所取代。
4.商业秘密泄露风险。工商企业实施物流外包后,由于货主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信息系统要实现对接,因此,物流服务商将会拥有,甚至掌握工商企业经营运作的相关信息。例如,实施准时生产(JIT生产)的企业,需要借助第三方物流服务商高效的物流配送来实现生产资料的准时供应(JIT供应),第三方物流企业必然会掌握制造商的采购与供应计划以及生产计划等信息(如需要什么、需要多少、何时供应等)。此外,多数工商企业需要借助第三方物流服务商高效的物流配送来实现产成品的分拨与配送,因此,物流服务商必然会掌握企业的产品种类、客户分布、产品销售等相关信息。由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是提供社会化物流服务的经济组织,一般会同时与多家互为竞争对手的同类型货主企业合作(特别是那些专业化程度高的行业,如危险化学品等特殊物流行业),在运作中,可能会有意(如在客户的“公关”下,利益驱使)或在无意中将客户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竞争对手,从而可能会给委托方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5.连带经营风险。工商企业物流外包第三方后,物流企业成为货主企业的合法物流代理者。在物流运作中,一旦物流服务商违约,对“买方”造成损失,“卖方”必然要承担直接的经济责任。虽然“卖方”在完成对其客户“买方”的赔偿之后,也会对物流企业进行追偿,但由于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与货主企业和物流服务商签订的合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合同,其诉讼时效、赔偿限额、责任豁免等条款也存在差异,因此,这极有可能会导致“卖方”得不到足额赔偿。另一方面,即使是“卖方”得到了足额经济赔偿,但物流服务商因违约给货主企业(“卖方”)带来的企业形象受损、商誉下滑等无形资产损失将是无法用货币来衡量的。特别地,物流业务外包一般基于长期的合同,如果物流服务商在经营运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必然会给货主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不良影响。若重新评估、选择新的物流服务商,必然会带来供应商的转换成本,而与之解除合同关系,货主企业往往也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除了上述风险外,物流外包还可能给企业带来其他风险,例如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因为随着物流业务外包的不断深入,物流部门的员工必然会担心自己的工作被物流服务商所取代,相应地,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会下降,工作绩效会下滑。此外,由于物流市场价格波动、遇到不可抗力、企业未有效控制物流外包成本抑或过分打压物流服务商的利润空间等,都可能引起相应的风险(市场、财务、管理等风险)。
二、物流外包风险的成因
工商企业在物流外包中之所以会面临风险,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决策的有限理性,有信息非对称的原因,也有代理者的败德行为。决策的有限理性引发决策风险,代理者的败德行为引发道德风险(属于委托-代理风险),而信息非对称(代理方拥有信息优势,而委托方处于信息劣势)是两类风险产生的共同原因。在签约前,由于信息非对称导致委托者出现“逆向选择”;在签约后,由于信息非对称引发代理者的“败德行为”。而之所以代理人会产生败德行为,归根结底是因为委托方和代理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企业,在合作中有着不同的利益,双方都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经营目标,难免一方会产生短期行为。特别是当物流外包合同存在不完全性时,这在一定程度上给物流服务商带来了可乘之机。委托-代理风险可以通过建立代理人激励机制和企业间的信任机制加以解决,以减弱其对供应链绩效的影响。
三、物流外包风险的对策
(一)正确进行物流自营与外包决策
工商企业物流自营还是外包,首先应考虑能否给企业带来战略业绩,换言之,对企业核心能力的形成或提升有无贡献,能否最大限度地支持企业的竞争战略;其次,应考虑能否给企业带来财务业绩,换言之,能否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同时,提高物流服务水平。总的原则是,应该在服务与成本之间寻求平衡。具体而言,可以采用“综合评价法”或“二维决策矩阵法”等方法科学地进行物流自营与外包决策。
(二)科学选择物流服务商
选择优秀的物流服务商并与之合作,可以起到防患于未然,事前规避风险的作用。按照现行物流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可以从经营状况、资产、设备设施、管理及服务、人员素质、信息化水平(包括网络系统、电子单证、货物跟踪、客户查询)等六个方面对物流企业进行评级(A级~AAAAA级)。因此,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认证、评级,获得相应称号的物流企业,一般具备相应的物流能力与服务水平。从业已通过行业认证、评级的物流企业中选择合作伙伴,货主企业的选择成本与风险相对较低。此外,在选择物流服务商时,还应考虑其服务区域(包括物流网络与辐射范围)、商誉、行业服务经验、业务集中控制的能力、核心业务是否与货主企业的物流需求相一致,能否促进货主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以及双方的企业文化、组织结构、管理风格等是否兼容。特别地,对于潜在(有签约意向)的物流服务商,还需要对其进行实地考察、论证;同时,通过走访物流服务商的客户,倾听客户的评价,均有助于降低风险并成功地选择物流服务商。而在具体选择时,可综合、灵活地运用招标法、协商法、层次分析法等多种方法。
(三)审慎签订物流外包合同
物流外包合同是货主企业与物流服务商协商一致的产物,是约束双方行为的经济文件,是指导双方后续合作并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审慎签订。为此,可咨询物流纠纷处理经验丰富的律师,加强对签约人员的培训,建立相应的制度,完善物流服务商的信用审查、会签、审批、登记、备案等程序。加强合同文本管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完善合同条款,避免疏漏,以免留下风险隐患。特别地,为有效防止物流服务商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合同中应有相应的保密条款(或另外签订保密协议)。此外,为避免物流市场价格波动给委托方带来损失,物流外包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应有弹性,应与当期市场价格一致。为此,可由合作双方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价格进行评估并做出调整。
(四)加强对物流服务商的评估与管理
在实施物流外包合同时,委托-代理双方应加强沟通,促进信息共享,避免因沟通不良而导致物流服务商错误地理解委托方的意愿,出现业务协调障碍乃至业务失控。同时,委托方还应加强对物流服务商合同执行情况的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如赔偿、限期整改等),以免留下后患。具体而言,委托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物流服务商的服务绩效进行评估,以确保合约的严格执行,从而有效控制物流外包成本,同时提高物流服务质量。为此,委托方需建立一整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对物流服务商的绩效进行评估。评价指标应科学、合理,既要充分考虑到本企业的物流服务需求,同时又要参考行业平均水平。指标的设置不能脱离实际,要体现“跳一跳,摸得着”的原则,换言之,物流服务商经努力后能够达到,目的是使其潜能得到充分发挥。此外,绩效评价指标还应具有可操作性。通常,应包括以下主要指标:准时交货率(或误点交货率/延迟交货率)、货损率(或商品完好率)、货差率、配送率、发运错误率、客户投诉率、物流成本率、物流效用增长率等。鉴于事后评估的弊端(亡羊补牢),工商企业可以派员常驻重要物流服务商的公司所在地,既充当合作双方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同时,又可对物流服务商实施有效的监督与控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有机结合。
(五)把握好竞争与合作的度,切实激励物流服务商
工商企业与物流服务商之间本质上是一种“竞合”关系,把握好竞争与合作的“度”非常重要。一方面,既要“借力”,实现物流资源的外向配置,提升本企业的物流客户服务能力(由代理者执行);另一方面,又不能完全依赖、受制于某个物流服务商,这样会增大委托-代理风险。因此,采用AB角制,与少数几家(2~3)主要的物流服务商保持适度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当然,也可以某一家主要的物流服务商为主,其余一两家为辅),加强对物流服务商的动态评估,及时反馈信息,根据服务质量,调整委托物流业务量,在物流服务商之间建立起有效的竞争机制,切实激励物流服务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委托-代理风险。
除了上述策略外,委托方及时办理物流货物保险,将风险转嫁;设置物流外包风险管理经理,加强风险管理专项工作;合作双方建立战略联盟,以预期的长远利益来规避物流服务商的短期行为;给物流服务商足够的利润空间;建立“双赢”合作机制等,均可有效降低物流外包风险。
四、结语
物流外包风险包括决策风险和委托-代理风险。前者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决策的有限理性,后者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代理者的败德行为,而信息非对称是两类风险产生的共同原因。签约前,由于信息非对称导致委托者出现“逆向选择”;签约后,由于信息非对称引发代理者的“败德行为”。为有效降低风险,物流业务合理外包是前提,选择好物流服务商及审慎签约是关键,加强对物流服务商的动态评估与管理,把握好竞争与合作的度,切实激励物流服务商是保障。
参考文献
[1]胡建波.工商企业物流外包的动因探析[J].中国水运.2011(3)
[2]胡建波.物流外包的风险成因与对策[J].中国物流与采购.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