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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海关于2007年7月发函给该国所有从中国进口2,4-D产品的进口商,陈述当时海关对所有从中国产的2,4-D系列产品均采取征收惩罚性关税,即反倾销税之措施(该措施是应该国2,4-D产品生产商的请求而做出的)。但是该关税措施将于2008年3月到期,于是当地生产商向海关提出延长该措施的执行时间。为慎重起见,澳洲海关要求所有从中国进口该产品的公司提出陈述,讨论是否应该继续征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