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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 探讨应用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抗病毒治疗慢性丙型肝炎,在治疗结束后,观察患者复发的影响因素及复发时间规律。方法: 对184例应用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抗病毒治疗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通过病例对照研究,分析影响复发的因素。结果:184例患者中有162例获得持续病毒学应答,22例复发。其中持续应答组的快速病毒学应答率、完全早期病毒学应答率明显高于复发组,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 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早出现病毒学应答,复发率会越低。
关键词:慢性丙型肝炎;复发;聚乙二醇干扰素;利巴韦林;应答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R512.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8602(2014)03-0135-01
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丙型肝炎)是由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ms,HcV)感染引发的肝脏炎症性疾病。大部分患者会形成慢性感染,发展为肝纤维化、肝硬化,甚至肝细胞肝癌。目前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治疗已成为世界公认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的标准治疗方案,但抗病毒疗效个体性差异比较大,少部分患者不能取得持久的病毒学应答,停药后出现复发。现对邯郸市传染病医院184例联合抗病毒治疗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临床资料进行分析,旨在探讨复发相关因素,为慢性丙型肝炎患者个体化治疗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病例资料:选取邯郸市传染病医院2003年1月-2013年12月就诊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184例,其中男性104例,女性80例,年龄16~71岁,诊断标准符合《丙型肝炎防治指南》[1]。均为初次治疗。排除以下患者:(1)妊娠和哺乳期妇女;(2) 失代偿期肝硬化者;(3)合并其他肝炎病毒感染;(4)艾滋病毒感染者;(5)吸毒或酗酒者;(6)半年内接受过抗病毒和免疫抑制剂治疗者;(7)患有严重精神性疾病、恶性肿瘤及甲状腺疾病。
1.2 治疗方案:所有患者应用聚乙二醇干扰素仪α2a(商品名:派罗欣)180μg,每周皮下注射1次。同时口服利巴韦林,用量对应体重<65 kg、65~85 kg和>85kg分别为每日800mg、1000mg或1200 mg,每日分3次口服。对HCV1型感染者治疗48-72ww,非HCVl型感染者治疗24-48w。
1.3 观察指标:所有患者均分别于治疗前、治疗第4w、12w、24w、治疗结束时、治疗结束后第12w、24w检测肝功能和HCV/RNA。同时在治疗前进行丙肝病毒基因型检测。
1.4療效判断:(1)快速病毒学应答(RVR):治疗4周时血清HCV-RNA定量在检测限以下;(2)完全早期病毒学应答(cEVR):治疗12周时血清HcV-RNA定量在检测限以下;(3)治疗结束应答(ETVR):治疗结束时血清HcV-RNA定量在检测限以下;(4)持续应答(sVR):治疗结束后随访24周时血清HCV-RNA定量在检测限以下;(5)复发(relapse):获得治疗病毒学应答的患者停药后重新检测出血清HCV/RNA。
1.5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 16.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组间比较使用X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抗病毒治疗应答情况:184例患者全部完成了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的相应抗病毒疗程,其中162例患者出现了持续病毒学应答,22例患者出现复发(16例出现在停药后12w,其余6例出现在12w至24w内)。
2.2 复发与各因素的关系:将出现持续性病毒应答组与复发组患者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两组之间年龄、性别及聚乙二醇干扰素剂型无统计学意义。持续应答组的基因1型比例(63.0%)低于复发组(72.7%),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持续应答组的高病毒载量比例(58。1%)略低于复发组(63.6%),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持续应答组的肝功能异常比例(68.0%)高于复发组(54.4%),差异也无统计学意义。关于RVR、cEVR,持续应答组比例明显高于复发组,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 讨论
目前全世界大约有1.75亿人感染了HcV,并且每年新发病例300~400万,呈全世界范围内流行[2]。我国现有感染者4000万,新发病例呈逐年上升趋势,且目前尚无特异性疫苗用于人群免疫,防治形势非常严俊。慢性丙型肝炎的治疗经历了α干扰素、α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三个阶段。目前应用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治疗使慢性丙型肝炎患者sVR达50%~80%[3],但仍有约30%的患者治疗效果欠佳。
诸多研究表明基因I型应答率低于非基因I型;其次抗病毒效果与病毒载量有相关,低病毒载量患者治疗后应答率高、复发率低,高病毒载量者则相反,呈低应答率低、高复发率。研究结果显示,peg-IFN-α联合利巴韦林治疗48周时的SVR率可达54%~56%,普通IFN-仅联合利巴韦林治疗48周时的SVR率为44%~47%[4]。本研究显示持续应答组患者获得快速病毒学应答与早期完全病毒学应答的比率,明显高于复发组,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这提示治疗过程中病毒转阴的越早,停药后复发的可能性越小。因此对于基线特征符合难治性丙肝的患者,需多监测治疗过程中的病毒学应答情况,以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及疗程。此外,对完成抗病毒疗程的患者应继续随访,尽早发现复发患者并及时予以补救治疗。本研究停药后复发的患者绝大部分在6个月内复发,因此早发现复发者有必要在停药后定期复查HCV RNA定量检查。
参考文献
[1]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学分会.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华肝脏病杂志,2004,12:194-198.
[2] Heintges T,wands JR.Hepatitis cvirus:epiderniology and transmission.Hepatology 1997,26(3):521-526.
[3] 严艳.丙型肝炎病毒基因型的研究进展丙型.国际病毒学志,2007,14(6):169-173.
[4] 周友乾,尹风呜,冯经华.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后复发的影响因素分析.临床肝胆病杂志,2012,28(8):609-611.
关键词:慢性丙型肝炎;复发;聚乙二醇干扰素;利巴韦林;应答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R512.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8602(2014)03-0135-01
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丙型肝炎)是由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ms,HcV)感染引发的肝脏炎症性疾病。大部分患者会形成慢性感染,发展为肝纤维化、肝硬化,甚至肝细胞肝癌。目前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治疗已成为世界公认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的标准治疗方案,但抗病毒疗效个体性差异比较大,少部分患者不能取得持久的病毒学应答,停药后出现复发。现对邯郸市传染病医院184例联合抗病毒治疗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临床资料进行分析,旨在探讨复发相关因素,为慢性丙型肝炎患者个体化治疗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病例资料:选取邯郸市传染病医院2003年1月-2013年12月就诊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184例,其中男性104例,女性80例,年龄16~71岁,诊断标准符合《丙型肝炎防治指南》[1]。均为初次治疗。排除以下患者:(1)妊娠和哺乳期妇女;(2) 失代偿期肝硬化者;(3)合并其他肝炎病毒感染;(4)艾滋病毒感染者;(5)吸毒或酗酒者;(6)半年内接受过抗病毒和免疫抑制剂治疗者;(7)患有严重精神性疾病、恶性肿瘤及甲状腺疾病。
1.2 治疗方案:所有患者应用聚乙二醇干扰素仪α2a(商品名:派罗欣)180μg,每周皮下注射1次。同时口服利巴韦林,用量对应体重<65 kg、65~85 kg和>85kg分别为每日800mg、1000mg或1200 mg,每日分3次口服。对HCV1型感染者治疗48-72ww,非HCVl型感染者治疗24-48w。
1.3 观察指标:所有患者均分别于治疗前、治疗第4w、12w、24w、治疗结束时、治疗结束后第12w、24w检测肝功能和HCV/RNA。同时在治疗前进行丙肝病毒基因型检测。
1.4療效判断:(1)快速病毒学应答(RVR):治疗4周时血清HCV-RNA定量在检测限以下;(2)完全早期病毒学应答(cEVR):治疗12周时血清HcV-RNA定量在检测限以下;(3)治疗结束应答(ETVR):治疗结束时血清HcV-RNA定量在检测限以下;(4)持续应答(sVR):治疗结束后随访24周时血清HCV-RNA定量在检测限以下;(5)复发(relapse):获得治疗病毒学应答的患者停药后重新检测出血清HCV/RNA。
1.5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 16.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组间比较使用X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抗病毒治疗应答情况:184例患者全部完成了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的相应抗病毒疗程,其中162例患者出现了持续病毒学应答,22例患者出现复发(16例出现在停药后12w,其余6例出现在12w至24w内)。
2.2 复发与各因素的关系:将出现持续性病毒应答组与复发组患者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两组之间年龄、性别及聚乙二醇干扰素剂型无统计学意义。持续应答组的基因1型比例(63.0%)低于复发组(72.7%),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持续应答组的高病毒载量比例(58。1%)略低于复发组(63.6%),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持续应答组的肝功能异常比例(68.0%)高于复发组(54.4%),差异也无统计学意义。关于RVR、cEVR,持续应答组比例明显高于复发组,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 讨论
目前全世界大约有1.75亿人感染了HcV,并且每年新发病例300~400万,呈全世界范围内流行[2]。我国现有感染者4000万,新发病例呈逐年上升趋势,且目前尚无特异性疫苗用于人群免疫,防治形势非常严俊。慢性丙型肝炎的治疗经历了α干扰素、α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三个阶段。目前应用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治疗使慢性丙型肝炎患者sVR达50%~80%[3],但仍有约30%的患者治疗效果欠佳。
诸多研究表明基因I型应答率低于非基因I型;其次抗病毒效果与病毒载量有相关,低病毒载量患者治疗后应答率高、复发率低,高病毒载量者则相反,呈低应答率低、高复发率。研究结果显示,peg-IFN-α联合利巴韦林治疗48周时的SVR率可达54%~56%,普通IFN-仅联合利巴韦林治疗48周时的SVR率为44%~47%[4]。本研究显示持续应答组患者获得快速病毒学应答与早期完全病毒学应答的比率,明显高于复发组,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这提示治疗过程中病毒转阴的越早,停药后复发的可能性越小。因此对于基线特征符合难治性丙肝的患者,需多监测治疗过程中的病毒学应答情况,以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及疗程。此外,对完成抗病毒疗程的患者应继续随访,尽早发现复发患者并及时予以补救治疗。本研究停药后复发的患者绝大部分在6个月内复发,因此早发现复发者有必要在停药后定期复查HCV RNA定量检查。
参考文献
[1]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学分会.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华肝脏病杂志,2004,12:194-198.
[2] Heintges T,wands JR.Hepatitis cvirus:epiderniology and transmission.Hepatology 1997,26(3):521-526.
[3] 严艳.丙型肝炎病毒基因型的研究进展丙型.国际病毒学志,2007,14(6):169-173.
[4] 周友乾,尹风呜,冯经华.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后复发的影响因素分析.临床肝胆病杂志,2012,28(8):60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