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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依法治旅是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旅游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近年来,山西省积极地推进依法治旅工作,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文章主要从旅游购物、旅行社管理、旅游资源开发以及旅游监营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对山西省旅游业的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山西省 依法治旅 相关建议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出台为依法治旅工作提供了真正的法律依据,自此我国旅游业开始进入到了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新阶段。旅游业作为山西省经济转型发展的主要接续产业,战略地位不断凸显,市场日益规范。但是,仍有多处知名景区(如五台山、晋祠、平遥古城等)由于“黑车”、“黑导、“假僧人”、非法“财神庙”等非法行为时常被游客投诉,其中五台山在两年内多次被媒体曝光批评,甚至被国家旅游局警告处分。这说明山西省的依法治旅工作还任重道远。《旅游法》以明确的法律条文禁止了上述行为以及旅游市场上常见的潜规则(如零负团费、导游无薪酬而强迫购物、变相收费以及大收回扣等)。使景区、旅游中间商、旅游者和旅游目的地居民的利益关系不得不进行调整。可见,旅游业正处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调整期。如何积极采取措施使依法治旅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动《旅游法》的全面贯彻落实,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从《旅游法》重点强调且关乎旅游市场生命力的旅游购物、旅行社管理、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市场监管四个方面对山西省依法治旅工作的推进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旅游购物方面
一是旅游管理部门应联合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成立专项监督小组,加大行政监督和执法方度,定期对旅游购物市场进行检查,特别是有大量旅游商店的景区(如平遥古城)应成为重点检查和抽查对象,以此来逐步引导旅游商品店变更导游推销的销售方式,严厉打击各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切实维护游客权益和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另外,要加强对旅游商品质量的审查,提高旅游商品的准入门槛,做到货真价实、质价相符,逐渐消除目前由于诚信危机造成的大部分游客对旅游购物的排斥态度。二是出台《山西省旅游放心商店评定标准》。目前,已有一些省市出台了相关标准,我们应该结合一些成功的范例,尽快制定一个符合山西实际的科学标准,对省内的旅游商店进行评定,并对此类商店进行统一标示,从而引导经营者开展优质服务,减少旅游者的购物困惑,活跃整个旅游购物市场。
二、旅行社管理方面
一要推动旅行社规模化发展。《旅游法》颁布后,旅行社之前的灰色收入变少,获利方式变成了单一的团费,这使得市场上众多的旅行社尤其是中小旅行社面临巨大的生存危机。建议政府引导本地中小旅行社通过品牌、产品和分销渠道等多种形式组建旅游合作联盟,推动旅行社联合经营、优势互补,实现从“散小弱差”向“大强小专”的转变,从而推动旅行社跳出先前不合理的盈利模式,把盈利的着力点放在产品和服务上,减少旅行社之间低价恶性竞争的现象。二要建立数字化的旅行社诚信档案。由旅游部门和旅游者共同完成对旅行社诚信等级的评定,并进行公示,以便于游客进行查询和投诉建议,解决有关诚信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要实施诚信等级退出机制,提升旅行壮诚信的价值,提高不诚信的成本。三要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尤其是导游的管理力度。一方面要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旅行社与所聘导游签订正规的劳务合同,禁止让导游缴纳人头费以及提前垫付团费等行为。另一方面要保证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查处旅游旺季旅行社委派无证导游带团的现象。
三、旅游资源开发方面
一要推动省国土资源部门与旅游部门共同编制旅游用地专项规划,简化旅游开发项目用地的审批程序,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支持重点旅游项目的落地。这是因为山西旅游热点景区在黄金周和旺季时总是人满为患,新建高标准的旅游景区能分散客流,提高游客满意度。同时,要对旅游囤地圈地行为有明确界定,对其惩罚要从严从重,避免发生由开发商的投机行为造成的“一流的旅游资源、二流的开发、三流的产品”现象。二要坚持规划先行,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政府要对省内旅游发展规划和重大旅游资源开发工作进行监督,对规划文本进行严格审查,做到没有规划不开发、规划不合理不开发、规划不符合实际不开发以及规划与当地环境保护相矛盾不开发,以保证旅游资源得到科学完整且一步到位的开发。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旅游规划的执行机制,使开发真正依照规划文本科学进行,而不是“图上画画,墙上挂挂”。三是旅游规划得到批复后,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编制城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大型公共设施建设规划等与旅游密切相关的其他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当前旅游业发展的需求,将其与旅游规划进行合理衔接,保证旅游规划的法律效力。
四、旅游市场监管方面
一要推动旅游业诚信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可学习西安建立旅游诚信网,既可对旅游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大众进行公示,倒逼旅游企业对其行为负责;又可通过对守信企业的公示,扩大其影响力和市场美誉度。二要使A级景区暗访工作成为常态。严格执行降级和退出机制,让景区不能评了A级后便一劳永逸、消极怠工。同时,要在省主流煤体上常态化发布由游客投票产生的高品质旅游产品榜、游客满意度排行榜、最差旅游地和最挤黄金周等榜单来充分调动游客的参与性,加大群众的监督力量。三要由政府主导建立由旅游局及其他主要相关部门成员共同组成的游客投诉处理小组。由于旅游业所涉及的行业非常广,旅游投诉往往牵扯多个部门,而各部门间又常出现“踢皮球”的情况,导致旅游者投诉的时间、精力等成本高,而投诉处理的效率和效果欠佳。因此,建议成立这样的工作小组来对旅游者投诉的问题进行统一受理并督促相关部门合力快速解决。反过来,游客的投诉内容也可量化为有效数据成为旅游市场监管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山西省 依法治旅 相关建议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出台为依法治旅工作提供了真正的法律依据,自此我国旅游业开始进入到了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新阶段。旅游业作为山西省经济转型发展的主要接续产业,战略地位不断凸显,市场日益规范。但是,仍有多处知名景区(如五台山、晋祠、平遥古城等)由于“黑车”、“黑导、“假僧人”、非法“财神庙”等非法行为时常被游客投诉,其中五台山在两年内多次被媒体曝光批评,甚至被国家旅游局警告处分。这说明山西省的依法治旅工作还任重道远。《旅游法》以明确的法律条文禁止了上述行为以及旅游市场上常见的潜规则(如零负团费、导游无薪酬而强迫购物、变相收费以及大收回扣等)。使景区、旅游中间商、旅游者和旅游目的地居民的利益关系不得不进行调整。可见,旅游业正处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调整期。如何积极采取措施使依法治旅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动《旅游法》的全面贯彻落实,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从《旅游法》重点强调且关乎旅游市场生命力的旅游购物、旅行社管理、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市场监管四个方面对山西省依法治旅工作的推进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旅游购物方面
一是旅游管理部门应联合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成立专项监督小组,加大行政监督和执法方度,定期对旅游购物市场进行检查,特别是有大量旅游商店的景区(如平遥古城)应成为重点检查和抽查对象,以此来逐步引导旅游商品店变更导游推销的销售方式,严厉打击各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切实维护游客权益和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另外,要加强对旅游商品质量的审查,提高旅游商品的准入门槛,做到货真价实、质价相符,逐渐消除目前由于诚信危机造成的大部分游客对旅游购物的排斥态度。二是出台《山西省旅游放心商店评定标准》。目前,已有一些省市出台了相关标准,我们应该结合一些成功的范例,尽快制定一个符合山西实际的科学标准,对省内的旅游商店进行评定,并对此类商店进行统一标示,从而引导经营者开展优质服务,减少旅游者的购物困惑,活跃整个旅游购物市场。
二、旅行社管理方面
一要推动旅行社规模化发展。《旅游法》颁布后,旅行社之前的灰色收入变少,获利方式变成了单一的团费,这使得市场上众多的旅行社尤其是中小旅行社面临巨大的生存危机。建议政府引导本地中小旅行社通过品牌、产品和分销渠道等多种形式组建旅游合作联盟,推动旅行社联合经营、优势互补,实现从“散小弱差”向“大强小专”的转变,从而推动旅行社跳出先前不合理的盈利模式,把盈利的着力点放在产品和服务上,减少旅行社之间低价恶性竞争的现象。二要建立数字化的旅行社诚信档案。由旅游部门和旅游者共同完成对旅行社诚信等级的评定,并进行公示,以便于游客进行查询和投诉建议,解决有关诚信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要实施诚信等级退出机制,提升旅行壮诚信的价值,提高不诚信的成本。三要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尤其是导游的管理力度。一方面要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旅行社与所聘导游签订正规的劳务合同,禁止让导游缴纳人头费以及提前垫付团费等行为。另一方面要保证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查处旅游旺季旅行社委派无证导游带团的现象。
三、旅游资源开发方面
一要推动省国土资源部门与旅游部门共同编制旅游用地专项规划,简化旅游开发项目用地的审批程序,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支持重点旅游项目的落地。这是因为山西旅游热点景区在黄金周和旺季时总是人满为患,新建高标准的旅游景区能分散客流,提高游客满意度。同时,要对旅游囤地圈地行为有明确界定,对其惩罚要从严从重,避免发生由开发商的投机行为造成的“一流的旅游资源、二流的开发、三流的产品”现象。二要坚持规划先行,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政府要对省内旅游发展规划和重大旅游资源开发工作进行监督,对规划文本进行严格审查,做到没有规划不开发、规划不合理不开发、规划不符合实际不开发以及规划与当地环境保护相矛盾不开发,以保证旅游资源得到科学完整且一步到位的开发。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旅游规划的执行机制,使开发真正依照规划文本科学进行,而不是“图上画画,墙上挂挂”。三是旅游规划得到批复后,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编制城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大型公共设施建设规划等与旅游密切相关的其他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当前旅游业发展的需求,将其与旅游规划进行合理衔接,保证旅游规划的法律效力。
四、旅游市场监管方面
一要推动旅游业诚信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可学习西安建立旅游诚信网,既可对旅游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大众进行公示,倒逼旅游企业对其行为负责;又可通过对守信企业的公示,扩大其影响力和市场美誉度。二要使A级景区暗访工作成为常态。严格执行降级和退出机制,让景区不能评了A级后便一劳永逸、消极怠工。同时,要在省主流煤体上常态化发布由游客投票产生的高品质旅游产品榜、游客满意度排行榜、最差旅游地和最挤黄金周等榜单来充分调动游客的参与性,加大群众的监督力量。三要由政府主导建立由旅游局及其他主要相关部门成员共同组成的游客投诉处理小组。由于旅游业所涉及的行业非常广,旅游投诉往往牵扯多个部门,而各部门间又常出现“踢皮球”的情况,导致旅游者投诉的时间、精力等成本高,而投诉处理的效率和效果欠佳。因此,建议成立这样的工作小组来对旅游者投诉的问题进行统一受理并督促相关部门合力快速解决。反过来,游客的投诉内容也可量化为有效数据成为旅游市场监管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