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6年中国大企业集团的数量有所增加,企业集团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大幅提高,其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增幅更是超过了20%。这说明我们国家整体的产业集中度在过去的一年里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有了相应的提升,同时中国产业的安全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
何谓产业安全?如何正确认识产业安全?为了便于理解和节约时间,我用两个比较来简单说明这两个问题。何谓产业安全?产业安全是指产业的生存和发展不受威胁的状态。在此,我不再阐述冗长的产业安全概念的界定和争议,细说起来十分复杂。我们都知道,与产业安全相对应的是产业不安全,而产业不安全则是很容易理解的,比如,大家都熟悉的名词“金融危机”。金融危机就是金融产业不安全的最终表现,当金融不安全的隐患累积到一定程度,超过临界点以后,就会爆发金融危机。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已经有120多个国家相继发生了金融危机,或出现了金融产业安全方面的问题。这些国家为此耗费的财力高达2500亿美元之多。可见,金融产业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议题,这也是产业安全重要性的有力例证。
从理论上讲,任何一个产业都存在产业安全问题,但我们研究和关注的产业安全问题,主要是与国家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战略性产业、支柱性产业。比如,金融产业、能源产业等等。
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产业安全不同于生产安全,煤矿事故属于生产安全,苏丹红属于质量安全,产业安全不同于这些安全概念;产业安全的根本在于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谈产业安全也不仅仅是简单的产业保护,而是要研究如何提高产业竞争力。
如何正确认识产业安全,理论界没有统一的标准,政府决策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也各持不同的意见。在这里,我不多赘述,只通过一个简单的国际比较来说明问题。大家都知道,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依然持续不断地采取各种产业保护政策,并把维护国家利益和产业安全作为国家立法的一个基本精神来坚持。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全球主义意志得到全面体现的权威机构,即便在这里也规定了各国可以根据“安全例外”原则,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其中产业安全是“安全例外”原则的核心。WTO、欧美等发达国家尚且一如既往地把产业安全作为一种立法精神而给与高度重视,我们作为一个仍处于经济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又有什么理由不加倍重视!
从产业安全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看,市场和全球化既无法超越国家利益,更无法完全自动维护国家利益和产业安全,为确保国家利益和经济发展,必须把产业安全纳入政府管制范畴,强化政府规制手段,维护国家产业安全。
在这里,还想和大家再探讨一个与产业安全相关的新命题,这就是“企业集团的产业安全责任观”。
所谓“企业集团的产业安全责任观”,就是指企业集团应该将自身的发展融入整个产业的发展中,并为产业安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企业集团通常只强调技术性指标、以赚取利润为目标,而产业安全责任观则突破了这一传统理念,它一方面重视企业集团对本企业股东、员工、消费者、客户等利益相关方的责任,也强调企业集团对其所在产业乃至整个社会、环境的贡献。相比之下,产业安全责任观更加重视生产、贸易过程中企业与产业的相互依存关系,也更加强调企业经营决策对所在产业及关联产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企业应对后者承担的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企业集团的产业安全责任观,关系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整个产业的安全乃至国家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下面我想谈两个例子:
第一,物流产业
物流产业是一个特殊产业,之所以说它特殊,是因为与其他产业相比,物流产业没有传统意义上相对独立的发展界面,物流管理存在于各个经济领域和各类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以整合优化为核心理念。因此,物流产业是典型的复合型产业。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
一是我国物流过程中的物耗惊人。据估算,我国一年在物流过程中发生的蔬菜损失价值达1354亿元,粮食损失价值达35.7亿元,包装破损造成的商品损失约300亿元。
二是库存巨大。目前我国社会商品库存额占GDP的比重高达20%以上,而美国这一比例只在3%左右。
三是物流成本过高。2006年,全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l8.3%,同期美国的比率为8.2%,世界平均水平为9.3%。以2005年为例,根据计算,如果我国物流成本降低1个百分点,就可以节约1814亿元人民币,如果降低到接近世界平均水平,即降低约9个百分点,则可节約物流成本16,326亿元人民币,这一数字约为当年新增GDP的73%,比2006年2856家企业集团的利润总和还要高出3000多亿元。
这组数据反映了我国物流产业安全的现状不容乐观。当然,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但我们企业集团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也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据统计,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营业额在整个物流市场中的比例尚不足10%,物流外包比例过低。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仍处于“大而全”、“小而全”的运作模式。他们从原材料采购到产成品销售,一系列物流活动主要还是依靠企业内部组织的自我服务来完成。尽管这种以自我服务为主的物流活动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或者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却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整个物流产业的高效率、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发展,降低了整个社会的物流效率,增加了社会物流成本。
这就要求我们的企业集团,树立产业安全责任观和现代物流意识,将企业物流外包给社会专业化物流机构,将物流资源和功能从主业中剥离、分立和外包,创新物流管理模式,以服务支持现代物流产业的发展,提高物流产业的产业安全度。
第二,马铃薯产业
温家宝总理曾在一份报告上批示“我国的土豆种植面积占世界1/4,产量占世界1/5,我们完全应该并且能够把小土豆做成大产业”。
马铃薯是世界第四大粮食作物,2005年全世界共有151个国家和地区种植了马铃薯。我国马铃薯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均排世界第一,但单产量却排在世界第83位的落后水平。2005年,我国马铃薯平均单产才仅达到968公斤/亩,而比利时、荷兰等国家的单产均在3000公斤/亩。
经调研发现:我国早在1978年就引进了脱毒马铃薯种薯生产技术,1982年已完全掌握了这门技术,但直到近10年,脱毒马铃薯的推广才有所斩怀,推广率还不及20%。究其原因,茎尖脱毒率低(小于40%),是造成推广率低的技术因素;而真正的制约因素还是企业集团的投资流向问题。由于脱毒马铃薯种薯培育周期长、投资大、见效慢,现行的银行放贷政策在实际操作上并不支持该类农业项目,按照投资收益理论和资本逐利性,在没有政策倾斜的情况下,企业集团大的资本很难投向该类项目,这是马铃薯产业遭遇尴尬的根本原因。
我国马铃薯单产提高存在很大空间,我国现有种植技术已经完全能够做到提高单产不少于1.5~2.0吨/亩。据估算,仅此一项全国就可增收1000亿元以上人民币,若考虑包括淀粉深加工等整个产业链条,增收效果和数目则将更为可观。我国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我国马铃薯种植面积的77%也分布在西部地区,据调研,在我国西部地区,约有30%的人口依赖马铃薯为生,如果我们的企业集团在企业自身的投资发展中,从产业安全发展的高度,调整投资战略,适度介入马铃薯种薯的栽培项目,不仅会直接惠及广大西部薯民,有效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也能为广大西部贫困地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乃至构建和谐社会探寻新路径,从而尽快把“小土豆办成大产业”。(根据李孟刚在第七届中国大企业集团暨第二届竞争力500强高层论坛的发言整理)
何谓产业安全?如何正确认识产业安全?为了便于理解和节约时间,我用两个比较来简单说明这两个问题。何谓产业安全?产业安全是指产业的生存和发展不受威胁的状态。在此,我不再阐述冗长的产业安全概念的界定和争议,细说起来十分复杂。我们都知道,与产业安全相对应的是产业不安全,而产业不安全则是很容易理解的,比如,大家都熟悉的名词“金融危机”。金融危机就是金融产业不安全的最终表现,当金融不安全的隐患累积到一定程度,超过临界点以后,就会爆发金融危机。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已经有120多个国家相继发生了金融危机,或出现了金融产业安全方面的问题。这些国家为此耗费的财力高达2500亿美元之多。可见,金融产业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议题,这也是产业安全重要性的有力例证。
从理论上讲,任何一个产业都存在产业安全问题,但我们研究和关注的产业安全问题,主要是与国家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战略性产业、支柱性产业。比如,金融产业、能源产业等等。
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产业安全不同于生产安全,煤矿事故属于生产安全,苏丹红属于质量安全,产业安全不同于这些安全概念;产业安全的根本在于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谈产业安全也不仅仅是简单的产业保护,而是要研究如何提高产业竞争力。
如何正确认识产业安全,理论界没有统一的标准,政府决策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也各持不同的意见。在这里,我不多赘述,只通过一个简单的国际比较来说明问题。大家都知道,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依然持续不断地采取各种产业保护政策,并把维护国家利益和产业安全作为国家立法的一个基本精神来坚持。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全球主义意志得到全面体现的权威机构,即便在这里也规定了各国可以根据“安全例外”原则,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其中产业安全是“安全例外”原则的核心。WTO、欧美等发达国家尚且一如既往地把产业安全作为一种立法精神而给与高度重视,我们作为一个仍处于经济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又有什么理由不加倍重视!
从产业安全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看,市场和全球化既无法超越国家利益,更无法完全自动维护国家利益和产业安全,为确保国家利益和经济发展,必须把产业安全纳入政府管制范畴,强化政府规制手段,维护国家产业安全。
在这里,还想和大家再探讨一个与产业安全相关的新命题,这就是“企业集团的产业安全责任观”。
所谓“企业集团的产业安全责任观”,就是指企业集团应该将自身的发展融入整个产业的发展中,并为产业安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企业集团通常只强调技术性指标、以赚取利润为目标,而产业安全责任观则突破了这一传统理念,它一方面重视企业集团对本企业股东、员工、消费者、客户等利益相关方的责任,也强调企业集团对其所在产业乃至整个社会、环境的贡献。相比之下,产业安全责任观更加重视生产、贸易过程中企业与产业的相互依存关系,也更加强调企业经营决策对所在产业及关联产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企业应对后者承担的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企业集团的产业安全责任观,关系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整个产业的安全乃至国家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下面我想谈两个例子:
第一,物流产业
物流产业是一个特殊产业,之所以说它特殊,是因为与其他产业相比,物流产业没有传统意义上相对独立的发展界面,物流管理存在于各个经济领域和各类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以整合优化为核心理念。因此,物流产业是典型的复合型产业。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
一是我国物流过程中的物耗惊人。据估算,我国一年在物流过程中发生的蔬菜损失价值达1354亿元,粮食损失价值达35.7亿元,包装破损造成的商品损失约300亿元。
二是库存巨大。目前我国社会商品库存额占GDP的比重高达20%以上,而美国这一比例只在3%左右。
三是物流成本过高。2006年,全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l8.3%,同期美国的比率为8.2%,世界平均水平为9.3%。以2005年为例,根据计算,如果我国物流成本降低1个百分点,就可以节约1814亿元人民币,如果降低到接近世界平均水平,即降低约9个百分点,则可节約物流成本16,326亿元人民币,这一数字约为当年新增GDP的73%,比2006年2856家企业集团的利润总和还要高出3000多亿元。
这组数据反映了我国物流产业安全的现状不容乐观。当然,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但我们企业集团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也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据统计,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营业额在整个物流市场中的比例尚不足10%,物流外包比例过低。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仍处于“大而全”、“小而全”的运作模式。他们从原材料采购到产成品销售,一系列物流活动主要还是依靠企业内部组织的自我服务来完成。尽管这种以自我服务为主的物流活动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或者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却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整个物流产业的高效率、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发展,降低了整个社会的物流效率,增加了社会物流成本。
这就要求我们的企业集团,树立产业安全责任观和现代物流意识,将企业物流外包给社会专业化物流机构,将物流资源和功能从主业中剥离、分立和外包,创新物流管理模式,以服务支持现代物流产业的发展,提高物流产业的产业安全度。
第二,马铃薯产业
温家宝总理曾在一份报告上批示“我国的土豆种植面积占世界1/4,产量占世界1/5,我们完全应该并且能够把小土豆做成大产业”。
马铃薯是世界第四大粮食作物,2005年全世界共有151个国家和地区种植了马铃薯。我国马铃薯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均排世界第一,但单产量却排在世界第83位的落后水平。2005年,我国马铃薯平均单产才仅达到968公斤/亩,而比利时、荷兰等国家的单产均在3000公斤/亩。
经调研发现:我国早在1978年就引进了脱毒马铃薯种薯生产技术,1982年已完全掌握了这门技术,但直到近10年,脱毒马铃薯的推广才有所斩怀,推广率还不及20%。究其原因,茎尖脱毒率低(小于40%),是造成推广率低的技术因素;而真正的制约因素还是企业集团的投资流向问题。由于脱毒马铃薯种薯培育周期长、投资大、见效慢,现行的银行放贷政策在实际操作上并不支持该类农业项目,按照投资收益理论和资本逐利性,在没有政策倾斜的情况下,企业集团大的资本很难投向该类项目,这是马铃薯产业遭遇尴尬的根本原因。
我国马铃薯单产提高存在很大空间,我国现有种植技术已经完全能够做到提高单产不少于1.5~2.0吨/亩。据估算,仅此一项全国就可增收1000亿元以上人民币,若考虑包括淀粉深加工等整个产业链条,增收效果和数目则将更为可观。我国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我国马铃薯种植面积的77%也分布在西部地区,据调研,在我国西部地区,约有30%的人口依赖马铃薯为生,如果我们的企业集团在企业自身的投资发展中,从产业安全发展的高度,调整投资战略,适度介入马铃薯种薯的栽培项目,不仅会直接惠及广大西部薯民,有效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也能为广大西部贫困地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乃至构建和谐社会探寻新路径,从而尽快把“小土豆办成大产业”。(根据李孟刚在第七届中国大企业集团暨第二届竞争力500强高层论坛的发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