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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铁路警营里,小男人和大女人在一起了,于是,他们的“战斗”轰轰烈烈地打响了;于是,他们的爱情故事热热闹闹地开始了。
大女人自述:
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我们既没有一见钟情,也没有日久生情,而是不“打”不相识,从相识的第一天起,就注定了我们的爱情将会波澜起伏。
那时铁路公安处举行警务技能培训,特警支队抽调5名特警担任教员,到看守所传授擒敌战术。自认为技能还不错的我特地摘掉了近视眼镜,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准备与我比武的人一决高下。可是,我的对手却是个和我个头一般高的男警,在心中暗自盘算,十秒钟结束战斗不成问题。瞅准机会,我先发制人,横扫一腿。他却坚如磐石,纹丝不动。十秒钟后,我倒在了垫子上,他的胳膊垫在了我的身下。他伸出手扶我时,我才近距离看清了他的模样,双眼皮,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白净的皮肤上,一颗青春豆都没有,更让所有女人都气愤的是,一男的,闲着没事长这么长的睫毛有什么用?真是暴殄天物。听到他的队友喊他,汤湘,名字也女里女气的。
后来,才从他队友那里听说他是散打王,在警校连任三届散打冠军;又听说他一人赤手空拳同时制服两名歹徒,被公安局评为反扒能手。现在想想,当时要么被他那张酷似体坛名将“田亮”的脸蛋蒙蔽了双眼,要么被他的英雄气概所折服,总之头脑一时发热就和他谈起了恋爱。
这就是爱,糊里糊涂;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
刚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委屈的。没有一点儿恋爱经验。吵架时,从来不会说甜言蜜语的话哄我。绝对的大男子主义。绝对的童心孩子气。就连我心爱的高跟鞋,也被遗弃在了鞋柜的角落里。
闭上眼睛,也能一一列数他的“缺点”。
他总是傻里傻气的,就连浪漫的举动也与众不同。在我26岁生日当天,手机里不停地收到陌生号码的祝福短信。我诚惶诚恐,惊喜万分。一条条短信发过去询问对方是谁,大家十分友善却笑而不答。直到第101条祝福短信发来时,才知道都是他拜托他的朋友发给我的,而他正在外地出差执行国庆安保任务。我真是被“雷”到了。心也被狠狠地“电”到了。
小男人自述:
第一次和这个高个女警正面交手时,没想到她这么厉害,凌空袭来的“飞腿”踢得我小腿肚子生疼。但我硬是咬咬牙,不露声色。一个后背抱摔,将她制服。当然了,我也怜香惜玉嘛,只用了五分的力气,且在她跌倒的瞬间,用手及时托住了她。这算是英雄救美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英雄难过美人关,这个单眼皮女警冲我一笑时,露出了两颗可爱的小虎牙,让我春心萌动,拜倒在了她的“警裙”下。
都说恋爱不能找同行,更不能找铁警同行。真正谈起恋爱时,才体会到了这句话的真谛。上街眼神不敢乱瞟美女,旁边有一女警盯着,咱有贼心也没贼胆啊,这辈子只能在一棵树上吊死了;和朋友吃饭回来晚了,从不敢信口开河找“借口”,那双审视犯人的眼睛直窥内心,即使反侦察能力再高也无济于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嘛;同在一个单位拿着相同的工资,一分一厘她都清清楚楚,自然藏不起来私房钱,也自然将工资卡上交淪为了“无卡族”……得,咱还是老老实实做人,规规矩矩做事。
有朋友向我投来了同情的目光,不免为我的婚后生活担心。就一个家庭而言,怎么也得要有个当家理事的人吧。婚后,我们约定家里大事由我做主,小事她做主。只是到目前为止,家里还没遇见什么大事,全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所以,就由她管吧。
其实,愿意被“严管”的男人,都是不太愿意惹麻烦的,习惯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生活准则,通常不会去认真计较。好男不跟女斗嘛,既然都是一家人,谁拿主意还不是一样?这就是男人的大智慧,主动做“妻管严”的男人,任何事情都不用过多操心——既然两个人同时操心必然会有矛盾,何不放权给老婆大人,做个快乐的甩手掌柜?
当然,这宝贵的经验也是我在三年的婚姻生活中不断悟出来的。我俩是“80后”小夫妻,一个比一个有个性。刚结婚时,那日子过得可真够热闹。她专门为我量身制定了三条禁令、五个不准的“警规”,即禁止主动挑事引发战争,禁止吵架时甩手走人,禁止乱发脾气等等……可这些警规对她却不生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面对不平等条约,我偶尔也会“起义”闹革命,争取公平权益。她就像个小辣椒,说起话来语速快得像机关枪,尤其在吵架时,简直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不亏为说理服人的管教。几次争吵后,我逐渐败下阵来。看她那得意洋洋的样儿,我得想办法改变策略。
管教的工作不容易,需要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常常为了难管的对象伤透了脑筋,憋闷的情绪带到家中也难免。现在我已学会了察言观色。她的脸是张晴雨表,柳叶眉皱起时,我会抱着儿子逗她开心;笑容满面时,我会借机申请“个人活动经费”。其实想想也值,牺牲我一人,幸福千万人嘛。我们这叫妇唱夫随。
大女人自述:
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我们既没有一见钟情,也没有日久生情,而是不“打”不相识,从相识的第一天起,就注定了我们的爱情将会波澜起伏。
那时铁路公安处举行警务技能培训,特警支队抽调5名特警担任教员,到看守所传授擒敌战术。自认为技能还不错的我特地摘掉了近视眼镜,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准备与我比武的人一决高下。可是,我的对手却是个和我个头一般高的男警,在心中暗自盘算,十秒钟结束战斗不成问题。瞅准机会,我先发制人,横扫一腿。他却坚如磐石,纹丝不动。十秒钟后,我倒在了垫子上,他的胳膊垫在了我的身下。他伸出手扶我时,我才近距离看清了他的模样,双眼皮,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白净的皮肤上,一颗青春豆都没有,更让所有女人都气愤的是,一男的,闲着没事长这么长的睫毛有什么用?真是暴殄天物。听到他的队友喊他,汤湘,名字也女里女气的。
后来,才从他队友那里听说他是散打王,在警校连任三届散打冠军;又听说他一人赤手空拳同时制服两名歹徒,被公安局评为反扒能手。现在想想,当时要么被他那张酷似体坛名将“田亮”的脸蛋蒙蔽了双眼,要么被他的英雄气概所折服,总之头脑一时发热就和他谈起了恋爱。
这就是爱,糊里糊涂;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
刚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委屈的。没有一点儿恋爱经验。吵架时,从来不会说甜言蜜语的话哄我。绝对的大男子主义。绝对的童心孩子气。就连我心爱的高跟鞋,也被遗弃在了鞋柜的角落里。
闭上眼睛,也能一一列数他的“缺点”。
他总是傻里傻气的,就连浪漫的举动也与众不同。在我26岁生日当天,手机里不停地收到陌生号码的祝福短信。我诚惶诚恐,惊喜万分。一条条短信发过去询问对方是谁,大家十分友善却笑而不答。直到第101条祝福短信发来时,才知道都是他拜托他的朋友发给我的,而他正在外地出差执行国庆安保任务。我真是被“雷”到了。心也被狠狠地“电”到了。
小男人自述:
第一次和这个高个女警正面交手时,没想到她这么厉害,凌空袭来的“飞腿”踢得我小腿肚子生疼。但我硬是咬咬牙,不露声色。一个后背抱摔,将她制服。当然了,我也怜香惜玉嘛,只用了五分的力气,且在她跌倒的瞬间,用手及时托住了她。这算是英雄救美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英雄难过美人关,这个单眼皮女警冲我一笑时,露出了两颗可爱的小虎牙,让我春心萌动,拜倒在了她的“警裙”下。
都说恋爱不能找同行,更不能找铁警同行。真正谈起恋爱时,才体会到了这句话的真谛。上街眼神不敢乱瞟美女,旁边有一女警盯着,咱有贼心也没贼胆啊,这辈子只能在一棵树上吊死了;和朋友吃饭回来晚了,从不敢信口开河找“借口”,那双审视犯人的眼睛直窥内心,即使反侦察能力再高也无济于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嘛;同在一个单位拿着相同的工资,一分一厘她都清清楚楚,自然藏不起来私房钱,也自然将工资卡上交淪为了“无卡族”……得,咱还是老老实实做人,规规矩矩做事。
有朋友向我投来了同情的目光,不免为我的婚后生活担心。就一个家庭而言,怎么也得要有个当家理事的人吧。婚后,我们约定家里大事由我做主,小事她做主。只是到目前为止,家里还没遇见什么大事,全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所以,就由她管吧。
其实,愿意被“严管”的男人,都是不太愿意惹麻烦的,习惯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生活准则,通常不会去认真计较。好男不跟女斗嘛,既然都是一家人,谁拿主意还不是一样?这就是男人的大智慧,主动做“妻管严”的男人,任何事情都不用过多操心——既然两个人同时操心必然会有矛盾,何不放权给老婆大人,做个快乐的甩手掌柜?
当然,这宝贵的经验也是我在三年的婚姻生活中不断悟出来的。我俩是“80后”小夫妻,一个比一个有个性。刚结婚时,那日子过得可真够热闹。她专门为我量身制定了三条禁令、五个不准的“警规”,即禁止主动挑事引发战争,禁止吵架时甩手走人,禁止乱发脾气等等……可这些警规对她却不生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面对不平等条约,我偶尔也会“起义”闹革命,争取公平权益。她就像个小辣椒,说起话来语速快得像机关枪,尤其在吵架时,简直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不亏为说理服人的管教。几次争吵后,我逐渐败下阵来。看她那得意洋洋的样儿,我得想办法改变策略。
管教的工作不容易,需要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常常为了难管的对象伤透了脑筋,憋闷的情绪带到家中也难免。现在我已学会了察言观色。她的脸是张晴雨表,柳叶眉皱起时,我会抱着儿子逗她开心;笑容满面时,我会借机申请“个人活动经费”。其实想想也值,牺牲我一人,幸福千万人嘛。我们这叫妇唱夫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