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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2019年4月12~13日举行的“第二届全国中小学管理理论与实践融合研讨会”上,与会者就集团化办学的核心价值追求、集团化办学如何实现体制机制的优化与创新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教育集团的发展需要适度空间,需要自身进行路径规划,还需要区域层面给予相应支持。在推动集团化办学的过程中,需要聚焦教育教学品质提升和队伍建设等关键问题,通过对集团运转进行督导评估,助推集团化办学实现优质发展。面向未来,集团化办学需加强系统谋划,走向协同发展、创新发展。
关键词集团化办学;理实相生;优质共生;教育治理;多中心治理;全国中小学管理理论与实践融合研讨会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2384(2019)05-0026-04
集团化办学的核心价值追求是什么?集团化办学如何实现体制机制的优化与创新?集团化办学的未来将走向何方?2019年4月12~13日,“优质共生:集团化办学再出发—第二届全国中小学管理理论与实践融合研讨会”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七百余名教育行政管理者、中小学校长、教师等齐聚一堂,共同探寻集团化办学再出发的价值追求与路径选择。本文仅撷取论坛部分观点,呈现关于集团化办学的行动与思考。
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自1999年始于杭州,至今已走过20年的发展历程。在这期间,我国的基础教育也实现了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的跨越发展。借助集团化的整体推进,优质教育资源被有效拓展,更多的学生受益其中。新形势下,集团化办学如何促进国家基础教育实现更健康的发展,仍需要各个区域、学校系统反思,细致谋划。《中小学管理》编委会主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世界联合会荣誉主席陶西平指出,对于集团化办学,我们还需从其核心价值追求、集团自身文化以及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的优化与创新等方面进行细致思考。
1. 明确“边界”:教育集团的发展需要适度空间
教育集团发展从“管理”走向“治理”,首先要处理好其自身與各方的关系。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汪培新以“名校 新校”的集团化发展模式为例,指出集团化办学需要聚焦的“边界”问题。他认为新校的办学自主权十分重要,要想实现新校的快速发展,教育局层面可适当放手,不要过分强调主体责任而限制学校的发展空间。
广东省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副校长崔学鸿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在强调集团学校办学自主权重要性的同时,他对于集团化办学需要厘清的集团内部“边界”进行了更加细致的界定。他指出,集团化总校与分校要在理念、行为、体制三个层面上明确治理边界:理念上,集团层面要构建一个总校、成员校共同遵循的基本文化;行为上,总校要在对分校统筹引领的同时还能够保护各分校独立的办学自主权,如在人事、财务、资源管理等方面给予分校一定的空间;体制上,集团应能够确保各成员校实现差异化发展。
2. 规划路径:集团化发展需要明确方向
比明确集团化办学优质共生的发展目标更重要的是,谋划与之相匹配的发展路径,包括治理结构、运行方式、创新发展模式等。辽宁省沈阳市文艺二校教育集团总校长田冬提出,集团化办学不同于单体学校管理,一个好校长就能办好一所学校的定律不再完全有效。通过“立法”规范集团宗旨、确立内部管理机制、制定章程,才能促进集团更加长远的发展。现代学校治理要变“人治”为“法治”,变“集权”为“分权”,实现从“自治”到“共治”的改变。
不同的教育集团,又要基于自身特点进行个性化发展路径的探索。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水发分享了深圳市罗湖区几个教育集团的特色发展方式:如果集团内各校水平比较均衡,那就要确保资源的互通与整合,推进多校协同发展;如果集团总校是名校,那就要发挥名校效应,带动成员学校跟上步伐,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如果集团总校领导属于外部引进人才,则需要特别关注校长个人的管理能力,校长要能够梳理集团理念,形成统一文化,实现对各校的文化引领。
3. 提供支持:集团化发展需要更多助力
教育集团的发展除了需要自身进行路径规划外,还需要区域层面给予相应支持。据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综合改革处处长戴晖介绍,为更好地激发集团办学的活力,成都市会给予集团总校适当的政策倾斜,包括增加编制,提高经费和财政投入等。山西省太原市教育局副局长尹骏表示,在推进集团化办学的过程中,政府更多情况下应是一个服务者:一方面要保证校长自主办学的权利,另一方面则要为学校的运转提供支撑。如太原市所有外派的执行校长人选都由总校决定,且执行校长所到的学校均有单独的机构编制,执行校长能够在提升分校办学质量的同时享有正校级待遇。为提升年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学校内部也在尽力打破级别限制,如变正、副主任制为中心主任负责制,让更多的年轻干部可以快速上升到副校长和校长的岗位上,且具体晋升人选全部由学校确认,教育局只进行备案。
借力发展是一方面,面对集团化推进过程中附加而来的压力,校长还要能够找到有效缓解的方法与技巧。学校进入集团化发展阶段之后,人的扩充是校长要面临和解决的首要难题。教师的招聘、调配以及后续的培养,对集团的办学质量影响巨大。对此,浙江省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副总校长王文森建议,学校在接受集团化推进任务时要尽量与政府层面就教师编制、组成原则等内容交换意见,如可以,最好以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下来,为集团以后的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纵观全国,有些城市在集团化办学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惑,有些城市正在为进入集团化办学进行各方面准备,有些地方集团化办学已经进入深入推进阶段。中小学管理杂志社社长柴纯青表示,集团化办学方兴未艾,仍有巨大的空间等待我们去探索、实践与创新。
1. 品质提升:集团化办学的立身之本 集团化办学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教育教学品质的提升。北京市史家教育集团总校长王欢指出,缩小各校区间发展差距,实现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需要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如制订年度发展计划。史家教育集团基于不同阶段的发展要点,确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已完成从“初期探索(2015~2017年)”到“优化成果(2018~2020年)”的两个“三年规划”。
江苏省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封留才认为,提升教育质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渴望,还需要区域层面聚焦公共教育产品的品质提升。在总结学区化、联盟化、集团化办学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江苏省泰州市着手推进升级版“教育发展共同体”的建设,推进从县域基本均衡向全域优质均衡发展,包括建设全市域教育共同体、县域教育共同体、跨区域教育共同体等。
2. 队伍建设:集团化办学的动力机制
在推进集团化办学的过程中,人员的配置和利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教师在集团化办学过程中的心理、状态等对于集团未来的发展成就影响重大。如何将集团办学的行政命令转换为集团成员的内驱动力,考验着每一位集团办学者的智慧。王欢校长认为,校长和教师一定要凝聚共识,有相同的价值观,从共识到共谋,才能共为、共享。教师不应是行政命令的机械执行者,而应该是主动的变革者、教育智慧的传播者。
(1)教师流动应考虑意愿与能力
教师资源是集团化办学中最为特殊的资源,针对集团内不可避免的教师交流,如何让教师流动真正带来增效需要校长们细致思考。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小学教育集团理事长丁利民认为,教育集团中的教师流动要优先考虑教师的意愿。集团应该就流动的目的、流动所带来的改变、流动的时间等对教师开展调研,明确哪些教师是愿意参与流动的。基于教师自身意愿的流动才能有效提升流动效果。在广东省广州市真光教育集团总校长陈秋兰看来,相对于教师流动,干部团队的流动需要校长更加用心地布局。传达集团层面的理念,让师生能理解、能接受,需要有强大执行力的团队。
(2)教师团队能接受“输血”也要能自行“造血”
集团校发展,组织架构可提供外部的支持,但最核心的还是人的发展,即教师队伍的建设。教育集团稳定和平衡的发展,除了依靠集团内学校之间的“输血”机制,更应依靠学校自身的“造血”系统。江苏省扬州市梅岭教育集团总校长陈文艳提出,每位教师都应有顺应集团理念的文化自觉,同时还应对自身的专业发展、专业追求有清晰的思考与规划。为促进教师成长,梅岭教育集团成立了“常春藤学院”,从技能方法和思维模式等方面给予教师专业发展的最大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校长黄莉提出,制度和机制起作用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公众对于教育效果的期待却十分迫切。面临政府、家长急于要成绩,学校自身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却参差不齐的情况,学校管理者必须找准发展重点,如以课堂变革、课程发展等为抓手,探索以研究型教师团队建设为基础的教师专业发展可行路径。
3. 评估反馈:教育集团良性运转的重要辅助
集团化办学要实现优质发展,除了明晰权责、聚焦质量提升,还要能够做到常常“回看”,对教育集团的运转进行督导和评估。浙江省杭州市维翰学校校长胡爱玉指出,集团化发展要奔向健康的未来,就要注重过程中的发展性评估。多元化、多维度、多层次的评估是促进教育集团发展的有力手段,能够在提升教育集团整体水平的同时引领未来教育实现更加公平、更加均衡和更高质量的发展。据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副局长张鹰介绍,推动杨浦区教育集团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正是该区扎实的区域督导评估体制机制。包括集团绩效考核、教育集团督导、第三方评估等多维度立体化的评价体系,为教育集团的发展提供了循证改进的机会,助推了“紧密型”教育集团的建设与发展。
1. 系统谋划,推动集团化办学创新发展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汪明指出,优质共生是集团化办学的核心特征,也是探索集团化办学的根本目标。教育集团要使集团内的学校同步、均衡发展,真正实现优质共生,需要从提升学校办学品质、完善集团化办学的治理方式、探索学校个性化发展之路、推动优质学校再孵化、激发集团化办学的内生动力等方面进行系统筹划。
北京教育学院科研处处长李雯认为,教育集团整体的良性生长,首先要认真处理优质资源的迁移与落地问题。办学理念、办学模式、育人目标、学校发展规划、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七个学校办学的核心议题,也是集团化办学资源迁移需要重点聚焦的七个方面。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所长陈如平指出,集团化发展应避免出现“简单拼盘、随意扩张、闭关封校、形式主义”等问题。他提出,集团校长在推进教育集团因地制宜、实现创新发展的过程中,还要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不断地追问:是否有“承载力”,能否担当起集团化办学的重大使命与责任?是否有“控制力”,能否带领学校在适当的规模下实现高效发展?是否有“成长力”,如何实现集团各类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否有“可复制力”,学校发展能否呈现在一个有质量标准的体系框架中?
2. 协同发展,保障集团化办学持续推进
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所所长杨小微指出,传统的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是单一主体自上而下的管理,在當前深化基础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要求“管理”向“治理”转变,而“治理”的突出特征即多主体参与、多中心治理。“治理”发挥作用要依靠多主体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协商。教育集团中管理中心、评价中心、课程研发中心、教师发展中心的设置就是一种多中心治理的形态。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教育局局长吕瑛认为,行政推动是实现区域集团化办学的根本,而加强各集团间的合作是集团化办学办出成效的重要途径。长安区对区域内各集团进行了横向、纵向的协同发展规划设计,对于水平接近或各有特色的集团,政府层面推进特色群和联合体的建设,突出不同学段的特点,有引领有发展。
山西省教育厅原副厅长张卓玉表示,集团化办学要实现优质共生,需要“盘活存量,创造增量”;需要在集团层面完善制度化的组织机构、决策机制,开展针对各校的学校整体发展评估;需要营造集群性、共生性文化,要加强集团内各校的合作与交流;同时,任何组织或个人,开放水平与活力水平永远成正比例,因此可组建非专职的专项工作团队,探索与高校、科研部门等的合作机制等。
为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强化区域间的连通互动,扩大资源共建共享的空间,形成集团化办学协同发展、健康发展、持续发展的新格局,中小学管理杂志社邀请参加本次研讨会的全国13省市26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发起单位,成立了“全国集团化办学区域共同体”,秘书处设在中小学管理者杂志社。共同体将以“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共同愿景,坚持“彼此尊重、美美与共”的共同体文化,以“平等、合作、共建、共享”的互助原则,“理实相生,共同研究”的行动方式,“松散规范,多元并进”的运行机制,促进各地区在谋求自身发展中实现共同发展,助力教育事业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编辑 谢建华)
关键词集团化办学;理实相生;优质共生;教育治理;多中心治理;全国中小学管理理论与实践融合研讨会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2384(2019)05-0026-04
集团化办学的核心价值追求是什么?集团化办学如何实现体制机制的优化与创新?集团化办学的未来将走向何方?2019年4月12~13日,“优质共生:集团化办学再出发—第二届全国中小学管理理论与实践融合研讨会”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七百余名教育行政管理者、中小学校长、教师等齐聚一堂,共同探寻集团化办学再出发的价值追求与路径选择。本文仅撷取论坛部分观点,呈现关于集团化办学的行动与思考。
一、系统反思:集团化办学的制度支撑与机制优化
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自1999年始于杭州,至今已走过20年的发展历程。在这期间,我国的基础教育也实现了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的跨越发展。借助集团化的整体推进,优质教育资源被有效拓展,更多的学生受益其中。新形势下,集团化办学如何促进国家基础教育实现更健康的发展,仍需要各个区域、学校系统反思,细致谋划。《中小学管理》编委会主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世界联合会荣誉主席陶西平指出,对于集团化办学,我们还需从其核心价值追求、集团自身文化以及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的优化与创新等方面进行细致思考。
1. 明确“边界”:教育集团的发展需要适度空间
教育集团发展从“管理”走向“治理”,首先要处理好其自身與各方的关系。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汪培新以“名校 新校”的集团化发展模式为例,指出集团化办学需要聚焦的“边界”问题。他认为新校的办学自主权十分重要,要想实现新校的快速发展,教育局层面可适当放手,不要过分强调主体责任而限制学校的发展空间。
广东省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副校长崔学鸿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在强调集团学校办学自主权重要性的同时,他对于集团化办学需要厘清的集团内部“边界”进行了更加细致的界定。他指出,集团化总校与分校要在理念、行为、体制三个层面上明确治理边界:理念上,集团层面要构建一个总校、成员校共同遵循的基本文化;行为上,总校要在对分校统筹引领的同时还能够保护各分校独立的办学自主权,如在人事、财务、资源管理等方面给予分校一定的空间;体制上,集团应能够确保各成员校实现差异化发展。
2. 规划路径:集团化发展需要明确方向
比明确集团化办学优质共生的发展目标更重要的是,谋划与之相匹配的发展路径,包括治理结构、运行方式、创新发展模式等。辽宁省沈阳市文艺二校教育集团总校长田冬提出,集团化办学不同于单体学校管理,一个好校长就能办好一所学校的定律不再完全有效。通过“立法”规范集团宗旨、确立内部管理机制、制定章程,才能促进集团更加长远的发展。现代学校治理要变“人治”为“法治”,变“集权”为“分权”,实现从“自治”到“共治”的改变。
不同的教育集团,又要基于自身特点进行个性化发展路径的探索。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水发分享了深圳市罗湖区几个教育集团的特色发展方式:如果集团内各校水平比较均衡,那就要确保资源的互通与整合,推进多校协同发展;如果集团总校是名校,那就要发挥名校效应,带动成员学校跟上步伐,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如果集团总校领导属于外部引进人才,则需要特别关注校长个人的管理能力,校长要能够梳理集团理念,形成统一文化,实现对各校的文化引领。
3. 提供支持:集团化发展需要更多助力
教育集团的发展除了需要自身进行路径规划外,还需要区域层面给予相应支持。据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综合改革处处长戴晖介绍,为更好地激发集团办学的活力,成都市会给予集团总校适当的政策倾斜,包括增加编制,提高经费和财政投入等。山西省太原市教育局副局长尹骏表示,在推进集团化办学的过程中,政府更多情况下应是一个服务者:一方面要保证校长自主办学的权利,另一方面则要为学校的运转提供支撑。如太原市所有外派的执行校长人选都由总校决定,且执行校长所到的学校均有单独的机构编制,执行校长能够在提升分校办学质量的同时享有正校级待遇。为提升年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学校内部也在尽力打破级别限制,如变正、副主任制为中心主任负责制,让更多的年轻干部可以快速上升到副校长和校长的岗位上,且具体晋升人选全部由学校确认,教育局只进行备案。
借力发展是一方面,面对集团化推进过程中附加而来的压力,校长还要能够找到有效缓解的方法与技巧。学校进入集团化发展阶段之后,人的扩充是校长要面临和解决的首要难题。教师的招聘、调配以及后续的培养,对集团的办学质量影响巨大。对此,浙江省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副总校长王文森建议,学校在接受集团化推进任务时要尽量与政府层面就教师编制、组成原则等内容交换意见,如可以,最好以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下来,为集团以后的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聚焦当下:集团化办学需要关注的重点领域
纵观全国,有些城市在集团化办学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惑,有些城市正在为进入集团化办学进行各方面准备,有些地方集团化办学已经进入深入推进阶段。中小学管理杂志社社长柴纯青表示,集团化办学方兴未艾,仍有巨大的空间等待我们去探索、实践与创新。
1. 品质提升:集团化办学的立身之本 集团化办学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教育教学品质的提升。北京市史家教育集团总校长王欢指出,缩小各校区间发展差距,实现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需要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如制订年度发展计划。史家教育集团基于不同阶段的发展要点,确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已完成从“初期探索(2015~2017年)”到“优化成果(2018~2020年)”的两个“三年规划”。
江苏省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封留才认为,提升教育质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渴望,还需要区域层面聚焦公共教育产品的品质提升。在总结学区化、联盟化、集团化办学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江苏省泰州市着手推进升级版“教育发展共同体”的建设,推进从县域基本均衡向全域优质均衡发展,包括建设全市域教育共同体、县域教育共同体、跨区域教育共同体等。
2. 队伍建设:集团化办学的动力机制
在推进集团化办学的过程中,人员的配置和利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教师在集团化办学过程中的心理、状态等对于集团未来的发展成就影响重大。如何将集团办学的行政命令转换为集团成员的内驱动力,考验着每一位集团办学者的智慧。王欢校长认为,校长和教师一定要凝聚共识,有相同的价值观,从共识到共谋,才能共为、共享。教师不应是行政命令的机械执行者,而应该是主动的变革者、教育智慧的传播者。
(1)教师流动应考虑意愿与能力
教师资源是集团化办学中最为特殊的资源,针对集团内不可避免的教师交流,如何让教师流动真正带来增效需要校长们细致思考。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小学教育集团理事长丁利民认为,教育集团中的教师流动要优先考虑教师的意愿。集团应该就流动的目的、流动所带来的改变、流动的时间等对教师开展调研,明确哪些教师是愿意参与流动的。基于教师自身意愿的流动才能有效提升流动效果。在广东省广州市真光教育集团总校长陈秋兰看来,相对于教师流动,干部团队的流动需要校长更加用心地布局。传达集团层面的理念,让师生能理解、能接受,需要有强大执行力的团队。
(2)教师团队能接受“输血”也要能自行“造血”
集团校发展,组织架构可提供外部的支持,但最核心的还是人的发展,即教师队伍的建设。教育集团稳定和平衡的发展,除了依靠集团内学校之间的“输血”机制,更应依靠学校自身的“造血”系统。江苏省扬州市梅岭教育集团总校长陈文艳提出,每位教师都应有顺应集团理念的文化自觉,同时还应对自身的专业发展、专业追求有清晰的思考与规划。为促进教师成长,梅岭教育集团成立了“常春藤学院”,从技能方法和思维模式等方面给予教师专业发展的最大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校长黄莉提出,制度和机制起作用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公众对于教育效果的期待却十分迫切。面临政府、家长急于要成绩,学校自身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却参差不齐的情况,学校管理者必须找准发展重点,如以课堂变革、课程发展等为抓手,探索以研究型教师团队建设为基础的教师专业发展可行路径。
3. 评估反馈:教育集团良性运转的重要辅助
集团化办学要实现优质发展,除了明晰权责、聚焦质量提升,还要能够做到常常“回看”,对教育集团的运转进行督导和评估。浙江省杭州市维翰学校校长胡爱玉指出,集团化发展要奔向健康的未来,就要注重过程中的发展性评估。多元化、多维度、多层次的评估是促进教育集团发展的有力手段,能够在提升教育集团整体水平的同时引领未来教育实现更加公平、更加均衡和更高质量的发展。据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副局长张鹰介绍,推动杨浦区教育集团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正是该区扎实的区域督导评估体制机制。包括集团绩效考核、教育集团督导、第三方评估等多维度立体化的评价体系,为教育集团的发展提供了循证改进的机会,助推了“紧密型”教育集团的建设与发展。
三、面向未来:集团化办学如何实现优质共生
1. 系统谋划,推动集团化办学创新发展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汪明指出,优质共生是集团化办学的核心特征,也是探索集团化办学的根本目标。教育集团要使集团内的学校同步、均衡发展,真正实现优质共生,需要从提升学校办学品质、完善集团化办学的治理方式、探索学校个性化发展之路、推动优质学校再孵化、激发集团化办学的内生动力等方面进行系统筹划。
北京教育学院科研处处长李雯认为,教育集团整体的良性生长,首先要认真处理优质资源的迁移与落地问题。办学理念、办学模式、育人目标、学校发展规划、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七个学校办学的核心议题,也是集团化办学资源迁移需要重点聚焦的七个方面。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所长陈如平指出,集团化发展应避免出现“简单拼盘、随意扩张、闭关封校、形式主义”等问题。他提出,集团校长在推进教育集团因地制宜、实现创新发展的过程中,还要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不断地追问:是否有“承载力”,能否担当起集团化办学的重大使命与责任?是否有“控制力”,能否带领学校在适当的规模下实现高效发展?是否有“成长力”,如何实现集团各类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否有“可复制力”,学校发展能否呈现在一个有质量标准的体系框架中?
2. 协同发展,保障集团化办学持续推进
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所所长杨小微指出,传统的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是单一主体自上而下的管理,在當前深化基础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要求“管理”向“治理”转变,而“治理”的突出特征即多主体参与、多中心治理。“治理”发挥作用要依靠多主体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协商。教育集团中管理中心、评价中心、课程研发中心、教师发展中心的设置就是一种多中心治理的形态。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教育局局长吕瑛认为,行政推动是实现区域集团化办学的根本,而加强各集团间的合作是集团化办学办出成效的重要途径。长安区对区域内各集团进行了横向、纵向的协同发展规划设计,对于水平接近或各有特色的集团,政府层面推进特色群和联合体的建设,突出不同学段的特点,有引领有发展。
山西省教育厅原副厅长张卓玉表示,集团化办学要实现优质共生,需要“盘活存量,创造增量”;需要在集团层面完善制度化的组织机构、决策机制,开展针对各校的学校整体发展评估;需要营造集群性、共生性文化,要加强集团内各校的合作与交流;同时,任何组织或个人,开放水平与活力水平永远成正比例,因此可组建非专职的专项工作团队,探索与高校、科研部门等的合作机制等。
为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强化区域间的连通互动,扩大资源共建共享的空间,形成集团化办学协同发展、健康发展、持续发展的新格局,中小学管理杂志社邀请参加本次研讨会的全国13省市26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发起单位,成立了“全国集团化办学区域共同体”,秘书处设在中小学管理者杂志社。共同体将以“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共同愿景,坚持“彼此尊重、美美与共”的共同体文化,以“平等、合作、共建、共享”的互助原则,“理实相生,共同研究”的行动方式,“松散规范,多元并进”的运行机制,促进各地区在谋求自身发展中实现共同发展,助力教育事业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编辑 谢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