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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税收征管工作的信息化、数字化运用,对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汽车拆解行业索取发票困难,税负居高不下,偷税漏税现象普遍,交易双方税务风险意识淡薄,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税务潜在风险。面对行业目前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以期引起政府主管部门、业内组织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共同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向着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环保化处理的方向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汽车拆解行业;税务风险;问题;措施
随着“金税三期”系统的运用,税收征管进入了信息化、数字化时代,大数据信息化的税收征管对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完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定义、特点及重要性
所谓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收法规或遵从税法时的实际表现与应该达到的实际标准之间存在的差异,进而导致损失的不确定性或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
企业税务风险具有主观性和必然性的特点,由于纳税人和税务管理部门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对税务风险管理的目的不同,对于法律法规的理解都是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这就构成了企业税务风险的主观性特点。另外,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企业对于法律法规的理解程度有限,且我国税收法制建设也有一定的滞后性,企业做到税务风险完全规避比较困难,这也就构成了企业税务风险的另一特点,必然性特点。企业税务风险的发生,不仅会导致企业税收成本的增加,更有可能影响企业的声誉,给企业造成财产的损失和法律的制裁,甚至是破产的风险。
二、报废车辆回收途径的税收政策及现状
汽车拆解企业回收废旧车辆的主要途径有三种,以企业名称登记的报废车辆;以个人名称登记的报废车辆和行政事业单位登记的报废车辆,报废车辆的来源途径不同所使用的税收政策不同,所能取得的进项成本发票不同,企业所承担的税负成本不同,对企业造成税务风险的程度也不一样。
(一)企业名称登记的报废车辆
1.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照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没抵扣过进项税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征收,4%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由3%的征收率减少至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汽车拆解企业回收的报废车辆大部分为2013年8月以前入户登记的,只能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二)行政事业单位登记的报废车辆
行政事业单位要求汽车拆解企业将报废车辆的收入款项转入非税收入管理中心账户,且不能提供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汽车拆解企业不能取得正规发票或其他合规凭证。
(三)个人名称登记的报废车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等规定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个人销售物品可以到税局代开发票,但在实际回收报废车辆的过程中,几乎所有的个人登记报废车辆都不能取得合规发票。
三、汽车拆解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
(一)税法规定应取得而未取得报废汽车采购发票的风险
从以上三种报废车辆采购途径的政策执行现状可以看出,除采购企业报废车辆可以索取发票外,个人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登记车辆都不能正常取得采购发票。企业报废车辆中挂靠现象普遍,被挂靠企业不愿代挂靠车辆开具发票,汽车实际归属人不了解相关财税政策,更没有税务风险意识,加上市场竞争激烈,造成从企业采购的废旧汽车也不能全部取得采购发票。不能正常取得发票一方面造成汽车拆解企业无法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另一方面由于不知道将来税务部门检查时对于回收个人和行政事业单位登记的报废车辆无票成本扣除的把控程度,给汽車拆解企业的经营收益带来较大不确定性。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增的风险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20000)或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500)的,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对方出据的收款凭证及企业的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汽车拆解企业在经营采购过程中虽支付了废旧汽车的采购成本,但由于不能正常索取采购发票,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要将无发票货物采购成本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意味着要按零成本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大大增加汽车拆解企业的税负和汽车拆解材料的利用成本,严重打击再生材料使用的积极性。
(三)行业税负较高,容易滋生偷税漏税行为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企业的增值税负高达13%左右,大大高于全国多数行业3%的平均税负,且在回收报废车辆的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更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的税负成本,对汽车拆解企业利润的不确定性造成严重影响,有些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生存,铤而走险,想尽各种办法偷税漏税,给企业生产经营埋下致命性的风险隐患,也给国家造成税源流失。
四、汽车拆解行业税务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税务风险意识 企业经营管理者对于税务管理的风险意识,会高度影响企业财税管理工作,是税务管理的重要影响因素,当前全球经济下行、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企业管理层对于税务风险认识和管理更为松懈和不足,组织管理层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帮助企业管理层及业务人员正确认识税务风险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和危害,在业务操作中主动规避税务风险,提升合规的纳税意识,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追求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二)加大对汽车拆解企业的监管力度,要求一车一档,将回收车辆发票列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规定,汽车拆解企业在回收报废机动车后,应当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如实录入机动车信息,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目前商务主管部门重点检查内容为:车主姓名/企业名称、身份证号/纳税人识别号、联系地址、车辆识别代码、车牌号、车辆类型、使用性质、车辆品牌、车辆型号、发动机号、注册登记日期、载客数、车辆总质量(kg)、动力类别(汽油、柴油)、是否有动力电池、车辆照片、五大总成齐备情况及注销证明。建议将回收车辆发票增加为重点检查内容,不但有助于行业内的业务规范,避免业内由于不开发票引起的价格竞争,更能从源头控制税源流失,杜绝采购环节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
(三)建议税务总局允许汽车拆解企业对个人名称登记的报废车辆可自行开具收购发票并按适用税率进行抵扣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但在實际业务操作中,个人怕麻烦或增加个人税务成本等原因,不愿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拆解企业无法取得进项成本发票,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纳税调增,意味着回收企业零成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将会高到离谱,严重影响拆解企业的经营利润和回收的积极性。
无论是企业或个人在汽车购进环节均已缴纳了增值税,企业购进汽车后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可进行抵扣,个人虽也缴纳了增值税,并没有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其最大优点是前道环节的税收可以抵扣,能够较好的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但由于个人采购汽车环节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从增值税的计税原理出发,建议将增值税转移至报废环节,回收个人的报废车辆拆解企业可按回收金额自行开具收购发票,按适用税率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不仅可以降低汽车拆解企业的税负成本,同时也解决了拆解企业采购废旧车辆没有发票无法进行成本扣除的问题,减小了汽车拆解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行业竞争。
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式都不太乐观,市场萎缩,报废车企业税负居高不下,再生资源利用成本增加,影响了利废环节使用报废车拆解材料的积极性,汽车拆解企业经营困难,对行业未来发展信心不足。为了能促进汽车拆解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和报废汽车回收体系的完善,政府部门有必要出台相应的税收政策进行鼓励,相关主管部门加大后续的监督检查力度,企业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创新,三管齐下,为降低汽车拆解材料的使用成本,提高报废汽车配件的再回收、再制造的回收利用效率,增加行业附加值和利润率,增大汽车拆解材料在废旧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五、结语
税务管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不论是税务政策还是行政管理,税务管理的灵动性越来越高,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管理方面的成本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在宏观背景下也受到影响,企业在享受税务政策在减税降费方面的优惠时,也需更加提升对于税务风险管理的意识,以适应迅速变化的经济环境和税务环境,特别是进行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以防范企业风险。
参考文献:
[1]张杰.基于“金税三期”背景的制造企业税务风险防范[J].纳税,2019(09):26.
[2]王淑君.制造业企业“营改增”后税务筹划及风险应对[J].财会学习,2019,215(06):132-133.
[3]李俭,刘伟.合约制造企业转让定价模式及税务风险管理分析[J].涉外税务, 2019(06):54-57.
[4]徐国敏.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研究[J].理财(财经版),2020(01):100-101.
[5]罗蔚瑶.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对策研究[J].中国商论,2020(09):150-151.
(作者单位:河南葛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关键词:汽车拆解行业;税务风险;问题;措施
随着“金税三期”系统的运用,税收征管进入了信息化、数字化时代,大数据信息化的税收征管对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完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定义、特点及重要性
所谓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收法规或遵从税法时的实际表现与应该达到的实际标准之间存在的差异,进而导致损失的不确定性或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
企业税务风险具有主观性和必然性的特点,由于纳税人和税务管理部门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对税务风险管理的目的不同,对于法律法规的理解都是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这就构成了企业税务风险的主观性特点。另外,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企业对于法律法规的理解程度有限,且我国税收法制建设也有一定的滞后性,企业做到税务风险完全规避比较困难,这也就构成了企业税务风险的另一特点,必然性特点。企业税务风险的发生,不仅会导致企业税收成本的增加,更有可能影响企业的声誉,给企业造成财产的损失和法律的制裁,甚至是破产的风险。
二、报废车辆回收途径的税收政策及现状
汽车拆解企业回收废旧车辆的主要途径有三种,以企业名称登记的报废车辆;以个人名称登记的报废车辆和行政事业单位登记的报废车辆,报废车辆的来源途径不同所使用的税收政策不同,所能取得的进项成本发票不同,企业所承担的税负成本不同,对企业造成税务风险的程度也不一样。
(一)企业名称登记的报废车辆
1.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照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没抵扣过进项税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征收,4%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由3%的征收率减少至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汽车拆解企业回收的报废车辆大部分为2013年8月以前入户登记的,只能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二)行政事业单位登记的报废车辆
行政事业单位要求汽车拆解企业将报废车辆的收入款项转入非税收入管理中心账户,且不能提供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汽车拆解企业不能取得正规发票或其他合规凭证。
(三)个人名称登记的报废车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等规定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个人销售物品可以到税局代开发票,但在实际回收报废车辆的过程中,几乎所有的个人登记报废车辆都不能取得合规发票。
三、汽车拆解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
(一)税法规定应取得而未取得报废汽车采购发票的风险
从以上三种报废车辆采购途径的政策执行现状可以看出,除采购企业报废车辆可以索取发票外,个人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登记车辆都不能正常取得采购发票。企业报废车辆中挂靠现象普遍,被挂靠企业不愿代挂靠车辆开具发票,汽车实际归属人不了解相关财税政策,更没有税务风险意识,加上市场竞争激烈,造成从企业采购的废旧汽车也不能全部取得采购发票。不能正常取得发票一方面造成汽车拆解企业无法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另一方面由于不知道将来税务部门检查时对于回收个人和行政事业单位登记的报废车辆无票成本扣除的把控程度,给汽車拆解企业的经营收益带来较大不确定性。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增的风险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20000)或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500)的,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对方出据的收款凭证及企业的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汽车拆解企业在经营采购过程中虽支付了废旧汽车的采购成本,但由于不能正常索取采购发票,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要将无发票货物采购成本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意味着要按零成本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大大增加汽车拆解企业的税负和汽车拆解材料的利用成本,严重打击再生材料使用的积极性。
(三)行业税负较高,容易滋生偷税漏税行为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企业的增值税负高达13%左右,大大高于全国多数行业3%的平均税负,且在回收报废车辆的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更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的税负成本,对汽车拆解企业利润的不确定性造成严重影响,有些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生存,铤而走险,想尽各种办法偷税漏税,给企业生产经营埋下致命性的风险隐患,也给国家造成税源流失。
四、汽车拆解行业税务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税务风险意识 企业经营管理者对于税务管理的风险意识,会高度影响企业财税管理工作,是税务管理的重要影响因素,当前全球经济下行、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企业管理层对于税务风险认识和管理更为松懈和不足,组织管理层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帮助企业管理层及业务人员正确认识税务风险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和危害,在业务操作中主动规避税务风险,提升合规的纳税意识,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追求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二)加大对汽车拆解企业的监管力度,要求一车一档,将回收车辆发票列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规定,汽车拆解企业在回收报废机动车后,应当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如实录入机动车信息,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目前商务主管部门重点检查内容为:车主姓名/企业名称、身份证号/纳税人识别号、联系地址、车辆识别代码、车牌号、车辆类型、使用性质、车辆品牌、车辆型号、发动机号、注册登记日期、载客数、车辆总质量(kg)、动力类别(汽油、柴油)、是否有动力电池、车辆照片、五大总成齐备情况及注销证明。建议将回收车辆发票增加为重点检查内容,不但有助于行业内的业务规范,避免业内由于不开发票引起的价格竞争,更能从源头控制税源流失,杜绝采购环节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
(三)建议税务总局允许汽车拆解企业对个人名称登记的报废车辆可自行开具收购发票并按适用税率进行抵扣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但在實际业务操作中,个人怕麻烦或增加个人税务成本等原因,不愿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拆解企业无法取得进项成本发票,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纳税调增,意味着回收企业零成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将会高到离谱,严重影响拆解企业的经营利润和回收的积极性。
无论是企业或个人在汽车购进环节均已缴纳了增值税,企业购进汽车后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可进行抵扣,个人虽也缴纳了增值税,并没有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其最大优点是前道环节的税收可以抵扣,能够较好的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但由于个人采购汽车环节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从增值税的计税原理出发,建议将增值税转移至报废环节,回收个人的报废车辆拆解企业可按回收金额自行开具收购发票,按适用税率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不仅可以降低汽车拆解企业的税负成本,同时也解决了拆解企业采购废旧车辆没有发票无法进行成本扣除的问题,减小了汽车拆解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行业竞争。
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式都不太乐观,市场萎缩,报废车企业税负居高不下,再生资源利用成本增加,影响了利废环节使用报废车拆解材料的积极性,汽车拆解企业经营困难,对行业未来发展信心不足。为了能促进汽车拆解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和报废汽车回收体系的完善,政府部门有必要出台相应的税收政策进行鼓励,相关主管部门加大后续的监督检查力度,企业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创新,三管齐下,为降低汽车拆解材料的使用成本,提高报废汽车配件的再回收、再制造的回收利用效率,增加行业附加值和利润率,增大汽车拆解材料在废旧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五、结语
税务管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不论是税务政策还是行政管理,税务管理的灵动性越来越高,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管理方面的成本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在宏观背景下也受到影响,企业在享受税务政策在减税降费方面的优惠时,也需更加提升对于税务风险管理的意识,以适应迅速变化的经济环境和税务环境,特别是进行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以防范企业风险。
参考文献:
[1]张杰.基于“金税三期”背景的制造企业税务风险防范[J].纳税,2019(09):26.
[2]王淑君.制造业企业“营改增”后税务筹划及风险应对[J].财会学习,2019,215(06):132-133.
[3]李俭,刘伟.合约制造企业转让定价模式及税务风险管理分析[J].涉外税务, 2019(06):54-57.
[4]徐国敏.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研究[J].理财(财经版),2020(01):100-101.
[5]罗蔚瑶.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对策研究[J].中国商论,2020(09):150-151.
(作者单位:河南葛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