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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投资人普遍缺乏科学的投资知识与务实的投资精神。其通常会依据已有的经验对投资项目进行判断,并根据早期收益决定后续的选择。这样的投资方式,恰好符合庞氏骗局的运作模式,因此庞氏骗局在我国迅速发展。同时,由于我国投资人的维权意识较差,部分庞氏骗局在我国成功实现“软着陆”。这一现象,进一步促进了此类诈骗模式的发展。本文将对庞氏骗局在互联网环境下所表现出的新特征进行分析,并提出对应的防范策略。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庞氏骗局;新特征;防范策略
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进入到新常态阶段,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不断减少。而截止2018年7月份,我国的M2已经达到177万亿元,社会游资更为活跃。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普遍低于M2的增长幅度,加之股市与楼市的成熟度较低,我國居民的投资需求愈发强烈。在此背景下,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居民的投资渠道更加多元。但互联网金融难以对实体经济带来结构性改变,优质投资项目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一问题是引发庞氏骗局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快速扩张的主要原因。庞氏骗局会对投资人利益与我国的金融安全造成直接威胁,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庞氏骗局的特征与运作机理
庞氏骗局是由意大利投机商人查尔斯·庞琦,最先使用的金融诈骗手段。该手段的主要特征是利用先期融资偿还投资人收益,从而吸引更多融资。健康的融资活动会将社会中的零散资源集中到生产效率更高的环节中,从而实现投资回报。但庞氏骗局所提供的投资项目往往存在诸多问题,因此融资机构只能依靠负债偿还投资人收益。随着负债规模的逐渐扩大,金融机构的资金链条将最终断裂,投资人也将面临重大损失。此类诈骗手段利用了投资人追求高额收益的心理,通过不对称的信息发布,将投资项目的真实情况予以隐藏,从而使诈骗行为难以得到及时发现。
二、互联网金融中庞氏骗局的主要特征
(一)利用互联网包装投资项目
投资项目是庞氏骗局吸引融资的主要工具,在传统的运作模式中,融资机构通常会提供实物化的投资内容,以此消除投资人的疑虑。但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融资机构可整合全国范围内的投资项目,并利用信息平台的便捷性,对其进行包装,从而降低项目改造的对应成本,并吸引更多的投资。例如,某金融机构将浙江作为吸引融资的主要地区。同时该金融机构与四川某中型企业开展合作,并以场外交易的形式出售该企业股票。但为了提高股票价格,融资机构与合作企业共同利用互联网修改企业财务数据。并利用先期投资为投资人支付高额收益。由于距离较远,多数投资人难以对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且实地考察也无法获得对应的财务数据,因此部分投资人会以高价收购该企业股票。
(二)融资渠道更为多元
传统的庞氏骗局会将散户投资人作为主要融资渠道,以便充分发挥自身的信息优势,并进一步抬高维权成本。但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庞氏骗局的融资渠道更为多元,其违法行为也难以得到及时追查。例如,融资机构可与企业合作,向商业银行申请信贷。利用这部分信贷,庞氏骗局的资金链将得到补充,其融资周期将以得以延长。同时融资机构或合作企业可利用信用卡,套取一定数额的资金,通过这部分资金,庞氏骗局可得到更优质的包装。再有互联网融资平台具有极强的开放性,因此其融资范围将进一步扩展。丰富的融资渠道,将使庞氏骗局的操作性大幅提高,其资金链也难以在短期内发生断裂。这一现象将使此类骗局的波及范围更广、涉案金额更大。同时在依法查处相关案件的过程中,办案难度也将相应扩大。
(三)资产转移更为隐秘
资金转移是庞氏骗局实施套利的重要环节,但由于诈骗主体较为明确,因此其资金转移的难度普遍较高,司法追偿也易于开展。但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庞氏骗局的资金转移将更为隐秘。例如,在实施庞氏骗局的过程中,部分融资机构会将合作企业、下游采购商以及业务人员作为资金出逃的主要渠道。其在收取资金后,会将其转移给合作企业,合作企业则通诺采购、偿还货款等形式将这部分资金转移到其他账户。同时部分实施庞氏骗局的融资机构,会要求业务人员以不同形式作出返利承诺。当出现资金链断裂等问题时,融资机构会将责任推卸给业务人员,并将债骗行为包装成带有风险的投资活动。这样的做法也将给司法追偿带来困难,投资人的权利难以得到维护。
三、防范互联网金融庞氏骗局的具体措施
(一)以标准格式阐述投资项目
互联网融资平台往往会为投资项目提供相应的包装,通过转换财务项目或调换数据类型等方法,企业的全貌将难以得到真实体现,普通投资人也无法对其作出甄别。针对这一问题,有关部门应当规范互联网融资平台的信息格式,并通过宣传教育帮助投资人了解各项数据的作用。例如,有关部门应当要求融资平台,将融资企业的人士结构以固定的格式公布在信息界面中,同时主要人员之间的私人关系也应得到体现。通过这部分内容,该企业的真实情况将得以展现,投资人也将作出理性的判断。
(二)利用互联网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庞氏骗局的融资渠道更加多元。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应建立企业融资信息共享平台,从而将企业的负债情况与资产情况集中体现。例如,有关部门可依据商业银行与税务部门的相关数据,统计企业的负债情况。同时其也应当依据企业的盈利情况,制定出企业的负债标准。当企业在该标准的上限进行融资时,融资平台应对投资人发出警告。同时商业银行可依据该企业在互联网平台的融资情况,及时调整该企业的信贷与利率。
(三)建立融资保障金制度
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庞氏骗局转移资金的手段更为隐秘,投资人的维权活动较难开展。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应当强制互联网融资平台落实保障金制度。例如,融资平台可将融资额的10%作为风险抵御金,并从自身的收益与成本中提供15%的风险保障金。同时针对企业的融资行为,融资平台可采用分段放款的方式长期持有尾款。当出现风险后,该部分资金可抵偿部分损失。
结语:
庞氏骗局的主要特征是利用先期投资偿还早期负债,并且其投子项目的盈利情况往往较差。在防范庞氏骗局的过程中,投资人应当对投资项目进行详细了解,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投资协议。同时投资人也应避免在融资周期的末端进入该项目。
参考文献:
[1]赵敏.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庞氏骗局”的识别与防范[J]. 浙江金融,2016(08):13-17.
[2]谢湲. 解读互联网金融中的“庞氏骗局”或“跑路公司”——以“e租宝”和“中晋系”事件为例[J]. 经济师,2016(10):13-15.
[3]吕俊儒. 互联网金融中“庞氏骗局”识别与防范[J]. 合作经济与科技,2018(05):78-80.
作者简介:郝晓英(1964,4),女,汉族,山西太原人,山西财经大学本科,金融专业,副教授,从事金融专业方向的研究。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庞氏骗局;新特征;防范策略
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进入到新常态阶段,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不断减少。而截止2018年7月份,我国的M2已经达到177万亿元,社会游资更为活跃。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普遍低于M2的增长幅度,加之股市与楼市的成熟度较低,我國居民的投资需求愈发强烈。在此背景下,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居民的投资渠道更加多元。但互联网金融难以对实体经济带来结构性改变,优质投资项目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一问题是引发庞氏骗局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快速扩张的主要原因。庞氏骗局会对投资人利益与我国的金融安全造成直接威胁,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庞氏骗局的特征与运作机理
庞氏骗局是由意大利投机商人查尔斯·庞琦,最先使用的金融诈骗手段。该手段的主要特征是利用先期融资偿还投资人收益,从而吸引更多融资。健康的融资活动会将社会中的零散资源集中到生产效率更高的环节中,从而实现投资回报。但庞氏骗局所提供的投资项目往往存在诸多问题,因此融资机构只能依靠负债偿还投资人收益。随着负债规模的逐渐扩大,金融机构的资金链条将最终断裂,投资人也将面临重大损失。此类诈骗手段利用了投资人追求高额收益的心理,通过不对称的信息发布,将投资项目的真实情况予以隐藏,从而使诈骗行为难以得到及时发现。
二、互联网金融中庞氏骗局的主要特征
(一)利用互联网包装投资项目
投资项目是庞氏骗局吸引融资的主要工具,在传统的运作模式中,融资机构通常会提供实物化的投资内容,以此消除投资人的疑虑。但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融资机构可整合全国范围内的投资项目,并利用信息平台的便捷性,对其进行包装,从而降低项目改造的对应成本,并吸引更多的投资。例如,某金融机构将浙江作为吸引融资的主要地区。同时该金融机构与四川某中型企业开展合作,并以场外交易的形式出售该企业股票。但为了提高股票价格,融资机构与合作企业共同利用互联网修改企业财务数据。并利用先期投资为投资人支付高额收益。由于距离较远,多数投资人难以对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且实地考察也无法获得对应的财务数据,因此部分投资人会以高价收购该企业股票。
(二)融资渠道更为多元
传统的庞氏骗局会将散户投资人作为主要融资渠道,以便充分发挥自身的信息优势,并进一步抬高维权成本。但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庞氏骗局的融资渠道更为多元,其违法行为也难以得到及时追查。例如,融资机构可与企业合作,向商业银行申请信贷。利用这部分信贷,庞氏骗局的资金链将得到补充,其融资周期将以得以延长。同时融资机构或合作企业可利用信用卡,套取一定数额的资金,通过这部分资金,庞氏骗局可得到更优质的包装。再有互联网融资平台具有极强的开放性,因此其融资范围将进一步扩展。丰富的融资渠道,将使庞氏骗局的操作性大幅提高,其资金链也难以在短期内发生断裂。这一现象将使此类骗局的波及范围更广、涉案金额更大。同时在依法查处相关案件的过程中,办案难度也将相应扩大。
(三)资产转移更为隐秘
资金转移是庞氏骗局实施套利的重要环节,但由于诈骗主体较为明确,因此其资金转移的难度普遍较高,司法追偿也易于开展。但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庞氏骗局的资金转移将更为隐秘。例如,在实施庞氏骗局的过程中,部分融资机构会将合作企业、下游采购商以及业务人员作为资金出逃的主要渠道。其在收取资金后,会将其转移给合作企业,合作企业则通诺采购、偿还货款等形式将这部分资金转移到其他账户。同时部分实施庞氏骗局的融资机构,会要求业务人员以不同形式作出返利承诺。当出现资金链断裂等问题时,融资机构会将责任推卸给业务人员,并将债骗行为包装成带有风险的投资活动。这样的做法也将给司法追偿带来困难,投资人的权利难以得到维护。
三、防范互联网金融庞氏骗局的具体措施
(一)以标准格式阐述投资项目
互联网融资平台往往会为投资项目提供相应的包装,通过转换财务项目或调换数据类型等方法,企业的全貌将难以得到真实体现,普通投资人也无法对其作出甄别。针对这一问题,有关部门应当规范互联网融资平台的信息格式,并通过宣传教育帮助投资人了解各项数据的作用。例如,有关部门应当要求融资平台,将融资企业的人士结构以固定的格式公布在信息界面中,同时主要人员之间的私人关系也应得到体现。通过这部分内容,该企业的真实情况将得以展现,投资人也将作出理性的判断。
(二)利用互联网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庞氏骗局的融资渠道更加多元。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应建立企业融资信息共享平台,从而将企业的负债情况与资产情况集中体现。例如,有关部门可依据商业银行与税务部门的相关数据,统计企业的负债情况。同时其也应当依据企业的盈利情况,制定出企业的负债标准。当企业在该标准的上限进行融资时,融资平台应对投资人发出警告。同时商业银行可依据该企业在互联网平台的融资情况,及时调整该企业的信贷与利率。
(三)建立融资保障金制度
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庞氏骗局转移资金的手段更为隐秘,投资人的维权活动较难开展。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应当强制互联网融资平台落实保障金制度。例如,融资平台可将融资额的10%作为风险抵御金,并从自身的收益与成本中提供15%的风险保障金。同时针对企业的融资行为,融资平台可采用分段放款的方式长期持有尾款。当出现风险后,该部分资金可抵偿部分损失。
结语:
庞氏骗局的主要特征是利用先期投资偿还早期负债,并且其投子项目的盈利情况往往较差。在防范庞氏骗局的过程中,投资人应当对投资项目进行详细了解,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投资协议。同时投资人也应避免在融资周期的末端进入该项目。
参考文献:
[1]赵敏.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庞氏骗局”的识别与防范[J]. 浙江金融,2016(08):13-17.
[2]谢湲. 解读互联网金融中的“庞氏骗局”或“跑路公司”——以“e租宝”和“中晋系”事件为例[J]. 经济师,2016(10):13-15.
[3]吕俊儒. 互联网金融中“庞氏骗局”识别与防范[J]. 合作经济与科技,2018(05):78-80.
作者简介:郝晓英(1964,4),女,汉族,山西太原人,山西财经大学本科,金融专业,副教授,从事金融专业方向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