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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菀猐乡愁是一种人地依恋的关系,通过建立空间的场所感、时间的历史感和身份的归属感,从而对家乡的物、事、人产生文化的认同和精神上的审美。文化记忆则是一群人共同拥有的乡愁,是对本地文化的集体认同。守护和传承城市的文化记忆,首先要保护和改良城市风貌,保留“物”的记忆;其次要延续和发展城市文化传统,保留“事”的记忆;最后要营造城市归属感,保留“情”的记忆。城市文化记忆的守护和传承,让城市留住乡愁,成为更美好的家园。
[关键词]乡愁;文化记忆;场所感;历史感;归属感
[中图分类号] C912.8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8-4479(2019)03-0093-05
2013年12月之前,“乡愁”作为一种思念家乡的忧伤情绪,在国内学术界更多地活跃在文学和社会学领域,之后,“乡愁”成了一个备受瞩目的概念,因为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学术界对“乡愁”开展了多角度的研究和阐释,研究内容包括乡愁的内涵、乡愁的情感解析、乡愁的触发要素、影响乡愁体验的因素、乡愁价值开发及应用等等。[1]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试图从乡愁的实质出发,阐述乡愁与文化记忆之间的关系,并且找到一条守护乡愁和城市文化记忆的路径。
一、乡愁和文化记忆的关系
在汉语中,“乡”这个字会意的是两个人相对而坐一起吃饭,是先民们最原初的部落生活方式。而“愁”者,据《说文》解释,“忧”也,从心;本意是心里牵挂着什么。因此,乡愁就是人对家乡产生的一种情感依恋和牵挂,乡愁的实质是一种人地关系。地,是指地方。人文地理学家段义孚在其著作《经验透视中的空间与地方》中对“地方”的范围作过界定:“地方大小不一,小到一把舒适的扶手椅,大到整个地球。家乡是中等程度而具有重要意义的地方,位于城市或乡村,足以支撑人的生活。”“家最有资格被称为地方。家是什么?家是老宅基地,老邻居,家乡或祖国。”[2](p43)也就是说,对“家”与“乡”的牵挂构成了小乡愁,对“国”与“民族”的牵挂则构成了大乡愁。在城市化、全球化的浪潮中,乡愁的“乡”,不仅仅指乡村,也包括城市、国家,在未来甚至还可能包括地球,当熟悉的生活方式、生活空间和人际关系渐行渐远,乡愁就油然而生。
乡愁这种情感的主体是依恋,其中包含了“惆怅”“悲伤”“忧郁”等消极的情感,但更多的是“向往”“关爱”“美好”等积极的情感。因为,家乡和故土意味着一个人生于此地长于此地,这个地方给他提供了满足生理需要和精神需要的种种养分,让他产生安全感。同时,因为童年和青年时期生活在家乡,必然对家乡的物、事和人产生一种文化的认同感,并进一步产生一种精神上审美的情感。所谓“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狗窝”,就是这种现象的通俗说法。所以,乡愁这种人地依恋的情感包含了由低到高的三个层次:
在这条线索中,家乡既是人们追寻自我生存和生命意义的起点,也是人们追求诗意栖居的精神家园的终点。正因为如此,家乡虽然并不是绝对美好,但是当一个人与家乡之间发生时空阻隔的时候,关于家乡的记忆经过意向性的筛选,就构成了对这个人的牵引和召唤,从而在这个人的心中留下深深的眷恋之情。
这种对家乡的深深的眷恋之情,可以是个人的,也可以是群体的。而当一群人共同拥有了对某地的集体记忆,并且以文字、图片或其他形式留存下来,就构成了这个地方的文化记忆。文化记忆是文化人类学上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由扬·阿德曼从集体记忆理论中细分出来的,他把记忆划分成三个维度:个人记忆、社会记忆和文化记忆。其中,文化记忆是“每个社会和每个时代所特有的重新使用的全部文字材料、图片和礼仪仪式……的总合”,“它是一种集体使用的,主要(但不仅仅)涉及过去的知识,一个群体的认同性和独特性的意识就依靠这种知识。”[3](PP5~6)所以,我们也许能够这样表述,文化记忆是一群人的共同拥有的乡愁。
段义孚曾这样评价过文化的中介作用:“很少能像文化中介那样把环境特点与人的感知倾向用因果关系联系起来。”[2](P76)文化是一系列的活动,同时也是一系列活动所最终产生的结果或产物,这些结果或产物以故事、仪式、建筑等形式保存下来,成为在这个环境中生活的人群的集体知识。当他们离开这个环境时,这些文化记忆的回响,就成了触发乡愁的某个因素。
二、乡愁的情感要素
从乡愁对象的角度来分析,大致有物、事、人这三个维度。为什么空间上的物、时间序列上的事和人情关系中的人,能够构成记忆中美好的家乡?因为乡愁这种情感的建构主要包含了三种心理因素:首先是乡愁主体在家乡这个地理空间中身体感知产生的场所感;其次是乡愁主体的成长经历产生的历史感;最后是乡愁主体与亲人、乡人交往中建立的身份的归属感。这三种心理因素,是一个人发展完整和稳定的自我人格所必需的,因为它们刚好回答了“我是谁?我在哪里?我为什么如此?”等等这些最基本的问题。同样的,文化记忆涉及的是一群人的集体认同和集体意识,它所回答的是“我们是谁?我们在哪里?我们为什么如此”等群体自我形象的认同。
(一)空间的场所感
“场所感”是环境美学和人文地理学研究中经常出现的一个概念,指的是在人与具体的生活环境建立起的一种复杂联系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充满记忆的情感体验。挪威建筑理论家诺伯格·舒尔茨对场所和场所精神进行过深入研究,他认为场所是“由具有物质的本质、形态、质感及颜色的具体的物所组成的一个整体,这些物的总合决定了一种‘环境的特性’”,“一般而言,场所都会具有一种特性或‘气氛’”[4](p7)。场所感包括“方向感”和“认同感”,前者是指人们在空间环境中能够定位,知道自己身置何处;后者意味着人们与自己所处的建筑环境有一种类似“友谊”的关系,认同这个场所。让人产生场所感的空间,既包括家乡的山、水、花、樹、石构成的自然环境,也包括道路、码头、街道、广场、市场、学校等公共空间,日常居住空间和邻里交往空间等微小环境更是会让人留下独特难忘的印象。这些环境,共同构成了一个人关于家乡的空间地图。 场所感的实质就是人对环境的认同,意味着“我在这里”“我熟悉这里”“我属于这里”,这种认同感的最高层次就是家园感。当一个人远离这个环境时,曾经的家园感就成了这个人内心深处的乡愁。这种家园感代代相传,也就构成了一个群体的集体记忆。构成这个家园的代表性的“物”就成了地方文化记忆的载体。
(二)时间的历史感
从某个角度来讲,乡愁是成年人特有的时间的产物。因为乡愁关联的是一个人童年和青少年的成长经历。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一个人乡愁的积淀也会越来越强烈。因为,对一个人来说,时间就是人生经历,就是生命本身。谁不眷恋自己的生命?人类与其他生物不同的地方,就是强烈的自我意识和时间意识,不仅关注现在,更关注自己的过去和未来。
我们也可以把城市看作一个有机体,有童年期和青少年期,从起源到发展再到衰败,经历了不同时期的演变,这当中所有发生的事件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消失而消逝,而是或隐或显地留存在城市的肌体里。“一个地方的特征是由发生在那里的事件所赋予的”[5](p50),对一个城市来说,它的记忆“不仅包括城市中发生的重大事件,也包括城市日常生活故事,它们共同构成了城市所有记忆载体所蕴藏的思想和文化传统。”[6](p31)所以,个人成长的经历成了乡愁的底色,而历史上的事件是这个地方文化记忆的重要内容。
(三)身份的归属感
身份,就是个体与他者的联系。每个个体的第一个身份,是孩子,然后是学生、某某单位的员工、谁的丈夫或妻子……人的一生,就是不断建构其身份的过程,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完成了“我是谁”的追问。所以,“身份就是一个个体所有的关于他这种人是其所是的意识”[7](p87)。身份,同时意味着人对他人的归属,比如,儿童一出生就有归属于父母的需求,而某个成年人可能这种需求指向某种群体、某个领袖。
很显然,在家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份,这种身份意识建立在他与亲人、同学、乡人的长年累月的交往中,清晰而稳定。他的身份被“认同”,同时,他的“属性”也得到了界定。反之,当他离开故乡,往往会产生一种身份的焦虑感,感觉失落、空虚、找不到自我,因为他与他人之间曾经稳固的联系被打破了。这种身份焦虑感很快会引导出乡愁这种情感来。更进一步地讲,乡愁传达的是一种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是一种群体文化的“集体无意识”。而文化的认同和归属,就是文化记忆。
空间的场所感、时间的历史感和身份的归属感构成了乡愁的情感要素,另一方面,一个地方的文化记忆以场所(物)、历史(事)作为重要载体,通过记忆主体——“人”得以代代相传。
三、城市文化记忆的守护与传承
俄国符号学家尤里·洛特曼认为,“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文化可以被理解为集体的不可遗传的记忆。”[8](p22)人类的文化不能像动物通过基因进行遗传,就必须通过节日、庆典、各类仪式、象征性的代表物(如纪念碑)、文献资料的编撰等进行延续和保护。在现代化、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语境下,城市文化记忆的传承和保护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首先,在现代性的视野里,除了变化与更新,没有任何的东西是长久的与永恒的,这就使城市文化记忆的重要物证(建筑)正不断消失,城市文化记忆的场所(街道、节日庙会、院落等)被不断挤压,而频繁的人口流动导致文化记忆承载者的身份认知趋于模糊。其次,文化全球化的后果就是大众文化模式取代了各民族的传统文化。表现在城市文化记忆上,出现了“标准”的城市面貌、“共享”的城市文化和“大同”的城市生活,使各地城市的文化记忆逐渐趋同。最后,信息化开创了数字化生存空间,城市越来越依赖这种数字化生存模式,可能导致文化记忆的淡化和丢失。比如习俗与仪式逐渐弱化,公共空间和公共生活不断虚拟化,人与人之间的人情味持续淡化。[9]總之,城市文化记忆面临前所未有的破坏。
根据前面对乡愁和文化记忆的分析,传承和保护城市文化记忆可以从三方面入手:作为记忆客体的“物”和“事”、作为记忆主体的“人”。
(一)保护城市风貌,保留“物”的记忆
人类可以生活在乡村或城市,但一定不能脱离万物生存。刘孝廷教授指出,“物”是城市人精神还乡的小路,把城市建设成一种适宜人类生存和生活的博物所在,才是理想的城市,真正的家园。[10]对城市文化记忆来说,这个“物”不仅仅是自然之物,更是人造之物。守护乡愁的第一条路径是传承和保护城市风貌,保留“物”的记忆,构建有生命的空间,创建和谐的人地关系。
首先,要保护和整治城市中的自然环境,借助公园、河道、园林、绿化等把城市建设成一个会呼吸的有机体,城市居民不需要离开城市就能够感受到春花秋叶,感受到绿色生态的环境。城市中心公园、区域林地、空中植被系统、郊区森林、人行道绿化带以及江河湖海等水资源,都有助于营造居民亲近自然的宜居环境。绿色、田园和生态的环境更容易让人“触景生情”,成为适宜人们居住的理想家园。
其次,保护历史街区与标志性建筑。历史街区和古建筑属于文化记忆中的人造物,凝聚了各种功能和意义。荷兰建筑师阿尔多·范·艾克曾说过:“建筑,不必多做,也不应该少做,它就是协助人类回家。”[11](p56)建筑特别能够唤起人们的记忆,凝聚浓厚的乡愁。所以,历史街区、标志性的建筑在外观上要尽可能地保存原样,修旧如旧。或者修旧换新,建筑外观保持不变,内部功能改造成更适合当前城市生活。部分无法修复的建筑,甚至可以保留废墟,因为废墟代表着曾经的辉煌,具有独特的价值和魅力。另外,历史街区的保护要关注非物质形态层面,将整个街区修复成一个活的动态的场所,而不仅仅是一个静态的标本。
最后,慎重对待城市背景中的小场所。大的自然环境、历史街区和标志性建筑等属于城市生活的公共空间,可以算是城市文化记忆中“官方”部分。事实上,城市生活还有充满“市井”气息的那一面,那些充满生活气息和地方情趣的普通场所,往往凝聚着深厚的文化传统和独特的精神气质。所以,那些处于背景中的普通民居、街道、日常生活场所虽然不是文保单位,却可能是最鲜活的城市文化记忆,同样需要慎重对待,尤其是在城市进行各种拆建、改造时不能一拆了之。毕竟,与城市血肉相连的是城市居民,“市井”是他们真正的小家园,这些小家园具有不可替代的审美意义和乡愁价值。 (二)延续城市文化传统,保留“事”的记忆
作为历史性的存在,城市文化传统除了体现在可见“物”上,更体现在这个城市独特的生活方式中,吃穿住行、生老病死、公共生活、重大仪式等等大小“事”都能体现一个城市的独特文化,要尽可能地延续和发展这些“事”的传统。
首先,恢复和改良传统仪式。仪式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实践活动,以一种集体认同的行为方式来延续和发展地方传统。在仪式中,因为人们身体力行的参与,从而形成深刻的记忆。同时,仪式一般在特定的时刻或重大的节日举行,参与人众多,是一个城市重要的文化记忆。传承传统仪式可以适当改良以适应现代生活,但要注重仪式的整体性,开发跟仪式相关的要素和资源,比如服饰、音乐、故事、美食等等。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传播公众参与度高的节庆仪式,吸引关注度和流量。
其次,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承文化记忆的重要载体。因此,要认真评估城市里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激活暂时失去生命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仅仅作为博物馆里的展示品,而是要以活态形式进行继承,通过文创产品开发、入驻历史街区等形式激发其活力。
最后,重构并传播城市故事。最简要地介绍一个城市的历史和文化,往往从一个故事开始。尤其是历史文化名城,拥有繁雜多样的故事、传说、史料和典籍,这些都是非常鲜活的文化记忆。在这些资料中,梳理出那些经典的能体现城市性格和内涵的故事,从典籍、博物馆、藏书楼走出来,进行多种形式重构和叙事,转化为城市公共雕塑、舞台剧、实景秀、影视作品、适合社交媒体的短视频、城市宣传片等等。在一遍遍的故事传播中,城市的文化记忆将历久弥新,成为一代又一代人共同的记忆。
(三)营造城市归属感,保留“人”的记忆
人是群居动物,建立归属感是人地依恋的重要环节。同时,保护和传承城市文化记忆,最终要落实到记忆的主体——人,因为城市自身并不会记忆。传统的乡村生活本质上就是一个熟人社会,这种亲如家人的乡情就成了最值得留恋的乡愁。而城市因为人口数量大流动性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自然淡漠下来。
在城市中营造归属感,首先从改善公共交往空间开始。公园、剧院、菜场等公共空间是城市人日常交往的场所,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易达、易用、安全,使周围居民乐于前往经常使用,从而成为熟人的聚集地,建立起和谐的人际网络。
其次,提升社区服务,增加人情味。社区作为城市组织的基础单位,是培育人情味最合适的地方。从居民最关心的事情出发,提供从健康服务到教育培训等整套社区服务,必然使社区成为一个富有人情味的地方,建立起熟人小社会。另外还可以利用各种信息化、智慧化手段和虚拟社区,实现各种资源的共享,也利于建立关爱互助的社区氛围。
最后,培养城市文化记忆的传承人。城市文化记忆需要继往开来代代相传,地域文化进入当地的基础教育就非常重要。为此,在对地域文化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要开发相关的教材和课程进入中小学,让孩子们从小熟悉当地文化传统,防止文化记忆断层。
小结
过去被记录在记忆中,就能够对抗自然时间的消亡,在重现过去中思考当下并生发出新的未来。就像普鲁斯特所说:“记忆的本领首先不是复活的本领:它始终像迷一样难以捉摸,以致可以说它被一种未来的思想所纠缠。”[12](p17)通过保留“物”“事”“人”的记忆,留住乡愁,传承城市文化记忆,未来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将拥有更美好的生活和更美好的家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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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法]雅克·德里达.多义的记忆[M].蒋梓骅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
责任编辑:范瑞光
[关键词]乡愁;文化记忆;场所感;历史感;归属感
[中图分类号] C912.8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8-4479(2019)03-0093-05
2013年12月之前,“乡愁”作为一种思念家乡的忧伤情绪,在国内学术界更多地活跃在文学和社会学领域,之后,“乡愁”成了一个备受瞩目的概念,因为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学术界对“乡愁”开展了多角度的研究和阐释,研究内容包括乡愁的内涵、乡愁的情感解析、乡愁的触发要素、影响乡愁体验的因素、乡愁价值开发及应用等等。[1]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试图从乡愁的实质出发,阐述乡愁与文化记忆之间的关系,并且找到一条守护乡愁和城市文化记忆的路径。
一、乡愁和文化记忆的关系
在汉语中,“乡”这个字会意的是两个人相对而坐一起吃饭,是先民们最原初的部落生活方式。而“愁”者,据《说文》解释,“忧”也,从心;本意是心里牵挂着什么。因此,乡愁就是人对家乡产生的一种情感依恋和牵挂,乡愁的实质是一种人地关系。地,是指地方。人文地理学家段义孚在其著作《经验透视中的空间与地方》中对“地方”的范围作过界定:“地方大小不一,小到一把舒适的扶手椅,大到整个地球。家乡是中等程度而具有重要意义的地方,位于城市或乡村,足以支撑人的生活。”“家最有资格被称为地方。家是什么?家是老宅基地,老邻居,家乡或祖国。”[2](p43)也就是说,对“家”与“乡”的牵挂构成了小乡愁,对“国”与“民族”的牵挂则构成了大乡愁。在城市化、全球化的浪潮中,乡愁的“乡”,不仅仅指乡村,也包括城市、国家,在未来甚至还可能包括地球,当熟悉的生活方式、生活空间和人际关系渐行渐远,乡愁就油然而生。
乡愁这种情感的主体是依恋,其中包含了“惆怅”“悲伤”“忧郁”等消极的情感,但更多的是“向往”“关爱”“美好”等积极的情感。因为,家乡和故土意味着一个人生于此地长于此地,这个地方给他提供了满足生理需要和精神需要的种种养分,让他产生安全感。同时,因为童年和青年时期生活在家乡,必然对家乡的物、事和人产生一种文化的认同感,并进一步产生一种精神上审美的情感。所谓“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狗窝”,就是这种现象的通俗说法。所以,乡愁这种人地依恋的情感包含了由低到高的三个层次:
在这条线索中,家乡既是人们追寻自我生存和生命意义的起点,也是人们追求诗意栖居的精神家园的终点。正因为如此,家乡虽然并不是绝对美好,但是当一个人与家乡之间发生时空阻隔的时候,关于家乡的记忆经过意向性的筛选,就构成了对这个人的牵引和召唤,从而在这个人的心中留下深深的眷恋之情。
这种对家乡的深深的眷恋之情,可以是个人的,也可以是群体的。而当一群人共同拥有了对某地的集体记忆,并且以文字、图片或其他形式留存下来,就构成了这个地方的文化记忆。文化记忆是文化人类学上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由扬·阿德曼从集体记忆理论中细分出来的,他把记忆划分成三个维度:个人记忆、社会记忆和文化记忆。其中,文化记忆是“每个社会和每个时代所特有的重新使用的全部文字材料、图片和礼仪仪式……的总合”,“它是一种集体使用的,主要(但不仅仅)涉及过去的知识,一个群体的认同性和独特性的意识就依靠这种知识。”[3](PP5~6)所以,我们也许能够这样表述,文化记忆是一群人的共同拥有的乡愁。
段义孚曾这样评价过文化的中介作用:“很少能像文化中介那样把环境特点与人的感知倾向用因果关系联系起来。”[2](P76)文化是一系列的活动,同时也是一系列活动所最终产生的结果或产物,这些结果或产物以故事、仪式、建筑等形式保存下来,成为在这个环境中生活的人群的集体知识。当他们离开这个环境时,这些文化记忆的回响,就成了触发乡愁的某个因素。
二、乡愁的情感要素
从乡愁对象的角度来分析,大致有物、事、人这三个维度。为什么空间上的物、时间序列上的事和人情关系中的人,能够构成记忆中美好的家乡?因为乡愁这种情感的建构主要包含了三种心理因素:首先是乡愁主体在家乡这个地理空间中身体感知产生的场所感;其次是乡愁主体的成长经历产生的历史感;最后是乡愁主体与亲人、乡人交往中建立的身份的归属感。这三种心理因素,是一个人发展完整和稳定的自我人格所必需的,因为它们刚好回答了“我是谁?我在哪里?我为什么如此?”等等这些最基本的问题。同样的,文化记忆涉及的是一群人的集体认同和集体意识,它所回答的是“我们是谁?我们在哪里?我们为什么如此”等群体自我形象的认同。
(一)空间的场所感
“场所感”是环境美学和人文地理学研究中经常出现的一个概念,指的是在人与具体的生活环境建立起的一种复杂联系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充满记忆的情感体验。挪威建筑理论家诺伯格·舒尔茨对场所和场所精神进行过深入研究,他认为场所是“由具有物质的本质、形态、质感及颜色的具体的物所组成的一个整体,这些物的总合决定了一种‘环境的特性’”,“一般而言,场所都会具有一种特性或‘气氛’”[4](p7)。场所感包括“方向感”和“认同感”,前者是指人们在空间环境中能够定位,知道自己身置何处;后者意味着人们与自己所处的建筑环境有一种类似“友谊”的关系,认同这个场所。让人产生场所感的空间,既包括家乡的山、水、花、樹、石构成的自然环境,也包括道路、码头、街道、广场、市场、学校等公共空间,日常居住空间和邻里交往空间等微小环境更是会让人留下独特难忘的印象。这些环境,共同构成了一个人关于家乡的空间地图。 场所感的实质就是人对环境的认同,意味着“我在这里”“我熟悉这里”“我属于这里”,这种认同感的最高层次就是家园感。当一个人远离这个环境时,曾经的家园感就成了这个人内心深处的乡愁。这种家园感代代相传,也就构成了一个群体的集体记忆。构成这个家园的代表性的“物”就成了地方文化记忆的载体。
(二)时间的历史感
从某个角度来讲,乡愁是成年人特有的时间的产物。因为乡愁关联的是一个人童年和青少年的成长经历。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一个人乡愁的积淀也会越来越强烈。因为,对一个人来说,时间就是人生经历,就是生命本身。谁不眷恋自己的生命?人类与其他生物不同的地方,就是强烈的自我意识和时间意识,不仅关注现在,更关注自己的过去和未来。
我们也可以把城市看作一个有机体,有童年期和青少年期,从起源到发展再到衰败,经历了不同时期的演变,这当中所有发生的事件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消失而消逝,而是或隐或显地留存在城市的肌体里。“一个地方的特征是由发生在那里的事件所赋予的”[5](p50),对一个城市来说,它的记忆“不仅包括城市中发生的重大事件,也包括城市日常生活故事,它们共同构成了城市所有记忆载体所蕴藏的思想和文化传统。”[6](p31)所以,个人成长的经历成了乡愁的底色,而历史上的事件是这个地方文化记忆的重要内容。
(三)身份的归属感
身份,就是个体与他者的联系。每个个体的第一个身份,是孩子,然后是学生、某某单位的员工、谁的丈夫或妻子……人的一生,就是不断建构其身份的过程,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完成了“我是谁”的追问。所以,“身份就是一个个体所有的关于他这种人是其所是的意识”[7](p87)。身份,同时意味着人对他人的归属,比如,儿童一出生就有归属于父母的需求,而某个成年人可能这种需求指向某种群体、某个领袖。
很显然,在家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份,这种身份意识建立在他与亲人、同学、乡人的长年累月的交往中,清晰而稳定。他的身份被“认同”,同时,他的“属性”也得到了界定。反之,当他离开故乡,往往会产生一种身份的焦虑感,感觉失落、空虚、找不到自我,因为他与他人之间曾经稳固的联系被打破了。这种身份焦虑感很快会引导出乡愁这种情感来。更进一步地讲,乡愁传达的是一种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是一种群体文化的“集体无意识”。而文化的认同和归属,就是文化记忆。
空间的场所感、时间的历史感和身份的归属感构成了乡愁的情感要素,另一方面,一个地方的文化记忆以场所(物)、历史(事)作为重要载体,通过记忆主体——“人”得以代代相传。
三、城市文化记忆的守护与传承
俄国符号学家尤里·洛特曼认为,“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文化可以被理解为集体的不可遗传的记忆。”[8](p22)人类的文化不能像动物通过基因进行遗传,就必须通过节日、庆典、各类仪式、象征性的代表物(如纪念碑)、文献资料的编撰等进行延续和保护。在现代化、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语境下,城市文化记忆的传承和保护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首先,在现代性的视野里,除了变化与更新,没有任何的东西是长久的与永恒的,这就使城市文化记忆的重要物证(建筑)正不断消失,城市文化记忆的场所(街道、节日庙会、院落等)被不断挤压,而频繁的人口流动导致文化记忆承载者的身份认知趋于模糊。其次,文化全球化的后果就是大众文化模式取代了各民族的传统文化。表现在城市文化记忆上,出现了“标准”的城市面貌、“共享”的城市文化和“大同”的城市生活,使各地城市的文化记忆逐渐趋同。最后,信息化开创了数字化生存空间,城市越来越依赖这种数字化生存模式,可能导致文化记忆的淡化和丢失。比如习俗与仪式逐渐弱化,公共空间和公共生活不断虚拟化,人与人之间的人情味持续淡化。[9]總之,城市文化记忆面临前所未有的破坏。
根据前面对乡愁和文化记忆的分析,传承和保护城市文化记忆可以从三方面入手:作为记忆客体的“物”和“事”、作为记忆主体的“人”。
(一)保护城市风貌,保留“物”的记忆
人类可以生活在乡村或城市,但一定不能脱离万物生存。刘孝廷教授指出,“物”是城市人精神还乡的小路,把城市建设成一种适宜人类生存和生活的博物所在,才是理想的城市,真正的家园。[10]对城市文化记忆来说,这个“物”不仅仅是自然之物,更是人造之物。守护乡愁的第一条路径是传承和保护城市风貌,保留“物”的记忆,构建有生命的空间,创建和谐的人地关系。
首先,要保护和整治城市中的自然环境,借助公园、河道、园林、绿化等把城市建设成一个会呼吸的有机体,城市居民不需要离开城市就能够感受到春花秋叶,感受到绿色生态的环境。城市中心公园、区域林地、空中植被系统、郊区森林、人行道绿化带以及江河湖海等水资源,都有助于营造居民亲近自然的宜居环境。绿色、田园和生态的环境更容易让人“触景生情”,成为适宜人们居住的理想家园。
其次,保护历史街区与标志性建筑。历史街区和古建筑属于文化记忆中的人造物,凝聚了各种功能和意义。荷兰建筑师阿尔多·范·艾克曾说过:“建筑,不必多做,也不应该少做,它就是协助人类回家。”[11](p56)建筑特别能够唤起人们的记忆,凝聚浓厚的乡愁。所以,历史街区、标志性的建筑在外观上要尽可能地保存原样,修旧如旧。或者修旧换新,建筑外观保持不变,内部功能改造成更适合当前城市生活。部分无法修复的建筑,甚至可以保留废墟,因为废墟代表着曾经的辉煌,具有独特的价值和魅力。另外,历史街区的保护要关注非物质形态层面,将整个街区修复成一个活的动态的场所,而不仅仅是一个静态的标本。
最后,慎重对待城市背景中的小场所。大的自然环境、历史街区和标志性建筑等属于城市生活的公共空间,可以算是城市文化记忆中“官方”部分。事实上,城市生活还有充满“市井”气息的那一面,那些充满生活气息和地方情趣的普通场所,往往凝聚着深厚的文化传统和独特的精神气质。所以,那些处于背景中的普通民居、街道、日常生活场所虽然不是文保单位,却可能是最鲜活的城市文化记忆,同样需要慎重对待,尤其是在城市进行各种拆建、改造时不能一拆了之。毕竟,与城市血肉相连的是城市居民,“市井”是他们真正的小家园,这些小家园具有不可替代的审美意义和乡愁价值。 (二)延续城市文化传统,保留“事”的记忆
作为历史性的存在,城市文化传统除了体现在可见“物”上,更体现在这个城市独特的生活方式中,吃穿住行、生老病死、公共生活、重大仪式等等大小“事”都能体现一个城市的独特文化,要尽可能地延续和发展这些“事”的传统。
首先,恢复和改良传统仪式。仪式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实践活动,以一种集体认同的行为方式来延续和发展地方传统。在仪式中,因为人们身体力行的参与,从而形成深刻的记忆。同时,仪式一般在特定的时刻或重大的节日举行,参与人众多,是一个城市重要的文化记忆。传承传统仪式可以适当改良以适应现代生活,但要注重仪式的整体性,开发跟仪式相关的要素和资源,比如服饰、音乐、故事、美食等等。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传播公众参与度高的节庆仪式,吸引关注度和流量。
其次,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承文化记忆的重要载体。因此,要认真评估城市里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激活暂时失去生命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仅仅作为博物馆里的展示品,而是要以活态形式进行继承,通过文创产品开发、入驻历史街区等形式激发其活力。
最后,重构并传播城市故事。最简要地介绍一个城市的历史和文化,往往从一个故事开始。尤其是历史文化名城,拥有繁雜多样的故事、传说、史料和典籍,这些都是非常鲜活的文化记忆。在这些资料中,梳理出那些经典的能体现城市性格和内涵的故事,从典籍、博物馆、藏书楼走出来,进行多种形式重构和叙事,转化为城市公共雕塑、舞台剧、实景秀、影视作品、适合社交媒体的短视频、城市宣传片等等。在一遍遍的故事传播中,城市的文化记忆将历久弥新,成为一代又一代人共同的记忆。
(三)营造城市归属感,保留“人”的记忆
人是群居动物,建立归属感是人地依恋的重要环节。同时,保护和传承城市文化记忆,最终要落实到记忆的主体——人,因为城市自身并不会记忆。传统的乡村生活本质上就是一个熟人社会,这种亲如家人的乡情就成了最值得留恋的乡愁。而城市因为人口数量大流动性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自然淡漠下来。
在城市中营造归属感,首先从改善公共交往空间开始。公园、剧院、菜场等公共空间是城市人日常交往的场所,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易达、易用、安全,使周围居民乐于前往经常使用,从而成为熟人的聚集地,建立起和谐的人际网络。
其次,提升社区服务,增加人情味。社区作为城市组织的基础单位,是培育人情味最合适的地方。从居民最关心的事情出发,提供从健康服务到教育培训等整套社区服务,必然使社区成为一个富有人情味的地方,建立起熟人小社会。另外还可以利用各种信息化、智慧化手段和虚拟社区,实现各种资源的共享,也利于建立关爱互助的社区氛围。
最后,培养城市文化记忆的传承人。城市文化记忆需要继往开来代代相传,地域文化进入当地的基础教育就非常重要。为此,在对地域文化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要开发相关的教材和课程进入中小学,让孩子们从小熟悉当地文化传统,防止文化记忆断层。
小结
过去被记录在记忆中,就能够对抗自然时间的消亡,在重现过去中思考当下并生发出新的未来。就像普鲁斯特所说:“记忆的本领首先不是复活的本领:它始终像迷一样难以捉摸,以致可以说它被一种未来的思想所纠缠。”[12](p17)通过保留“物”“事”“人”的记忆,留住乡愁,传承城市文化记忆,未来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将拥有更美好的生活和更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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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