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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播令”、“限广令”、“限外令”在不经意间“惊起一滩鸥鹭”,笔者将之称为中国电视剧发展中的“黑天鹅”事件。其实“黑天鹅”事件差不多可以解释任何事物,每天都在发生,只不过有些是逐步演变的,有些是跳跃的而已。
“限播令”、“限广令”、“限外令”在不经意间“惊起一滩鸥鹭”,笔者将之称为中国电视剧发展中的“黑天鹅”事件。其实“黑天鹅”事件差不多可以解释任何事物,每天都在发生,只不过有些是逐步演变的,有些是跳跃的而已。2015年1月1日起,“一剧双星”播出方式取代了实施十年的“4+X”播出方式。未来会怎样?是“孔雀东南飞”还是“大漠孤烟直”?是能够同风而起,扶摇直上?还是“未敢翻身已碰头”?如果是前者倒可以“放歌纵酒”,若是后者恐怕只能“上下求索”,以求突破。
一、乘势而动,顺势而为,造势而行
黑天鹅正是因为“黑”才显得珍贵。当靴子落地之后,我们就不能继续有“害怕发生什么它就发生了”的心理,而是要转变思路,将“黑”发挥到极致。
“一剧双星”除了对央视、湖南卫视、江苏卫视等以独播剧为主的卫视影响较小以外,对绝大多数电视台的影响显而易见。首先是电视剧平均购买的价格上升,而且只能两集连播,广告时段相较三集连播少了一个时段,广告收入大大缩水。支出增加而收入减少,使得电视台对优质电视剧的争夺更为激烈的同时,一些所谓的“神剧”“雷剧”有可能大行其道。其次,受众注意力的分散。“一剧双星”的目的是要“丰富电视剧荧幕”。更多电视剧的播出,必然会分散受众的注意力,而注意力的分散必然导致收视率和广告效果的下降,电视台收益受到影响。再次,挤出效应明显。影视文化产业的火爆使得一些热钱进入其中,在促进影视发展的同时,也催起了明星的身价、剧集的报价。“一剧双星”的出台如果导致投资规模缩水、电视剧滞销的话,热钱、明星、金牌编剧、金牌导演等就会被挤出,转投其他市场。
在电视剧推广方面,我们要造势而行。首先,我们可以借鉴电影的营销方式。要充分挖掘人的本性,利用好人气、人情、人缘,从而形成话题、口碑、分享与互动,将情感性、利益性、饥饿性、引入性、故事性、戏剧性等融为一体,或者将其中之一做到极致,也就占得了先机;其次,要打造品牌。平台是关键。导演是名导、编剧是名编、演员是明星,电视台当然也应是名台。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实现良性循环,吸引各方的参与。而电视品牌的打造是一个系列的长期工程,这就需要我们在选择电视剧方面注重品质、注重个性、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再次,要造产业发展之势。任何一家电视台都应该以促进整个产业发展为己任,只有蛋糕做得足够大,大家的份额、收益才会足够多。如果只是一家独秀而整体产业萎缩的话,“黑天鹅”也会灭绝。
二、内容为王,渠道为王、整合为王
“打铁还需自身硬”放之四海皆准。在当下语境下,世界是平的但不是公平的。“一剧双星”对任何电视台来说都是挑战也是机遇,就看谁能够抓住“黑天鹅”的脖子。
电视剧是基础。“马太效应”在任何时候都在起作用,一部有内容的电视剧总能够把各方面的资源集合到一起。怎样讲故事和讲怎样的故事,我想在“一剧双星”的背景下应该有包括编剧、导演、演员、电视台、企业、受众等共同参与,直接的也好,间接的也罢,从“人性”的角度最关键,因为人才是终结者。从《亮剑》、《士兵突击》、《甄嬛传》、《北平无战事》等优秀电视剧来看,即使前期有很多的顾虑或者担心,但随着电视剧的播出,一切都烟消云散,剩下的只是遍地黄金。
全生态产业链建设是关键。由于成本的增加,广告收入可能性的减少,故电视台全生态产业链的建设显得尤为突出。从上游来说,增加自制剧和定制剧成为首选。一方面,成本可控,而且与电视台品牌可以形成叠加效应;另一方面,可以有的放矢地吸引企业参入(特别是定制剧),可以提前收回部分甚至全部投入。从电视台自身来说,集团化占据了有利地位。“一剧双星”规定了“双星”,但对地面频道并没有作出规定,这就意味着可以实行2+X的播出模式,用X来弥补星的不足。从电视剧产业自身来说,除了现有的产业链以外,衍生产品的开发和营销(游戏、卡通等)、与移动互联网的多屏互动、向海外版权输出等等,都是全生态产业链建设的一部分。“长尾”虽不能一招制胜,但能产生新的胜者。
整合资源是必由之路。“黑天鹅”现象是不可预测的,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因而资源整合势在必行:首先是平台的整合。整合平台的目的就是要做到资源共享,在打通线上线下的基础上降低运营成本。要充分利用好现代信息技术,挖掘数据资源,在媒介融合的过程中发挥“一云多屏”的优势,并利用平台优势,创新招标模式和渠道销售模式,变被动为主动。其次是充分整合政策资源。政策就是生产力。在“新常态”背景下,我们要把握好换挡期、调整期和消化期的节奏,紧跟政策并深挖其内涵,做到有的放矢。第三是整合产业资源。要通过联合或者并购的方式,建构产业链,增加抗风险的能力;要整合文化资源,增加品牌竞争力和营销创意力;要整合内部资源,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前提下,通过栏目间的优势互动和效应叠加,增加电视台本身的用户黏性和吸引力,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民生相结合,将公益传播与日常传播相融合,在集技术、创意与宽容的基础上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创新、创造、创意
创新是主题。在媒介融合背景下,电视必须创新才能够避免被边缘化,一些现在看来要被淘汰的内容,只有创新才能够高层次的回归。电视是工具,过去是看电视,而现在是用电视。多屏互动是创新,打通线上线下也是创新,利用大数据技术为电视剧购买、营销、播出也是创新。现在电视剧主要收益是广告,相信不久的将来主要收益会是网络点播+广告+电商。思维是有惯性的,政策也是如此:一旦某种态势已经形成,我们将很难在短期内改变。所以,创新可以化险为夷、化繁为简,在不经意间出人意料,一如“限娱令”后的电视娱乐节目,生机勃勃。
创意是常态。台湾学者罗文坤认为创意有五层含义:“1、创益(Benefit),创造利益点,让消费者了解该产品利益点在哪。2、创异(Unique),创造差异点,在众多品牌中,给消费者提供购买该品牌的理由。3、创议(Proposition)。‘议’即生活提案。该产品在消费者生活当中(时间、地点)扮演什么角色。4、创艺(Character),即有个性,有艺术性娱乐性。5、创忆(Image),产生回忆,创造回忆。”这对电视剧营销有重要借鉴意义。不管是“一剧双星”也好,还是4+X也罢,方法总比问题多。相比较深圳的“限牌令”,这次的“限播令”最多只能算是“灰天鹅”:“模型化”可循,希望永在。
美国学者纳西姆 ● 尼古拉斯 ● 塔勒布说:“我不担心广为人知和耸人听闻的风险,而担心更为险恶的隐藏风险。”所以,我不担心“限播令”带来的风险,更担心无处不在的陷阱,当无风可借之时,冲上云霄只能摔得更惨。
“限播令”、“限广令”、“限外令”在不经意间“惊起一滩鸥鹭”,笔者将之称为中国电视剧发展中的“黑天鹅”事件。其实“黑天鹅”事件差不多可以解释任何事物,每天都在发生,只不过有些是逐步演变的,有些是跳跃的而已。2015年1月1日起,“一剧双星”播出方式取代了实施十年的“4+X”播出方式。未来会怎样?是“孔雀东南飞”还是“大漠孤烟直”?是能够同风而起,扶摇直上?还是“未敢翻身已碰头”?如果是前者倒可以“放歌纵酒”,若是后者恐怕只能“上下求索”,以求突破。
一、乘势而动,顺势而为,造势而行
黑天鹅正是因为“黑”才显得珍贵。当靴子落地之后,我们就不能继续有“害怕发生什么它就发生了”的心理,而是要转变思路,将“黑”发挥到极致。
“一剧双星”除了对央视、湖南卫视、江苏卫视等以独播剧为主的卫视影响较小以外,对绝大多数电视台的影响显而易见。首先是电视剧平均购买的价格上升,而且只能两集连播,广告时段相较三集连播少了一个时段,广告收入大大缩水。支出增加而收入减少,使得电视台对优质电视剧的争夺更为激烈的同时,一些所谓的“神剧”“雷剧”有可能大行其道。其次,受众注意力的分散。“一剧双星”的目的是要“丰富电视剧荧幕”。更多电视剧的播出,必然会分散受众的注意力,而注意力的分散必然导致收视率和广告效果的下降,电视台收益受到影响。再次,挤出效应明显。影视文化产业的火爆使得一些热钱进入其中,在促进影视发展的同时,也催起了明星的身价、剧集的报价。“一剧双星”的出台如果导致投资规模缩水、电视剧滞销的话,热钱、明星、金牌编剧、金牌导演等就会被挤出,转投其他市场。
在电视剧推广方面,我们要造势而行。首先,我们可以借鉴电影的营销方式。要充分挖掘人的本性,利用好人气、人情、人缘,从而形成话题、口碑、分享与互动,将情感性、利益性、饥饿性、引入性、故事性、戏剧性等融为一体,或者将其中之一做到极致,也就占得了先机;其次,要打造品牌。平台是关键。导演是名导、编剧是名编、演员是明星,电视台当然也应是名台。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实现良性循环,吸引各方的参与。而电视品牌的打造是一个系列的长期工程,这就需要我们在选择电视剧方面注重品质、注重个性、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再次,要造产业发展之势。任何一家电视台都应该以促进整个产业发展为己任,只有蛋糕做得足够大,大家的份额、收益才会足够多。如果只是一家独秀而整体产业萎缩的话,“黑天鹅”也会灭绝。
二、内容为王,渠道为王、整合为王
“打铁还需自身硬”放之四海皆准。在当下语境下,世界是平的但不是公平的。“一剧双星”对任何电视台来说都是挑战也是机遇,就看谁能够抓住“黑天鹅”的脖子。
电视剧是基础。“马太效应”在任何时候都在起作用,一部有内容的电视剧总能够把各方面的资源集合到一起。怎样讲故事和讲怎样的故事,我想在“一剧双星”的背景下应该有包括编剧、导演、演员、电视台、企业、受众等共同参与,直接的也好,间接的也罢,从“人性”的角度最关键,因为人才是终结者。从《亮剑》、《士兵突击》、《甄嬛传》、《北平无战事》等优秀电视剧来看,即使前期有很多的顾虑或者担心,但随着电视剧的播出,一切都烟消云散,剩下的只是遍地黄金。
全生态产业链建设是关键。由于成本的增加,广告收入可能性的减少,故电视台全生态产业链的建设显得尤为突出。从上游来说,增加自制剧和定制剧成为首选。一方面,成本可控,而且与电视台品牌可以形成叠加效应;另一方面,可以有的放矢地吸引企业参入(特别是定制剧),可以提前收回部分甚至全部投入。从电视台自身来说,集团化占据了有利地位。“一剧双星”规定了“双星”,但对地面频道并没有作出规定,这就意味着可以实行2+X的播出模式,用X来弥补星的不足。从电视剧产业自身来说,除了现有的产业链以外,衍生产品的开发和营销(游戏、卡通等)、与移动互联网的多屏互动、向海外版权输出等等,都是全生态产业链建设的一部分。“长尾”虽不能一招制胜,但能产生新的胜者。
整合资源是必由之路。“黑天鹅”现象是不可预测的,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因而资源整合势在必行:首先是平台的整合。整合平台的目的就是要做到资源共享,在打通线上线下的基础上降低运营成本。要充分利用好现代信息技术,挖掘数据资源,在媒介融合的过程中发挥“一云多屏”的优势,并利用平台优势,创新招标模式和渠道销售模式,变被动为主动。其次是充分整合政策资源。政策就是生产力。在“新常态”背景下,我们要把握好换挡期、调整期和消化期的节奏,紧跟政策并深挖其内涵,做到有的放矢。第三是整合产业资源。要通过联合或者并购的方式,建构产业链,增加抗风险的能力;要整合文化资源,增加品牌竞争力和营销创意力;要整合内部资源,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前提下,通过栏目间的优势互动和效应叠加,增加电视台本身的用户黏性和吸引力,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民生相结合,将公益传播与日常传播相融合,在集技术、创意与宽容的基础上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创新、创造、创意
创新是主题。在媒介融合背景下,电视必须创新才能够避免被边缘化,一些现在看来要被淘汰的内容,只有创新才能够高层次的回归。电视是工具,过去是看电视,而现在是用电视。多屏互动是创新,打通线上线下也是创新,利用大数据技术为电视剧购买、营销、播出也是创新。现在电视剧主要收益是广告,相信不久的将来主要收益会是网络点播+广告+电商。思维是有惯性的,政策也是如此:一旦某种态势已经形成,我们将很难在短期内改变。所以,创新可以化险为夷、化繁为简,在不经意间出人意料,一如“限娱令”后的电视娱乐节目,生机勃勃。
创意是常态。台湾学者罗文坤认为创意有五层含义:“1、创益(Benefit),创造利益点,让消费者了解该产品利益点在哪。2、创异(Unique),创造差异点,在众多品牌中,给消费者提供购买该品牌的理由。3、创议(Proposition)。‘议’即生活提案。该产品在消费者生活当中(时间、地点)扮演什么角色。4、创艺(Character),即有个性,有艺术性娱乐性。5、创忆(Image),产生回忆,创造回忆。”这对电视剧营销有重要借鉴意义。不管是“一剧双星”也好,还是4+X也罢,方法总比问题多。相比较深圳的“限牌令”,这次的“限播令”最多只能算是“灰天鹅”:“模型化”可循,希望永在。
美国学者纳西姆 ● 尼古拉斯 ● 塔勒布说:“我不担心广为人知和耸人听闻的风险,而担心更为险恶的隐藏风险。”所以,我不担心“限播令”带来的风险,更担心无处不在的陷阱,当无风可借之时,冲上云霄只能摔得更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