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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消费时代背景下,艺术家与时尚品牌跨界合作日渐频繁,跨界成为艺术身处当下时代背景中对自身发展的尝试性探索。这种艺术对外的跨界既是一种艺术实践和艺术表达,但同样会伴生一些负面效应。在对跨界现象的研究中,我们应对艺术在其中的表现进行思考。
关键词:艺术跨界;艺术消费;品牌合作
艺术与人们惯常所理解的商品或消费之间一向存在明显的界限,然而近年来这条界限正逐渐模糊,艺术家与国际时尚品牌陆续展开联名合作,且合作活动愈加频繁,艺术与时尚跨界现象已成为不可忽视的新潮流。村上隆、草间弥生通过与路易威登合作,获得全球范围的宣传与推广以及相应的艺术资金,而路易威登则赚取高额利润并实现品牌文化累积,达明·赫斯特、杰夫·昆斯等艺术家也同样在与时尚、商业的结合中有所收获。艺术家们不仅取得更为显赫的声名和大笔创作资金,还在跨界中找到了对艺术实践新的尝试和实验方法,近乎双赢的合作模式给固有的艺术市场指出具有潜力的发展方向:于艺术馆、画廊、拍卖公司和收藏家等组成的传统艺术消费市场之外,艺术家可以在更宽广的大众消费市场上发表作品,以新的形式自我经营并获得更大范围的影响。而艺术从独立的艺术市场迈出,涉足更为广泛的消费市场,究其原因,一方面源于艺术对自身概念、内涵和影响力的自发性拓展与延伸,是艺术内在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则是日渐成熟的全球消费市场已形成独有的消费文化,以符号化、信息化、全球化等概念为延伸支点,将尽可能多的概念纳入自身的文化体系,包括艺术在内的多种文化元素都因此被染上消费时代的色彩。
艺术家与时尚品牌的跨界合作中,先不论其商业成份的多寡,艺术家仍然是在创作作品,不过是有了相对限定的主题和范围以及合作伙伴,而有时这些限定的力量微弱到可以忽略不计,跨界合作对于艺术家来说不过是一次艺术实践。艺术家在跨界中的主要职责就是运用自己独特的艺术语言和艺术符号进行创作,合作中的商业部分不是艺术家的专业,商业合作者也不可能把这部分交给艺术家来运营。仔细看来,艺术家的创作实践在自身的范畴并无本质的变化。
创作实践作为一种行为虽无本质变化,但也必须承认合作中的商业性会成为一种限制。只是限制或约束除了告訴人们不能做什么之外往往具有更多令人惊喜的效果,作为一个划定空间的线,限制反衬出更多的自由,而如果这条线没有全然封闭,那么在自由与限制的微小空隙中不留痕迹地模糊界限将带来意外的刺激与灵感。在限制与自由之间,艺术家关注的并非限制,而是自由,限制之外尽是自由,全看艺术家自身对自由的掌控。
艺术与时尚跨界合作作为艺术实践的一种尝试,也将众人眼中高不可攀的艺术拉回现实。过于纯粹的精神性和创作手法究竟有多少人能真正理解,缺乏观众难道不是艺术的损失,不被理解的艺术似乎也偏离了艺术的本心。艺术最重要的功能其实应该是抚慰人心,带给世人精神上的教化,俗话说就是要“接地气”。不再局限于艺术场馆、展览时间和观者身份,让更多人欣赏和拥有艺术,是跨界合作艺术实践的最成功之处。
与此同时,艺术作品的创作不是虚无的精神创作,它需要物质实体承载艺术家的创作理念,而艺术作品的材料作为物质材料,在社会生活中多数为消费品,通过货币的交换才能拥有艺术材料;若是从自然中选取植物、石块等无需购买的自然物,创作过程和展示作品时的场地也需要货币租用;就算是表演最简单的行为艺术,只采用最低程度的物质材料,选择不用租下的公共空间来降低资金成本,艺术家作为人在社会上生存,衣食住行也需要资金支持。总而言之,艺术从来就和金钱密不可分。
处于消费时代,很多艺术创作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创作过程需要大量资本支持,特别是一些装置艺术品、大型艺术展览等。而为了呈现更好的艺术效果,更完整的表达艺术家的想法,艺术家需要有相当的资金,或是出售作品,或是其他途径谋生,或是得到他人或机构的赞助。艺术家与时尚产业跨界合作通常可以获得大笔的创作资金和倾向性的艺术赞助,这些资金可以使艺术家在创作时至少不受到来自金钱的压力,能更自由地进行自我表达。
终生圄于纯粹的艺术世界,局限于一个领域,艺术家作品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令人质疑。艺术作品或文学作品,真正的顶级之作无不具有极高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在全人类的共同情感中找到相应的共鸣,因而获得世界范围的认同。艺术创作只有不断涉足不同领域,感受社会的方方面面和生活的形形色色,才能从更多角度抓住创作的本质。著名电影导演贾樟柯说:“仅有点电影会让我迟钝,跨界让我思想新鲜”。艺术家过于自视身份定位,局限在艺术领域中而缺乏对其他领域的探索,不仅思想上受到禁锢,作品也会变得沉闷丧失趣味。
时尚是人们竞相追求的生活状态或态度,跨界时尚产业进行合作,给艺术创作带来思想上的冲击和活力,艺术得以更接近现实生活。通过与时尚合作,深入时尚领域,观察时尚产业的运作经营,设计师们的创作经验和消费者对时尚的推崇追捧,艺术家的思维会被加速推进,不断接受新想法并产生自己的新想法。即使某段跨界合作已经告一段落,艺术家被拓展的思维仍可在自身艺术创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艺术与时尚交融得越来越紧密,跨界行为越来越频繁,艺术不断获得商业成功,使得曾经质疑跨界合作活动的声音重新思考这一现象。事实上,跨界合作不是单纯表象上的商业结合,它有着更深层次的意义。在研究跨界合作现象中,尝试思考艺术在跨界中概念内涵和现实影响力的扩张,艺术脉络在扩界影响下的发展过程,换个角度来看待艺术家的跨界商业行为,把这种跨界视为一种新的艺术实践方式和艺术家获取更独立经济力量的尝试将使我们重新认识跨界合作现象。
而通过对跨界现象的分析,也要警惕媚俗带来的负面影响。媚俗就是为迎合受众,放弃原则与理智以取悦大众的行为,刻意之下满是低级趣味。跨界成功案例中的巨额效益引人注目,自然会也会招来媚俗低劣的模仿和跟风。例如因追求高额的销售回报和短期商业利益,合作过程中商业运营元素过度堆砌,不切实际的过度宣传炒作反而引来消费者的反感;品牌与艺术家在艺术风格上的不匹配,使产品或展览风格过于混杂难以协调,破坏了消费者和艺术观众对品牌和艺术家固有的认知和印象;因低估受众的艺术品位而粗制滥造,造成产品和展览毫无艺术性,空挂艺术家和艺术的名头,其实作品低俗无趣;还有就是对成功案例、陈词滥调的过度模仿,只一味地借鉴迎合,毫无自我创造和新意。长远来看,这些负面的合作如果频现,未来再有跨界行为时多会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和来自各方更多的阻力。
消费时代在文化、经济、政治等多方面复杂交融、瞬息万变的特征使艺术与时尚的合作有着无限可能,对跨界的批判和评论,不应绝对化艺术本身的艺术性,要运用广阔视野,看艺术在全球化环境和宏观时代的位置,将艺术看作安抚社会的精神慰藉和推动文明进步的审美力量。
参考文献
[1]河清.艺术的阴谋[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
[2]村上隆.艺术创业论[M].江明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1.
[3]陈丹青.谁养活了艺术[J].中国企业家,2010,9.
作者简介
汪睿(1989.05-),女,汉族,助教,硕士,研究方向:艺术设计类课程教学。
(作者单位: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关键词:艺术跨界;艺术消费;品牌合作
艺术与人们惯常所理解的商品或消费之间一向存在明显的界限,然而近年来这条界限正逐渐模糊,艺术家与国际时尚品牌陆续展开联名合作,且合作活动愈加频繁,艺术与时尚跨界现象已成为不可忽视的新潮流。村上隆、草间弥生通过与路易威登合作,获得全球范围的宣传与推广以及相应的艺术资金,而路易威登则赚取高额利润并实现品牌文化累积,达明·赫斯特、杰夫·昆斯等艺术家也同样在与时尚、商业的结合中有所收获。艺术家们不仅取得更为显赫的声名和大笔创作资金,还在跨界中找到了对艺术实践新的尝试和实验方法,近乎双赢的合作模式给固有的艺术市场指出具有潜力的发展方向:于艺术馆、画廊、拍卖公司和收藏家等组成的传统艺术消费市场之外,艺术家可以在更宽广的大众消费市场上发表作品,以新的形式自我经营并获得更大范围的影响。而艺术从独立的艺术市场迈出,涉足更为广泛的消费市场,究其原因,一方面源于艺术对自身概念、内涵和影响力的自发性拓展与延伸,是艺术内在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则是日渐成熟的全球消费市场已形成独有的消费文化,以符号化、信息化、全球化等概念为延伸支点,将尽可能多的概念纳入自身的文化体系,包括艺术在内的多种文化元素都因此被染上消费时代的色彩。
艺术家与时尚品牌的跨界合作中,先不论其商业成份的多寡,艺术家仍然是在创作作品,不过是有了相对限定的主题和范围以及合作伙伴,而有时这些限定的力量微弱到可以忽略不计,跨界合作对于艺术家来说不过是一次艺术实践。艺术家在跨界中的主要职责就是运用自己独特的艺术语言和艺术符号进行创作,合作中的商业部分不是艺术家的专业,商业合作者也不可能把这部分交给艺术家来运营。仔细看来,艺术家的创作实践在自身的范畴并无本质的变化。
创作实践作为一种行为虽无本质变化,但也必须承认合作中的商业性会成为一种限制。只是限制或约束除了告訴人们不能做什么之外往往具有更多令人惊喜的效果,作为一个划定空间的线,限制反衬出更多的自由,而如果这条线没有全然封闭,那么在自由与限制的微小空隙中不留痕迹地模糊界限将带来意外的刺激与灵感。在限制与自由之间,艺术家关注的并非限制,而是自由,限制之外尽是自由,全看艺术家自身对自由的掌控。
艺术与时尚跨界合作作为艺术实践的一种尝试,也将众人眼中高不可攀的艺术拉回现实。过于纯粹的精神性和创作手法究竟有多少人能真正理解,缺乏观众难道不是艺术的损失,不被理解的艺术似乎也偏离了艺术的本心。艺术最重要的功能其实应该是抚慰人心,带给世人精神上的教化,俗话说就是要“接地气”。不再局限于艺术场馆、展览时间和观者身份,让更多人欣赏和拥有艺术,是跨界合作艺术实践的最成功之处。
与此同时,艺术作品的创作不是虚无的精神创作,它需要物质实体承载艺术家的创作理念,而艺术作品的材料作为物质材料,在社会生活中多数为消费品,通过货币的交换才能拥有艺术材料;若是从自然中选取植物、石块等无需购买的自然物,创作过程和展示作品时的场地也需要货币租用;就算是表演最简单的行为艺术,只采用最低程度的物质材料,选择不用租下的公共空间来降低资金成本,艺术家作为人在社会上生存,衣食住行也需要资金支持。总而言之,艺术从来就和金钱密不可分。
处于消费时代,很多艺术创作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创作过程需要大量资本支持,特别是一些装置艺术品、大型艺术展览等。而为了呈现更好的艺术效果,更完整的表达艺术家的想法,艺术家需要有相当的资金,或是出售作品,或是其他途径谋生,或是得到他人或机构的赞助。艺术家与时尚产业跨界合作通常可以获得大笔的创作资金和倾向性的艺术赞助,这些资金可以使艺术家在创作时至少不受到来自金钱的压力,能更自由地进行自我表达。
终生圄于纯粹的艺术世界,局限于一个领域,艺术家作品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令人质疑。艺术作品或文学作品,真正的顶级之作无不具有极高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在全人类的共同情感中找到相应的共鸣,因而获得世界范围的认同。艺术创作只有不断涉足不同领域,感受社会的方方面面和生活的形形色色,才能从更多角度抓住创作的本质。著名电影导演贾樟柯说:“仅有点电影会让我迟钝,跨界让我思想新鲜”。艺术家过于自视身份定位,局限在艺术领域中而缺乏对其他领域的探索,不仅思想上受到禁锢,作品也会变得沉闷丧失趣味。
时尚是人们竞相追求的生活状态或态度,跨界时尚产业进行合作,给艺术创作带来思想上的冲击和活力,艺术得以更接近现实生活。通过与时尚合作,深入时尚领域,观察时尚产业的运作经营,设计师们的创作经验和消费者对时尚的推崇追捧,艺术家的思维会被加速推进,不断接受新想法并产生自己的新想法。即使某段跨界合作已经告一段落,艺术家被拓展的思维仍可在自身艺术创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艺术与时尚交融得越来越紧密,跨界行为越来越频繁,艺术不断获得商业成功,使得曾经质疑跨界合作活动的声音重新思考这一现象。事实上,跨界合作不是单纯表象上的商业结合,它有着更深层次的意义。在研究跨界合作现象中,尝试思考艺术在跨界中概念内涵和现实影响力的扩张,艺术脉络在扩界影响下的发展过程,换个角度来看待艺术家的跨界商业行为,把这种跨界视为一种新的艺术实践方式和艺术家获取更独立经济力量的尝试将使我们重新认识跨界合作现象。
而通过对跨界现象的分析,也要警惕媚俗带来的负面影响。媚俗就是为迎合受众,放弃原则与理智以取悦大众的行为,刻意之下满是低级趣味。跨界成功案例中的巨额效益引人注目,自然会也会招来媚俗低劣的模仿和跟风。例如因追求高额的销售回报和短期商业利益,合作过程中商业运营元素过度堆砌,不切实际的过度宣传炒作反而引来消费者的反感;品牌与艺术家在艺术风格上的不匹配,使产品或展览风格过于混杂难以协调,破坏了消费者和艺术观众对品牌和艺术家固有的认知和印象;因低估受众的艺术品位而粗制滥造,造成产品和展览毫无艺术性,空挂艺术家和艺术的名头,其实作品低俗无趣;还有就是对成功案例、陈词滥调的过度模仿,只一味地借鉴迎合,毫无自我创造和新意。长远来看,这些负面的合作如果频现,未来再有跨界行为时多会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和来自各方更多的阻力。
消费时代在文化、经济、政治等多方面复杂交融、瞬息万变的特征使艺术与时尚的合作有着无限可能,对跨界的批判和评论,不应绝对化艺术本身的艺术性,要运用广阔视野,看艺术在全球化环境和宏观时代的位置,将艺术看作安抚社会的精神慰藉和推动文明进步的审美力量。
参考文献
[1]河清.艺术的阴谋[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
[2]村上隆.艺术创业论[M].江明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1.
[3]陈丹青.谁养活了艺术[J].中国企业家,2010,9.
作者简介
汪睿(1989.05-),女,汉族,助教,硕士,研究方向:艺术设计类课程教学。
(作者单位:安徽财贸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