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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嗤”地一声,细雨中,一辆大型厢车应声停在了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一处院坝上。
车体庞大,亮丽的白色异常显眼,“法院”二字非常醒目。
几个身着黑色警服的人鱼贯而下,娴熟地行动起来。
“呼哧”一声,车体左侧被平放下来。
“防雨棚拉起。”一名身材健硕的法警喊道。
“嘶——”车体顶部伸出五米长的防雨棚。
支脚架,设警戒线,启动设备,播放宣传片。
再看车身内景——巨大的国徽庄严肃穆,电子显示屏全程录影,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等席位依次排开,一名法官正在准备材料。
群众们围过来,一双双眼睛里透露着好奇。
…………
“车载法庭”审案大幕徐徐展开。
缘起“不便”
“这是干啥?”有群众忍不住问。
“开庭审理一桩案子。”一名法警说。
“什么?法院到这里来了?”人群中响起惊叹声。
不远处,江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丘世轩微微一笑——她已经习惯了群众的这种惊叹。
“一辆车,承载的是一个‘五脏俱全’的法庭。用我们李院长的话来讲,这既达到了服务群众的目的,又起到了宣传效果。”丘世轩说。
事情还要从丘世轩口中的“李院长”——江津区人民法院院长李亮说起。
2013年9月的一天,李亮正在对法院的窗口部门例行检查。
看到一位当事人刚刚办完事,李亮上前问:“对服务还满意吗?”
“满意,十几分钟就立了案,好快。”当事人回答。
“只要您满意就好,现在要回去了哈?”李亮随口问了一句。
当事人低头看了下时间,面露匆忙之色:“呦,不说了哈,我要赶回德感工业园区呢,时间紧。”
望着远去的背影,李亮心里一惊——到德感工业园区,至少要40分钟。
这还算是近的。
江津区,是典型的“大城市”带“大农村”格局,许多偏远乡镇仍然存在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等问题。
有些偏远乡镇的群众到法院,一个来回需要大半天时间。
“代表着公平与正义的法律,怎样才能直达最基层?”
“基层法制宣传,怎样才能有更好的效果?”
李亮陷入了沉思。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一番调研,法官们发现:江津区各乡镇,群众仍然保留着“赶场”的习俗,除了日常采买物品,每次赶场都是群众交流新鲜事物、传递信息的盛会。
李亮眼前一亮,一个想法在他心里开始酝酿。
“便民超市”
回到先锋镇开庭现场。
2014年12月3日下午2点30分,审判员程松、书记员晏侣思、原告人黎某、被告人刘某等悉数入场。
随着本场主审法官的一声“全体起立”,“车载法庭”正式开庭。
宣读法庭纪律后,原告开始陈述。
“我请求法院判决刘某将欠我的2.1万元工钱尽快予以偿还。”黎某将事情经过、赔偿理由一一道来,并当庭奉上劳务合同等证据。
随后,被告人刘某陈述事实,并对原告陈述产生质疑。
双方你来我去,激烈交锋。
此时,台下的李涵霞正在忙碌着,作为江津区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她还要为下一场审判做功课。
“我们要努力让每一个案子都成为区域性的经典案例,还要让老百姓能明白其中道理。”李涵霞说。
而这,也恰恰是李亮“想法”的成功实践。
“需要的就是一个移动的巡回法庭,要覆盖一个区域,涵盖一个层面。”李亮说。
对此,李亮有个生动的比喻: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是“大型商场”,法官亲自上门服务是“快递服务”,那么“车载法庭”就是“便民超市”。
为让这个“便民超市”成为现实,江津区法院决定:以一辆南京依维柯车为基础改装成“车载法庭”。
“主要是依托其庞大的车身。”江津区法院党建办主任白大行介绍道。
不曾想,当初江津区法院将设计想法告诉工程方后,对方一头雾水——国内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设计。
只能一边探索,一边安装。
如今的车体,外围有大型照明灯、LED显示屏、高速摄像机、防雨棚等,内置审判桌椅、发电机、审判法庭信息化系统、数字化设备等办公用品。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就是一个庄严的法庭。”白大行说。
但并不是所有的审判都适合“车载法庭”。
“2014年,江津区法院受理的案件已经超过一万起了,但真正适合‘车载法庭’审理的主要是赡养、离婚、劳务纠纷等案件。”白大行说。
太专业的案件,老百姓听不懂,也达不到法制宣传效果。
于是,这些贴近老百姓的案件就成了首选。
“术业有专攻,这些都是探索出来的经验。”白大行说。
“车载”效应
2014年12月3日下午3点25分,原告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一场审判最终以成功调解而结束。
完毕后,只见被告刘某紧握原告黎某的手:“一定信守承诺,尽快归还欠款。”
旁边群众大声叫好。
“大家都是讲理守法的人,事情只要弄清楚了,就一定会有解决办法。”一位群众感叹。
“这也是我们最想看到的结果。”丘世轩说。
除了法制宣传作用,另一项作用尤其深得江津区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庭长樊小平的心。
2014年10月的一天,樊小平准备使用“车载法庭”到江津区吴滩镇共和村审理一起案件。
几年前,原告张某借了3000元给朋友廖某,但廖某到规定期限迟迟不还。
张某只好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廖某躲在外地,就是不肯现身。
“廖某,我是江津区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庭长樊小平,今天下午我们到你老家进行审判……”
电话那头,廖某坐不住了。
廖某当即表示:“千万别去老家,被街坊邻居知道了,太丢人。我马上归还欠款。”
未开庭,事情已化解。
“乡村社会大多是熟人,谁也不想背后被乡亲们戳脊梁骨。法律的震慑作用,在这件事情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樊小平笑着说。
2014年5月15日下午,江津区塘河镇石龙门村,“车载法庭”正在对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进行庭审。
除了众多群众外,观摩这次庭审的还有一位特殊客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全程观摩后,周强说:“‘车载法庭’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在群众中举行公开庭审起到了很好的法制宣传作用,是一项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予以完善。”
如今,江津区法院这一创举——“车载法庭”已被收录到“百度百科”词条中。
“让老百姓以最短时间、最低诉讼成本、最快捷方式获得司法服务,这就是我们的目标。”李亮说。
车体庞大,亮丽的白色异常显眼,“法院”二字非常醒目。
几个身着黑色警服的人鱼贯而下,娴熟地行动起来。
“呼哧”一声,车体左侧被平放下来。
“防雨棚拉起。”一名身材健硕的法警喊道。
“嘶——”车体顶部伸出五米长的防雨棚。
支脚架,设警戒线,启动设备,播放宣传片。
再看车身内景——巨大的国徽庄严肃穆,电子显示屏全程录影,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等席位依次排开,一名法官正在准备材料。
群众们围过来,一双双眼睛里透露着好奇。
…………
“车载法庭”审案大幕徐徐展开。
缘起“不便”
“这是干啥?”有群众忍不住问。
“开庭审理一桩案子。”一名法警说。
“什么?法院到这里来了?”人群中响起惊叹声。
不远处,江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丘世轩微微一笑——她已经习惯了群众的这种惊叹。
“一辆车,承载的是一个‘五脏俱全’的法庭。用我们李院长的话来讲,这既达到了服务群众的目的,又起到了宣传效果。”丘世轩说。
事情还要从丘世轩口中的“李院长”——江津区人民法院院长李亮说起。
2013年9月的一天,李亮正在对法院的窗口部门例行检查。
看到一位当事人刚刚办完事,李亮上前问:“对服务还满意吗?”
“满意,十几分钟就立了案,好快。”当事人回答。
“只要您满意就好,现在要回去了哈?”李亮随口问了一句。
当事人低头看了下时间,面露匆忙之色:“呦,不说了哈,我要赶回德感工业园区呢,时间紧。”
望着远去的背影,李亮心里一惊——到德感工业园区,至少要40分钟。
这还算是近的。
江津区,是典型的“大城市”带“大农村”格局,许多偏远乡镇仍然存在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等问题。
有些偏远乡镇的群众到法院,一个来回需要大半天时间。
“代表着公平与正义的法律,怎样才能直达最基层?”
“基层法制宣传,怎样才能有更好的效果?”
李亮陷入了沉思。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一番调研,法官们发现:江津区各乡镇,群众仍然保留着“赶场”的习俗,除了日常采买物品,每次赶场都是群众交流新鲜事物、传递信息的盛会。
李亮眼前一亮,一个想法在他心里开始酝酿。
“便民超市”
回到先锋镇开庭现场。
2014年12月3日下午2点30分,审判员程松、书记员晏侣思、原告人黎某、被告人刘某等悉数入场。
随着本场主审法官的一声“全体起立”,“车载法庭”正式开庭。
宣读法庭纪律后,原告开始陈述。
“我请求法院判决刘某将欠我的2.1万元工钱尽快予以偿还。”黎某将事情经过、赔偿理由一一道来,并当庭奉上劳务合同等证据。
随后,被告人刘某陈述事实,并对原告陈述产生质疑。
双方你来我去,激烈交锋。
此时,台下的李涵霞正在忙碌着,作为江津区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她还要为下一场审判做功课。
“我们要努力让每一个案子都成为区域性的经典案例,还要让老百姓能明白其中道理。”李涵霞说。
而这,也恰恰是李亮“想法”的成功实践。
“需要的就是一个移动的巡回法庭,要覆盖一个区域,涵盖一个层面。”李亮说。
对此,李亮有个生动的比喻: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是“大型商场”,法官亲自上门服务是“快递服务”,那么“车载法庭”就是“便民超市”。
为让这个“便民超市”成为现实,江津区法院决定:以一辆南京依维柯车为基础改装成“车载法庭”。
“主要是依托其庞大的车身。”江津区法院党建办主任白大行介绍道。
不曾想,当初江津区法院将设计想法告诉工程方后,对方一头雾水——国内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设计。
只能一边探索,一边安装。
如今的车体,外围有大型照明灯、LED显示屏、高速摄像机、防雨棚等,内置审判桌椅、发电机、审判法庭信息化系统、数字化设备等办公用品。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就是一个庄严的法庭。”白大行说。
但并不是所有的审判都适合“车载法庭”。
“2014年,江津区法院受理的案件已经超过一万起了,但真正适合‘车载法庭’审理的主要是赡养、离婚、劳务纠纷等案件。”白大行说。
太专业的案件,老百姓听不懂,也达不到法制宣传效果。
于是,这些贴近老百姓的案件就成了首选。
“术业有专攻,这些都是探索出来的经验。”白大行说。
“车载”效应
2014年12月3日下午3点25分,原告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一场审判最终以成功调解而结束。
完毕后,只见被告刘某紧握原告黎某的手:“一定信守承诺,尽快归还欠款。”
旁边群众大声叫好。
“大家都是讲理守法的人,事情只要弄清楚了,就一定会有解决办法。”一位群众感叹。
“这也是我们最想看到的结果。”丘世轩说。
除了法制宣传作用,另一项作用尤其深得江津区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庭长樊小平的心。
2014年10月的一天,樊小平准备使用“车载法庭”到江津区吴滩镇共和村审理一起案件。
几年前,原告张某借了3000元给朋友廖某,但廖某到规定期限迟迟不还。
张某只好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廖某躲在外地,就是不肯现身。
“廖某,我是江津区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庭长樊小平,今天下午我们到你老家进行审判……”
电话那头,廖某坐不住了。
廖某当即表示:“千万别去老家,被街坊邻居知道了,太丢人。我马上归还欠款。”
未开庭,事情已化解。
“乡村社会大多是熟人,谁也不想背后被乡亲们戳脊梁骨。法律的震慑作用,在这件事情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樊小平笑着说。
2014年5月15日下午,江津区塘河镇石龙门村,“车载法庭”正在对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进行庭审。
除了众多群众外,观摩这次庭审的还有一位特殊客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全程观摩后,周强说:“‘车载法庭’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在群众中举行公开庭审起到了很好的法制宣传作用,是一项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予以完善。”
如今,江津区法院这一创举——“车载法庭”已被收录到“百度百科”词条中。
“让老百姓以最短时间、最低诉讼成本、最快捷方式获得司法服务,这就是我们的目标。”李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