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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英国的自由贸易派极力鼓动《谷物法》的废除,其真正的目的是进口国外低价粮食,使工人工资下降,从而增加资本家的利润。粮食价格降低远远比不上工人工资的降低,而且竞争日趋激烈,劳动强度越来越高,工人的生活陷于水深火热之中。资本与劳动者权益的协调,在现代社会也是不容忽视的。中国一方面要进行市场改革,加入全球化的浪潮,一方面也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关键词】:自由贸易;工人;工资
1847年9月16日~18日,国际经济学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主要议题为自由贸易,英、法、荷、意等国著名的自由贸易派的经济学家、工业家、商人都出席了此次会议。而这次会议上也出现了一个特殊的身份——观察员,在会议进行的第三天,关于“自由贸易对工人阶级是否有利”这一问题,无产阶级代表维尔特还做了精彩的发言。而后,会议的主持者却突然宣布停止会议的辩论,不给已经登记了的马克思以发言的机会。因此,1848年1月9日,马克思在布鲁塞尔民主协会会议上做了题为《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这一演讲。
一、文章背景
18世纪60年代,英国工业革命开始,19世纪30~40年代,主要经济部门大机器生产占了主导地位,开始了机器生产机器,工业革命基本结束。工业革命的完成,蒸汽技术在各种生产设备的应用,使得生产力飞速发展,社会财富迅速增加,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迅速下降。
相应地,生产关系和经济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大机器生产的工厂代替了手工工場,资本主义工资雇佣劳动制度这种生产关系普遍建立起来。实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性、统一性和标准化,资本主义国家每一个经济部门和地区都转入了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资本主义统一市场形成,商品经济取代了自然经济。
而与此同时,本主义社会内部矛盾加深。首先,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的基本矛盾即生产的社会性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这个对抗性的矛盾更加突出了;其次,工业和农业的矛盾加深,城乡之间的矛盾加深;最后,资本主义和殖民地、半殖民地、落后国家和地区的矛盾也加深了。
在1846年,在英国存续了31年的《谷物法》被废除,而曾经《谷物法》的颁布,是为了“保护”英国农民以及地主免受生产成本较低廉的外国进口谷物的竞争。它规定了只有国产谷物的平均价达到或超过一定的限度时,才可以进口外国谷物。这样做的目的显然是维护土地贵族的利益。该法实施后,谷物价格骤然上升,工人们要求提高工资的呼声日益高涨,外国也提高了英国工业品的进口税,从而损害了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于是,打着为了维护工人利益的旗帜,自由贸易派开始强烈主张废除《谷物法》,《谷物法》的废除标志着资本成为了英国的最高权力。
二、主要内容
(一)自由贸易派的真正目的
以工厂主为代表的自由贸易派,他们极力地宣扬之前的谷物税是工人向大地主和中世纪的贵族代表交的工资税,工人贫困的真正原因是必需品价格的昂贵。但是,社会事实又给这些工厂主打了一个有力的耳光,无论资本家及其御用作者如何的吹嘘和煽动,事实上,工人们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工资反而降低了。在近三十年的时间中,英国工业飞速发展,已经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水平,但是工人的工资的下降率却远远地超过了粮价的上涨率。不仅如此,资本家们还建立了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通过这些私人立法,制造更多的不是因工人造成的过失,并且以此为借口对工人进行经济上的惩罚,由此更大程度上地剥削雇佣工人,获得更多的利润。正如马克思描述得那样,“事实上罚款往往超过工人实际所造成的损失。为了设法使工人容易挨罚,工厂的钟点拨快了,发给工人劣等的原料而要他制出好的成品。工头要是没有足够的花招来增加类似的犯规数字,便被辞退。”
但是,工厂主们却指责是工人们生育的孩子太多了,“他们的婚姻比他们的手艺还要多产”。虽然他们一再声称自己是为了工人的利益而斗争,却竭尽全力地反对将工人的工作时数从12小时减到10小时的十小时工作日法案,因此,为了报复自由贸易派的虚假,地主和工人一起赞助了十小时工作法案。除此之外,工厂主又为自己辩护说,规定工资水平的除了粮食价格还有工人之间的竞争。为了进一步争取工人们对自己贸易自由的支持,他们构图了一幅美丽而又值得人憧憬的画面:当英国放弃农业,专心搞自己的工业,这样整个欧洲的工厂就不得不关闭,于是,英国成为工业中心,而整个欧洲大陆就成为了英国的农业区了。
我们可不会轻易被这群工厂主的假慈悲所蒙蔽,他们真正的目的是:废除谷物税,实现贸易自由,进口国外低价粮食,进而降低工资,而那些供给给英国粮食的国家,其工资水平反而会提高,凭借低廉劳动力,就可以迫使欧洲其它国家购买英国的工业产品。这样,农产品价格下降,地租下降,工人工资下降,而资本家的利润却逐渐增加。
(二)自由贸易对工人的影响
自由贸易虽然加速了商品在各国之间的流动,扩大了生产力,但是却使得竞争更加激烈和残酷了。
一方面,《谷物法》的废除,必然导致粮食价格的下跌。因为《谷物法》迫使资本投向了劣等地,因为人口逐渐增加,而无法通过进口获得国外谷物的补充,所以不得不去开垦大量的次等地,而耕种这种土地必然会有大量的消耗,因而在这些土地上耕种的粮食价格会很贵。当谷物的销路得到了充分的保证之后,谷物的价格就会受耗费最大地区的产品的价格进行调节。而《谷物法》的废除,使得粮食可以自由进口,充实了整个英国的谷物市场,供给大于需求,粮食价格开始下降,劣等地种植的粮食便不再具有任何的竞争力。但是,“当粮价和工资同样处于较高的水平时,工人能节省少许粮食就足以满足其他的需要。但是一旦粮食价格大大下跌,因而工资也大大下降的时候,工人便几乎根本不能节约粮食来购买其他的东西了。”
另一方面,自由贸易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和机器工业的繁荣,机器生产降低了商品的费用,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工人用一法郎买到的东西比以前多得多,从表面来看,这样似乎是对工人有利的。但是,这里有一个现实的情况,工人在以自己的工资交换商品之前,需要用自己的劳动去交换相应的工资。如果说,工人用自己的劳动获得的工资还能保持在之前的水平,而一切商品又在降价,这个时候工人在交易中是绝对有利的,可事实上,“当开动生产商品的机器需要较少的费用时,则保养被称为工人的这种机器所必须的东西也必须得跌价。如果一切商品都低廉了,那么,同是商品的这种劳动的价格也同样降低了。”显然,工人没有以前那么重要了,因此做为商品的劳动的价格降低了,亦即工资降低了,而由于机器加剧了工人之间的竞争,工资会更加降低。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自由贸易促进了生产资本的积聚和积累,而生产资本的增加意味着资本家会进一步扩大生产,这样对劳动力的需求会继续上升,与此同时,工资提高。这时,资本增殖看似是对工人最有利的情况,但在这最有利的情况下,工人却同样面临着死亡的命运。生产资本的增殖,亦即资本家不断积累和积聚资本,他们会进一步扩大分工,使用机器和先进技术,代替原来一部分工人的劳动技能,这样工人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同时,一些小企业主和小食利者以及因地租下降而破产的小农场主就被抛入到了无产阶级队伍当中,这使得工人阶级的队伍日益壮大,对工作岗位的竞争日趋激烈。因此,我们看到,工人的报酬越来越少,但劳动强度越来越高。
而且,自由贸易本身所加剧的竞争,把每一种商品的价格都降低到该商品的最低生产费用,因此最低工资是劳动的自然价格。所谓的最低工资,也就是可以使工人勉强地维持自身的生活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养育自己的后代,生产这些工人的最低限度的生活必需品所支出的费用就是最低工资。只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会经历繁荣、生产过剩、停滞、危机这一整个周期,所处的历史阶段不同,工人阶级所获得工资有时会高于最低工资的数额,但这也只是弥补了资本主义社会处于低潮时期,工人获得的低于最低工资的那部分。也就是说,把工人阶级获得的高于生活必需支出的工资和低于生活必须支出的工资加起来,恰好是最低工资的标准。然而,除了这些加剧工人工资的降低,还有一个新的情况,随着工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廉价生活资料被开发出来,比如“伏特加代替了啤酒,棉织品代替了毛织品和亚麻品,马铃薯代替了面包。”所以,当找到了更加低廉更加劣质的生活资料可以供养工人们的基本生活,工人的最低工资更加降低了。
(三)“自由贸易”的本质
自由贸易的本质是资本的自由,自由贸易就是要排除一切阻碍资本自由流通的民族障碍。英国的工业资本家,之所以会不惜巨额资金修建官邸,设立反谷物法同盟的管理机构,刊印成千上万的小册子,派遣宗教宣传大军,来保障自由贸易政策的传播,就是希望工人们可以支持他们的自由贸易政策。这样,一旦《谷物法》被废除,不仅是工人们的工资降低,而且工业资本家的资本还可以在英国和欧洲大陆之间自由流转。因为,废除了谷物税,英国就可以从国外获得更廉价的粮食,如此英国国内的工人工资会降低,而供给英国谷物的国家其工人工资反而会增加,生产成本提高,这样反而促使欧洲大陆来购买英国购买商品,英国工业资本家无疑是最大的获利者。
工业资本家们拼命地宣扬着自由贸易对工人们的利好,做着伪善的慈善家,把工人贫困的生活归咎于向大地主缴纳的税、日用品价格的昂贵以及工人们之间的竞争。
但是,当这一切自由贸易派所说的造成工人苦难的条件消失了,工人依然不会解放,相反,由雇佣劳动和资本的关系造成的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的存在会彻彻底底地暴露出来。对资本的更加有效的运用,并不会使这两个阶级的矛盾有所缓和,只会更加对立。
归根究底,这种自由是资本家榨取工人最后脂膏的自由,是在世界各国掠取财富的自由。
(四)马克思客观评价“关税保护”和“自由贸易”
保护关税制度,会帮助某个国家,特别是新兴国家建立起自己的大工业体系,促进国内市场的自由竞争。每一个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其資产阶级都会竭尽全力地去争取保护关税,这样,他们才可以积聚足够的资本和力量去与封建主义和专制政权相抗衡。
而马克思如此批判自由贸易派,并不意味着他支持保护关税制度。从总体而言,贸易保护是保守的,自由贸易打破了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壁垒,并且激化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客观上加速了社会革命的爆发,所以,马克思讽刺地说道,“也只有在这种革命的意义上我才赞成自由贸易。
三、现实意义
马克思认为自由贸易会进一步促进资本增殖,加重资本家对工人的盘剥,但并不说明他就支持保护关税的政策。相较于贸易保护政策,自由贸易是进步的。自由贸易会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解放生产力,是加速社会革命的手段,是社会进步的必然。只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下,这样的自由贸易是以对无产者的极度压榨为代价的,获得利益的只有少部分人。资本家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会把获得的利润用于改善工人生活上来,相反,会想方设法的来剥削劳动者,把劳动者陷入一个更加贫困的境地。
在社会主义下,我们既要支持自由贸易,进一步解放市场,推动迈进小康社会的步调。又要处理好资本和劳动者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自由贸易政策并不是意味着完全放弃对进出口贸易的管理和关税制度,而是根据外贸法规和相关的关贸易条约与协定,使国内外的产品在市场上可以处于平等地位,展开自由竞争,在关税制度上,仍然可以征收财政关税,只是不能征收保护关税。
2001年,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我国陆续开设自由贸易区。中国自由贸易区是指在国境内关外设立的,以优惠税收和海关特殊监管政策为主要手段,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这也是中国政府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最重要的举动,其力度和意义堪与80年代建立深圳特区和90年代开发浦东两大事件相媲美。
2013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运行试水成功,并逐渐把上海自贸区成功经验逐步运用推广至全国。
2014年12月28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中国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
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建立7个自贸试验区。
目前中国在建自贸区20个,涉及32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已签署自贸协定12个,涉及20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中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和瑞士的自贸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正在谈判的自贸协定9个,涉及23个国家,分别是中国与韩国、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澳大利亚、斯里兰卡和挪威的自贸协定,以及中日韩自贸区、《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RCEP)协定谈判和中国-东盟自贸协定("10+1")升级谈判、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
加入世界经济的发展大潮,中国得到的是更大的世界市场和生存空间,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带来的不仅是资金、技术和产品,更有成熟的市场经济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的经验,推动国内经济体制改革。
但是,在这种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资本与劳动者的矛盾会愈加的尖锐。“资本外流使得流出国就业减少,工资降低,而对于流入国来说,廉价的劳动力则会使资本获得最高利润。”在我国,紧随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进一步改革,经济竞争力和综合国力提高而来的,是劳动者的权益问题。面对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一部分企业会破产、重组和被收购,这时就会出现大量的失业问题,失业问题的增加直接导致了工资、劳动者保障等一系列问题。
所以,我国在竭尽全力快速发展经济的时候,也绝不能忽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首先,对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加强立法。既然我国已经融入了国际经济体系当中,就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加快对劳动法律的完善和修改,绝不能出现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立法层次低的现象。
其次,认真落实劳动权益,加强对劳动者的社会保护。以就业权为中心,努力实现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
最后,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实现的进程。保护劳动者权益,政府和用人单位要协调配合,其中政府起主导作用。政府职能机关要为劳动者权益的实现提供法律保障和救济措施,对某些职能部门渎职甚至失职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而工会作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集体谈判权和民主参与权都需要依托工会来进行完成,所以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过程中,需要积极发挥工会的独特作用。
【关键词】:自由贸易;工人;工资
1847年9月16日~18日,国际经济学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主要议题为自由贸易,英、法、荷、意等国著名的自由贸易派的经济学家、工业家、商人都出席了此次会议。而这次会议上也出现了一个特殊的身份——观察员,在会议进行的第三天,关于“自由贸易对工人阶级是否有利”这一问题,无产阶级代表维尔特还做了精彩的发言。而后,会议的主持者却突然宣布停止会议的辩论,不给已经登记了的马克思以发言的机会。因此,1848年1月9日,马克思在布鲁塞尔民主协会会议上做了题为《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这一演讲。
一、文章背景
18世纪60年代,英国工业革命开始,19世纪30~40年代,主要经济部门大机器生产占了主导地位,开始了机器生产机器,工业革命基本结束。工业革命的完成,蒸汽技术在各种生产设备的应用,使得生产力飞速发展,社会财富迅速增加,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迅速下降。
相应地,生产关系和经济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大机器生产的工厂代替了手工工場,资本主义工资雇佣劳动制度这种生产关系普遍建立起来。实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性、统一性和标准化,资本主义国家每一个经济部门和地区都转入了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资本主义统一市场形成,商品经济取代了自然经济。
而与此同时,本主义社会内部矛盾加深。首先,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的基本矛盾即生产的社会性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这个对抗性的矛盾更加突出了;其次,工业和农业的矛盾加深,城乡之间的矛盾加深;最后,资本主义和殖民地、半殖民地、落后国家和地区的矛盾也加深了。
在1846年,在英国存续了31年的《谷物法》被废除,而曾经《谷物法》的颁布,是为了“保护”英国农民以及地主免受生产成本较低廉的外国进口谷物的竞争。它规定了只有国产谷物的平均价达到或超过一定的限度时,才可以进口外国谷物。这样做的目的显然是维护土地贵族的利益。该法实施后,谷物价格骤然上升,工人们要求提高工资的呼声日益高涨,外国也提高了英国工业品的进口税,从而损害了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于是,打着为了维护工人利益的旗帜,自由贸易派开始强烈主张废除《谷物法》,《谷物法》的废除标志着资本成为了英国的最高权力。
二、主要内容
(一)自由贸易派的真正目的
以工厂主为代表的自由贸易派,他们极力地宣扬之前的谷物税是工人向大地主和中世纪的贵族代表交的工资税,工人贫困的真正原因是必需品价格的昂贵。但是,社会事实又给这些工厂主打了一个有力的耳光,无论资本家及其御用作者如何的吹嘘和煽动,事实上,工人们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工资反而降低了。在近三十年的时间中,英国工业飞速发展,已经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水平,但是工人的工资的下降率却远远地超过了粮价的上涨率。不仅如此,资本家们还建立了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通过这些私人立法,制造更多的不是因工人造成的过失,并且以此为借口对工人进行经济上的惩罚,由此更大程度上地剥削雇佣工人,获得更多的利润。正如马克思描述得那样,“事实上罚款往往超过工人实际所造成的损失。为了设法使工人容易挨罚,工厂的钟点拨快了,发给工人劣等的原料而要他制出好的成品。工头要是没有足够的花招来增加类似的犯规数字,便被辞退。”
但是,工厂主们却指责是工人们生育的孩子太多了,“他们的婚姻比他们的手艺还要多产”。虽然他们一再声称自己是为了工人的利益而斗争,却竭尽全力地反对将工人的工作时数从12小时减到10小时的十小时工作日法案,因此,为了报复自由贸易派的虚假,地主和工人一起赞助了十小时工作法案。除此之外,工厂主又为自己辩护说,规定工资水平的除了粮食价格还有工人之间的竞争。为了进一步争取工人们对自己贸易自由的支持,他们构图了一幅美丽而又值得人憧憬的画面:当英国放弃农业,专心搞自己的工业,这样整个欧洲的工厂就不得不关闭,于是,英国成为工业中心,而整个欧洲大陆就成为了英国的农业区了。
我们可不会轻易被这群工厂主的假慈悲所蒙蔽,他们真正的目的是:废除谷物税,实现贸易自由,进口国外低价粮食,进而降低工资,而那些供给给英国粮食的国家,其工资水平反而会提高,凭借低廉劳动力,就可以迫使欧洲其它国家购买英国的工业产品。这样,农产品价格下降,地租下降,工人工资下降,而资本家的利润却逐渐增加。
(二)自由贸易对工人的影响
自由贸易虽然加速了商品在各国之间的流动,扩大了生产力,但是却使得竞争更加激烈和残酷了。
一方面,《谷物法》的废除,必然导致粮食价格的下跌。因为《谷物法》迫使资本投向了劣等地,因为人口逐渐增加,而无法通过进口获得国外谷物的补充,所以不得不去开垦大量的次等地,而耕种这种土地必然会有大量的消耗,因而在这些土地上耕种的粮食价格会很贵。当谷物的销路得到了充分的保证之后,谷物的价格就会受耗费最大地区的产品的价格进行调节。而《谷物法》的废除,使得粮食可以自由进口,充实了整个英国的谷物市场,供给大于需求,粮食价格开始下降,劣等地种植的粮食便不再具有任何的竞争力。但是,“当粮价和工资同样处于较高的水平时,工人能节省少许粮食就足以满足其他的需要。但是一旦粮食价格大大下跌,因而工资也大大下降的时候,工人便几乎根本不能节约粮食来购买其他的东西了。”
另一方面,自由贸易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和机器工业的繁荣,机器生产降低了商品的费用,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工人用一法郎买到的东西比以前多得多,从表面来看,这样似乎是对工人有利的。但是,这里有一个现实的情况,工人在以自己的工资交换商品之前,需要用自己的劳动去交换相应的工资。如果说,工人用自己的劳动获得的工资还能保持在之前的水平,而一切商品又在降价,这个时候工人在交易中是绝对有利的,可事实上,“当开动生产商品的机器需要较少的费用时,则保养被称为工人的这种机器所必须的东西也必须得跌价。如果一切商品都低廉了,那么,同是商品的这种劳动的价格也同样降低了。”显然,工人没有以前那么重要了,因此做为商品的劳动的价格降低了,亦即工资降低了,而由于机器加剧了工人之间的竞争,工资会更加降低。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自由贸易促进了生产资本的积聚和积累,而生产资本的增加意味着资本家会进一步扩大生产,这样对劳动力的需求会继续上升,与此同时,工资提高。这时,资本增殖看似是对工人最有利的情况,但在这最有利的情况下,工人却同样面临着死亡的命运。生产资本的增殖,亦即资本家不断积累和积聚资本,他们会进一步扩大分工,使用机器和先进技术,代替原来一部分工人的劳动技能,这样工人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同时,一些小企业主和小食利者以及因地租下降而破产的小农场主就被抛入到了无产阶级队伍当中,这使得工人阶级的队伍日益壮大,对工作岗位的竞争日趋激烈。因此,我们看到,工人的报酬越来越少,但劳动强度越来越高。
而且,自由贸易本身所加剧的竞争,把每一种商品的价格都降低到该商品的最低生产费用,因此最低工资是劳动的自然价格。所谓的最低工资,也就是可以使工人勉强地维持自身的生活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养育自己的后代,生产这些工人的最低限度的生活必需品所支出的费用就是最低工资。只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会经历繁荣、生产过剩、停滞、危机这一整个周期,所处的历史阶段不同,工人阶级所获得工资有时会高于最低工资的数额,但这也只是弥补了资本主义社会处于低潮时期,工人获得的低于最低工资的那部分。也就是说,把工人阶级获得的高于生活必需支出的工资和低于生活必须支出的工资加起来,恰好是最低工资的标准。然而,除了这些加剧工人工资的降低,还有一个新的情况,随着工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廉价生活资料被开发出来,比如“伏特加代替了啤酒,棉织品代替了毛织品和亚麻品,马铃薯代替了面包。”所以,当找到了更加低廉更加劣质的生活资料可以供养工人们的基本生活,工人的最低工资更加降低了。
(三)“自由贸易”的本质
自由贸易的本质是资本的自由,自由贸易就是要排除一切阻碍资本自由流通的民族障碍。英国的工业资本家,之所以会不惜巨额资金修建官邸,设立反谷物法同盟的管理机构,刊印成千上万的小册子,派遣宗教宣传大军,来保障自由贸易政策的传播,就是希望工人们可以支持他们的自由贸易政策。这样,一旦《谷物法》被废除,不仅是工人们的工资降低,而且工业资本家的资本还可以在英国和欧洲大陆之间自由流转。因为,废除了谷物税,英国就可以从国外获得更廉价的粮食,如此英国国内的工人工资会降低,而供给英国谷物的国家其工人工资反而会增加,生产成本提高,这样反而促使欧洲大陆来购买英国购买商品,英国工业资本家无疑是最大的获利者。
工业资本家们拼命地宣扬着自由贸易对工人们的利好,做着伪善的慈善家,把工人贫困的生活归咎于向大地主缴纳的税、日用品价格的昂贵以及工人们之间的竞争。
但是,当这一切自由贸易派所说的造成工人苦难的条件消失了,工人依然不会解放,相反,由雇佣劳动和资本的关系造成的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的存在会彻彻底底地暴露出来。对资本的更加有效的运用,并不会使这两个阶级的矛盾有所缓和,只会更加对立。
归根究底,这种自由是资本家榨取工人最后脂膏的自由,是在世界各国掠取财富的自由。
(四)马克思客观评价“关税保护”和“自由贸易”
保护关税制度,会帮助某个国家,特别是新兴国家建立起自己的大工业体系,促进国内市场的自由竞争。每一个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其資产阶级都会竭尽全力地去争取保护关税,这样,他们才可以积聚足够的资本和力量去与封建主义和专制政权相抗衡。
而马克思如此批判自由贸易派,并不意味着他支持保护关税制度。从总体而言,贸易保护是保守的,自由贸易打破了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壁垒,并且激化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客观上加速了社会革命的爆发,所以,马克思讽刺地说道,“也只有在这种革命的意义上我才赞成自由贸易。
三、现实意义
马克思认为自由贸易会进一步促进资本增殖,加重资本家对工人的盘剥,但并不说明他就支持保护关税的政策。相较于贸易保护政策,自由贸易是进步的。自由贸易会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解放生产力,是加速社会革命的手段,是社会进步的必然。只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下,这样的自由贸易是以对无产者的极度压榨为代价的,获得利益的只有少部分人。资本家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会把获得的利润用于改善工人生活上来,相反,会想方设法的来剥削劳动者,把劳动者陷入一个更加贫困的境地。
在社会主义下,我们既要支持自由贸易,进一步解放市场,推动迈进小康社会的步调。又要处理好资本和劳动者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自由贸易政策并不是意味着完全放弃对进出口贸易的管理和关税制度,而是根据外贸法规和相关的关贸易条约与协定,使国内外的产品在市场上可以处于平等地位,展开自由竞争,在关税制度上,仍然可以征收财政关税,只是不能征收保护关税。
2001年,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我国陆续开设自由贸易区。中国自由贸易区是指在国境内关外设立的,以优惠税收和海关特殊监管政策为主要手段,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这也是中国政府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最重要的举动,其力度和意义堪与80年代建立深圳特区和90年代开发浦东两大事件相媲美。
2013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运行试水成功,并逐渐把上海自贸区成功经验逐步运用推广至全国。
2014年12月28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中国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
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建立7个自贸试验区。
目前中国在建自贸区20个,涉及32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已签署自贸协定12个,涉及20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中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和瑞士的自贸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正在谈判的自贸协定9个,涉及23个国家,分别是中国与韩国、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澳大利亚、斯里兰卡和挪威的自贸协定,以及中日韩自贸区、《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RCEP)协定谈判和中国-东盟自贸协定("10+1")升级谈判、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
加入世界经济的发展大潮,中国得到的是更大的世界市场和生存空间,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带来的不仅是资金、技术和产品,更有成熟的市场经济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的经验,推动国内经济体制改革。
但是,在这种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资本与劳动者的矛盾会愈加的尖锐。“资本外流使得流出国就业减少,工资降低,而对于流入国来说,廉价的劳动力则会使资本获得最高利润。”在我国,紧随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进一步改革,经济竞争力和综合国力提高而来的,是劳动者的权益问题。面对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一部分企业会破产、重组和被收购,这时就会出现大量的失业问题,失业问题的增加直接导致了工资、劳动者保障等一系列问题。
所以,我国在竭尽全力快速发展经济的时候,也绝不能忽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首先,对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加强立法。既然我国已经融入了国际经济体系当中,就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加快对劳动法律的完善和修改,绝不能出现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立法层次低的现象。
其次,认真落实劳动权益,加强对劳动者的社会保护。以就业权为中心,努力实现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
最后,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实现的进程。保护劳动者权益,政府和用人单位要协调配合,其中政府起主导作用。政府职能机关要为劳动者权益的实现提供法律保障和救济措施,对某些职能部门渎职甚至失职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而工会作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集体谈判权和民主参与权都需要依托工会来进行完成,所以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过程中,需要积极发挥工会的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