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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2年度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对2011年工作进行总结,对2012年的工作进行部署。首先,我谨代表省教育厅向一年来,大家所付出的辛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通过你们向全省基础教育战线上的各位老师表示诚挚的问候。
刚刚过去的2011年,是我省基础教育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是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成绩十分显著的一年。一年来,全省基础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师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断深化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各项改革,推动基础教育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
一、优先发展、稳步推进,2011年基础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2011年,我省基础教育工作围绕普及、公平、优质“三大目标”,落实规划、经费、公共资源“三个优先”,促进教育规模、结构、质量“三个协调”,着力构建起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强活力、更富特色、更具保障力的现代教育体系,开启了基础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教育资源大幅度增加
至2011年,全省共有幼儿园(班)4 257所,比2010年增加了467所,在园(班)人数108.59万人,比上年增加98 966人;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66.02万人,比2010年增加2.75万人,增长4.34%,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校生比达1∶1.0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44.3%,比2010年提高了6.83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70%,较上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
(二)教育改革深入推进
积极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努力推进基础教育机制创新。从2010年下半年起,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省教育厅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两个国家级改革试点工作,明确了改革试点的主要目标任务、配套政策、保障措施,并对分年度的工作重点进行了安排。各地工作开展中,大胆探索大胆试验,创造出了一些难能可贵的经验。
(三)教育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巩固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制定了我省的纲要,确定了我省“一进入,两基本,三共同”的教育改革发展中长期目标,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办法。在省纲要确定的“九大教育发展任务”基础上,针对基础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相继出台并采取了一系重大举措。
一是学前教育以制度建设促发展。对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系统调研,确定了玉溪市及其江川县为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试点地区和试点县。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和《云南省学前教育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战略任务。成立了由高峰副省长担任组长,各有关厅局为成员的云南省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了《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的前期立法工作。目前,省政府常务会议已经讨论通过并报省人大审议;制定下发了《云南省一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薄弱幼儿园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推进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作了部署。合理统筹和使用农村中小学闲置资源,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得到扩大。截至2011年,全省有民办幼儿园3431所,在园幼儿51.85万人,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规模占全省幼儿园总数的47.75%。
二是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教育税费征收、管理和使用规定,督促8个州市补拨了教育经费4.1亿元。全省基础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有了大幅度改善。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规划到2020年底云南省129个县(区、市)将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个阶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各州(市)、县(市、区)在资源均衡配置、校长教师交流、城乡学校对口帮扶、优质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贫困生资助政策落实等方面都做了大量有效探索和实践,城乡、区域和校际差距正在逐步缩小,择校现象有所缓解。
(四)教育均衡发展和公平发展不断推进
一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在中央支持下,省州按比例共同分担,全年下达全省义务教育保障资金60.68亿元,其中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专项资金32.45亿元,共惠及学生590.96万人。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在2010年的基础上生均再提高100元,已达到小学500元/生·年,初中700元/生·年;下达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学杂费资金0.52亿元,补助学生38.06万人;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共627.67万人提供了免费教科书,其中小学425.77万人,初中201.48万人,特殊教育学校4 120人;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1.36亿元,补助人数达到248.21万人,补助人数比上年增加18.41万人。
二是制订好全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2012年春季学期起,云南省决定在国家85个试点县基础上,对其余44个非国家试点县的学校(除县城所在地学校),纳入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补助标准不变、同步实施试点,所需资金由省、州(市)共同筹措,实现全省534.9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同时,以同样的筹资方式,对未享受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农村义务教育48.94万名中小学生提供生活补助,使生活补助全面覆盖全省299.52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
三是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与布局结构调整并举。在工作中坚持“适度集中、高效利用”的原则,将布局调整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安排,努力使学校各类教学、生活、办公用房达到国家标准。共计撤并校点600余所。2011年,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投入资金42.6亿元,累计开工411.6万平方米,竣工交付使用176.6万平方米,拆除D级危房194万平方米。 四是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意见》(云政发〔2011〕188号),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做到“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全省52.35万名农民工子女有68.9%在公办幼儿园和学校就读,71.07万余名留守儿童的教育管护受到重视。
五是特殊教育基础进一步夯实。特教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中央、省级批复建设的64所特殊教育学校,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18所,其余46所已经启动建设,进展顺利。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提高到了94%。特教学校师资水平进一步提升。举办了不同层次和形式的全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培训,共计培训640名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殊教师比例。不断扩大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比例。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五)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指导、鼓励全省各地因地制宜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扩大规模和提升质量并重并举。2011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人数达24.38万人,比2010年增加1.48万人,增长6.45%。新增一级优质普通高(完)中8所,一级高(完)中总数达115所,在校学生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40.06%,比2010年提高1.61个百分点。
在推动高中教育资源优质化方面,不断端正教育思想,积极争取项目,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使高中教育的面貌不断发生着积极变化。初步建成云南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堂平台,有效解决全省大部分高中学校选修课资源匮乏、教师严重不足,无法按国家课程要求开设选修课程的问题。服务于新课程改革的校长培训、专任教师通识培训、选修课资源平台建设、样本学校建设及评估等各项工作按规划有序推进。
(六)改革初高中教育评价制度
改革初中教育评价制度。从2010年起,不再组织全省统一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从今年起,全省各地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结果为基本依据,实行新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及办法。这一改革对考试试题难度有所降低。等于是给学生减负,减去不必要、不合理的过重负担。这项改革的成效初步显现,2010至2011年的一年多时间,全省初中学校新增计算机56 000多台,新增生物、地理、历史、信息技术教师占初中新增教师的三分之一,基本开齐了国家要求的所有课程,基本开足了课标规定的课时,从根本上扭转了中考考什么、教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的群体性偏科现象,全面推进了素质教育。
改革高中教育评价制度。为适应我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发展趋势,建立与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方案相适应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从2012年起,我省高考录取不再是单一的一张高考分数条,而是变为高考分数+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考生的总分将由以往的750分,增加至772分。额外增加的这22分,是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包括11门课程。每个“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第达到合格(C或C以上)即可获得2分,未通过即为0分。
(七)与时俱进加强基础教育现代管理
2009年以来,云南省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稳步推进,学校标准建设步伐加快,公共财政对教育的保障能力及寄宿生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基础教育阶段寄宿生数量不断增加。全省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向基础教育管理和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出了新要求。为此,省教育厅先后制定下发了《云南省普通中小学现代管理办法》、《云南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改进普通中小学校园管理工作薄弱环节的通知》等,全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及管理行为不断规范,为有效推进减负工作、缓解教育热点问题、提升义务教育整体质量,创设了更为良好的环境。2011年,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了违反政策规定的4名中小学校长(被免职)、14名教师(分别受到解聘、留用察看、取消调动资格的处分)。引导社会和广大群众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共同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八)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推动县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任职制度。建立城镇优秀教师定期下乡支教制度。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补充机制,13个州(市)62个县(市、区)择优招聘5 499名特设岗位教师。首次在高校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普通高中新课改远程通识培训项目,培训总人数为15 100人。利用“国培计划”、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省级青年教学骨干教师和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等渠道,培训各级各类教师15.6万名。扩大学前教育师资培养规模。认定了5所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的中等专业学校。遴选出3个地区作为国家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全面加强校长的价值、能力和体制建设,为推进全省教育现代化提供基本保障。率先在国内召开了校长大会。聘请了100名国内外知名中小学校长作为全省中小学校的荣誉校长,一对一地与省内中小学结对帮扶。
推进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改善教师工作、生活待遇。全省教育系统保障性住房(乡镇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计划为17 162套,建筑面积84.15万平方米,其中包括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同志们,刚刚过去的2011年,我省基础教育在改革中发展、前进,取得了有目共睹的瞩目成绩。但是由于我省经济、教育基础薄弱,在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比如:城乡义务教育间、区域间以及学校间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状况并存,优质教育资源不足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旺盛的矛盾并存;建立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发挥现代化教学手段优势、提高教育质量与传统的分散办学模式、管理水平低下的矛盾并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与高中教育、学前教育体制不太完善的矛盾并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与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矛盾并存,等等。这些问题和矛盾的出现,不是偶然的现象,是基础教育快速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主要矛盾,找准切入点,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用科学发展观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其实质都是发展不足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基础教育全局,统筹兼顾,加快发展。
二、开拓创新、深化改革,推动2012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2年工作的指导方针是,按照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为主线,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为重点,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认真做好省政府确定的教育民生实事,推动全省基础教育在新的历史时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一)深入开展好“四群”教育活动
紧紧围绕抓落实、办实事、谋发展、保民生、促和谐五项任务,深入基层学校听取师生意见,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向师生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师生利益,纠正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加快学前教育发展
学前教育在全国是短板,我省情况也一样。儿童在幼儿期通过接受教育形成的语言、认知和社交能力是他们终身学习的坚实基础。因此,学前教育对一个人成长非常关键。去年省政府出台了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决定从2011年起到2013年,在全省每个乡镇建设1所中心幼儿园。可以说学前教育迎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各地一定要把握机遇,乘势而上,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和制度体系,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体制完备、办园规范、师资达标、保教质量合格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完善政策,推进工作。推动《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推动各地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云南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和《探索政府举办和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幼儿园的措施和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二是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做好中西部地区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各项工作。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启动全省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鼓励城市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等七个重点项目实施。
三是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一要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把好准入关,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逐步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公办园要切实解决好教师的编制、工资待遇等问题,民办园要按照规定重点保证幼儿教师质量,逐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幼儿师资队伍。二要把学前教育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三是加强幼儿园基础条件建设,确保配备符合儿童年龄特点的玩教具、儿童读物和室内外设备设施。三要探索建立幼儿园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引导各类幼儿园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保育质量。坚决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三)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面对新起点、新任务、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历史时期,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按照“省级统筹、以县为主、城乡一体、全面推进”的原则,在“以县为主”基础上,以县域为单位,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此,当前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校园校舍标准化建设、设备标准化建设、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化、课程实施规范化、校园文化特色化等,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一是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基本形成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求的学校布局结构;各类规模的义务教育学校的校园、校舍、体育运动场馆、安全设施、卫生设施、寄宿设施、教学仪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和班额等达到省定标准,学校之间的差距要进一步缩小;所有学校要消除D级危房,校舍基本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
二是师资力量基本均衡。要逐步使中小学教师达到相应的学历要求,高一级学历教师所占比例明显提高,学校按照省定标准配齐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学科的各类教师,学校之间教师学历水平、高级职务教师比例无明显差异;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优秀校长、教师定期交流;校长、教师能够按照规定接受培训,校本研修制度全面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得到保障;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
三是经费投入基本均衡。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省定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公开制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建立对条件艰苦的边远地区教师的特殊津贴。
四是办学水平基本均衡。初步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学校能够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校际之间教学质量差距不明显,无任意增减课时、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行为,不以考试成绩公开排名、办重点校(班)现象,要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择校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校园安全卫生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无重大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形成优良的班风、校风、学风,校园文化积极向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有序。特别是要加强门卫值班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中小学校车管理,严禁坐黑校车、无牌无证车。
五是教育机会基本均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得到切实保障;落实好“农转城”相关工作,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口子女在全日制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得到保证,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得到妥善解决。
(四)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 “十一五”以来,我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力度加大、步伐加快,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70%。但相对于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迫切期待,我省普通高中优质资源相对缺乏,发展模式单一,同质化问题不容忽视。为此,要按照我省教育“十二五”确定的普通高中发展任务,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扩大高中优质资源,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成长需求。
一是合理布局和定位。要根据本地人口运行状况实际,对普通高中布局进行科学规划,确保普通高中的有效覆盖,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奠基。要按照逐步实行小班化教学的发展趋势,最大化地保留现有资源并加以优化。同时要引导普通高中找准内涵发展方向定位,注重凝练学校文化,形成一批各具鲜明办学特色的普通高中,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
二是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制定下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意见》。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扩大普通高中规模,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以等级学校建设为动力,以课程改革为抓手,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多样发展。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五)推动特殊教育发展
按照“盲教育以州(市)为主、聋教育州县兼顾、智障教育以县为主”的原则,坚持以普及为重点、普及巩固提高相结合的方针,不断提高残疾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巩固和完善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和示范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努力争取提高公共财政保障水平,切实加强全省特殊教育专业化建设。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六)加强学校现代管理
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趋势,以信息化带动管理现代化,努力推进全省基础教育迈上内涵发展的新阶段。依法规范学校管理行为和办学行为,完善学校现代管理基础制度,颁布实施《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修改和完善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全面实现基础教育网络管理,提升学校现代管理水平。
支持农村薄弱学校配置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体育美卫等器材,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支持县镇学校扩容改造,集中力量解决“大班额”等突出问题;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及学生食堂等附属设施建设,集中力量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支持农村薄弱学校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等。
(七)深入实施基础教育课程及教学改革
为适应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组织专家对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新教材将于2012年秋季学期起用。在实施新课改过程中,一是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覆盖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校长、教师和教研人员的全员培训,切实把课程标准的教育理念和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到课堂教学中。二要深入推进教学改革。课程标准是教学的主要依据。要围绕课程标准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的教学研究和实践探索,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的跟踪指导和专业支持。三要坚定不移推进基础教育领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着手建立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继续开展一级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认真组织普通高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继续推进初中评价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各州、市全面做好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深入推进普通高中、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着手研究建立基础教育各学段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力争公布2012年度基础教育质量蓝皮书。
同志们,谋划千般好,落实最重要。今年工作任务艰巨,业务量也非常大,我们一定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推动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希望全省基础教育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以传承创新的品格、求真务实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 王世赋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2年度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对2011年工作进行总结,对2012年的工作进行部署。首先,我谨代表省教育厅向一年来,大家所付出的辛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通过你们向全省基础教育战线上的各位老师表示诚挚的问候。
刚刚过去的2011年,是我省基础教育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是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成绩十分显著的一年。一年来,全省基础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师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断深化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各项改革,推动基础教育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
一、优先发展、稳步推进,2011年基础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2011年,我省基础教育工作围绕普及、公平、优质“三大目标”,落实规划、经费、公共资源“三个优先”,促进教育规模、结构、质量“三个协调”,着力构建起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强活力、更富特色、更具保障力的现代教育体系,开启了基础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教育资源大幅度增加
至2011年,全省共有幼儿园(班)4 257所,比2010年增加了467所,在园(班)人数108.59万人,比上年增加98 966人;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66.02万人,比2010年增加2.75万人,增长4.34%,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校生比达1∶1.0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44.3%,比2010年提高了6.83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70%,较上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
(二)教育改革深入推进
积极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努力推进基础教育机制创新。从2010年下半年起,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省教育厅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两个国家级改革试点工作,明确了改革试点的主要目标任务、配套政策、保障措施,并对分年度的工作重点进行了安排。各地工作开展中,大胆探索大胆试验,创造出了一些难能可贵的经验。
(三)教育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巩固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制定了我省的纲要,确定了我省“一进入,两基本,三共同”的教育改革发展中长期目标,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办法。在省纲要确定的“九大教育发展任务”基础上,针对基础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相继出台并采取了一系重大举措。
一是学前教育以制度建设促发展。对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系统调研,确定了玉溪市及其江川县为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试点地区和试点县。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和《云南省学前教育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战略任务。成立了由高峰副省长担任组长,各有关厅局为成员的云南省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了《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的前期立法工作。目前,省政府常务会议已经讨论通过并报省人大审议;制定下发了《云南省一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薄弱幼儿园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推进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作了部署。合理统筹和使用农村中小学闲置资源,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得到扩大。截至2011年,全省有民办幼儿园3431所,在园幼儿51.85万人,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规模占全省幼儿园总数的47.75%。
二是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教育税费征收、管理和使用规定,督促8个州市补拨了教育经费4.1亿元。全省基础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有了大幅度改善。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规划到2020年底云南省129个县(区、市)将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个阶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各州(市)、县(市、区)在资源均衡配置、校长教师交流、城乡学校对口帮扶、优质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贫困生资助政策落实等方面都做了大量有效探索和实践,城乡、区域和校际差距正在逐步缩小,择校现象有所缓解。
(四)教育均衡发展和公平发展不断推进
一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在中央支持下,省州按比例共同分担,全年下达全省义务教育保障资金60.68亿元,其中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专项资金32.45亿元,共惠及学生590.96万人。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在2010年的基础上生均再提高100元,已达到小学500元/生·年,初中700元/生·年;下达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学杂费资金0.52亿元,补助学生38.06万人;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共627.67万人提供了免费教科书,其中小学425.77万人,初中201.48万人,特殊教育学校4 120人;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1.36亿元,补助人数达到248.21万人,补助人数比上年增加18.41万人。
二是制订好全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2012年春季学期起,云南省决定在国家85个试点县基础上,对其余44个非国家试点县的学校(除县城所在地学校),纳入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补助标准不变、同步实施试点,所需资金由省、州(市)共同筹措,实现全省534.9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同时,以同样的筹资方式,对未享受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农村义务教育48.94万名中小学生提供生活补助,使生活补助全面覆盖全省299.52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
三是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与布局结构调整并举。在工作中坚持“适度集中、高效利用”的原则,将布局调整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安排,努力使学校各类教学、生活、办公用房达到国家标准。共计撤并校点600余所。2011年,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投入资金42.6亿元,累计开工411.6万平方米,竣工交付使用176.6万平方米,拆除D级危房194万平方米。 四是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意见》(云政发〔2011〕188号),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做到“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全省52.35万名农民工子女有68.9%在公办幼儿园和学校就读,71.07万余名留守儿童的教育管护受到重视。
五是特殊教育基础进一步夯实。特教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中央、省级批复建设的64所特殊教育学校,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18所,其余46所已经启动建设,进展顺利。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提高到了94%。特教学校师资水平进一步提升。举办了不同层次和形式的全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培训,共计培训640名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殊教师比例。不断扩大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比例。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五)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指导、鼓励全省各地因地制宜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扩大规模和提升质量并重并举。2011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人数达24.38万人,比2010年增加1.48万人,增长6.45%。新增一级优质普通高(完)中8所,一级高(完)中总数达115所,在校学生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40.06%,比2010年提高1.61个百分点。
在推动高中教育资源优质化方面,不断端正教育思想,积极争取项目,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使高中教育的面貌不断发生着积极变化。初步建成云南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堂平台,有效解决全省大部分高中学校选修课资源匮乏、教师严重不足,无法按国家课程要求开设选修课程的问题。服务于新课程改革的校长培训、专任教师通识培训、选修课资源平台建设、样本学校建设及评估等各项工作按规划有序推进。
(六)改革初高中教育评价制度
改革初中教育评价制度。从2010年起,不再组织全省统一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从今年起,全省各地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结果为基本依据,实行新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及办法。这一改革对考试试题难度有所降低。等于是给学生减负,减去不必要、不合理的过重负担。这项改革的成效初步显现,2010至2011年的一年多时间,全省初中学校新增计算机56 000多台,新增生物、地理、历史、信息技术教师占初中新增教师的三分之一,基本开齐了国家要求的所有课程,基本开足了课标规定的课时,从根本上扭转了中考考什么、教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的群体性偏科现象,全面推进了素质教育。
改革高中教育评价制度。为适应我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发展趋势,建立与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方案相适应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从2012年起,我省高考录取不再是单一的一张高考分数条,而是变为高考分数+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考生的总分将由以往的750分,增加至772分。额外增加的这22分,是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包括11门课程。每个“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第达到合格(C或C以上)即可获得2分,未通过即为0分。
(七)与时俱进加强基础教育现代管理
2009年以来,云南省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稳步推进,学校标准建设步伐加快,公共财政对教育的保障能力及寄宿生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基础教育阶段寄宿生数量不断增加。全省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向基础教育管理和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出了新要求。为此,省教育厅先后制定下发了《云南省普通中小学现代管理办法》、《云南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改进普通中小学校园管理工作薄弱环节的通知》等,全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及管理行为不断规范,为有效推进减负工作、缓解教育热点问题、提升义务教育整体质量,创设了更为良好的环境。2011年,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了违反政策规定的4名中小学校长(被免职)、14名教师(分别受到解聘、留用察看、取消调动资格的处分)。引导社会和广大群众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共同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八)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推动县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任职制度。建立城镇优秀教师定期下乡支教制度。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补充机制,13个州(市)62个县(市、区)择优招聘5 499名特设岗位教师。首次在高校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普通高中新课改远程通识培训项目,培训总人数为15 100人。利用“国培计划”、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省级青年教学骨干教师和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等渠道,培训各级各类教师15.6万名。扩大学前教育师资培养规模。认定了5所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的中等专业学校。遴选出3个地区作为国家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全面加强校长的价值、能力和体制建设,为推进全省教育现代化提供基本保障。率先在国内召开了校长大会。聘请了100名国内外知名中小学校长作为全省中小学校的荣誉校长,一对一地与省内中小学结对帮扶。
推进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改善教师工作、生活待遇。全省教育系统保障性住房(乡镇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计划为17 162套,建筑面积84.15万平方米,其中包括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同志们,刚刚过去的2011年,我省基础教育在改革中发展、前进,取得了有目共睹的瞩目成绩。但是由于我省经济、教育基础薄弱,在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比如:城乡义务教育间、区域间以及学校间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状况并存,优质教育资源不足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旺盛的矛盾并存;建立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发挥现代化教学手段优势、提高教育质量与传统的分散办学模式、管理水平低下的矛盾并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与高中教育、学前教育体制不太完善的矛盾并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与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矛盾并存,等等。这些问题和矛盾的出现,不是偶然的现象,是基础教育快速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主要矛盾,找准切入点,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用科学发展观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其实质都是发展不足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基础教育全局,统筹兼顾,加快发展。
二、开拓创新、深化改革,推动2012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2年工作的指导方针是,按照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为主线,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为重点,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认真做好省政府确定的教育民生实事,推动全省基础教育在新的历史时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一)深入开展好“四群”教育活动
紧紧围绕抓落实、办实事、谋发展、保民生、促和谐五项任务,深入基层学校听取师生意见,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向师生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师生利益,纠正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加快学前教育发展
学前教育在全国是短板,我省情况也一样。儿童在幼儿期通过接受教育形成的语言、认知和社交能力是他们终身学习的坚实基础。因此,学前教育对一个人成长非常关键。去年省政府出台了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决定从2011年起到2013年,在全省每个乡镇建设1所中心幼儿园。可以说学前教育迎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各地一定要把握机遇,乘势而上,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和制度体系,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体制完备、办园规范、师资达标、保教质量合格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完善政策,推进工作。推动《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推动各地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云南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和《探索政府举办和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幼儿园的措施和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二是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做好中西部地区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各项工作。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启动全省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鼓励城市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等七个重点项目实施。
三是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一要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把好准入关,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逐步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公办园要切实解决好教师的编制、工资待遇等问题,民办园要按照规定重点保证幼儿教师质量,逐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幼儿师资队伍。二要把学前教育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三是加强幼儿园基础条件建设,确保配备符合儿童年龄特点的玩教具、儿童读物和室内外设备设施。三要探索建立幼儿园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引导各类幼儿园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保育质量。坚决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三)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面对新起点、新任务、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历史时期,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按照“省级统筹、以县为主、城乡一体、全面推进”的原则,在“以县为主”基础上,以县域为单位,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此,当前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校园校舍标准化建设、设备标准化建设、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化、课程实施规范化、校园文化特色化等,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一是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基本形成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求的学校布局结构;各类规模的义务教育学校的校园、校舍、体育运动场馆、安全设施、卫生设施、寄宿设施、教学仪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和班额等达到省定标准,学校之间的差距要进一步缩小;所有学校要消除D级危房,校舍基本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
二是师资力量基本均衡。要逐步使中小学教师达到相应的学历要求,高一级学历教师所占比例明显提高,学校按照省定标准配齐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学科的各类教师,学校之间教师学历水平、高级职务教师比例无明显差异;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优秀校长、教师定期交流;校长、教师能够按照规定接受培训,校本研修制度全面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得到保障;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
三是经费投入基本均衡。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省定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公开制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建立对条件艰苦的边远地区教师的特殊津贴。
四是办学水平基本均衡。初步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学校能够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校际之间教学质量差距不明显,无任意增减课时、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行为,不以考试成绩公开排名、办重点校(班)现象,要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择校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校园安全卫生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无重大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形成优良的班风、校风、学风,校园文化积极向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有序。特别是要加强门卫值班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中小学校车管理,严禁坐黑校车、无牌无证车。
五是教育机会基本均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得到切实保障;落实好“农转城”相关工作,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口子女在全日制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得到保证,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得到妥善解决。
(四)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 “十一五”以来,我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力度加大、步伐加快,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70%。但相对于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迫切期待,我省普通高中优质资源相对缺乏,发展模式单一,同质化问题不容忽视。为此,要按照我省教育“十二五”确定的普通高中发展任务,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扩大高中优质资源,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成长需求。
一是合理布局和定位。要根据本地人口运行状况实际,对普通高中布局进行科学规划,确保普通高中的有效覆盖,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奠基。要按照逐步实行小班化教学的发展趋势,最大化地保留现有资源并加以优化。同时要引导普通高中找准内涵发展方向定位,注重凝练学校文化,形成一批各具鲜明办学特色的普通高中,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
二是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制定下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意见》。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扩大普通高中规模,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以等级学校建设为动力,以课程改革为抓手,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多样发展。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五)推动特殊教育发展
按照“盲教育以州(市)为主、聋教育州县兼顾、智障教育以县为主”的原则,坚持以普及为重点、普及巩固提高相结合的方针,不断提高残疾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巩固和完善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和示范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努力争取提高公共财政保障水平,切实加强全省特殊教育专业化建设。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六)加强学校现代管理
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趋势,以信息化带动管理现代化,努力推进全省基础教育迈上内涵发展的新阶段。依法规范学校管理行为和办学行为,完善学校现代管理基础制度,颁布实施《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修改和完善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全面实现基础教育网络管理,提升学校现代管理水平。
支持农村薄弱学校配置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体育美卫等器材,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支持县镇学校扩容改造,集中力量解决“大班额”等突出问题;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及学生食堂等附属设施建设,集中力量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支持农村薄弱学校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等。
(七)深入实施基础教育课程及教学改革
为适应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组织专家对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新教材将于2012年秋季学期起用。在实施新课改过程中,一是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覆盖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校长、教师和教研人员的全员培训,切实把课程标准的教育理念和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到课堂教学中。二要深入推进教学改革。课程标准是教学的主要依据。要围绕课程标准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的教学研究和实践探索,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的跟踪指导和专业支持。三要坚定不移推进基础教育领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着手建立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继续开展一级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认真组织普通高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继续推进初中评价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各州、市全面做好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深入推进普通高中、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着手研究建立基础教育各学段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力争公布2012年度基础教育质量蓝皮书。
同志们,谋划千般好,落实最重要。今年工作任务艰巨,业务量也非常大,我们一定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推动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希望全省基础教育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以传承创新的品格、求真务实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 王世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