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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一家建材企业老总郑兴才,一次偶然的机会,结识了年轻美貌的王佳,两人很快擦出“爱的火花”。闪电结婚。可短短几个月后又闪电离婚。经过这次短暂的婚姻,郑兴才直接经济损失达150万元。后经详细调查。王佳毕业于南京某高校法律专业,后到上海谋职,她巧妙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利用婚姻“合法诈骗”,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结婚4次,诈取了近400余万元的财产。她的“闪婚诈骗”理应受到道德和良知的谴责,可她的作为却让法律无奈。她是如何“合法诈骗”的呢?她为什么屡屡诈骗得逞而没有受到法律的惩处?通过采访,笔者了解到的幕后故事让人警醒。
丧偶富豪迎娶妙龄“才女”
2008年11月5日,山东威海某建材企业老总郑兴才到上海洽谈业务,在宾馆大厅等候客户时,一位身材姣好的女子在她对面坐了下来。在郑兴才的眼里,这个年轻女子不仅十分靓丽。身上还有股白领女性自信的气质。
郑兴才主动和这位女孩攀谈起来。通过攀谈,他得知眼前这个白领丽人名叫王佳,安徽阜阳人,毕业于南京某高校法学院,在上海一家外资企业担任法律顾问。郑兴才拿出谈生意预先签定的合同,让王佳帮着审读一下。看哪些方面还需要补充和修改。王佳也很乐意帮忙。
当天,郑兴才顺利地与客户谈好生意,签订了合同。为了表示对王佳的谢意,郑兴才请王佳吃饭。饭桌上两人像老朋友一样聊得很投机,王佳说自己因为追求事业和准备考法学硕士,29岁还未成婚,不愿沦为“剩女”的她现在正考虑婚姻方面的事。
郑兴才也介绍了自己的情况。时年45岁的他经营着一家资产数千万的建材企业,在上海设有办事处。两年前妻子不奉病故,到现在没有再婚,希望找到一个既有学历又有能力的女子一起生活,经营好企业。王佳适时含蓄地表达对郑兴才的好感,郑兴才决心抓住这个机会赢得美人归。
为了追求王佳,郑兴才延长了在上海停留的时间,两人频频约会,感情逐步升温。随着接触的深入,王佳告诉郑兴才。她和郑兴才交往完全是看中了他的能力和稳重,在他身边 有一种安全感,与经济实力毫无关系。王佳说她每年有着20万元的年薪,拥有一辆帕萨特轿车,在上海置有两套小户型房子用以投资,平常经常出入高档酒店,衣服、化妆品也是些顶级品牌。郑兴才觉得自己遇到了万里挑一的“才女”,对她倍加热情和珍惜。半个月后,郑兴才依依不舍地告别王佳。并表示争取尽快将企业总部搬到上海。
其间两人每天都要通电话,感情越来越浓。2008年12月13日。是王佳29岁生日,郑兴才特意飞到上海,和她一起庆祝生日。那天晚上,他拿出一枚精致的钻戒戴到王佳手上:“小佳,嫁给我吧,我会好好珍惜你的。”王佳依偎在郑兴才怀里,羞涩地点了点头。
2008年12月28日,王佳突然来到威海。郑兴才有些吃惊,可没等他开口,王佳抱着他就哭诉了起来:“爸妈听说了我们的事,表示坚决反对。并且说只要我们还在交往,就要和我断绝关系……”
郑兴才听了心里凉了半截,就在这时,王佳话锋一转:“不过我自己认准的事他们改变不了,这次来我就是想和你把结婚手续办了,等生米煮成熟饭。他们不答应也没办法了。”郑兴才没想到王佳宁愿与父母断绝关系也要跟着他,感动地把她紧紧搂在怀里。
2009年5月5日,王佳和郑兴才在威海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当晚,郑兴才动情地对王佳说:“小佳,你对我如此真心。这辈子我会好好对你的。咱们已经是夫妻了,有什么要求尽管说!”
王佳笑着说:“其他我都不要,我只想能有套大房子,给我们布置一个温馨舒适的家,爸妈说不定也会高兴的!”郑兴才连忙点头表示赞成。
经过一周的看房选房,他们最终在徐汇区买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精装修的现房,总价达到180多万元。办理房产证时,王佳表示房产证上要写上她和郑兴才两人的名字,并解释说: “其实我并不在意是否写我的名字,不过写了咱俩的名字让我父母知道了,他们会感觉你非常在乎我,也会很放心的。如果你有顾虑,过段时间我把我的两套房子房产证上也署上你的名字。”郑兴才连忙说:“看你说哪去了,都是夫妻了。我还有啥顾虑的,就按你说的办!”
春节之后,郑兴才和王佳搬入了新买的房子里。经过精心准备,2009年2月8日。郑兴才和王佳在上海新锦江大酒店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敛财有道。闪婚闪离诈取钱财
新婚甜蜜没能持续多久,从2009年3月初开始,王佳陆续向郑兴才提出了很多要求,先是让郑兴才给她买辆新车。郑兴才本不愿意,可经不住王佳的死缠硬磨,拿出35万元给她买了新的奥迪A4轿车。接下来,在王佳的要求下,郑兴才又给她买了高档数码相机、劳力士表、顶级配置的三星笔记本电脑等。花费了10多万元。
让郑兴才想不到的是。王佳每月刷卡消费好几万,也得由他来还,还不断伸手向自己要钱买这买那,郑兴才有了一些不满和警觉。有一次,他笑着对王佳说: “小佳,我在你身上投资了那么多,你会不会有一天一跑了之啊?”王佳意味深长地说: “怎么会呢?我们是合法夫妻。你的财产也有我一半呢!如果哪天我们真的分开了,共同财产还是要处理的嘛!”王佳看似玩笑的话却让郑兴才的心揪了起来。
2009年3月22日,郑兴才回到威海处理公司事务,第二天就接到了王佳的电话。王佳说自己要回老家探望父母,郑兴才想这也是人之常情,交代她多带些礼品回去。不几天郑兴才返回上海,看到奥迪A4、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都不见了。担心家里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就打电话询问王佳。王佳不悦地说:“我回老家有多少人关注,还不能带点东西虚荣一把?我在家住一段时间就会回去的!”
接下来,王佳又多次打电话以表弟娶媳妇、朋友创业等借口,向郑兴才开口要钱。虽然心里不舒服,郑兴才还是先后给她汇去了30多万元。可郑兴才也有招架不住的时候。一天王佳让郑兴才给他汇60万元,说要给自己的家族建一个王家大院,光宗耀祖。她越来越大的胃口和一些无理索取。让郑兴才感到反感、害怕。这次他拒绝了王佳的要求。
2009年4月5日,王佳突然从老家赶到威海,跟随她一起来的还有她的弟弟和一名律师。刚见面,王佳开口便说:“都说年轻人不懂爱情,当初我凭着一时冲动嫁给了你。如今后悔莫及。像你这样疑神疑鬼吝啬之极的人。并不值得我托付终身,我们还是快刀斩乱麻尽快离婚吧,协议我拟好了,你签个字事情就解决了。”
王佳这番话让郑兴才摸不着头脑,他怀疑自己听错了。可当王佳拿出那张由她拟好的离婚协议书后。郑兴才好像是从梦中惊醒,他心里被不祥的预感笼罩着:自己上当了。短短两个月时间王佳就闹着离婚。这里面肯定有文章,莫非遇到了“婚骗”?
“我给你买的车和那些东西呢?”郑兴才试探着问。王佳嘴角挂着不屑: “那次和你电话中发生不愉 快,我一恼把那些东西都卖掉了。车现在典当行,有本事你去要回来!”
“你在骗三岁小孩呢,简直太过分了!”郑兴才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王佳却笑着说:“拿点东西算什么,我还要分你的房产呢!这些离婚协议上都写着。你自己看吧。”
郑兴才把离婚协议摔到王佳脸上:“我不想看。你这个骗子!赶快把拿我的欠我的还给我。否则我就报警。”说完猛地用手推了王佳一把。此时。王佳的弟弟和律师一起上来扭住郑兴才,警告他不要冲动。
看到郑兴才被激怒,王佳笑了:“报警?好啊,我倒想看看警察会把我怎么样。你是个明白人。我们是合法夫妻,别说我把那点东西卖了,我就是把你的企业卖掉又能奈我何?你如果肯出点钱。我们好聚好散,你若是来硬的,我奉陪到底,把我惹急了会让你倾家荡产!”
王佳的话让郑兴才心中掠过阵阵寒意。可既然遭遇了“婚嫡”,只能想办法处理。郑兴才压抑住心中愤怒,答应和王佳坐到一起谈判。
郑兴才说:“我给你买的车和那些东西就算了。可房子是我一个人拿钱购买的,在房产分割方面你无权要求。”
王佳带来的律师一字一顿地说:“郑先生,你和王佳结婚购房时,房产证上签的是两个人的名字。依照相关法律,这套房子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就是让法院裁定,你也必须分一半给王佳。此外。你手中的企业不动产,如果王佳提出相关诉求,法院也会做出支持的。你应该想清楚,王佳只提出分割那套房子已经是手下留情了。我们给你一周的考虑时间,你好好斟酌后再做决定!”
警惕!新型婚姻“合法诈骗”游走法律边缘
郑兴才一生闯荡江湖,却被一个女人狠狠涮了一把。他咽不下这口窝囊气,随后,他找了家调查公司,决定先查清王佳的底细。然后采取对策。
半个月后,调查公司提供的信息让郑兴才倒吸了口冷气:原来,今年刚满30岁的王佳,连和他这次离婚在内。已经有过4次婚史了。
调查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王佳也曾是婚姻的受害者,但她从第一次婚姻中悟出了一条生财之道,再加上她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精通,竟使她屡屡得逞。
那是2002年7月,王佳毕业后到上海找工作。她的美貌和学识。赢得了不少老板青睐。在工作中,她也经常受到上司的骚扰。
一年后。王佳嫁给了比她大15岁的化妆品公司老板郝天明。郝天明是个玩弄女性的老手,婚后半年,他就对王佳没有兴趣了,经常在外面眠花宿柳,王佳多次与他吵闹,他却依然故我。无奈,王佳提出与郝天明协议离婚,想不到,郝天明答应得非常痛快。
这次离婚,王佳除了得到40万元补偿外,还如愿分得一套价值80多万元的房子,另加一辆北京现代索纳塔轿车。
结束了第一次婚姻,王佳并没痛苦多久。她反而总结出一条“敛财秘笈”:利用自己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精通,再加上自己的如花美貌,通过闪婚离婚,来夺取那些有钱又对婚姻不忠男人的财产。
王佳很快将自己的计划付诸行动,随后四年时间里,她如愿与两名生意场上的成功男人闪婚闪离,并顺利分得价值200多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她也从这三次婚姻中悟出一条“真理”:大多数成功男士都喜欢靓丽又有品位的女孩。
很快,王佳又把精力投入到下一场“婚姻”中来。2008年11月5日。她“邂逅”来上海公干的建材老板郑兴才。郑虽然貌不惊人。却是个身家千万的大老板,而且对她很动心,这正是她寻觅的“最佳结婚对象”!于是。王佳很快以她出色的演技上演了一段闪婚闪离的好戏。
弄清了王佳的“婚骗”伎俩后,不想当冤大头的郑兴才决定报警,让这个可恶的女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2009年4月16日,郑兴才打电话给王佳,以答应离婚为由。让她来威海办理离婚手续。王佳很快坐飞机赶来。却被传唤到了警局。面对警方的讯问,王佳不怵不惧。逐条驳斥了郑兴才对她通过假结婚诈骗钱财的指控。
办案民警查验了王佳的所有证件,发现她携带的结婚证、身份证等都是真实有效的。警方还从相关渠道调取了王佳的年龄、学历、户籍及她的个人财产等资料,也都没有虚假。也就是说,除了她对郑兴才隐瞒了三次婚史外,其他都是真实的。
警方认为, “骗婚诈财”一般是指嫌疑人利用虚假信息,来诱骗受害人上当的非法行为,而王佳提供的信息都是真实的,并不具备骗婚犯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威海警方对王佳决定不予立案侦查。
这个结果郑兴才显然不能接受。他情绪激动地指出,王佳擅自将自己给她买的奥迪A4隐藏处分,这不是欺诈犯罪又是什么?不过,办案民警当即提醒他: “你和王佳是合法夫妻,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处置权,她把汽车等财产处置掉,并不违法,这些事情还是你们协商解决吧!”
郑兴才心犹不甘,他拿出调查公司提供的王佳有过三次婚史的材料,向警方指控她所做的一切都是有计划有预谋的。办案民警仔细研读资料后却说: “王佳隐藏婚史属于道德品质问题,也许她主观上有通过结婚诈骗钱财的目的,但她的几次婚姻都是合法有效的,从警方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王佳的行为并没有违法,因此不具备立案的条件。你们的恩怨纠葛,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到法院起诉。”随后,警方让王佳离开了警局。而郑兴才则颓然坐在了椅子上。
在律师的建议下,郑兴才权衡利弊,最终只得答应与王佳协议离婚解决问题。2009年4月23日,在双方律师参与下。郑兴才和王佳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郑兴才给王佳购买的奥迪车、电脑、衣物等归王佳所有,另外补偿王佳50万元。获得补偿后王佳自动搬出新房,从此两人再无任何瓜葛。
2009年7月5日,笔者就王佳利用闪婚闪离敛财一案,采访了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涛。李涛律师认为,就此案来说,当事人王佳究竟是自由离婚,还是骗婚诈财?我国法律目前还无法界定。因为王佳登记注册所提供的证明资料、证件都是真实的。在我国,公民结婚、离婚都是自由的,法律无法界定多次离婚就是骗婚,更不能也无法对这种行为作出判定,或惩罚某一方,因此。这种闪婚闪离带来的风险只能由双方当事人自己来承担。
李涛律师说,王佳这种行为可能是新面世的一种“骗婚行为”,而受害者如郑兴才等人。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择偶时过于看重女方外表,在相处时间较短,没有充分了解对方之前,便仓促结婚,掉入了王佳精心设计的陷阱,只能说他咎由自取。希望广大读者能引以为戒,同时,李涛律师也奉劝像王佳这样的人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一旦撞破法律的红线。必将受到严惩!
丧偶富豪迎娶妙龄“才女”
2008年11月5日,山东威海某建材企业老总郑兴才到上海洽谈业务,在宾馆大厅等候客户时,一位身材姣好的女子在她对面坐了下来。在郑兴才的眼里,这个年轻女子不仅十分靓丽。身上还有股白领女性自信的气质。
郑兴才主动和这位女孩攀谈起来。通过攀谈,他得知眼前这个白领丽人名叫王佳,安徽阜阳人,毕业于南京某高校法学院,在上海一家外资企业担任法律顾问。郑兴才拿出谈生意预先签定的合同,让王佳帮着审读一下。看哪些方面还需要补充和修改。王佳也很乐意帮忙。
当天,郑兴才顺利地与客户谈好生意,签订了合同。为了表示对王佳的谢意,郑兴才请王佳吃饭。饭桌上两人像老朋友一样聊得很投机,王佳说自己因为追求事业和准备考法学硕士,29岁还未成婚,不愿沦为“剩女”的她现在正考虑婚姻方面的事。
郑兴才也介绍了自己的情况。时年45岁的他经营着一家资产数千万的建材企业,在上海设有办事处。两年前妻子不奉病故,到现在没有再婚,希望找到一个既有学历又有能力的女子一起生活,经营好企业。王佳适时含蓄地表达对郑兴才的好感,郑兴才决心抓住这个机会赢得美人归。
为了追求王佳,郑兴才延长了在上海停留的时间,两人频频约会,感情逐步升温。随着接触的深入,王佳告诉郑兴才。她和郑兴才交往完全是看中了他的能力和稳重,在他身边 有一种安全感,与经济实力毫无关系。王佳说她每年有着20万元的年薪,拥有一辆帕萨特轿车,在上海置有两套小户型房子用以投资,平常经常出入高档酒店,衣服、化妆品也是些顶级品牌。郑兴才觉得自己遇到了万里挑一的“才女”,对她倍加热情和珍惜。半个月后,郑兴才依依不舍地告别王佳。并表示争取尽快将企业总部搬到上海。
其间两人每天都要通电话,感情越来越浓。2008年12月13日。是王佳29岁生日,郑兴才特意飞到上海,和她一起庆祝生日。那天晚上,他拿出一枚精致的钻戒戴到王佳手上:“小佳,嫁给我吧,我会好好珍惜你的。”王佳依偎在郑兴才怀里,羞涩地点了点头。
2008年12月28日,王佳突然来到威海。郑兴才有些吃惊,可没等他开口,王佳抱着他就哭诉了起来:“爸妈听说了我们的事,表示坚决反对。并且说只要我们还在交往,就要和我断绝关系……”
郑兴才听了心里凉了半截,就在这时,王佳话锋一转:“不过我自己认准的事他们改变不了,这次来我就是想和你把结婚手续办了,等生米煮成熟饭。他们不答应也没办法了。”郑兴才没想到王佳宁愿与父母断绝关系也要跟着他,感动地把她紧紧搂在怀里。
2009年5月5日,王佳和郑兴才在威海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当晚,郑兴才动情地对王佳说:“小佳,你对我如此真心。这辈子我会好好对你的。咱们已经是夫妻了,有什么要求尽管说!”
王佳笑着说:“其他我都不要,我只想能有套大房子,给我们布置一个温馨舒适的家,爸妈说不定也会高兴的!”郑兴才连忙点头表示赞成。
经过一周的看房选房,他们最终在徐汇区买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精装修的现房,总价达到180多万元。办理房产证时,王佳表示房产证上要写上她和郑兴才两人的名字,并解释说: “其实我并不在意是否写我的名字,不过写了咱俩的名字让我父母知道了,他们会感觉你非常在乎我,也会很放心的。如果你有顾虑,过段时间我把我的两套房子房产证上也署上你的名字。”郑兴才连忙说:“看你说哪去了,都是夫妻了。我还有啥顾虑的,就按你说的办!”
春节之后,郑兴才和王佳搬入了新买的房子里。经过精心准备,2009年2月8日。郑兴才和王佳在上海新锦江大酒店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敛财有道。闪婚闪离诈取钱财
新婚甜蜜没能持续多久,从2009年3月初开始,王佳陆续向郑兴才提出了很多要求,先是让郑兴才给她买辆新车。郑兴才本不愿意,可经不住王佳的死缠硬磨,拿出35万元给她买了新的奥迪A4轿车。接下来,在王佳的要求下,郑兴才又给她买了高档数码相机、劳力士表、顶级配置的三星笔记本电脑等。花费了10多万元。
让郑兴才想不到的是。王佳每月刷卡消费好几万,也得由他来还,还不断伸手向自己要钱买这买那,郑兴才有了一些不满和警觉。有一次,他笑着对王佳说: “小佳,我在你身上投资了那么多,你会不会有一天一跑了之啊?”王佳意味深长地说: “怎么会呢?我们是合法夫妻。你的财产也有我一半呢!如果哪天我们真的分开了,共同财产还是要处理的嘛!”王佳看似玩笑的话却让郑兴才的心揪了起来。
2009年3月22日,郑兴才回到威海处理公司事务,第二天就接到了王佳的电话。王佳说自己要回老家探望父母,郑兴才想这也是人之常情,交代她多带些礼品回去。不几天郑兴才返回上海,看到奥迪A4、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都不见了。担心家里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就打电话询问王佳。王佳不悦地说:“我回老家有多少人关注,还不能带点东西虚荣一把?我在家住一段时间就会回去的!”
接下来,王佳又多次打电话以表弟娶媳妇、朋友创业等借口,向郑兴才开口要钱。虽然心里不舒服,郑兴才还是先后给她汇去了30多万元。可郑兴才也有招架不住的时候。一天王佳让郑兴才给他汇60万元,说要给自己的家族建一个王家大院,光宗耀祖。她越来越大的胃口和一些无理索取。让郑兴才感到反感、害怕。这次他拒绝了王佳的要求。
2009年4月5日,王佳突然从老家赶到威海,跟随她一起来的还有她的弟弟和一名律师。刚见面,王佳开口便说:“都说年轻人不懂爱情,当初我凭着一时冲动嫁给了你。如今后悔莫及。像你这样疑神疑鬼吝啬之极的人。并不值得我托付终身,我们还是快刀斩乱麻尽快离婚吧,协议我拟好了,你签个字事情就解决了。”
王佳这番话让郑兴才摸不着头脑,他怀疑自己听错了。可当王佳拿出那张由她拟好的离婚协议书后。郑兴才好像是从梦中惊醒,他心里被不祥的预感笼罩着:自己上当了。短短两个月时间王佳就闹着离婚。这里面肯定有文章,莫非遇到了“婚骗”?
“我给你买的车和那些东西呢?”郑兴才试探着问。王佳嘴角挂着不屑: “那次和你电话中发生不愉 快,我一恼把那些东西都卖掉了。车现在典当行,有本事你去要回来!”
“你在骗三岁小孩呢,简直太过分了!”郑兴才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王佳却笑着说:“拿点东西算什么,我还要分你的房产呢!这些离婚协议上都写着。你自己看吧。”
郑兴才把离婚协议摔到王佳脸上:“我不想看。你这个骗子!赶快把拿我的欠我的还给我。否则我就报警。”说完猛地用手推了王佳一把。此时。王佳的弟弟和律师一起上来扭住郑兴才,警告他不要冲动。
看到郑兴才被激怒,王佳笑了:“报警?好啊,我倒想看看警察会把我怎么样。你是个明白人。我们是合法夫妻,别说我把那点东西卖了,我就是把你的企业卖掉又能奈我何?你如果肯出点钱。我们好聚好散,你若是来硬的,我奉陪到底,把我惹急了会让你倾家荡产!”
王佳的话让郑兴才心中掠过阵阵寒意。可既然遭遇了“婚嫡”,只能想办法处理。郑兴才压抑住心中愤怒,答应和王佳坐到一起谈判。
郑兴才说:“我给你买的车和那些东西就算了。可房子是我一个人拿钱购买的,在房产分割方面你无权要求。”
王佳带来的律师一字一顿地说:“郑先生,你和王佳结婚购房时,房产证上签的是两个人的名字。依照相关法律,这套房子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就是让法院裁定,你也必须分一半给王佳。此外。你手中的企业不动产,如果王佳提出相关诉求,法院也会做出支持的。你应该想清楚,王佳只提出分割那套房子已经是手下留情了。我们给你一周的考虑时间,你好好斟酌后再做决定!”
警惕!新型婚姻“合法诈骗”游走法律边缘
郑兴才一生闯荡江湖,却被一个女人狠狠涮了一把。他咽不下这口窝囊气,随后,他找了家调查公司,决定先查清王佳的底细。然后采取对策。
半个月后,调查公司提供的信息让郑兴才倒吸了口冷气:原来,今年刚满30岁的王佳,连和他这次离婚在内。已经有过4次婚史了。
调查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王佳也曾是婚姻的受害者,但她从第一次婚姻中悟出了一条生财之道,再加上她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精通,竟使她屡屡得逞。
那是2002年7月,王佳毕业后到上海找工作。她的美貌和学识。赢得了不少老板青睐。在工作中,她也经常受到上司的骚扰。
一年后。王佳嫁给了比她大15岁的化妆品公司老板郝天明。郝天明是个玩弄女性的老手,婚后半年,他就对王佳没有兴趣了,经常在外面眠花宿柳,王佳多次与他吵闹,他却依然故我。无奈,王佳提出与郝天明协议离婚,想不到,郝天明答应得非常痛快。
这次离婚,王佳除了得到40万元补偿外,还如愿分得一套价值80多万元的房子,另加一辆北京现代索纳塔轿车。
结束了第一次婚姻,王佳并没痛苦多久。她反而总结出一条“敛财秘笈”:利用自己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精通,再加上自己的如花美貌,通过闪婚离婚,来夺取那些有钱又对婚姻不忠男人的财产。
王佳很快将自己的计划付诸行动,随后四年时间里,她如愿与两名生意场上的成功男人闪婚闪离,并顺利分得价值200多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她也从这三次婚姻中悟出一条“真理”:大多数成功男士都喜欢靓丽又有品位的女孩。
很快,王佳又把精力投入到下一场“婚姻”中来。2008年11月5日。她“邂逅”来上海公干的建材老板郑兴才。郑虽然貌不惊人。却是个身家千万的大老板,而且对她很动心,这正是她寻觅的“最佳结婚对象”!于是。王佳很快以她出色的演技上演了一段闪婚闪离的好戏。
弄清了王佳的“婚骗”伎俩后,不想当冤大头的郑兴才决定报警,让这个可恶的女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2009年4月16日,郑兴才打电话给王佳,以答应离婚为由。让她来威海办理离婚手续。王佳很快坐飞机赶来。却被传唤到了警局。面对警方的讯问,王佳不怵不惧。逐条驳斥了郑兴才对她通过假结婚诈骗钱财的指控。
办案民警查验了王佳的所有证件,发现她携带的结婚证、身份证等都是真实有效的。警方还从相关渠道调取了王佳的年龄、学历、户籍及她的个人财产等资料,也都没有虚假。也就是说,除了她对郑兴才隐瞒了三次婚史外,其他都是真实的。
警方认为, “骗婚诈财”一般是指嫌疑人利用虚假信息,来诱骗受害人上当的非法行为,而王佳提供的信息都是真实的,并不具备骗婚犯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威海警方对王佳决定不予立案侦查。
这个结果郑兴才显然不能接受。他情绪激动地指出,王佳擅自将自己给她买的奥迪A4隐藏处分,这不是欺诈犯罪又是什么?不过,办案民警当即提醒他: “你和王佳是合法夫妻,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处置权,她把汽车等财产处置掉,并不违法,这些事情还是你们协商解决吧!”
郑兴才心犹不甘,他拿出调查公司提供的王佳有过三次婚史的材料,向警方指控她所做的一切都是有计划有预谋的。办案民警仔细研读资料后却说: “王佳隐藏婚史属于道德品质问题,也许她主观上有通过结婚诈骗钱财的目的,但她的几次婚姻都是合法有效的,从警方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王佳的行为并没有违法,因此不具备立案的条件。你们的恩怨纠葛,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到法院起诉。”随后,警方让王佳离开了警局。而郑兴才则颓然坐在了椅子上。
在律师的建议下,郑兴才权衡利弊,最终只得答应与王佳协议离婚解决问题。2009年4月23日,在双方律师参与下。郑兴才和王佳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郑兴才给王佳购买的奥迪车、电脑、衣物等归王佳所有,另外补偿王佳50万元。获得补偿后王佳自动搬出新房,从此两人再无任何瓜葛。
2009年7月5日,笔者就王佳利用闪婚闪离敛财一案,采访了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涛。李涛律师认为,就此案来说,当事人王佳究竟是自由离婚,还是骗婚诈财?我国法律目前还无法界定。因为王佳登记注册所提供的证明资料、证件都是真实的。在我国,公民结婚、离婚都是自由的,法律无法界定多次离婚就是骗婚,更不能也无法对这种行为作出判定,或惩罚某一方,因此。这种闪婚闪离带来的风险只能由双方当事人自己来承担。
李涛律师说,王佳这种行为可能是新面世的一种“骗婚行为”,而受害者如郑兴才等人。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择偶时过于看重女方外表,在相处时间较短,没有充分了解对方之前,便仓促结婚,掉入了王佳精心设计的陷阱,只能说他咎由自取。希望广大读者能引以为戒,同时,李涛律师也奉劝像王佳这样的人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一旦撞破法律的红线。必将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