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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的比例问题决定了民众对司法的监督和对法官权力的制约能力”
一周以来,上海市卢湾区城市规划管理局监督检查队副队长徐欣的电话天天占线。他没有想到,自己一夜间会成为明星式的人物。
5月8日,作为第一批亮相法庭的人民陪审员之一,徐欣在上海各大电视台和报纸上频频亮相,专访不断,一夜之间亲朋好友祝贺、关注的电话此起彼伏,甚至有不认识的人见了他都问:“你不就是新当选的陪审员吗?”
5月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后面简称《决定》)开始施行。“五一”长假过后,由各地人大常委会任命的2.7万名人民陪审员首次在全国各地法院正式上岗,与法官同权审案。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宋英辉说,《决定》里有很多亮点,比如对陪审员的培训要求、误工补助、优秀陪审员的表彰和经费上的保障,这些都体现了我国陪审制度正趋于完备。“在这些细节上,人民陪审员使得司法民主向前迈进。”
陪审员是这样产生的
今年开春,退休教师刘金娣就从报纸上看到了上海招募人民陪审员的消息,一直喜爱法律节目的她想都没想,就带齐学历证明和身份证赶到了闵行区司法局报名。
“报名的队伍排得老长,听说不少人以前就当过法院任命的陪审员。”在填写个人资料时,刘老师特别强调了在学校党政工作的经历。
几周后,闵行区法院政治部的工作人员就按响了刘老师家的门铃,面对面和刘老师交流情况。“从家庭环境到工作经历,然后到对法律的了解和理解等等,那天和法院政治部的同志谈了很多,可以看出我教师的经历确实令他们满意。”经过审查后,刘老师就被列入正式人选名单,经闵行区法院院长提请闵行区人大任命。
聘书领到后,刘老师就和几十位人民陪审员一道在法院4天的培训课程上“恶补”了法律知识,“善学、慎行、尽职、有为,这8个字是法官给我们提出的要求我一直记得很清楚。”
桌子上摆放的闵行区人大颁发的人民陪审员聘书,刘老师总要拿给每位客人观看。
第一次出庭
5月11日大早,刘金娣从衣柜里拿出了自己在讲坛上最爱穿的米色套装,在镜子前仔细端详,细致地梳理清每一根发丝。
当天是刘老师第一次参加庭审,特意起了个大早的她又将案情回顾了两遍。
离开庭尚有40分钟,刘老师就提前来到法院。和审判长并排的左右两个席位上分别标上了“陪审员”的字样,站了一辈子讲坛的刘老师,第一次面对庄严的法庭现场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
从早上9点开始,刘老师接连参加了3个刑事案件的开庭。从租客伪造房产证变房东的合同诈骗到酒后滋事,3个案件的被告对起诉事实都没有异议,适用简易审判程序的庭审很快结束,两个陪审员对被告也仅提出了犯罪动因等简单问题。
“3个案件适用不同的法律条款,在合议中你清楚具体的量刑标准吗?”《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问。
“这3个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我觉得量刑可以考虑公诉人的意见。”刘老师笞道,而对陪审员作用的解答她很直接:“在案情有疑问,被告对起诉书异议较大的情形下,我会提出意见请法庭注意。”
尽管面对的只是个简单的合同诈骗案,但为被告辩护的上海四方律师事务所的吴渊源律师还是深深感到了新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不同。“以前各个法院也有陪审员参审的实践,但往往只有一人参加,比例少作用很小,但《决定》实行后我代理的这个案子庭审一次就来了两个陪审员,透明度和民主化都大幅度提高了。”
陪审制度仍然需要完善
“法官从法律的角度审理案件,人民陪审员从社会道德、社会大众价值取向上与法官形成互补,这是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其实社会公众不希望陪审员精英化,这样与原被告双方就会缺乏认同感。”不过,徐欣对人民陪审员在法律专业上缺乏优势也有了切身的感触。“但如今的案情发展逐渐复杂,法官们也希望更多专家型的陪审员能够给予他们专业性强的帮助。这种矛盾可能今后还会突出。”
“不知道将来在复杂案件和争议大的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将会占到怎样的比重?”吴渊源律师的顾虑似乎也是学界的顾虑。
宋英辉教授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手里专门拿着一份《关于完善人民评审员制度的决定》。
“陪审员的比例问题决定了民众对司法的监督和对法官权力的制约能力。”宋英辉说,“根据《决定》规定,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的比例不少于1/3,合议庭一般是3人组成,按这个比例,法官人数仍旧多于陪审员。而同属大陆法体系的法国,重罪法庭审理时,职业法官是3人,陪审员是9人,表决时民意表达更充分,其他实行类似于我国参审制度的国家,合议庭组成都是陪审员的人数多于法官。”
陪审员数量不多,宋英辉认为有客观因素,那就是普通民众受教育的程度参差不齐,而我国的陪审制又要涉入定罪和量刑,客观上抬高了陪审员进入的门槛。
研究各国诉讼制度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何家弘教授也认为,“比例不大,人民陪审员仍将是法庭上的摆设,无非是缓解了法院审理人手不够的局面。在职责上《决定》规定的过于笼统,和法官混为一谈,享有和法官同等的权力实际上等于没有权力。”
他认为陪审员数量需要做加法的同时,参与陪审的案件却要做减法。只有特别重大、疑难的民事、刑事案件才考虑请陪审员来陪审,一审案件的陪审比例不应超过10%,这也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
一周以来,上海市卢湾区城市规划管理局监督检查队副队长徐欣的电话天天占线。他没有想到,自己一夜间会成为明星式的人物。
5月8日,作为第一批亮相法庭的人民陪审员之一,徐欣在上海各大电视台和报纸上频频亮相,专访不断,一夜之间亲朋好友祝贺、关注的电话此起彼伏,甚至有不认识的人见了他都问:“你不就是新当选的陪审员吗?”
5月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后面简称《决定》)开始施行。“五一”长假过后,由各地人大常委会任命的2.7万名人民陪审员首次在全国各地法院正式上岗,与法官同权审案。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宋英辉说,《决定》里有很多亮点,比如对陪审员的培训要求、误工补助、优秀陪审员的表彰和经费上的保障,这些都体现了我国陪审制度正趋于完备。“在这些细节上,人民陪审员使得司法民主向前迈进。”
陪审员是这样产生的
今年开春,退休教师刘金娣就从报纸上看到了上海招募人民陪审员的消息,一直喜爱法律节目的她想都没想,就带齐学历证明和身份证赶到了闵行区司法局报名。
“报名的队伍排得老长,听说不少人以前就当过法院任命的陪审员。”在填写个人资料时,刘老师特别强调了在学校党政工作的经历。
几周后,闵行区法院政治部的工作人员就按响了刘老师家的门铃,面对面和刘老师交流情况。“从家庭环境到工作经历,然后到对法律的了解和理解等等,那天和法院政治部的同志谈了很多,可以看出我教师的经历确实令他们满意。”经过审查后,刘老师就被列入正式人选名单,经闵行区法院院长提请闵行区人大任命。
聘书领到后,刘老师就和几十位人民陪审员一道在法院4天的培训课程上“恶补”了法律知识,“善学、慎行、尽职、有为,这8个字是法官给我们提出的要求我一直记得很清楚。”
桌子上摆放的闵行区人大颁发的人民陪审员聘书,刘老师总要拿给每位客人观看。
第一次出庭
5月11日大早,刘金娣从衣柜里拿出了自己在讲坛上最爱穿的米色套装,在镜子前仔细端详,细致地梳理清每一根发丝。
当天是刘老师第一次参加庭审,特意起了个大早的她又将案情回顾了两遍。
离开庭尚有40分钟,刘老师就提前来到法院。和审判长并排的左右两个席位上分别标上了“陪审员”的字样,站了一辈子讲坛的刘老师,第一次面对庄严的法庭现场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
从早上9点开始,刘老师接连参加了3个刑事案件的开庭。从租客伪造房产证变房东的合同诈骗到酒后滋事,3个案件的被告对起诉事实都没有异议,适用简易审判程序的庭审很快结束,两个陪审员对被告也仅提出了犯罪动因等简单问题。
“3个案件适用不同的法律条款,在合议中你清楚具体的量刑标准吗?”《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问。
“这3个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我觉得量刑可以考虑公诉人的意见。”刘老师笞道,而对陪审员作用的解答她很直接:“在案情有疑问,被告对起诉书异议较大的情形下,我会提出意见请法庭注意。”
尽管面对的只是个简单的合同诈骗案,但为被告辩护的上海四方律师事务所的吴渊源律师还是深深感到了新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不同。“以前各个法院也有陪审员参审的实践,但往往只有一人参加,比例少作用很小,但《决定》实行后我代理的这个案子庭审一次就来了两个陪审员,透明度和民主化都大幅度提高了。”
陪审制度仍然需要完善
“法官从法律的角度审理案件,人民陪审员从社会道德、社会大众价值取向上与法官形成互补,这是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其实社会公众不希望陪审员精英化,这样与原被告双方就会缺乏认同感。”不过,徐欣对人民陪审员在法律专业上缺乏优势也有了切身的感触。“但如今的案情发展逐渐复杂,法官们也希望更多专家型的陪审员能够给予他们专业性强的帮助。这种矛盾可能今后还会突出。”
“不知道将来在复杂案件和争议大的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将会占到怎样的比重?”吴渊源律师的顾虑似乎也是学界的顾虑。
宋英辉教授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手里专门拿着一份《关于完善人民评审员制度的决定》。
“陪审员的比例问题决定了民众对司法的监督和对法官权力的制约能力。”宋英辉说,“根据《决定》规定,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的比例不少于1/3,合议庭一般是3人组成,按这个比例,法官人数仍旧多于陪审员。而同属大陆法体系的法国,重罪法庭审理时,职业法官是3人,陪审员是9人,表决时民意表达更充分,其他实行类似于我国参审制度的国家,合议庭组成都是陪审员的人数多于法官。”
陪审员数量不多,宋英辉认为有客观因素,那就是普通民众受教育的程度参差不齐,而我国的陪审制又要涉入定罪和量刑,客观上抬高了陪审员进入的门槛。
研究各国诉讼制度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何家弘教授也认为,“比例不大,人民陪审员仍将是法庭上的摆设,无非是缓解了法院审理人手不够的局面。在职责上《决定》规定的过于笼统,和法官混为一谈,享有和法官同等的权力实际上等于没有权力。”
他认为陪审员数量需要做加法的同时,参与陪审的案件却要做减法。只有特别重大、疑难的民事、刑事案件才考虑请陪审员来陪审,一审案件的陪审比例不应超过10%,这也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