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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元禄14年发生的真实故事《赤穗事件》改变而成的《忠臣藏》自诞生之日起至今200多年仍经久不衰。其讲述的是47名义士集体为主君复仇,最终集体剖腹的故事,向主君表达了“忠”。47壮士的义举在日本几乎为人不知无人不晓,至今的每年12月14日,日本各大剧院仍然会上演《忠臣藏》,本文试图通过《忠臣藏》来分析日本江户时期的忠孝观念。
关键词:《忠臣藏》;忠孝观;复仇
1 赤穗事件
元禄14年3月14日,赤穗藩主浅野长矩为“御驰走役”,但因浅野不明典礼规程,将军便将他安排至专门从事幕府仪式,但浅野未向吉良行贿,因此便刁难浅野,并将错误礼仪教给他,导致浅野在典礼当天丑态百出,浅野恼羞成怒便拔刀刺伤吉良,将军府动刀乃大忌,德川纲吉为之大怒,命令浅野当天剖腹谢罪,并剥夺其在赤穗的全部领地,浅野家全部家臣一夜之间成为“浪人”。然而却未对吉良做任何追究,这明显违背了武家社会“喧哗两成败”原则,即争吵双方不问理由均要受到处罚。浅野家47名家臣认为主君受到不公正待遇,于是他们暂定交出赤穗城,家臣们流落在外,隐姓埋名,成为浪人,但是他们为主君浅野复仇的念头确更加强烈,经过一年多的缜密的计划,最终以大石为首的47武士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1702年12月14日)借着月光和雪地的反光,潜入吉良家,将其杀死,翌日清晨将吉良首级奉在浅野墓前,成功完成复仇行动,其他46人被判集体剖腹,之后也同他们主公一起葬在泉岳寺。
2 《忠臣藏》中的“忠”与“孝”
浅野家47名武士集体为主君复仇的事迹在当时引起不小轰动,在主君浅野剖腹谢罪到他们成功复仇之间一年多时间里,他们抛弃一切名声、正义、亲情,准备复仇工作。大石为告别妻子,变卖家产,甚至为筹集路费,还把的妻子和妹妹卖到当地妓院,自己则到江户城低级妓院,打架斗殴,47名武士在不惜一切完成复仇,其根源思想在于对主君的“忠”的束缚,在日本,对领主的“忠”是建立在“施恩”与“奉公”的所谓“主恩从报”的基础之上,因此,这使得在日本社会中,“忠”优先于“孝”。大石为表明对主君的“忠”,不禁舍弃对亲情的“孝”也佐证了这一点。这也成为江户时代重“忠”轻“孝”的模范。武士们不惜舍弃自身名誉和牺牲家庭,也要为了主君而尽忠。那么江户时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重“忠”轻“孝”的价值取向呢?
幕府时代,社会上实行严格的“士、农、工、商”严格的身份制度,作为“四民”之首的武士阶级,其收入实行俸禄制,因此切断了武士与土地的直接联系,武士作为大名的家臣,失去了与主君对抗的经济基础,便使得武士对上级主君的绝对服从。
儒学中强调“大义名分”和“倡导天理、反对私欲”思想的朱子学更加受到幕府重视,更多宣传主君对武士有恩,所以武士应该对上级报恩,宣传“恩”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忠”与“孝”所涵盖的范畴不同,在实际生活中也必然会产生矛盾。“忠”的对象为国家主人,“孝”的对象为尊卑血亲,因此会产生“忠孝不能两全”现象。“恩”实际上作为一种“债”,必须要还,所以全力报恩在日本人看来是一种美德。
德川将军将土地作为恩典分给各“大名”,各“大名”作为受恩的回报要效忠于幕府将军,因此赤穗藩主浅野处于对将军“恩”的回报有义务完成典礼,当浅野为维护自身名誉公然在幕府上拔刀刺伤吉良时,也有义务剖腹来弥补自己对主君的“不忠”,这也可以视为是对幕府的报恩。而接受浅野作为恩典分给以大石为首的武士们的土地,处于对浅野恩典的回报,他们也有义务为其复仇。因此,当浅野死后,他们面临两种选择,跟随浅野剖腹而死,或等待机会为浅野复仇。否则,其作为武士的名誉将会被玷污,在德川时代,武士把名誉看的比任何东西都重要,获得名誉评价是武士身份者所有社会活动中最大的价值目标,因此浅野家47武士在通过一年多的等待之后,忍辱负重,最终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杀死吉良,成功为主君复仇。因此,“报恩”做为表达家臣对主君的“忠”,也成为了一种价值取向。
在日本,特别是“在日本战国以后的非血缘协作型社会中,血缘意义上的孝亲观念开始淡薄,人们对孝的理解,接近于中国社会的“忠”的,当47名武士面对“忠”和“孝”的矛盾时,他们都怀着“君父之仇恨,不共戴天”的信念,像维护家的名誉一样维护主君。这种牺牲个人以及家庭作为代价来为报效主君的求“忠”而舍“孝”的行为,引起了日本人的共鸣。
3 江户时期的“忠”与“孝”
“忠”与“孝”这两个儒家伦理观念是中日共同推崇的道德准则,“忠”是指对主君尽忠,“孝”则是指对父母尽孝,但是两者在中日两国之间所处的位置却不相同,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基于亲子血缘关系而产生的“孝”,而日本传统文化则强调基于“主恩从报”的“忠”,尤其江户时代后,人们对“忠”的认识超越了对“孝”,“忠”不再是只是实现政治目的的道具,而成为了全民的道德要求。
德川时代,武士作为行政官僚,失去了独立的经济基础,武士及其家庭的生存完全依靠主君发放的俸禄。因此,武士对于来自幕藩体制越来越强化的“尽忠”要求,已经没有任何资格要求任何条件。
日本在17世纪前后才使“孝”在全社会得以普及,其内容大多表现为子女对长辈承担的义务,而且,日本“孝”道还掺入了大量佛教色彩,更多的宣扬“恩”的作用,认为子女对父母“尽孝”就是报答父母的恩情,“恩”是“孝”的前提,这种对恩的等价偿还,称之为“义理”,日本人自出生起,无时无刻不生活与“义理”之中。因此对于武士来说,无论是父子还是夫婦,最终都是为主君“尽忠”。因此,这也说明了日本集团主义的倾向十分明显,同时也说明“忠”的进一步强化。
4 小结
如上所述,在《忠臣藏》中,由于扎根于家臣心中的为主君“尽忠”的束缚,使他们舍弃了对家人的“孝”。日本人基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忠”、“孝”,结合本国独特的社会条件和人文条件,最终形成了一种不同于中国传统“忠孝”的“重忠轻孝”的思想,通过对此的研究,可进一步了解日本文化的特质。
参考文献:
[1] 莫文沁.《赵氏孤儿》与《忠臣藏》忠孝观念比较研究[J].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6(09).
[2] 刘金才.中日伦理价值取向比较—以传统文化中的“忠孝观”为中心[J].人文杂志,1994.
[3] 王炜.日本武士名誉观[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4] 莫文沁.解读歌舞伎《忠臣藏》中“情义”的束缚[J].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5(07).
[5] 新渡户道造著,张俊彦译.武士道[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6] 鲁思本尼迪克特著.菊与刀[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作者简介:张拓(1994—),男,湖北荆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日本文学文化。
(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
关键词:《忠臣藏》;忠孝观;复仇
1 赤穗事件
元禄14年3月14日,赤穗藩主浅野长矩为“御驰走役”,但因浅野不明典礼规程,将军便将他安排至专门从事幕府仪式,但浅野未向吉良行贿,因此便刁难浅野,并将错误礼仪教给他,导致浅野在典礼当天丑态百出,浅野恼羞成怒便拔刀刺伤吉良,将军府动刀乃大忌,德川纲吉为之大怒,命令浅野当天剖腹谢罪,并剥夺其在赤穗的全部领地,浅野家全部家臣一夜之间成为“浪人”。然而却未对吉良做任何追究,这明显违背了武家社会“喧哗两成败”原则,即争吵双方不问理由均要受到处罚。浅野家47名家臣认为主君受到不公正待遇,于是他们暂定交出赤穗城,家臣们流落在外,隐姓埋名,成为浪人,但是他们为主君浅野复仇的念头确更加强烈,经过一年多的缜密的计划,最终以大石为首的47武士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1702年12月14日)借着月光和雪地的反光,潜入吉良家,将其杀死,翌日清晨将吉良首级奉在浅野墓前,成功完成复仇行动,其他46人被判集体剖腹,之后也同他们主公一起葬在泉岳寺。
2 《忠臣藏》中的“忠”与“孝”
浅野家47名武士集体为主君复仇的事迹在当时引起不小轰动,在主君浅野剖腹谢罪到他们成功复仇之间一年多时间里,他们抛弃一切名声、正义、亲情,准备复仇工作。大石为告别妻子,变卖家产,甚至为筹集路费,还把的妻子和妹妹卖到当地妓院,自己则到江户城低级妓院,打架斗殴,47名武士在不惜一切完成复仇,其根源思想在于对主君的“忠”的束缚,在日本,对领主的“忠”是建立在“施恩”与“奉公”的所谓“主恩从报”的基础之上,因此,这使得在日本社会中,“忠”优先于“孝”。大石为表明对主君的“忠”,不禁舍弃对亲情的“孝”也佐证了这一点。这也成为江户时代重“忠”轻“孝”的模范。武士们不惜舍弃自身名誉和牺牲家庭,也要为了主君而尽忠。那么江户时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重“忠”轻“孝”的价值取向呢?
幕府时代,社会上实行严格的“士、农、工、商”严格的身份制度,作为“四民”之首的武士阶级,其收入实行俸禄制,因此切断了武士与土地的直接联系,武士作为大名的家臣,失去了与主君对抗的经济基础,便使得武士对上级主君的绝对服从。
儒学中强调“大义名分”和“倡导天理、反对私欲”思想的朱子学更加受到幕府重视,更多宣传主君对武士有恩,所以武士应该对上级报恩,宣传“恩”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忠”与“孝”所涵盖的范畴不同,在实际生活中也必然会产生矛盾。“忠”的对象为国家主人,“孝”的对象为尊卑血亲,因此会产生“忠孝不能两全”现象。“恩”实际上作为一种“债”,必须要还,所以全力报恩在日本人看来是一种美德。
德川将军将土地作为恩典分给各“大名”,各“大名”作为受恩的回报要效忠于幕府将军,因此赤穗藩主浅野处于对将军“恩”的回报有义务完成典礼,当浅野为维护自身名誉公然在幕府上拔刀刺伤吉良时,也有义务剖腹来弥补自己对主君的“不忠”,这也可以视为是对幕府的报恩。而接受浅野作为恩典分给以大石为首的武士们的土地,处于对浅野恩典的回报,他们也有义务为其复仇。因此,当浅野死后,他们面临两种选择,跟随浅野剖腹而死,或等待机会为浅野复仇。否则,其作为武士的名誉将会被玷污,在德川时代,武士把名誉看的比任何东西都重要,获得名誉评价是武士身份者所有社会活动中最大的价值目标,因此浅野家47武士在通过一年多的等待之后,忍辱负重,最终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杀死吉良,成功为主君复仇。因此,“报恩”做为表达家臣对主君的“忠”,也成为了一种价值取向。
在日本,特别是“在日本战国以后的非血缘协作型社会中,血缘意义上的孝亲观念开始淡薄,人们对孝的理解,接近于中国社会的“忠”的,当47名武士面对“忠”和“孝”的矛盾时,他们都怀着“君父之仇恨,不共戴天”的信念,像维护家的名誉一样维护主君。这种牺牲个人以及家庭作为代价来为报效主君的求“忠”而舍“孝”的行为,引起了日本人的共鸣。
3 江户时期的“忠”与“孝”
“忠”与“孝”这两个儒家伦理观念是中日共同推崇的道德准则,“忠”是指对主君尽忠,“孝”则是指对父母尽孝,但是两者在中日两国之间所处的位置却不相同,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基于亲子血缘关系而产生的“孝”,而日本传统文化则强调基于“主恩从报”的“忠”,尤其江户时代后,人们对“忠”的认识超越了对“孝”,“忠”不再是只是实现政治目的的道具,而成为了全民的道德要求。
德川时代,武士作为行政官僚,失去了独立的经济基础,武士及其家庭的生存完全依靠主君发放的俸禄。因此,武士对于来自幕藩体制越来越强化的“尽忠”要求,已经没有任何资格要求任何条件。
日本在17世纪前后才使“孝”在全社会得以普及,其内容大多表现为子女对长辈承担的义务,而且,日本“孝”道还掺入了大量佛教色彩,更多的宣扬“恩”的作用,认为子女对父母“尽孝”就是报答父母的恩情,“恩”是“孝”的前提,这种对恩的等价偿还,称之为“义理”,日本人自出生起,无时无刻不生活与“义理”之中。因此对于武士来说,无论是父子还是夫婦,最终都是为主君“尽忠”。因此,这也说明了日本集团主义的倾向十分明显,同时也说明“忠”的进一步强化。
4 小结
如上所述,在《忠臣藏》中,由于扎根于家臣心中的为主君“尽忠”的束缚,使他们舍弃了对家人的“孝”。日本人基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忠”、“孝”,结合本国独特的社会条件和人文条件,最终形成了一种不同于中国传统“忠孝”的“重忠轻孝”的思想,通过对此的研究,可进一步了解日本文化的特质。
参考文献:
[1] 莫文沁.《赵氏孤儿》与《忠臣藏》忠孝观念比较研究[J].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6(09).
[2] 刘金才.中日伦理价值取向比较—以传统文化中的“忠孝观”为中心[J].人文杂志,1994.
[3] 王炜.日本武士名誉观[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4] 莫文沁.解读歌舞伎《忠臣藏》中“情义”的束缚[J].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5(07).
[5] 新渡户道造著,张俊彦译.武士道[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6] 鲁思本尼迪克特著.菊与刀[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作者简介:张拓(1994—),男,湖北荆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日本文学文化。
(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