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广州市增城区富鹏小学
荷兰著名数学教育家弗赖登塔尔指出:“学习数学唯一正确的方法是让学生实行再创造,也就是由学生本人将要学的东西发现或创造出来。”按照他的观点,数学教学要通过数学活动让学生亲身经历对现实进行数学化的过程,使数学变成他们自己“再创造”的产物,而不是成人强加给他们的东西。那么,学生怎样通过“再创造”的方法来学习数学的呢?笔者认为,关键是要把握好两个核心要素:一是“再创造”的对象是什么?二是怎样进行“再创造”?下面以“分数的基本性质”教学为例,谈谈通过“再创造”的方法来学习数学的策略。
一、在学习活动中结合学生熟悉的现实开始“再创造”
弗赖登塔尔说:“认识不是从概念开始的,而是从围绕它的其他途径开始的,概念是认识过程的结果。”数学的根源在于普通的常识,在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再创造”的对象是学生熟悉的现实,不是成人的现实。在进行“分数的基本性质”这一概念的教学时,重要的是指导学生厘清一个关键的问题:为什么分数的分子和分母要同时乘(或除以)相同的数?那么,怎样才能理清这一问题呢?这就需要指导学生从两个维度结合现实进行理解;一是分子不变,分母变了,分数的大小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二是分母不变,分子变了,分数的大小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学生学习这一数学概念的现实起点在哪儿?本人认为,分数的意义就是学习这一概念的逻辑起点:把一个物体平均分成若干份,表示这样的一份或几份的数。教学时,根据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和认知发展规律,围绕“你能用分数表示涂色部分的大小吗?”这一数学问题,生成两组分数:一组是分母相同,分子不同;另一组是分子相同,分母不同。让学生结合已有的知识经验:分母表示把一个物体平均分成几份,分子表示取了其中的几份,在“做数学”的学习活动中发现“分的份数越多,分数越小,反之越大”“取的份数越多,分数越大,反之越小”这一普通现象,指导学生在理解“分数的分母和分子乘(或除以)一个数,分数的大小会随着怎样发生变化?”的基础上,启发学生思考“为什么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同时乘(或除以)相同的数,分数的大小才不变”这一数学命题。
二、在数学化的学习过程中指导学生“再创造”
数学化的学习过程过程应遵循布鲁纳关于儿童思维发展的认知规律:操作水平、表象水平和分析水平。那么,在数学化的学习过程中学生怎样“再创造”概念呢?弗赖登塔尔指出:“新一代继续他们祖先所形成的知识,但他们并不是跨到他们老一辈所达到的水平。他们被置于更低的水平,在此基础上重新开始人类的学习过程,尽管是以一种修改的方式。教育式作者承担了帮助他们的任务,但不是通过规定,而是通过允许他们再创造他们应该学到的数学。”教学时,紧扣“为什么分数的分子和分母要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分数的大小不变?”这一关键问题,设计了三个数学活动,活动一:学生“做出来”两组分数:一组分子相同,分母不同;另一组是分母相同,分子不同。指导学生借助直观操作,从形式上感知“一个分数,分子(或分母)乘(或除以)一个不为0数,分數的大小会随着变化”这一数学事实;再结合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分母表示平均分成多少份,分子表示取了多少份,从内涵上指导学生明晰“分子变化”是“取的份数”的变化,“分母变化”是“分的份数”的变化。从“形式”和“内涵”两个维度指导学生把握“分数的大小随着分子和分母变化的规律”;活动二:学生经历从直观到抽象的学习过程,不但从表象知道1/2=4/8、1/4=2/8,而且利用分数与除法的关系,通过自己的验证,理解1/2=4/8、1/4=2/8的数理,还自己创造出1/3=2/6=3/9…3/2=6/4…等大量的例子,通过观察发现这些相等分数的分子和分母的变化规律,抽象、概括出分数的基本性质的形式化的定义;活动三:围绕“根据分数与除法的关系,以及整数除法中商不变的规律,你能说明分数的基本性质吗”这一问题,注重指导学生经历演绎、推理等数学学习的活动,建立分数与除法的关系、商不变性质和分数的基本性质抽象的数学知识之间的纵向联系,构建概念之间认知系统。
责任编辑 罗峰
荷兰著名数学教育家弗赖登塔尔指出:“学习数学唯一正确的方法是让学生实行再创造,也就是由学生本人将要学的东西发现或创造出来。”按照他的观点,数学教学要通过数学活动让学生亲身经历对现实进行数学化的过程,使数学变成他们自己“再创造”的产物,而不是成人强加给他们的东西。那么,学生怎样通过“再创造”的方法来学习数学的呢?笔者认为,关键是要把握好两个核心要素:一是“再创造”的对象是什么?二是怎样进行“再创造”?下面以“分数的基本性质”教学为例,谈谈通过“再创造”的方法来学习数学的策略。
一、在学习活动中结合学生熟悉的现实开始“再创造”
弗赖登塔尔说:“认识不是从概念开始的,而是从围绕它的其他途径开始的,概念是认识过程的结果。”数学的根源在于普通的常识,在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再创造”的对象是学生熟悉的现实,不是成人的现实。在进行“分数的基本性质”这一概念的教学时,重要的是指导学生厘清一个关键的问题:为什么分数的分子和分母要同时乘(或除以)相同的数?那么,怎样才能理清这一问题呢?这就需要指导学生从两个维度结合现实进行理解;一是分子不变,分母变了,分数的大小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二是分母不变,分子变了,分数的大小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学生学习这一数学概念的现实起点在哪儿?本人认为,分数的意义就是学习这一概念的逻辑起点:把一个物体平均分成若干份,表示这样的一份或几份的数。教学时,根据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和认知发展规律,围绕“你能用分数表示涂色部分的大小吗?”这一数学问题,生成两组分数:一组是分母相同,分子不同;另一组是分子相同,分母不同。让学生结合已有的知识经验:分母表示把一个物体平均分成几份,分子表示取了其中的几份,在“做数学”的学习活动中发现“分的份数越多,分数越小,反之越大”“取的份数越多,分数越大,反之越小”这一普通现象,指导学生在理解“分数的分母和分子乘(或除以)一个数,分数的大小会随着怎样发生变化?”的基础上,启发学生思考“为什么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同时乘(或除以)相同的数,分数的大小才不变”这一数学命题。
二、在数学化的学习过程中指导学生“再创造”
数学化的学习过程过程应遵循布鲁纳关于儿童思维发展的认知规律:操作水平、表象水平和分析水平。那么,在数学化的学习过程中学生怎样“再创造”概念呢?弗赖登塔尔指出:“新一代继续他们祖先所形成的知识,但他们并不是跨到他们老一辈所达到的水平。他们被置于更低的水平,在此基础上重新开始人类的学习过程,尽管是以一种修改的方式。教育式作者承担了帮助他们的任务,但不是通过规定,而是通过允许他们再创造他们应该学到的数学。”教学时,紧扣“为什么分数的分子和分母要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分数的大小不变?”这一关键问题,设计了三个数学活动,活动一:学生“做出来”两组分数:一组分子相同,分母不同;另一组是分母相同,分子不同。指导学生借助直观操作,从形式上感知“一个分数,分子(或分母)乘(或除以)一个不为0数,分數的大小会随着变化”这一数学事实;再结合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分母表示平均分成多少份,分子表示取了多少份,从内涵上指导学生明晰“分子变化”是“取的份数”的变化,“分母变化”是“分的份数”的变化。从“形式”和“内涵”两个维度指导学生把握“分数的大小随着分子和分母变化的规律”;活动二:学生经历从直观到抽象的学习过程,不但从表象知道1/2=4/8、1/4=2/8,而且利用分数与除法的关系,通过自己的验证,理解1/2=4/8、1/4=2/8的数理,还自己创造出1/3=2/6=3/9…3/2=6/4…等大量的例子,通过观察发现这些相等分数的分子和分母的变化规律,抽象、概括出分数的基本性质的形式化的定义;活动三:围绕“根据分数与除法的关系,以及整数除法中商不变的规律,你能说明分数的基本性质吗”这一问题,注重指导学生经历演绎、推理等数学学习的活动,建立分数与除法的关系、商不变性质和分数的基本性质抽象的数学知识之间的纵向联系,构建概念之间认知系统。
责任编辑 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