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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作为以成员自我服务、民主控制等为本质规定性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其民主原则以公民直接参与组织事务决策为典型特征,在理论上以法国思想家卢梭为代表,在实践上以古代雅典民主、法国大革命等为现实样板。历史早期合作社在产权安排上的个体性、普遍性和均齐性,保证了合作社能够形成以"一人一票"制为基础的民主控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