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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庆祝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我们也来回顾下那段历史时期的另类电影史。因为二战爆发后,各交战国均以电影为宣传手段,对内鼓动士气,对外打击敌国争取同盟。
正文:
电影史和政治史是相辅相成的,一部电影史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政治变幻的艺术体现。在历史的某些时刻,电影会成为一种宣传、教化的工具。 在庆祝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我们也来回顾下那段历史时期的另类电影史——法西斯的纳粹德国是如何以电影为工具大搞宣教的。
二战爆发之后,各交战国的政府几乎无一例外地将电影当作一种强有力的宣传手段,对内用以鼓动士气,对外用以耀武扬威、打击敌国嚣张气焰以及在国际上争取同盟军。在各交战国进行军事较量的同时,电影外交的较量也在展开。另一方面,电影在经历了从无声到有声的革命性进步之后,宣传威力已非一战期间的无声片所能比拟。
在苏联、美国的战时宣传片、带有政治意味的电影的另一面,是纳粹德国的政治宣传电影。艺术家或许有罪,但是艺术无罪;电影导演或许有罪,但是电影无罪。重点已不在电影本身,而在于电影背后的意识形态。对于纳粹德国政治宣传电影,普通影迷可能看得不多,除了莱妮·里芬斯塔尔的《意志的胜利》,昆汀·塔伦蒂诺的《无耻混蛋》中用戏谑的手段套拍的短片《国家的骄傲》倒是让人印象深刻。纳粹德国拍的并不全是“法西斯”电影。换而言之,也就是宣传纳粹的主旋律电影的数量并没有想象中的多,对电影审查的控制或许希特勒和戈培尔还不如列宁和斯大林。当然,在那个年代,那些官方意识形态的文艺作品,受着纳粹政府和墨索里尼执导拍摄出来的宣教电影,一定沾染上“法西斯的元素”,这是需要大力批判的。
敌人电影
法西斯的本质,让那些纳粹控制下的影片带有令人作呕的特质。而以宣教为目的拍摄出来的电影,自然也是如此。宣教的一个方面,就是丑化敌人以及潜在的敌人。对于纳粹来说,明确的敌人就是盟军;而另一种潜在的敌人,就是犹太人。这样的电影,在纳粹方面被称为“敌人电影”。1939年,希特勒把“全面灭绝”作为“犹太人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确定后不久,戈培尔就下令并主导拍摄了五部以排犹、丑化犹太人为主题的影片。
《犹太人苏斯》改编自一本在1933年被焚毁的,但却被戈培尔别有用心保存的禁书。虽然原著所描述的只是一个资产阶级的悲剧故事,但是戈培尔交给威特·哈兰的剧本却被修改得面目全非。在电影中,犹太人苏斯把高利贷放给一个穷困潦倒的公爵。随着利息越来越高,苏斯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权势,并且开始在公爵的庄园上建立“犹太国”。他在建立自己的“帝国”期间,犯下了无数诸如强奸、虐待、折磨等等罪行。影片公映的1940年,有2000万德国人被要求观看这部电影,其中包括全体的盖世太保。影片对“排犹法案”进行了完美的图解。在电影公映之后,维也纳的犹太人遭到了青年的毒打,而且“希特勒青年团”的成员开始走上街头,直接虐死犹太人。
此外,还有一部名为《永远的犹太人》的纪录片,导演弗里兹·西普勒遵循了和威特·哈兰同样的逻辑,把犹太人描述成了没有家人的野鬼,在基督教的国度里宣传肮脏的生活习惯,而且还随处散播疾病。这部纪录片是无法站住脚的,因为影片的事实根据只是一些空想家的闲谈,很多片段都是从故事片中断章取义地攫取的,根本无法被当作严肃的纪录片来看待。不过,影片的宣传作用却非常明显。
除了不断地攻击犹太人之外,纳粹的“敌人电影”还把盟军,尤其是英国和苏联,当作敌人来攻击。赫伯特·塞尔皮在自己的《卡尔·比勒斯》中,丑化了英国的秘密警察,形容他们是使用残暴手段打击非洲殖民地上的民族英雄的伪君子。Karl Ritter(卡尔·利特)在《红色恐怖》(G.P.U.)里,把苏联的共产主义和暴力行动联系了起来,GPU——也就是苏联的秘密警察,成为了一个暗杀组织,他们的目的就是杀光所有苏联统治世界道路上的阻碍,进而实施苏联统治地球的计划。利特拍摄了大量的带有商业和娱乐元素的宣教影片,诸如《爱国者》、《蓝十字勋章》等政治战争电影。这些影片拥有主流的商业电影的情节,最终的结论却充斥着谬误。利特是一个把电影的宣教作用看得很明确的导演,他曾经表示说:“德国电影的道路将没有任何妥协,其结论就是每一部电影必须致力于服务我们的社群、民族和我们的未来。”
美化雅利安人
在打击“敌人”和“排犹”之外,纳粹意识形态的电影,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表现德国人的伟大、希特勒的伟大以及纳粹的正确。1934年,纳粹通过电影法,规定官方必须参与从电影剧本到演员挑选、影片拍摄的全过程,以“防止与当时国家精神相背离的情节主题出现”。
1936年纳粹德国宣传部长戈培尔禁止了电影批评,理由是它“展现犹太人性格特征”。电影评论重新定义为“影片观察”,成为宣传部指令的附庸。从此,戈培尔正式成为了第三帝国最高阶的制片人和导演,即使只有总数的六分之一的影片具有纳粹意识形态和法西斯的内容,但这期间拍摄的所有电影都遭到了官方的审查。
1933年,31岁的莱妮成为了希特勒的御用摄影师,拍摄了表现纳粹党召开年会的短纪录片《忠诚的胜利》。一年之后,她又在纳粹纽伦堡大会上拍摄了长纪录片《意志的胜利》。这是一部非常成功的纪录片,它的成功在于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在纪录片艺术特性上的成功。这部记录帝国代表大会的纪录片被里芬斯塔尔拍出了史诗的维度和气魄。无论是构图、剪辑、配乐还是塑造人物上,本片都堪称完美。
本来是法西斯头目的希特勒在镜头下俨然成为了身处水深火热之中的德国人民的引路人和救世主。第二个方面在于它所记录下来的“事实性”。影片拍摄完毕之后,就成了德国对内的宣传工具。可是在那些反对希特勒的国家,电影工作者也把《意志的胜利》中的片段剪辑到自己的反德宣传片中,因为从来没有哪一部电影能如此深刻且淋漓尽致地展示出希特勒的荒诞与法西斯的本质。
《意志的胜利》拍摄出来之后就《奥林匹亚》,它成为了社会的文献——在二战结束后,它的珍贵性和独特性就愈加明显。这部影片无意中揭示了它所记录对象的两面性——那种掩藏在古典主义礼貌外表下的野蛮的法西斯主义。在1936年,莱妮拍摄了一部名为《奥林匹亚》的记录奥运会的纪录片。影片耗资同样不菲,而且规制异常巨大,仅仅是后期剪辑就耗费了两年的时间。这部电影更加形而上、抽象。莱妮在片中专注地创造了一个各个国家之间“团结严肃紧张活泼”的比赛氛围,用造型对传统的古典美学进行了致敬,而对政治上的宣传没有那么上心,也没有仅仅只是拍摄雅利安人的成绩——这也使影片的宣传目的大为减弱。此外,《犹太人苏斯》的导演威特·哈兰拍摄的《统治者》和《科尔贝格》等影片,直接把人物套用在希特勒以及鼓动人民参展的热情上。在《统治者》中,他借主角之口,说出了对希特勒的崇拜:“一个天才领袖,无需任何导师的执导”。 还有很多故事片也对纳粹政权和希特勒进行了美化,《机智的希特勒青年》是个中代表作。片中的主角,是一个想参加希特勒青年团的青年,但是他那个酗酒的共产主义父亲却不允许他这么做。在经过抗争之后,他成为了希特勒青年团的一员,但却被共产主义者残忍地杀害。而在《霍斯特·威塞尔》当中,柏林被描绘成了一个被犹太人和共产主义分子攻陷的城市,她沦陷在腐朽的生活之中。影片根据德国纳粹活动家霍斯特·威塞尔的生平改编而来,他痛恨犹太人的戏剧、痛恨爵士乐、痛恨英国啤酒。在历史上,霍斯特·威塞尔是最早因为纳粹事业而被杀害的人,他本人还是纳粹党歌的作者。这样的政治宣教影片,也是为了鼓舞士气而存在。战争在这些电影里并不是死亡和悲剧,而是一种战友间兄弟般的情感的描述和无需流血就能胜利的战役。
战后及其他
如果除掉政治以及法西斯的色彩,仅仅站在电影的角度来看这些德国影片,还是有点意思的。备受批判的《犹太人苏斯》,在造型、舞美、服装设计上,在当时都是一流的水准。整部影片情节推动迅速,剪辑到位。更重要的是,这部电影对反派的塑造手法异乎寻常。在影片中,最终极的反派就是那个放高利贷的犹太人,在影片开始,导演威特·哈兰就一直把犹太人当作最极端的反派来塑造,从不同的方面,来描绘犹太人的可恶和可恨。这是一种妖魔化的叙事手段,被当作影片的重心贯穿始终。在把犹太人妖魔化之后,导演就为主角的暴力行动找到了一条合法化的外衣。
所以,在影片结尾,在处死“犹太人苏斯”的时候,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与合理。其实,这样的表现手法,在今天的电影圈内并不罕见。很多战争片、谍战片、动作片,甚至是超级英雄电影中,导演还是一样妖魔化反派,合理化主角的暴力行为,并让观众认为反派死有余辜。
在二战结束后,很多导演和影片都被审查与禁演,但是威特·哈兰却是其中唯一一位因为战时的导演工作遭到起诉并被审判的导演。他自称为“迷失的艺术家”,他也是纳粹暴行的受害者,如果不拍电影,一样会被戈培尔枪毙,而且“大家都在替魔鬼做事,谁都有责任”。经过这样的自辩和两次审判,威特·哈兰被无罪释放。而《犹太人苏斯》则因为有证据显示,曾经被用来激励秘密警察逮捕犹太人,而被判为“反人类”的电影——这是战后唯一一部被判有罪的电影。
拍摄了《红色恐怖》的卡尔·利特的是纳粹时期最受欢迎的导演之一,他流亡到了阿根廷。莱妮·里芬斯塔尔被盟军反复抓捕和释放,还曾被关进疯人院,1952年终因她并非纳粹党员而无罪释放。1953年,她拍摄于战争时的影片《低地》终得上映,影响平平。1955年,她的《奥林匹亚》登陆美国纽约并广受好评。“纽伦堡三部曲”仅存的《意志的胜利》(其他两部为《胜利之日》和《信仰的胜利》)至今仍是影视学院的教学材料。而纳粹主导的UFA电影公司被东德接手,改为德意志电影公司(DEFA)。1991年,东西德合并后,UFA重建,现在是贝塔斯曼旗下的负责电视节目制作的子公司。
戈培尔明白纯粹的娱乐片对国民的重要性,所以,在那个年代里,只有少部分电影是全然的“政治宣传片”。有资料显示,在1933到1945年这12年间,纳粹德国一共拍摄了1097部电影,约180部具有法西斯的内容进而被盟军查禁。其他的,都是娱乐片和商业片,不具备任何政治宣传的内容。但那些“政治宣传片”则是戈培尔和纳粹德国的重要罪证。
正文:
电影史和政治史是相辅相成的,一部电影史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政治变幻的艺术体现。在历史的某些时刻,电影会成为一种宣传、教化的工具。 在庆祝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我们也来回顾下那段历史时期的另类电影史——法西斯的纳粹德国是如何以电影为工具大搞宣教的。
二战爆发之后,各交战国的政府几乎无一例外地将电影当作一种强有力的宣传手段,对内用以鼓动士气,对外用以耀武扬威、打击敌国嚣张气焰以及在国际上争取同盟军。在各交战国进行军事较量的同时,电影外交的较量也在展开。另一方面,电影在经历了从无声到有声的革命性进步之后,宣传威力已非一战期间的无声片所能比拟。
在苏联、美国的战时宣传片、带有政治意味的电影的另一面,是纳粹德国的政治宣传电影。艺术家或许有罪,但是艺术无罪;电影导演或许有罪,但是电影无罪。重点已不在电影本身,而在于电影背后的意识形态。对于纳粹德国政治宣传电影,普通影迷可能看得不多,除了莱妮·里芬斯塔尔的《意志的胜利》,昆汀·塔伦蒂诺的《无耻混蛋》中用戏谑的手段套拍的短片《国家的骄傲》倒是让人印象深刻。纳粹德国拍的并不全是“法西斯”电影。换而言之,也就是宣传纳粹的主旋律电影的数量并没有想象中的多,对电影审查的控制或许希特勒和戈培尔还不如列宁和斯大林。当然,在那个年代,那些官方意识形态的文艺作品,受着纳粹政府和墨索里尼执导拍摄出来的宣教电影,一定沾染上“法西斯的元素”,这是需要大力批判的。
敌人电影
法西斯的本质,让那些纳粹控制下的影片带有令人作呕的特质。而以宣教为目的拍摄出来的电影,自然也是如此。宣教的一个方面,就是丑化敌人以及潜在的敌人。对于纳粹来说,明确的敌人就是盟军;而另一种潜在的敌人,就是犹太人。这样的电影,在纳粹方面被称为“敌人电影”。1939年,希特勒把“全面灭绝”作为“犹太人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确定后不久,戈培尔就下令并主导拍摄了五部以排犹、丑化犹太人为主题的影片。
《犹太人苏斯》改编自一本在1933年被焚毁的,但却被戈培尔别有用心保存的禁书。虽然原著所描述的只是一个资产阶级的悲剧故事,但是戈培尔交给威特·哈兰的剧本却被修改得面目全非。在电影中,犹太人苏斯把高利贷放给一个穷困潦倒的公爵。随着利息越来越高,苏斯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权势,并且开始在公爵的庄园上建立“犹太国”。他在建立自己的“帝国”期间,犯下了无数诸如强奸、虐待、折磨等等罪行。影片公映的1940年,有2000万德国人被要求观看这部电影,其中包括全体的盖世太保。影片对“排犹法案”进行了完美的图解。在电影公映之后,维也纳的犹太人遭到了青年的毒打,而且“希特勒青年团”的成员开始走上街头,直接虐死犹太人。
此外,还有一部名为《永远的犹太人》的纪录片,导演弗里兹·西普勒遵循了和威特·哈兰同样的逻辑,把犹太人描述成了没有家人的野鬼,在基督教的国度里宣传肮脏的生活习惯,而且还随处散播疾病。这部纪录片是无法站住脚的,因为影片的事实根据只是一些空想家的闲谈,很多片段都是从故事片中断章取义地攫取的,根本无法被当作严肃的纪录片来看待。不过,影片的宣传作用却非常明显。
除了不断地攻击犹太人之外,纳粹的“敌人电影”还把盟军,尤其是英国和苏联,当作敌人来攻击。赫伯特·塞尔皮在自己的《卡尔·比勒斯》中,丑化了英国的秘密警察,形容他们是使用残暴手段打击非洲殖民地上的民族英雄的伪君子。Karl Ritter(卡尔·利特)在《红色恐怖》(G.P.U.)里,把苏联的共产主义和暴力行动联系了起来,GPU——也就是苏联的秘密警察,成为了一个暗杀组织,他们的目的就是杀光所有苏联统治世界道路上的阻碍,进而实施苏联统治地球的计划。利特拍摄了大量的带有商业和娱乐元素的宣教影片,诸如《爱国者》、《蓝十字勋章》等政治战争电影。这些影片拥有主流的商业电影的情节,最终的结论却充斥着谬误。利特是一个把电影的宣教作用看得很明确的导演,他曾经表示说:“德国电影的道路将没有任何妥协,其结论就是每一部电影必须致力于服务我们的社群、民族和我们的未来。”
美化雅利安人
在打击“敌人”和“排犹”之外,纳粹意识形态的电影,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表现德国人的伟大、希特勒的伟大以及纳粹的正确。1934年,纳粹通过电影法,规定官方必须参与从电影剧本到演员挑选、影片拍摄的全过程,以“防止与当时国家精神相背离的情节主题出现”。
1936年纳粹德国宣传部长戈培尔禁止了电影批评,理由是它“展现犹太人性格特征”。电影评论重新定义为“影片观察”,成为宣传部指令的附庸。从此,戈培尔正式成为了第三帝国最高阶的制片人和导演,即使只有总数的六分之一的影片具有纳粹意识形态和法西斯的内容,但这期间拍摄的所有电影都遭到了官方的审查。
1933年,31岁的莱妮成为了希特勒的御用摄影师,拍摄了表现纳粹党召开年会的短纪录片《忠诚的胜利》。一年之后,她又在纳粹纽伦堡大会上拍摄了长纪录片《意志的胜利》。这是一部非常成功的纪录片,它的成功在于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在纪录片艺术特性上的成功。这部记录帝国代表大会的纪录片被里芬斯塔尔拍出了史诗的维度和气魄。无论是构图、剪辑、配乐还是塑造人物上,本片都堪称完美。
本来是法西斯头目的希特勒在镜头下俨然成为了身处水深火热之中的德国人民的引路人和救世主。第二个方面在于它所记录下来的“事实性”。影片拍摄完毕之后,就成了德国对内的宣传工具。可是在那些反对希特勒的国家,电影工作者也把《意志的胜利》中的片段剪辑到自己的反德宣传片中,因为从来没有哪一部电影能如此深刻且淋漓尽致地展示出希特勒的荒诞与法西斯的本质。
《意志的胜利》拍摄出来之后就《奥林匹亚》,它成为了社会的文献——在二战结束后,它的珍贵性和独特性就愈加明显。这部影片无意中揭示了它所记录对象的两面性——那种掩藏在古典主义礼貌外表下的野蛮的法西斯主义。在1936年,莱妮拍摄了一部名为《奥林匹亚》的记录奥运会的纪录片。影片耗资同样不菲,而且规制异常巨大,仅仅是后期剪辑就耗费了两年的时间。这部电影更加形而上、抽象。莱妮在片中专注地创造了一个各个国家之间“团结严肃紧张活泼”的比赛氛围,用造型对传统的古典美学进行了致敬,而对政治上的宣传没有那么上心,也没有仅仅只是拍摄雅利安人的成绩——这也使影片的宣传目的大为减弱。此外,《犹太人苏斯》的导演威特·哈兰拍摄的《统治者》和《科尔贝格》等影片,直接把人物套用在希特勒以及鼓动人民参展的热情上。在《统治者》中,他借主角之口,说出了对希特勒的崇拜:“一个天才领袖,无需任何导师的执导”。 还有很多故事片也对纳粹政权和希特勒进行了美化,《机智的希特勒青年》是个中代表作。片中的主角,是一个想参加希特勒青年团的青年,但是他那个酗酒的共产主义父亲却不允许他这么做。在经过抗争之后,他成为了希特勒青年团的一员,但却被共产主义者残忍地杀害。而在《霍斯特·威塞尔》当中,柏林被描绘成了一个被犹太人和共产主义分子攻陷的城市,她沦陷在腐朽的生活之中。影片根据德国纳粹活动家霍斯特·威塞尔的生平改编而来,他痛恨犹太人的戏剧、痛恨爵士乐、痛恨英国啤酒。在历史上,霍斯特·威塞尔是最早因为纳粹事业而被杀害的人,他本人还是纳粹党歌的作者。这样的政治宣教影片,也是为了鼓舞士气而存在。战争在这些电影里并不是死亡和悲剧,而是一种战友间兄弟般的情感的描述和无需流血就能胜利的战役。
战后及其他
如果除掉政治以及法西斯的色彩,仅仅站在电影的角度来看这些德国影片,还是有点意思的。备受批判的《犹太人苏斯》,在造型、舞美、服装设计上,在当时都是一流的水准。整部影片情节推动迅速,剪辑到位。更重要的是,这部电影对反派的塑造手法异乎寻常。在影片中,最终极的反派就是那个放高利贷的犹太人,在影片开始,导演威特·哈兰就一直把犹太人当作最极端的反派来塑造,从不同的方面,来描绘犹太人的可恶和可恨。这是一种妖魔化的叙事手段,被当作影片的重心贯穿始终。在把犹太人妖魔化之后,导演就为主角的暴力行动找到了一条合法化的外衣。
所以,在影片结尾,在处死“犹太人苏斯”的时候,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与合理。其实,这样的表现手法,在今天的电影圈内并不罕见。很多战争片、谍战片、动作片,甚至是超级英雄电影中,导演还是一样妖魔化反派,合理化主角的暴力行为,并让观众认为反派死有余辜。
在二战结束后,很多导演和影片都被审查与禁演,但是威特·哈兰却是其中唯一一位因为战时的导演工作遭到起诉并被审判的导演。他自称为“迷失的艺术家”,他也是纳粹暴行的受害者,如果不拍电影,一样会被戈培尔枪毙,而且“大家都在替魔鬼做事,谁都有责任”。经过这样的自辩和两次审判,威特·哈兰被无罪释放。而《犹太人苏斯》则因为有证据显示,曾经被用来激励秘密警察逮捕犹太人,而被判为“反人类”的电影——这是战后唯一一部被判有罪的电影。
拍摄了《红色恐怖》的卡尔·利特的是纳粹时期最受欢迎的导演之一,他流亡到了阿根廷。莱妮·里芬斯塔尔被盟军反复抓捕和释放,还曾被关进疯人院,1952年终因她并非纳粹党员而无罪释放。1953年,她拍摄于战争时的影片《低地》终得上映,影响平平。1955年,她的《奥林匹亚》登陆美国纽约并广受好评。“纽伦堡三部曲”仅存的《意志的胜利》(其他两部为《胜利之日》和《信仰的胜利》)至今仍是影视学院的教学材料。而纳粹主导的UFA电影公司被东德接手,改为德意志电影公司(DEFA)。1991年,东西德合并后,UFA重建,现在是贝塔斯曼旗下的负责电视节目制作的子公司。
戈培尔明白纯粹的娱乐片对国民的重要性,所以,在那个年代里,只有少部分电影是全然的“政治宣传片”。有资料显示,在1933到1945年这12年间,纳粹德国一共拍摄了1097部电影,约180部具有法西斯的内容进而被盟军查禁。其他的,都是娱乐片和商业片,不具备任何政治宣传的内容。但那些“政治宣传片”则是戈培尔和纳粹德国的重要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