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大学生作为未来国家发展建设的主要力量,其法治素养十分重要。调查发现,当前工科院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存在着法治素养不高、教育课程设计不合理、法治课余活动不丰富等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教育主管部门、高校以及大学生个体都应当提高认识,创新教育路径,共同促进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提升,共同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关键词:工科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调查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8)05-0203-03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1]。由此可见,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法治素养的提升。根据《中国工程教育质量报告》的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我国普通高校工科毕业生数达到2 876 668人,本科工科在校生数达到4 953 334人,本科工科专业布点数达到15 733个,总规模已位居世界第一[2]。这样规模的工科大学生毕业步入社会后,大多数将直接参与中国的实业建设与经济运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与建设者,大学生的法治素养不仅关乎大学生的个人生活,更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运行以及依法治国的目标能否顺利达成。当代大学生在尚未步入社会之前,价值观尚未定型,较容易受到外界影响,因此,开展对工科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及其相关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一、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
(一)调查目的
掌握工科院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现状,探讨工科院校大学生法治素养提升的有效途径。
(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研究的调查对象为辽宁地区的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工业大学、大连交通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阳工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辽宁科技大学、辽宁工业大学等十所工科院校的在读本科学生。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研究主要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调查采用配额抽样的抽样方法,根据每所高校本科生数量占十所高校本科生总数量的比重,最终确定每所高校的调查对象数量,共计300人,并相对应地发放了300份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300份,有效回收率达100%。
(四)调查内容
在问卷中共设计17道问题,其指向主要为四个方面:工科院校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丰富程度;工科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技能水平;工科院校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意识;工科院校大学生目前法治素养的形成原因。
二、工科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现实困境与调查结果分析
(一)工科院校大学生法治素养有待提高
法律是依法治国的武器,而法治是使用武器的手段和方式。高校法治只有以法律知识教育为基础,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原理后,紧接着引入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才能使大学生成为具有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公民,推动法治社会向前推进,而不仅仅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守法者[3]。换而言之,大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形成才是法治教育的最终目标,而其基础是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具备。如果大学生尚未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更遑论其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的内在性生成。
在受访的300名工科高校大学生中,65.79%的大学生表示对法律知识稍有了解;26.31%的大学生表示不了解;6.58%的大学生表示了解;1.32%的大学生表示精通。
另一方面,受访的工科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技能和法治意识情况也并不乐观。在受到侵害时,36.84%的大学生表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48.68%的大学生表示选择摆事实、讲道理;10.53%的大学生表示選择通过暴力解决问题;3.95%的大学生选择忍受。(见图1)
在调查中,仅有64.47%的大学生表示法律与自身的学习和生活有密切联系。(见图2)
调查结果显示,73.68%的受访大学生表示偶尔观看法治类节目或法治类书籍,18.42%的受访大学生表示不看;6.50%的受访大学生表示经常看,1.32%的受访大学生表示天天观看。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大学生法治教育身处家庭、学校和社会组成的大环境之中,是三者发挥合力的过程[4]。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应试教育,考试分数一度作为衡量学生的指挥棒,而法治教育相关课程并不是升学考试指定科目,这也就导致了家庭和学校两方对学生的法治教育重视不够。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上不公平现象偶有发生,再加之我国历史上长时期的人治传统,使得大学生总体上对法律产生不信任感,并未确立起对法律及法治的充分认同。
(二)工科院校法治教育课程设计不合理
调查发现,法治课程设置的不足,内容枯燥、老师讲解无趣、讲课形式单一、缺少互动成为突出问题,分别占比53.95%、47.37%、50%、47.37%。(见图3)
目前,多数高校主要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法治教育的教材,该教材正文内容共分8章,其中,前5章内容为思想道德修养,后3章内容为法律基础。同时,高校普遍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列为大一上学期的公共课,总学时为32学时,法律基础内容大约为10学时,占比不到三分之一。因为法治教育课程内容总体课时有限,且内容较少,教师不易深入、细致讲解法律部分课程内容,这导致学生对法律的掌握仅停留在粗浅零散了解的层面。同时,授课方式重灌输、轻教化,基于此,学生也只是较为机械地背诵法律知识点,这势必影响学生法律主体意识的形成和法治意识的内在生成。此外,大多数工科院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授课教师多为非法律专业出身,而是政治学、历史学等专业居多,他们通过个人经验与对法律的粗浅了解讲授法律修养部分的课程内容,这就自然使得学生法律学习的效果不是特别理想。
(三)工科院校法治教育课余活动有待丰富
在300名受访的工科高校大学生中,63.16%的大学生表示校园中偶尔有普法活动;30.26%的大学生表示校园中没有普法活动;只有6.58%的大学生选择经常有普法活动。 这一数据较为直观地反映了校园法治活动有待丰富。法律条文本身是较为枯燥的,这使得大学生自发成立学生团体的积极性较弱。另一方面,由于高校的重视不够,在推动校园法治活动举行和开展方面的力度较弱。相关课余法治活动的缺少限制了大学生接收法律信息的渠道,也使得大学生无法在实践中检验学习到的法律知识,锻炼已经掌握的法律技能,不利于促进大学生法治意识与观念的形成。同时,也应注意到,部分普法活动的方式以威慑教育、案例教学为主,无形中突显了法律的工具属性,法律的神圣与庄严无从谈起。 三、工科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路径选择
(一)教育主管部门层面
1.将法治教育单独设置课程并编写专业教材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大学生法治教育要坚持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和主旋律的功能[5]。课堂是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场所,学生可以在课堂上较少受到干扰地、高效地学习法律知识,等到大学生毕业后,社会法治活动的教育效果往往不及大学课堂。因此,将法治教育单独设置课程,给予充足学时并且独立编写教材,有利于大学生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并深入掌握,使得课堂法治教育取得更好的效果。
2.推进校园法治活动常态化
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是青年学生课外法治教育的重要平台和途径,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一般是以学生为主体,内容鲜活,形式生动,能调动和发挥青年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法治教育效果良好[6]。教育主管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校园法治活动这一法治教育“第二课堂”。一方面,应当对校园法治活动予以适当的财政补贴,在经济上支持高校购买和制作与法治相关的宣传画、小册子、海报等替代性媒介,并定期更换;支持校园相关法治团体的成立与运行,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备。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校园法治活动的顶层设计与制度规划。支持法律专业人员进入校园,为大学生讲解法律知识,宣传法治观念;支持大学生走出校园,走进公检法部门或律师事务所等实践领域,深入法治工作第一线,甚至旁听法庭案件审理等,使大学生从中对法律条文、法律程序、依法治国有更加直观和形象化的了解,而这需要教育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做好接洽工作,为大学生深入法治工作一线提供制度支持。
(二)高校层面
1.引进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法治课程教师
鉴于高校大多数法治课程教师非法律专业出身,高校应当合理规范地引进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法治课程教师,如律师、公检法机关人员,从而形成对高校常规法治教育师资力量的有益补充。一方面,这些人员法律专业出身或者其工作性质与法律密切相关,对法律、法治的了解更加全面和透彻,法律讲解有较好的质量保障。另一方面,这些专业人员工作在法治工作第一线,自身相关经历和阅历更加丰富,因其自身掌握大量的事实资料,可以更好地开展案例教学。同时,由于职业的权威性,法律专业人员在课堂上的直观表达较媒体宣传更具吸引力和说服力,可以使大学生听课更加认真而投入,达到更好的课堂效果。此外,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因此,教师在课堂教学时,不应当只是单单传授法律知识,更应当将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融入教学中,做到软硬结合、内外兼修,促进学生法治精神和法律信仰的形成和确立。
2.开展丰富的校园法治活动
校园法治活动的举办可以形成对课堂教学的辅助与补充,可以直观地向传达大学生法律知识,促进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内涵化。因此,高校应当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园法治活动:邀请法律专业人员开展法治讲座、交流会;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利用国家各法律日开展适时的法律宣传互動;模拟法庭案件审理;模拟法律维权流程。我国当前法治教育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在于理论与实践脱节严重,大学生在高校所学习的理论知识面临实践问题时往往遇到障碍[7]。同时,高校应当支持大学生走出校园,为大学生深入法治工作一线提供条件,如旁听法庭案件审理等。总之,高校要通过多种校园法治活动,使大学生形成学法守法遵法的习惯与意识。
此外,高校应当为大学生提供维权平台以及相关法律服务。当今社会,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相关不平等就业协议的签订、消费环节的“店大欺客”、网络诈骗、针对大学生的校园贷和传销等不法行为都使得大学生在不同程度上蒙受经济损失,甚至部分大学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对家庭和社会都造成了恶劣影响,也使得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产生了不信任之感。因此,高校十分有必要为大学生提供维权服务,这既可以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在维权的同时,使其对法律产生高度的认同感,激发其学习法律、了解法律的内生动力。
3.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
高校可以发动班主任、年级辅导员,使其在班会或与大学生相处的日常生活中向大学生介绍法律知识、倡导法治观念;发挥班干部、学生党员、先进个人在大学生中的带头模范作用,通过其学法守法的言行感染身边同学,从而形成内外结合的法治教育格局。同时,高校应通过在校园中张贴海报、宣传画,发放小册子并及时更新的方式,宣传法律知识、法治观念以及法律知名人物,从而实现法律信息对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全覆盖。此外,大学的教育管理制度应关注师生的现实生活环境。学校制度应蕴含的法治价值昭示着合法、合规、合理与否的价值判断与制度确认,引导师生的行为、价值取向[8]。当前,高校普遍在奖学金评选、学生干部选拔、个人或集体评优等环节存在权力干扰、任人唯亲等负面行为;在学术科研环节存在学术造假、科研基金滥批滥用等违规行为,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校园风气,使法治教育丧失了现实依据与说服力,法治教育效果有所折扣。因此,高校应当依法依规规范自身运行,扬清激浊,为大学生法治教育形成良好的外部环境与示范效应。
4.运用网络新媒体等方式进行法治教育
有76.32%的受访大学表示通过网络接触法律知识,网络已经成为大学生接收法律信息的主要渠道。因此,高校应当高度重视网络法治教育平台建设,具体而言,可以开设或者健全相关校园法治微信公众号、微博、校园网站,向大学生传播法律知识与法律观念,提供在线法律服务,具体内容或服务可以由法律专业人员、学生团体等负责。同时,高校也应注意到当今大学生成长在娱乐化时代,其思维跳跃灵活,因此高校应采取多种轻松活泼的方式开展课堂教育和举行课余法治活动,避免枯燥呆板,做到寓教于乐,使大学生愉悦、高效地接收法律信息。
(三)大学生个人层面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中国梦是历史的、现实的,也是未来的。大学生应当提高自身思想觉悟,意识到大学生作为一个群体,即将步入社会,成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中坚力量,而自身法治素养的提高既有益于个人生活工作,有利于依法治国目标的达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成。基于此,大学生应该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知识,促进自身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的养成,并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和生活。
大学生法治教育关乎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本次调查研究对工科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路径做出了较为粗浅的探讨,相关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工科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完善和提升,还有待于社会各界及大学生群体自身的不懈努力,形成合力,才能真正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素养,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宗河.多视角多层次多维度呈现中国工程教育质量状况——首份中国工程教育质量报告出炉[N].中国教育报,2014-
11-14(1).
[3]马瑞.大学生法治教育现状调查及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6(17).
[4]谢芳.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教育路径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5(18).
[5]邱康乐.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意识教育的现状与对策[J].教育评论,2016(2).
[6]杨忠明,杨强.青年学生法治素养提升的时代特征和实践路径探析[J].思想教育研究,2017(11).
[7]李全文.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中的大学生法治教育[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6(5).
[8]金林南,蔡如军.大学生制度法治教育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2016(12).
关键词:工科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调查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8)05-0203-03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1]。由此可见,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法治素养的提升。根据《中国工程教育质量报告》的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我国普通高校工科毕业生数达到2 876 668人,本科工科在校生数达到4 953 334人,本科工科专业布点数达到15 733个,总规模已位居世界第一[2]。这样规模的工科大学生毕业步入社会后,大多数将直接参与中国的实业建设与经济运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与建设者,大学生的法治素养不仅关乎大学生的个人生活,更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运行以及依法治国的目标能否顺利达成。当代大学生在尚未步入社会之前,价值观尚未定型,较容易受到外界影响,因此,开展对工科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及其相关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一、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
(一)调查目的
掌握工科院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现状,探讨工科院校大学生法治素养提升的有效途径。
(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研究的调查对象为辽宁地区的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工业大学、大连交通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阳工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辽宁科技大学、辽宁工业大学等十所工科院校的在读本科学生。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研究主要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调查采用配额抽样的抽样方法,根据每所高校本科生数量占十所高校本科生总数量的比重,最终确定每所高校的调查对象数量,共计300人,并相对应地发放了300份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300份,有效回收率达100%。
(四)调查内容
在问卷中共设计17道问题,其指向主要为四个方面:工科院校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丰富程度;工科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技能水平;工科院校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意识;工科院校大学生目前法治素养的形成原因。
二、工科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现实困境与调查结果分析
(一)工科院校大学生法治素养有待提高
法律是依法治国的武器,而法治是使用武器的手段和方式。高校法治只有以法律知识教育为基础,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原理后,紧接着引入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才能使大学生成为具有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公民,推动法治社会向前推进,而不仅仅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守法者[3]。换而言之,大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形成才是法治教育的最终目标,而其基础是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具备。如果大学生尚未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更遑论其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的内在性生成。
在受访的300名工科高校大学生中,65.79%的大学生表示对法律知识稍有了解;26.31%的大学生表示不了解;6.58%的大学生表示了解;1.32%的大学生表示精通。
另一方面,受访的工科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技能和法治意识情况也并不乐观。在受到侵害时,36.84%的大学生表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48.68%的大学生表示选择摆事实、讲道理;10.53%的大学生表示選择通过暴力解决问题;3.95%的大学生选择忍受。(见图1)
在调查中,仅有64.47%的大学生表示法律与自身的学习和生活有密切联系。(见图2)
调查结果显示,73.68%的受访大学生表示偶尔观看法治类节目或法治类书籍,18.42%的受访大学生表示不看;6.50%的受访大学生表示经常看,1.32%的受访大学生表示天天观看。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大学生法治教育身处家庭、学校和社会组成的大环境之中,是三者发挥合力的过程[4]。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应试教育,考试分数一度作为衡量学生的指挥棒,而法治教育相关课程并不是升学考试指定科目,这也就导致了家庭和学校两方对学生的法治教育重视不够。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上不公平现象偶有发生,再加之我国历史上长时期的人治传统,使得大学生总体上对法律产生不信任感,并未确立起对法律及法治的充分认同。
(二)工科院校法治教育课程设计不合理
调查发现,法治课程设置的不足,内容枯燥、老师讲解无趣、讲课形式单一、缺少互动成为突出问题,分别占比53.95%、47.37%、50%、47.37%。(见图3)
目前,多数高校主要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法治教育的教材,该教材正文内容共分8章,其中,前5章内容为思想道德修养,后3章内容为法律基础。同时,高校普遍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列为大一上学期的公共课,总学时为32学时,法律基础内容大约为10学时,占比不到三分之一。因为法治教育课程内容总体课时有限,且内容较少,教师不易深入、细致讲解法律部分课程内容,这导致学生对法律的掌握仅停留在粗浅零散了解的层面。同时,授课方式重灌输、轻教化,基于此,学生也只是较为机械地背诵法律知识点,这势必影响学生法律主体意识的形成和法治意识的内在生成。此外,大多数工科院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授课教师多为非法律专业出身,而是政治学、历史学等专业居多,他们通过个人经验与对法律的粗浅了解讲授法律修养部分的课程内容,这就自然使得学生法律学习的效果不是特别理想。
(三)工科院校法治教育课余活动有待丰富
在300名受访的工科高校大学生中,63.16%的大学生表示校园中偶尔有普法活动;30.26%的大学生表示校园中没有普法活动;只有6.58%的大学生选择经常有普法活动。 这一数据较为直观地反映了校园法治活动有待丰富。法律条文本身是较为枯燥的,这使得大学生自发成立学生团体的积极性较弱。另一方面,由于高校的重视不够,在推动校园法治活动举行和开展方面的力度较弱。相关课余法治活动的缺少限制了大学生接收法律信息的渠道,也使得大学生无法在实践中检验学习到的法律知识,锻炼已经掌握的法律技能,不利于促进大学生法治意识与观念的形成。同时,也应注意到,部分普法活动的方式以威慑教育、案例教学为主,无形中突显了法律的工具属性,法律的神圣与庄严无从谈起。 三、工科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路径选择
(一)教育主管部门层面
1.将法治教育单独设置课程并编写专业教材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大学生法治教育要坚持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和主旋律的功能[5]。课堂是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场所,学生可以在课堂上较少受到干扰地、高效地学习法律知识,等到大学生毕业后,社会法治活动的教育效果往往不及大学课堂。因此,将法治教育单独设置课程,给予充足学时并且独立编写教材,有利于大学生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并深入掌握,使得课堂法治教育取得更好的效果。
2.推进校园法治活动常态化
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是青年学生课外法治教育的重要平台和途径,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一般是以学生为主体,内容鲜活,形式生动,能调动和发挥青年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法治教育效果良好[6]。教育主管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校园法治活动这一法治教育“第二课堂”。一方面,应当对校园法治活动予以适当的财政补贴,在经济上支持高校购买和制作与法治相关的宣传画、小册子、海报等替代性媒介,并定期更换;支持校园相关法治团体的成立与运行,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备。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校园法治活动的顶层设计与制度规划。支持法律专业人员进入校园,为大学生讲解法律知识,宣传法治观念;支持大学生走出校园,走进公检法部门或律师事务所等实践领域,深入法治工作第一线,甚至旁听法庭案件审理等,使大学生从中对法律条文、法律程序、依法治国有更加直观和形象化的了解,而这需要教育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做好接洽工作,为大学生深入法治工作一线提供制度支持。
(二)高校层面
1.引进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法治课程教师
鉴于高校大多数法治课程教师非法律专业出身,高校应当合理规范地引进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法治课程教师,如律师、公检法机关人员,从而形成对高校常规法治教育师资力量的有益补充。一方面,这些人员法律专业出身或者其工作性质与法律密切相关,对法律、法治的了解更加全面和透彻,法律讲解有较好的质量保障。另一方面,这些专业人员工作在法治工作第一线,自身相关经历和阅历更加丰富,因其自身掌握大量的事实资料,可以更好地开展案例教学。同时,由于职业的权威性,法律专业人员在课堂上的直观表达较媒体宣传更具吸引力和说服力,可以使大学生听课更加认真而投入,达到更好的课堂效果。此外,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因此,教师在课堂教学时,不应当只是单单传授法律知识,更应当将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融入教学中,做到软硬结合、内外兼修,促进学生法治精神和法律信仰的形成和确立。
2.开展丰富的校园法治活动
校园法治活动的举办可以形成对课堂教学的辅助与补充,可以直观地向传达大学生法律知识,促进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内涵化。因此,高校应当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园法治活动:邀请法律专业人员开展法治讲座、交流会;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利用国家各法律日开展适时的法律宣传互動;模拟法庭案件审理;模拟法律维权流程。我国当前法治教育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在于理论与实践脱节严重,大学生在高校所学习的理论知识面临实践问题时往往遇到障碍[7]。同时,高校应当支持大学生走出校园,为大学生深入法治工作一线提供条件,如旁听法庭案件审理等。总之,高校要通过多种校园法治活动,使大学生形成学法守法遵法的习惯与意识。
此外,高校应当为大学生提供维权平台以及相关法律服务。当今社会,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相关不平等就业协议的签订、消费环节的“店大欺客”、网络诈骗、针对大学生的校园贷和传销等不法行为都使得大学生在不同程度上蒙受经济损失,甚至部分大学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对家庭和社会都造成了恶劣影响,也使得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产生了不信任之感。因此,高校十分有必要为大学生提供维权服务,这既可以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在维权的同时,使其对法律产生高度的认同感,激发其学习法律、了解法律的内生动力。
3.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
高校可以发动班主任、年级辅导员,使其在班会或与大学生相处的日常生活中向大学生介绍法律知识、倡导法治观念;发挥班干部、学生党员、先进个人在大学生中的带头模范作用,通过其学法守法的言行感染身边同学,从而形成内外结合的法治教育格局。同时,高校应通过在校园中张贴海报、宣传画,发放小册子并及时更新的方式,宣传法律知识、法治观念以及法律知名人物,从而实现法律信息对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全覆盖。此外,大学的教育管理制度应关注师生的现实生活环境。学校制度应蕴含的法治价值昭示着合法、合规、合理与否的价值判断与制度确认,引导师生的行为、价值取向[8]。当前,高校普遍在奖学金评选、学生干部选拔、个人或集体评优等环节存在权力干扰、任人唯亲等负面行为;在学术科研环节存在学术造假、科研基金滥批滥用等违规行为,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校园风气,使法治教育丧失了现实依据与说服力,法治教育效果有所折扣。因此,高校应当依法依规规范自身运行,扬清激浊,为大学生法治教育形成良好的外部环境与示范效应。
4.运用网络新媒体等方式进行法治教育
有76.32%的受访大学表示通过网络接触法律知识,网络已经成为大学生接收法律信息的主要渠道。因此,高校应当高度重视网络法治教育平台建设,具体而言,可以开设或者健全相关校园法治微信公众号、微博、校园网站,向大学生传播法律知识与法律观念,提供在线法律服务,具体内容或服务可以由法律专业人员、学生团体等负责。同时,高校也应注意到当今大学生成长在娱乐化时代,其思维跳跃灵活,因此高校应采取多种轻松活泼的方式开展课堂教育和举行课余法治活动,避免枯燥呆板,做到寓教于乐,使大学生愉悦、高效地接收法律信息。
(三)大学生个人层面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中国梦是历史的、现实的,也是未来的。大学生应当提高自身思想觉悟,意识到大学生作为一个群体,即将步入社会,成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中坚力量,而自身法治素养的提高既有益于个人生活工作,有利于依法治国目标的达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成。基于此,大学生应该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知识,促进自身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的养成,并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和生活。
大学生法治教育关乎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本次调查研究对工科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路径做出了较为粗浅的探讨,相关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工科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完善和提升,还有待于社会各界及大学生群体自身的不懈努力,形成合力,才能真正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素养,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宗河.多视角多层次多维度呈现中国工程教育质量状况——首份中国工程教育质量报告出炉[N].中国教育报,2014-
11-14(1).
[3]马瑞.大学生法治教育现状调查及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6(17).
[4]谢芳.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教育路径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5(18).
[5]邱康乐.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意识教育的现状与对策[J].教育评论,2016(2).
[6]杨忠明,杨强.青年学生法治素养提升的时代特征和实践路径探析[J].思想教育研究,2017(11).
[7]李全文.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中的大学生法治教育[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6(5).
[8]金林南,蔡如军.大学生制度法治教育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2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