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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1日,江苏城市频道推出了一档名为《南京零距离》的日播类新闻直播栏目,栏目坚持“民生新闻”的理念,用平民的视角和态度记录百姓的生活实态。之后《南京零距离》迅速走红,不仅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电视节目民生新闻的新浪潮,也使“新闻零距离”的内涵被延伸扩展,成了许多报纸进行新闻报道时所追求的目标。他们力求新闻贴近百姓、贴近生活,给受众“零距离”的新闻体验。
但近年来,一些报纸在贯彻“新闻零距离”的理念时,却走入了误区,误把“事实零距离”等同于“新闻零距离”,从而在新闻报道时把事实不加选择地全部呈现给读者,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
“事实零距离”的现象及影响
对公众人物隐私“零距离”挖掘。提起“隐私”,大多数人都会首先把它和娱乐明星联系在一起。一些娱乐新闻为了达到和明星“零距离”接触的效果,不仅关注明星的娱乐作品以及与其相关的娱乐活动,更是对他们的隐私投入了巨大的热情。翻开报纸,明星的婚恋、生子、私生活成了娱乐报道的重头戏。媒体和公众人物之间的“零距离”,恰恰拉大了二者之间的距离,使他们成为相互对立的两方。明星在私人生活中要处处提防记者,双方发生冲突、对簿公堂的也不在少数。
对“性”和“腥”“零距离”报道。新闻报道中,“性”和“腥”的内容,已经不再是个别现象。对血腥和色情内容“零距离”地报道,已经成了一些报纸庸俗化和低俗化的重要表现。对“性”与“腥”的“零距离”报道,实质上是媒体打着“零距离”的旗号,走黄色新闻的道路。媒体对色情内容“零距离”报道,必定会对全社会,尤其是青少年审美观和价值观产生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这已经成为青少年暴力犯罪和性犯罪的重要诱因。
“零距离”写就违法犯罪“教科书”。法制新闻、社会新闻中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报道,其出发点本应是揭露社会的不良现象,对广大群众起到警示作用,并提高百姓的防范意识,减少和预防违法犯罪活动。但一些新闻报道因为对细节不加取舍,非但没能体现积极的社会作用,反而“帮倒忙”,成了违法犯罪活动的“教科书”,产生了严重的负面效应。记者在揭露社会不良现象的时候也往往忽视对新闻事实进行取舍,比如社会新闻中详细报道司机如何“套牌”逃过电子眼的追查、摊贩加工食品时为了省钱加什么原料等。报纸面对的受众千差万别,不是每个读者都有很高的道德水准。记者的疏忽,也许就会“点醒”一部分有不良企图的人,成为他们谋求私利的关键一步。
“零距离”造成“二次伤害”。对于新闻事件中的不幸者及其家属来说,他们不仅遭受了事件本身带来的生理、心理上的伤害,媒体对事实零距离地报道,在一些时候又对他们造成了“二次伤害”。随着近年来媒体从业人员法律意识的提高,大多数记者在法制新闻报道,特别是性犯罪、性侵扰案件中,已经意识到要隐去当事人的真实姓名和形象,但有的却无意中披露了学校、工作单位、住址等相关资料,或是描述了当事人的特征,让周围的人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轻而易举地进行辨识,给当事人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困扰。这也同样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给当事人再一次造成伤害。
避免“事实零距离”的方法
记者要加强新闻道德自律。每个人每天都要面对不同的道德问题,而对记者来说,其新闻道德的抉择不仅关乎自身,更关系到整个新闻行业的作风和形象。不仅如此,因为记者生产的是精神产品,会对读者的道德观、价值观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记者个人的新闻道德自律,还会对全社会的道德风尚产生影响。记者只有加强新闻道德自律,才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守住自己,才能在社会的一些不良风气中不被浸染,抵制市场化带来的负效应。2000年1月5日,在成都召开的“首届全国文化娱乐记者联谊会”闭幕大会上,来自全国30多家媒体的文化娱乐记者就发出了《联合倡议书》,倡议同行加强自律意识,向文化娱乐界的不良现象宣战。①
记者要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媒体作为大众传播的渠道,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非常广泛的影响力,并且担负着引导社会舆论、提升公众文化审美情趣以及教化等重要作用。报纸上的每一篇报道、每一句话都有可能在读者中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媒体从业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
新闻报道要有人文关怀。新闻报道的整个过程,无不是围绕着“人”这个主体来进行的。媒体的报道对象是人和人的经验范围,媒体的新闻作品也是要供人阅读的。所以人文精神、人文关怀是新闻报道中不可缺少的元素。
归根结底,记者要把人作为考察新闻报道的中心,去真切地体会自己所做的一切会不会给报道对象和受众带来不良的影响或伤害。
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和执行力度。为了防止媒体对事实不加取舍报道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最根本的就是出台相关的新闻法律法规。不仅要让新闻法早日出台,在其他的法律中也应不断完善。比如建立独立的隐私保护体系,并且针对新闻媒体作出具体规定。许多国家和地区在隐私权的保护上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也应该在这方面有所完善。
有关部门还应该变“堵”为“导”,不能只告诉媒体“不能做什么”,还应明确“应该怎么做”,制定行业规范和准则,指导媒体加强对真实性度的把握。
注 释:
①李幸:《文化娱乐新闻的采访与写作》,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2年版,44页。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新闻系)
编校:施 宇
但近年来,一些报纸在贯彻“新闻零距离”的理念时,却走入了误区,误把“事实零距离”等同于“新闻零距离”,从而在新闻报道时把事实不加选择地全部呈现给读者,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
“事实零距离”的现象及影响
对公众人物隐私“零距离”挖掘。提起“隐私”,大多数人都会首先把它和娱乐明星联系在一起。一些娱乐新闻为了达到和明星“零距离”接触的效果,不仅关注明星的娱乐作品以及与其相关的娱乐活动,更是对他们的隐私投入了巨大的热情。翻开报纸,明星的婚恋、生子、私生活成了娱乐报道的重头戏。媒体和公众人物之间的“零距离”,恰恰拉大了二者之间的距离,使他们成为相互对立的两方。明星在私人生活中要处处提防记者,双方发生冲突、对簿公堂的也不在少数。
对“性”和“腥”“零距离”报道。新闻报道中,“性”和“腥”的内容,已经不再是个别现象。对血腥和色情内容“零距离”地报道,已经成了一些报纸庸俗化和低俗化的重要表现。对“性”与“腥”的“零距离”报道,实质上是媒体打着“零距离”的旗号,走黄色新闻的道路。媒体对色情内容“零距离”报道,必定会对全社会,尤其是青少年审美观和价值观产生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这已经成为青少年暴力犯罪和性犯罪的重要诱因。
“零距离”写就违法犯罪“教科书”。法制新闻、社会新闻中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报道,其出发点本应是揭露社会的不良现象,对广大群众起到警示作用,并提高百姓的防范意识,减少和预防违法犯罪活动。但一些新闻报道因为对细节不加取舍,非但没能体现积极的社会作用,反而“帮倒忙”,成了违法犯罪活动的“教科书”,产生了严重的负面效应。记者在揭露社会不良现象的时候也往往忽视对新闻事实进行取舍,比如社会新闻中详细报道司机如何“套牌”逃过电子眼的追查、摊贩加工食品时为了省钱加什么原料等。报纸面对的受众千差万别,不是每个读者都有很高的道德水准。记者的疏忽,也许就会“点醒”一部分有不良企图的人,成为他们谋求私利的关键一步。
“零距离”造成“二次伤害”。对于新闻事件中的不幸者及其家属来说,他们不仅遭受了事件本身带来的生理、心理上的伤害,媒体对事实零距离地报道,在一些时候又对他们造成了“二次伤害”。随着近年来媒体从业人员法律意识的提高,大多数记者在法制新闻报道,特别是性犯罪、性侵扰案件中,已经意识到要隐去当事人的真实姓名和形象,但有的却无意中披露了学校、工作单位、住址等相关资料,或是描述了当事人的特征,让周围的人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轻而易举地进行辨识,给当事人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困扰。这也同样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给当事人再一次造成伤害。
避免“事实零距离”的方法
记者要加强新闻道德自律。每个人每天都要面对不同的道德问题,而对记者来说,其新闻道德的抉择不仅关乎自身,更关系到整个新闻行业的作风和形象。不仅如此,因为记者生产的是精神产品,会对读者的道德观、价值观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记者个人的新闻道德自律,还会对全社会的道德风尚产生影响。记者只有加强新闻道德自律,才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守住自己,才能在社会的一些不良风气中不被浸染,抵制市场化带来的负效应。2000年1月5日,在成都召开的“首届全国文化娱乐记者联谊会”闭幕大会上,来自全国30多家媒体的文化娱乐记者就发出了《联合倡议书》,倡议同行加强自律意识,向文化娱乐界的不良现象宣战。①
记者要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媒体作为大众传播的渠道,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非常广泛的影响力,并且担负着引导社会舆论、提升公众文化审美情趣以及教化等重要作用。报纸上的每一篇报道、每一句话都有可能在读者中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媒体从业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
新闻报道要有人文关怀。新闻报道的整个过程,无不是围绕着“人”这个主体来进行的。媒体的报道对象是人和人的经验范围,媒体的新闻作品也是要供人阅读的。所以人文精神、人文关怀是新闻报道中不可缺少的元素。
归根结底,记者要把人作为考察新闻报道的中心,去真切地体会自己所做的一切会不会给报道对象和受众带来不良的影响或伤害。
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和执行力度。为了防止媒体对事实不加取舍报道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最根本的就是出台相关的新闻法律法规。不仅要让新闻法早日出台,在其他的法律中也应不断完善。比如建立独立的隐私保护体系,并且针对新闻媒体作出具体规定。许多国家和地区在隐私权的保护上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也应该在这方面有所完善。
有关部门还应该变“堵”为“导”,不能只告诉媒体“不能做什么”,还应明确“应该怎么做”,制定行业规范和准则,指导媒体加强对真实性度的把握。
注 释:
①李幸:《文化娱乐新闻的采访与写作》,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2年版,44页。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新闻系)
编校:施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