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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之后中国大陆法学高等教育虽然发展迅速,但在教育质量方面却差强人意,特别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存在较大缺失。具体而言,在精英教育以及大众教育之间的游离导致了其目前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和矛盾。为解决这一问题,法学专业素质教育应该被确立为中国大陆法学高等教育的目标,创新性领导能力的培养应该被作为今后法学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