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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与内地教育存在诸多差异。在香港交流协作期间,笔者发现,香港通识教育科与代课教师别具特色,其存在均有合理之处。笔者将这两个现象写出来,以供借鉴。
香港通识教育科
在香港高中课程中,有一个备受瞩目的特别学科,那就是“通识教育科”。这个科目能帮助学生加深对自身、社会、国家和人文世界及物质环境的理解,帮助学生建构知识,使其适应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发展与终身学习有关的能力。该科目使学生树立正面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态度,使学生思维开阔,善于处理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使学生成为对社会负责任的公民。通识教育科有如下四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杂”。这是一个横跨政治、地理、历史、文化、科学等学科的综合性人文学科。由于通识科所探讨的议题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更新的,学生不可能仅仅依赖单一的教科书,但凡课外书籍、报刊杂志、网络信息乃至学生的个人经历都可成为学习的材料,教科书只是作为学科教学的辅助材料,教师在教学中也不会完全拘泥于教科书,单纯讲授教科书的内容是教不好通识科的。
通识科的第二个特点是“教法活”。这个科目的日常教学一般采用“议题探究法”,提倡小组合作探究。教师会选取一些当前社会各界广泛讨论的话题,例如“政府是否应该增加建设公租房”等。一般来说,“议题探究法”包括如下步骤:从不同渠道搜集相关资料,筛选议题;组织材料,分析不同看法背后的价值观,评估看法是否合理,建议是否可行;在此基础上决定支持哪些说法或选择什么解决方案;最后进行小组汇报,小组汇报可以采用撰写书面报告或制作影片等多种方式。在探究过程中,学生有思考和讨论的空间,有朋辈合作和课后搜集资料的机会。
通识科的第三个特点是参考借鉴了国际上成熟的经验。由于该科目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学习基础,因此在初中不开设,从高中一年级才开始开设。设计此科目时,参考借鉴了不少国家在思维技能训练、生命教育、价值教育和公民教育等方面的经验,与当今风靡国际的IB课程也有许多异曲同工之妙,但并不完全照搬国外模式。
通识科的第四个特点是“虚实结合”。所谓“实”,即引导学生关注并探究的都是他们身边的事物及与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所谓“虚”,则指在讨论过程中要求学生始终保持开放和客观的态度,注重证据,在设身处地了解他人立场的基础上与他人讨论,使学生具备批判性思维。因此通识科既务实,也务虚。
通识科的考试方式独特,它将公开评核与校本评核相结合。通识科与中文、英文、数学并列为香港高中四大核心科目,是中学文凭考试(相当于内地的高考)的必考科目,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该科在高中学习阶段的课程中约占10%的课时,三年共约270小时。通识科的公开评核包括公开考试及校本评核两部分,公开考试内容分为卷一:资料回应题,分数占总分的50%,考试时间为2小时;卷二为延伸回应题,分数占总分的30%,时间为75分钟。这两份试卷主要评核考生在识别应用和分析资料等方面的能力,展示学生较高阶的能力(如深入剖析社会上不同人士的观点,良好的表达能力等)。值得注意的是校本评核占20%。校本评核就是将部分评核权下放到学校,由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通识科后所撰写的个人独立专题研究报告进行评分。“独立专题研究”是一份每个学生都需独立完成的专题研究报告,每个学生都要自主选择一个探究题目,自行进行研究,在独立研究中展示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等。这些能力在学生未来的个人发展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当然,对通识科教学,香港各界历来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有部分受访教师认为通识科范围太广太深,而学生能力有差异,使得通识科教学出现困难。也有学校认为教师人手不够,课室不足,令通识科难以推行。还有社会知名人士质疑:在通识科教学中,有的教师选用的议题过于宽泛,例如“民主制度能否改善民生?”等,令学生手足无措,从而导致教学流于肤浅,难以真正训练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但无论如何,通识科教育的推行,其正面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作为一门综合性的人文学科,它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香港代课教师
香港的代课教师与内地代课教师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在内地教育界,“代课教师”曾经是一个令人感到心酸的名词,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一个教师群体,是指在广大农村学校中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他们无法享受与正式在编教师一样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等,默默无闻地为教育事业作奉献。随着部分代课教师已经转为公办教师,“代课教师”这一名词逐步淡出历史舞台。
而在香港教育界,除了学位教师(GM)、文凭教师(CM)、常约教师与合约教师,还有一部分流动性较大的代课教师,他们主要由注册了教师合格证书且有本科学位的半自由职业者组成。据笔者观察,香港代课教师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学校有充足的专门经费聘请代课教师,填补了正式教师因病请假或因公出差出现的空缺。
香港中小学教师日常工作负担较重,一个萝卜一个坑。一个普通教师每周课时少则20节,多则30节,不少教师还要跨年级、跨学科上课,有的还要承担一些行政管理工作。在教师出现生病等无法正常上课的状况时,他们的教学任务怎么安排呢?在内地学校,通常的做法是请该教师的同事临时代课,但无形中增加了代课教师的工作量,遇上某些老师缺课时间比较长的时候,代课教师就会觉得苦不堪言,怨声载道。而在香港中小学,通过聘请社会上的代课教师,这个难题就被轻而易举地解决了。原因很简单,香港学校得到的教育经费很充足,各校都有一笔专门费用聘请代课教师。而且如果教师参加了教育局的计划和项目,那么这笔聘请代课教师的费用就由教育局的计划和项目来开支。举例而言,某校有两位教师参加了教育局“普通话教授”计划,每学期有5天要到内地学校听课学习,他们出差学习时,就由学校聘请社会上的代课教师来上,聘请代课教师的费用不是由学校出,而是由教育局相关计划和项目来开支。所以,有充足的经费保证是香港聘请中小学代课教师的一个鲜明特点。 第二,教育局和相关的教育团体为学校和代课教师免费提供信息交流的平台,节约了聘用成本。
教育局和香港的一些教育团体在自己的网站上有专门的网页发布全港各学校所空缺的临时教席的信息,为各校提供信息发布平台,需临时聘用代课教师的学校会详细列出对代课教师学科、学位、教学经历的要求,同时也列出聘用的时间、课时、薪酬;代课教师可提供自己的材料,自行与学校联系。如果审查通过,学校会通知代课教师在指定的时间到校上课。上完课领取课酬后,代课教师就与学校没有什么瓜葛了,学校也无需为他们提供其他福利。招聘资料定期更新,如果学校已经找到合适的代课教师,学校负责人会通知网站及时删除所发布的招聘信息。这种做法体现了教育局和教育团体对学校和教育工作者的服务性质,也为供需双方节约了聘用成本。
第三,在现代信用社会体系下,严密的法制充分保障了学校与代课教师双方的合法权益。
香港社会是高度文明的法治社会,日常的社会交往和社会活动都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教育局及有关教育团体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时,要求校方发布真实准确的信息,而应聘的代课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时也要保证所提供的个人材料的真实性。教育局还规定,在聘用程序的最后阶段,必须对准代课教师进行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查核纪录的申请须由准雇员自愿提交。也就是说,有性犯罪前科的人是不可能被聘用为代课教师的。由此可见,香港对师德的要求相当严格。这样从制度上提高了代课教师的聘用门槛,从而最大限度地杜绝了品行不良甚至有犯罪前科的人混入代课教师队伍。此外,教育局还不定期地修正代课教师的日薪。例如《教育局通函第125/2011号》就将代课教师的日薪作了小幅度调整。以中学学位教师为例,代课教师日薪由1107元调至1175元,并要求各校按《雇佣条例》有关支付工资的条款,尽快将薪酬支付给代课教师及代职人员。所以,在香港,绝对不会存在拖欠代课教师工资的现象。代课教师的权益得到了很好地保障。
第四,代课教师的存在反映出香港教师职位竞争的激烈程度,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香港教育界用工制度的灵活性。
由于学校空缺的教师职位较少,而社会上有合格学历并经过教师专业培训且注册了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士较多,因此,一部分有资格担任教师的人只能选择做代课教师。在香港工作期间,笔者曾接触过不少代课教师,有的代课教师经常东奔西走却乐此不疲,因为代课教师的工作压力没有正式的全职教师那么大,还可做其他兼职,如果自身教学水平高,有办学机构聘请去做补习教师,收入就更加可观。香港某知名补习学校的创办人就透露,在香港补习界月薪高达百万港元的教师就有8至10人。当然也有代课教师乐意被学校正式收编,转为全职教师的例子。
综上所述,代课教师在香港与内地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无论是通过短期聘用代课教师来缓解教师工作压力的做法,还是代课教师来源、管理制度以及劳资双方的权利等,都有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责编 秦越霞)
香港通识教育科
在香港高中课程中,有一个备受瞩目的特别学科,那就是“通识教育科”。这个科目能帮助学生加深对自身、社会、国家和人文世界及物质环境的理解,帮助学生建构知识,使其适应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发展与终身学习有关的能力。该科目使学生树立正面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态度,使学生思维开阔,善于处理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使学生成为对社会负责任的公民。通识教育科有如下四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杂”。这是一个横跨政治、地理、历史、文化、科学等学科的综合性人文学科。由于通识科所探讨的议题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更新的,学生不可能仅仅依赖单一的教科书,但凡课外书籍、报刊杂志、网络信息乃至学生的个人经历都可成为学习的材料,教科书只是作为学科教学的辅助材料,教师在教学中也不会完全拘泥于教科书,单纯讲授教科书的内容是教不好通识科的。
通识科的第二个特点是“教法活”。这个科目的日常教学一般采用“议题探究法”,提倡小组合作探究。教师会选取一些当前社会各界广泛讨论的话题,例如“政府是否应该增加建设公租房”等。一般来说,“议题探究法”包括如下步骤:从不同渠道搜集相关资料,筛选议题;组织材料,分析不同看法背后的价值观,评估看法是否合理,建议是否可行;在此基础上决定支持哪些说法或选择什么解决方案;最后进行小组汇报,小组汇报可以采用撰写书面报告或制作影片等多种方式。在探究过程中,学生有思考和讨论的空间,有朋辈合作和课后搜集资料的机会。
通识科的第三个特点是参考借鉴了国际上成熟的经验。由于该科目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学习基础,因此在初中不开设,从高中一年级才开始开设。设计此科目时,参考借鉴了不少国家在思维技能训练、生命教育、价值教育和公民教育等方面的经验,与当今风靡国际的IB课程也有许多异曲同工之妙,但并不完全照搬国外模式。
通识科的第四个特点是“虚实结合”。所谓“实”,即引导学生关注并探究的都是他们身边的事物及与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所谓“虚”,则指在讨论过程中要求学生始终保持开放和客观的态度,注重证据,在设身处地了解他人立场的基础上与他人讨论,使学生具备批判性思维。因此通识科既务实,也务虚。
通识科的考试方式独特,它将公开评核与校本评核相结合。通识科与中文、英文、数学并列为香港高中四大核心科目,是中学文凭考试(相当于内地的高考)的必考科目,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该科在高中学习阶段的课程中约占10%的课时,三年共约270小时。通识科的公开评核包括公开考试及校本评核两部分,公开考试内容分为卷一:资料回应题,分数占总分的50%,考试时间为2小时;卷二为延伸回应题,分数占总分的30%,时间为75分钟。这两份试卷主要评核考生在识别应用和分析资料等方面的能力,展示学生较高阶的能力(如深入剖析社会上不同人士的观点,良好的表达能力等)。值得注意的是校本评核占20%。校本评核就是将部分评核权下放到学校,由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通识科后所撰写的个人独立专题研究报告进行评分。“独立专题研究”是一份每个学生都需独立完成的专题研究报告,每个学生都要自主选择一个探究题目,自行进行研究,在独立研究中展示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等。这些能力在学生未来的个人发展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当然,对通识科教学,香港各界历来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有部分受访教师认为通识科范围太广太深,而学生能力有差异,使得通识科教学出现困难。也有学校认为教师人手不够,课室不足,令通识科难以推行。还有社会知名人士质疑:在通识科教学中,有的教师选用的议题过于宽泛,例如“民主制度能否改善民生?”等,令学生手足无措,从而导致教学流于肤浅,难以真正训练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但无论如何,通识科教育的推行,其正面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作为一门综合性的人文学科,它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香港代课教师
香港的代课教师与内地代课教师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在内地教育界,“代课教师”曾经是一个令人感到心酸的名词,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一个教师群体,是指在广大农村学校中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他们无法享受与正式在编教师一样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等,默默无闻地为教育事业作奉献。随着部分代课教师已经转为公办教师,“代课教师”这一名词逐步淡出历史舞台。
而在香港教育界,除了学位教师(GM)、文凭教师(CM)、常约教师与合约教师,还有一部分流动性较大的代课教师,他们主要由注册了教师合格证书且有本科学位的半自由职业者组成。据笔者观察,香港代课教师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学校有充足的专门经费聘请代课教师,填补了正式教师因病请假或因公出差出现的空缺。
香港中小学教师日常工作负担较重,一个萝卜一个坑。一个普通教师每周课时少则20节,多则30节,不少教师还要跨年级、跨学科上课,有的还要承担一些行政管理工作。在教师出现生病等无法正常上课的状况时,他们的教学任务怎么安排呢?在内地学校,通常的做法是请该教师的同事临时代课,但无形中增加了代课教师的工作量,遇上某些老师缺课时间比较长的时候,代课教师就会觉得苦不堪言,怨声载道。而在香港中小学,通过聘请社会上的代课教师,这个难题就被轻而易举地解决了。原因很简单,香港学校得到的教育经费很充足,各校都有一笔专门费用聘请代课教师。而且如果教师参加了教育局的计划和项目,那么这笔聘请代课教师的费用就由教育局的计划和项目来开支。举例而言,某校有两位教师参加了教育局“普通话教授”计划,每学期有5天要到内地学校听课学习,他们出差学习时,就由学校聘请社会上的代课教师来上,聘请代课教师的费用不是由学校出,而是由教育局相关计划和项目来开支。所以,有充足的经费保证是香港聘请中小学代课教师的一个鲜明特点。 第二,教育局和相关的教育团体为学校和代课教师免费提供信息交流的平台,节约了聘用成本。
教育局和香港的一些教育团体在自己的网站上有专门的网页发布全港各学校所空缺的临时教席的信息,为各校提供信息发布平台,需临时聘用代课教师的学校会详细列出对代课教师学科、学位、教学经历的要求,同时也列出聘用的时间、课时、薪酬;代课教师可提供自己的材料,自行与学校联系。如果审查通过,学校会通知代课教师在指定的时间到校上课。上完课领取课酬后,代课教师就与学校没有什么瓜葛了,学校也无需为他们提供其他福利。招聘资料定期更新,如果学校已经找到合适的代课教师,学校负责人会通知网站及时删除所发布的招聘信息。这种做法体现了教育局和教育团体对学校和教育工作者的服务性质,也为供需双方节约了聘用成本。
第三,在现代信用社会体系下,严密的法制充分保障了学校与代课教师双方的合法权益。
香港社会是高度文明的法治社会,日常的社会交往和社会活动都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教育局及有关教育团体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时,要求校方发布真实准确的信息,而应聘的代课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时也要保证所提供的个人材料的真实性。教育局还规定,在聘用程序的最后阶段,必须对准代课教师进行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查核纪录的申请须由准雇员自愿提交。也就是说,有性犯罪前科的人是不可能被聘用为代课教师的。由此可见,香港对师德的要求相当严格。这样从制度上提高了代课教师的聘用门槛,从而最大限度地杜绝了品行不良甚至有犯罪前科的人混入代课教师队伍。此外,教育局还不定期地修正代课教师的日薪。例如《教育局通函第125/2011号》就将代课教师的日薪作了小幅度调整。以中学学位教师为例,代课教师日薪由1107元调至1175元,并要求各校按《雇佣条例》有关支付工资的条款,尽快将薪酬支付给代课教师及代职人员。所以,在香港,绝对不会存在拖欠代课教师工资的现象。代课教师的权益得到了很好地保障。
第四,代课教师的存在反映出香港教师职位竞争的激烈程度,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香港教育界用工制度的灵活性。
由于学校空缺的教师职位较少,而社会上有合格学历并经过教师专业培训且注册了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士较多,因此,一部分有资格担任教师的人只能选择做代课教师。在香港工作期间,笔者曾接触过不少代课教师,有的代课教师经常东奔西走却乐此不疲,因为代课教师的工作压力没有正式的全职教师那么大,还可做其他兼职,如果自身教学水平高,有办学机构聘请去做补习教师,收入就更加可观。香港某知名补习学校的创办人就透露,在香港补习界月薪高达百万港元的教师就有8至10人。当然也有代课教师乐意被学校正式收编,转为全职教师的例子。
综上所述,代课教师在香港与内地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无论是通过短期聘用代课教师来缓解教师工作压力的做法,还是代课教师来源、管理制度以及劳资双方的权利等,都有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责编 秦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