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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FOF基金是从20世纪90年代起在美国发展起来的基金投资理念。随着基金市场的迅速发展,其在欧美及一些新兴市场国家流行开来,近年来开始在中国崭露头角,受到众多投资者追捧和热爱。本文从后金融危机时代的视角,通过对FOF的简要介绍及其在中国发展现状的分析,得出中国的FOF在这一特殊时代背景下拥有难得的机遇,同时就其所存在的问题给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FOF;后金融危机;集合理财计划;股权投资基金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10)11-71-02
一、金融危机冲击下的流动性需求与FOF发展良机
第一,国内基金市场蓬勃发展。经过十几年发展。国内基金市场无论在数量、规模还是产品类型上均取得重大突破。据中国证监会2010年9月公布的数据,截至2010年8月底,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总数达638只。基金产品覆盖股票型、混合型、保本型、债券型、货币型等大类别基础上,投资对象也不断被细分,LOF基金、ETF基金等创新产品不断涌现,使普通基金投资者面临为数众多、优劣难分的选择。
第二,FOF在中国发展提速,其出色表现赢得关注。在市场需求的刺激下,券商、信托公司和银行纷纷推出自己的FOF产品。招商证券基金宝I号于2005年5月发起成立。算得上是国内最早的FOF产品。2010年以来,我国券商FOF产品发行明显提速。据WIND统计,今年前8个月已有8只FOF产品成立,发行数量创历史新高。此外,私募股权FOF也大有燎原之势,官方和民间资本的参与都在不断扩大。
第三,后危机时代的特殊机遇,使FOF更具吸引力。其一,全球经济将面临流动性全面收缩阶段,在低杠杆化带来的市场冲击和对实业投资的冲击下,PE成为可以替代和暂时稳定市场的首选金融工具,将PE作为重要投资标的之一的FOF自然也会蓬勃发展;其二,经历了金融危机洗礼,众多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投资风格趋向谨慎,此时FOF出色的分散风险能力成为极大的优势;其三,国内市场存在诸多有利因素。2009年下半年以来,公募基金开始批量发行新基金,产品多样化给FOF产品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标的,随着我国监管层逐步放开市场,券商也趁机开始发展壮大旗下的券商理财产品,
二、中国特色FOF——集合理财计划与政府引导基金
我国现有的FOF可分为券商FOF和私募股权FOF。当前我国的券商FOF主要为“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基金。我国的私募股权FOF以政府引导基金为主。这是与国外FOF的一个重要区别。目前我国的集合理财计划以价值投资理念为核心,多采取主动投资方式,投资范围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ETF/LOF,部分涵盖了股票投资和新股申购;投资策略以资产配置为主,基金品种遴选多依赖自身构筑的评价体系,部分参考晨星、理柏、天相等第三方评级,遴选标准多从择股能力、择时能力和风险水平等方面进行量化选择。
与集合理财产品不同,政府引导基金多是为了利用FOF形式,撬动更多民间及外商投资,刺激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发展。这一方式近年来备受青睐,官方资本大量注入,不同城市和地区间甚至大有竞争之势,都希望以此吸引更多PE。促进当地经济发展。2009年9月28日,北京市推出1+3+N模式,着手设立全国首个股权投资FOF。“1”即总规模100亿元的北京股权投资发展基金;“3”是指由股权投资基金作为发起人之一,针对科技、绿色能源及文化产业投资的3只产业基金:“N”是指股权投资发展基金作为投资人,与在北京注册的有较强的管理团队、成功的投资经验,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可,获得市场认知度,有资金募集实力的股权投资基金合作,分别设立多支股权投资基金。
三、我国本土FOF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首先,配套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完善,发展缺乏支持,风险缺乏控制。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财产不能买卖其他基金份额,因此,一只基金直接投资另一只基金在法规上是行不通的。我国的券商FOF理财产品主要为集合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基金,以此规避法规限制。另一种较为常见的做法是,通过投资绩优基金的重仓股间接地达到投资绩优基金的目的。我国FOF刚刚起步,法规的不完善为其发展设置了不小障碍。另外,制度缺失也造成了监管漏洞,在监管思路和监管方向不明确的情况下,FOF投资风险很难得到有效控制。
其次,集合理财计划类产品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信息不对称,基金数量众多,同构性高。如果组合基金内产品投资操作存在较为明显的“相似性”,则不能很好地起到分散风险作用。因此,基金组合在优化投资对象时,需要仔细了解各基金公司采取的投资策略。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过程中,也逐渐显现出基金资金来源缺少持续性、寻租等问题,尤其是基金分布的地域不平等和规模分散。
第三,资金来源限制了FOF发展。资金来源是基金顺利设立的前提,也是基金健康运行的保证。目前我国FOF理财产品,无论是募集规模还是募集对象都比较狭窄,未来发展有待扩大和拓宽其资金来源渠道,使之丰富化、多元化。从而引导更多的资金进入。
最后,人才问题是关键。我国FOF领域缺乏专业人才,管理人员储备和知识储备不够充足。FOF处于基金的顶端,其对经理的素质和经验有很高要求。限于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时间不长,本土经理人和相关专业知识缺乏,在模型构建、直投基金尽职调查、管理监控等方面亟需培养和发掘人才。
四、加快发展我国FOF的对策建议
第一,尽快明确行业立法基础,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对基金注册成立、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但要防止地方政府以建立引导基金为名,形成新的举债和融资平台。作为政策性基金,引导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应尽快出台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对VC、PE基金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机构的个人股东给予所得税优惠。此外,应明确监管思路,建立信息披露机制,确保投资人明确投资风险。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符合行业规律的监管自律框架体系,即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分业监管与地方政府层面的监管相结合,以行业性组织、协会自律监管为主。
第二,建立基金信息储备库,严格进行尽职调查。针对券商FOF,应该致力于把握基金公司总体投资策略,在同一基金组合中适当回避高股票投资相似度基金的存在,可以通过细致对比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基金操作风格、基金历史风险收益特征、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差异性股票资产情况等,选择其中更适合的基金纳入组合。对于政府引导基金,尽职调查显得尤为重要。图1是国外成熟FOF选择直投基金的流程,可以作为很好的参考。
第三,以“公共基金+社会资金”模式保证FOF的资金供给。券商募集及政府引导基金的规模终归有限且不可持续。一种重要思路是寻求公共基金进入,吸引全国社保、金融机构的投资。面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以及扩大社保覆盖面的压力,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必须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放宽投资渠道,允许多元化的基金投资策略。此外,要尽可能地利用空闲的社会资金,使FOF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实际上,FOF是民间资金的一种很好去向,因此不少民营企业家也提出在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资金活跃的地方,应该有发展FOF的土壤。
第四,根据经理人业绩建立人才数据库。制定完善的管理流程和规范,确立经理人筛选标准和考核方式,在设立FOF项目前选定素质和经验都足以胜任的合适人选,同时注意人才的储备和培养。
关键词:FOF;后金融危机;集合理财计划;股权投资基金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10)11-71-02
一、金融危机冲击下的流动性需求与FOF发展良机
第一,国内基金市场蓬勃发展。经过十几年发展。国内基金市场无论在数量、规模还是产品类型上均取得重大突破。据中国证监会2010年9月公布的数据,截至2010年8月底,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总数达638只。基金产品覆盖股票型、混合型、保本型、债券型、货币型等大类别基础上,投资对象也不断被细分,LOF基金、ETF基金等创新产品不断涌现,使普通基金投资者面临为数众多、优劣难分的选择。
第二,FOF在中国发展提速,其出色表现赢得关注。在市场需求的刺激下,券商、信托公司和银行纷纷推出自己的FOF产品。招商证券基金宝I号于2005年5月发起成立。算得上是国内最早的FOF产品。2010年以来,我国券商FOF产品发行明显提速。据WIND统计,今年前8个月已有8只FOF产品成立,发行数量创历史新高。此外,私募股权FOF也大有燎原之势,官方和民间资本的参与都在不断扩大。
第三,后危机时代的特殊机遇,使FOF更具吸引力。其一,全球经济将面临流动性全面收缩阶段,在低杠杆化带来的市场冲击和对实业投资的冲击下,PE成为可以替代和暂时稳定市场的首选金融工具,将PE作为重要投资标的之一的FOF自然也会蓬勃发展;其二,经历了金融危机洗礼,众多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投资风格趋向谨慎,此时FOF出色的分散风险能力成为极大的优势;其三,国内市场存在诸多有利因素。2009年下半年以来,公募基金开始批量发行新基金,产品多样化给FOF产品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标的,随着我国监管层逐步放开市场,券商也趁机开始发展壮大旗下的券商理财产品,
二、中国特色FOF——集合理财计划与政府引导基金
我国现有的FOF可分为券商FOF和私募股权FOF。当前我国的券商FOF主要为“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基金。我国的私募股权FOF以政府引导基金为主。这是与国外FOF的一个重要区别。目前我国的集合理财计划以价值投资理念为核心,多采取主动投资方式,投资范围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ETF/LOF,部分涵盖了股票投资和新股申购;投资策略以资产配置为主,基金品种遴选多依赖自身构筑的评价体系,部分参考晨星、理柏、天相等第三方评级,遴选标准多从择股能力、择时能力和风险水平等方面进行量化选择。
与集合理财产品不同,政府引导基金多是为了利用FOF形式,撬动更多民间及外商投资,刺激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发展。这一方式近年来备受青睐,官方资本大量注入,不同城市和地区间甚至大有竞争之势,都希望以此吸引更多PE。促进当地经济发展。2009年9月28日,北京市推出1+3+N模式,着手设立全国首个股权投资FOF。“1”即总规模100亿元的北京股权投资发展基金;“3”是指由股权投资基金作为发起人之一,针对科技、绿色能源及文化产业投资的3只产业基金:“N”是指股权投资发展基金作为投资人,与在北京注册的有较强的管理团队、成功的投资经验,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可,获得市场认知度,有资金募集实力的股权投资基金合作,分别设立多支股权投资基金。
三、我国本土FOF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首先,配套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完善,发展缺乏支持,风险缺乏控制。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财产不能买卖其他基金份额,因此,一只基金直接投资另一只基金在法规上是行不通的。我国的券商FOF理财产品主要为集合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基金,以此规避法规限制。另一种较为常见的做法是,通过投资绩优基金的重仓股间接地达到投资绩优基金的目的。我国FOF刚刚起步,法规的不完善为其发展设置了不小障碍。另外,制度缺失也造成了监管漏洞,在监管思路和监管方向不明确的情况下,FOF投资风险很难得到有效控制。
其次,集合理财计划类产品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信息不对称,基金数量众多,同构性高。如果组合基金内产品投资操作存在较为明显的“相似性”,则不能很好地起到分散风险作用。因此,基金组合在优化投资对象时,需要仔细了解各基金公司采取的投资策略。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过程中,也逐渐显现出基金资金来源缺少持续性、寻租等问题,尤其是基金分布的地域不平等和规模分散。
第三,资金来源限制了FOF发展。资金来源是基金顺利设立的前提,也是基金健康运行的保证。目前我国FOF理财产品,无论是募集规模还是募集对象都比较狭窄,未来发展有待扩大和拓宽其资金来源渠道,使之丰富化、多元化。从而引导更多的资金进入。
最后,人才问题是关键。我国FOF领域缺乏专业人才,管理人员储备和知识储备不够充足。FOF处于基金的顶端,其对经理的素质和经验有很高要求。限于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时间不长,本土经理人和相关专业知识缺乏,在模型构建、直投基金尽职调查、管理监控等方面亟需培养和发掘人才。
四、加快发展我国FOF的对策建议
第一,尽快明确行业立法基础,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对基金注册成立、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但要防止地方政府以建立引导基金为名,形成新的举债和融资平台。作为政策性基金,引导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应尽快出台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对VC、PE基金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机构的个人股东给予所得税优惠。此外,应明确监管思路,建立信息披露机制,确保投资人明确投资风险。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符合行业规律的监管自律框架体系,即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分业监管与地方政府层面的监管相结合,以行业性组织、协会自律监管为主。
第二,建立基金信息储备库,严格进行尽职调查。针对券商FOF,应该致力于把握基金公司总体投资策略,在同一基金组合中适当回避高股票投资相似度基金的存在,可以通过细致对比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基金操作风格、基金历史风险收益特征、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差异性股票资产情况等,选择其中更适合的基金纳入组合。对于政府引导基金,尽职调查显得尤为重要。图1是国外成熟FOF选择直投基金的流程,可以作为很好的参考。
第三,以“公共基金+社会资金”模式保证FOF的资金供给。券商募集及政府引导基金的规模终归有限且不可持续。一种重要思路是寻求公共基金进入,吸引全国社保、金融机构的投资。面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以及扩大社保覆盖面的压力,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必须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放宽投资渠道,允许多元化的基金投资策略。此外,要尽可能地利用空闲的社会资金,使FOF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实际上,FOF是民间资金的一种很好去向,因此不少民营企业家也提出在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资金活跃的地方,应该有发展FOF的土壤。
第四,根据经理人业绩建立人才数据库。制定完善的管理流程和规范,确立经理人筛选标准和考核方式,在设立FOF项目前选定素质和经验都足以胜任的合适人选,同时注意人才的储备和培养。